隋文帝杨坚一统中国后,为了让自己的王朝吸纳更多的人才,便采取了“开科取士”的方式广纳人才。公元587年,杨坚下令要求每年各州都应保举三位文采翩翩的贡士。公元599年,杨坚又定下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个标准进行选才。从此以后,杨坚推崇选拔官员不论门第(21),唯才是举。有才的寒门子弟可通过考试取士,分科考试也由此诞生。
杨坚还规定,但凡五品以上的官员都要德才双全。如此一来,原先固有的士族垄断被打破,其他各个阶层有才能的人都能得到为朝廷效力的机会。而且选才纳贤也不会受到个人主观喜好的影响,选拔结果更加客观、公平。
开皇末年,杨坚又废除了原有的州郡辟举制度以及九品中正制,规定凡是六品以下的官员皆要由尚书省吏部选拔,隋代科举制初步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