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健谈的作家所剩无几!
——查尔斯·兰姆
本章标题与其他章节一样,只是为了方便阅读罢了,不该受其所限,因为我们无法忽视其中两三位散文家和哲学家在历史或者科学方面的成就。
做出这样的分类只是为了引导我们,而不是将我们局限其中。
尽管贴在查尔斯·兰姆身上的所有标签都清晰地表明了他是最老派的英国散文家,但他还是对此种分类嗤之以鼻。他丰富而独特的写作风格,有一部分借鉴了17世纪的散文作家,但他并没有简单地拼凑了事,而是创造了自己独有的一套全新风格。《伊利亚随笔》以及兰姆的其他论文和个人书信,始于微妙的嘲弄和闲谈,终于《梦幻中的小孩子》中温柔的忧伤和细腻而具有启发性的评论。他比任何人都要专注于研究老派诗人,他同样欣赏一些新兴诗人,包括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和济慈,当然这些人也是他的朋友。他对“温和的伊利亚”的偏爱和他喜爱的书籍显示出他的文学品位。
利·亨特是一位在文学魅力和文学批评能力方面仅次于兰姆的散文家。他的杂文在各个时代的文学作品中虽然地位不高,但在英国散文(哪怕最微不足道的小品文)中却是不容忽视的。这些杂文风格平常,容易读懂,语言也很自然。亨特的随笔极为珍贵,虽然无法撼动宇宙,却能为文学界注入新鲜血液。
五十年前的评论界会把骚塞归入诗人之列。但是,从我们的角度出发,骚塞的诗已然失色,我们难以相信他曾与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一起被称为“文坛三巨头”,就像我们很难相信罗杰斯和坎贝尔曾经地位超然一样,我们也没办法相信来自爱尔兰的托马斯·穆尔享有的名声仅次于拜伦。骚塞的诗显然没能让他达到不朽的高度。
但他的散文具有不朽的价值。他的《纳尔逊传》具有历史价值,写得非常出色。在这部作品和其他风格严谨的著作中,他写得很细致,颇具艾迪生的风范。他的幽默感很强,在他鲜为人知的作品《医生》中,他尝试各种奇妙的傻事,这几乎跟斯特恩的无稽之谈没什么两样。
骚塞是个勤奋好学又有学问的作家,在同辈人中很受尊敬。兰姆性情古怪,异想天开,受人爱戴。亨特和蔼可亲。威廉·赫兹里特则是一个比他们更有权势的评论家,他脾气暴躁,总是激怒敌人,疏远朋友。他和其他人的争吵很好玩,因为通过争吵,赫兹里特的写作风格越来越受欢迎,也越来越给力。他是一位渊博而系统的英国文学研究者,也是我们最重要的艺术评论家(他曾试图成为一名画家,但没有成功),他当年在评论家中的声望远不及今天。
读者不可能找得到比赫兹里特的《论英国诗人》《时代精神》和令人惊叹的《席间闲谈》更能激发自己对书籍的兴趣并深入探索文学的作品了。他的演讲稿《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和《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文学》在评论界和学术界熠熠生辉,其影响长达一个世纪。
赫兹里特作品的主题大多与文学评论有关(尽管赫兹里特其他主题的作品也令人叹服),只有那些热爱此类文学的人才会喜欢,因为很少有人阅读评论。不过每个人都喜欢人类的故事,特别是奇怪的故事。托马斯·德·昆西以其学术论文著称,而不是因为他的自传体小说《瘾君子自白》而闻名。在这部小说中,一个年轻人在伦敦游**,和流浪的小女孩之间产生了友谊,这样的片段简单而感人。作者对鸦片效应的分析也很正确;小说中的梦境不仅是诗意的,而且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进行了剖析。像兰姆的散文一样,德·昆西的散文具有17世纪时华丽的修辞散文的特点。但是,德·昆西的散文波澜起伏,好似大海里汹涌的波涛在岸上碎成泡沫,映射出一道道彩虹。这是他独特的心理活动,对于那些重视节奏的读者来说美不胜收,但对于那些思想平淡无奇的读者来说,就不会那么喜欢了。后一类的读者更愿意阅读托马斯·巴宾顿·麦考莱的作品,他的作品清晰易懂,很难造成误解。麦考莱甚至鼓励读者提出不同的见解,多么贴心。他的不朽著作是《詹姆士二世登极后的英国史》,这部历史作品相较于其他历史作品,更受英美两国人民的喜爱。这部作品阐述的中心思想很清晰,说明了历史对人的戏剧性影响,这是公众一眼就能发现的优点,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包括那些专家。他的文章也具备同样的优点,尤其是那些与公众人物打交道而不是与文人打交道的文章。能体现他力量的并不是使其扬名的《论弥尔顿》,而是像《柴塔姆》和《沃伦·哈斯丁斯》这样的作品。
19世纪中叶约四十年的时间里,有一位英语文学(包括小说领域和诗歌领域)的领军人物,这个人就是托马斯·卡莱尔。
卡莱尔起步比较慢。他试图用《旧衣新裁》吸引英格兰读者的注意力。他将德国哲学和苏格兰哲学结合起来,还使用了自劳伦斯·斯特恩以来最离奇的风格来写作。当时英格兰人对德国哲学不感兴趣,尽管柯勒律治聪明地将知识点拆成碎片,向英国人传授了一些知识。卡莱尔的书在大多数人眼中并没有那么伟大,包括美国的爱默生。然而,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人与自我的精神斗争以及他为了理解社会意义所做出的努力。整个故事描述的是人类荒诞的自负,当时的人类还以服饰来区分阶级。如果斯威夫特能够理解这一德国化的风格,那么这本书既会令他皱眉,也会令他高兴。然而,这本书的主题不是斯威夫特式的,而属于卡莱尔成长的那个充满困惑的怀疑时期。这一阶段尚未结束,可能融入了新的力量,正席卷而来。
卡莱尔发出的信息是灵魂从悲观的否定中成长为冷漠,继而又演变为确定无疑的大无畏的勇气。四十年来,他一直在鼓吹这些特点的各种形式。虽然很少有人从传教士的言论中得益,但世人开始将卡莱尔视作一股滋补和激励的力量。他的第一部成功之作是《法国革命史》,这不是一部批判或纪实性的历史书,而是一部散文史诗,生动而充满戏剧性。持久不衰的想象力使他的《过去与现在》充满生气,这是一本研究中世纪的书。卡莱尔相信英雄,相信伟人(就像他想强调的那样),在他的作品《论英雄与英雄崇拜》和《奥利弗·克伦威尔书信演说集》中,他教我们,如果要获得救赎,就要向这些伟人和高贵的强者臣服。他有一些思想很糟糕,怪诞而混乱,并被一种卡莱尔式的语言所主导,这几乎和他所谴责的伪善言辞一样糟糕。在他的鼎盛时期,他是一位伟大的希伯来先知。他严峻而认真的外表下,闪烁着精明的幽默。
约翰·罗斯金继承了卡莱尔的许多思想,他对道德的严肃看法以及憎恨政治和经济世界普遍存在的虚伪和残酷与他所追随的大师相一致。罗斯金和卡莱尔一样,有苏格兰血统。卡莱尔出身于农民家庭,一生穷困潦倒。罗斯金是一个富商的儿子,享受旅行和早期音乐艺术训练带给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专业的绘图员,也是继赫兹里特之后的第一位英国艺术作家,他写作的双手执过铅笔,也执过画笔。在他的《现代画家》《建筑的七盏明灯》和《威尼斯之石》中,他的视觉美感被转化为色彩斑斓的散文,充满诗意,而这些美好的事物几乎被枯燥乏味的道德主义所扼杀。他说,艺术和建筑是宗教和社会习俗的一种表现,艺术必须是纯洁的、忠诚的和严肃的。
作为历史,作为对艺术家工作方式的一种叙述,这是完全真实的,而罗斯金原则的呈现却是伦理美学。虽然罗斯金热爱所有可爱之物,但这一美学大大地减少了我们对艺术的享受;我们猜测,本维努托·切里尼会笑话它,米开朗琪罗因为太忙也不会去听它,那些罗斯金所钟爱的、在威尼斯建造了圣马可大教堂和多吉宫的人,会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北方人正严肃地说些什么。罗斯金对社会问题越来越感兴趣,《给这最后来的》和《芝麻与百合》能够很好地表达他的观点。
罗斯金和威廉·莫里斯都是英国社会主义艺术的奠基人。他的理想是打造一个人人都能接触艺术的社会,丑陋的城市和建筑不应该存在。他是一个和雪莱一样的诗人,是一个被现实生活所击败的梦想家。他的父亲很节俭,他把父亲留给他的大量财产都捐了出去。他总是那么和蔼可亲,不自私,也不自负,他只是一个希望将自己的想法传播出去的人。罗斯金早年学习写作的艺术,五十年来,他尽管有时在众多风格中迷失了自己,但从未失去自己的风格,或者他的两种风格,一种是对思想的清晰而简单的阐述,包括道德的、经济的、社会的,另一种是他对艺术的热情和精妙的表达。在用词上,他从不像卡莱尔那样怪诞,也不像萨克雷那样粗放。批评家们对他的艺术观点提出质疑,经济学家们对他的社会理论进行了反驳。但没有人质疑过他的文风,更没有人否定过他在散文中的地位。
罗斯金希望通过学习艺术、宗教和文学,使所有人都能变得文明。他的同代人马修·阿诺德(他们大约在同一时期从牛津大学毕业)对民主的热忱远不及罗斯金,但提出了文化救世思想。他的人生观几乎被势利的文化定义所限制,但他的文学观是宽广、宁静、文雅和幽默的。在《文化与无政府状态》和其他随笔中,他为理想的“希腊主义”辩护,并反对当时过于狭隘的、以基督教为代表的希伯来理想。
在《文学与教条》中,他从神学家和腓力斯人手中救出《圣经》。如果说阿诺德那些较有争议的文章已经稍显逊色,那是因为有教养的人无视他那些机智的想法。
无论文学批评如何发展,也不能夺去《论凯尔特文学》《论荷马史诗译本》以及关于济慈和华兹华斯的文章的光彩。虽然阿诺德不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但至少他本人是个诗人。他真正的兴趣在美丽的文字上,而不在社会问题上。
阿诺德没办法过多地讨论文化,不然他就没办法预见在我们的时代,文化会变成一个令人生厌的名词,因为这个词的曝光度实在太高了。当然他有权这么做,因为在那个时代,他的作品比其他英国文人的作品更有文化。
19世纪充满了关于经济、宗教和科学问题的争论,卡莱尔、罗斯金、阿诺德,甚至连小说家在内的领军人物都参与了冲突,或者感受到了冲突。有一些不是文人的争论者或者解释者,创作出了很不错的英国文学作品,文体和主题都不限。
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过时了,近期发生的一些事件使19世纪的许多经济理论成为废纸。但穆勒的书可以作为说明文的典范。考虑到最近的妇女解放,他那本《女性的屈从地位》已经不合时宜了。不过他的关于“自由”的文章依然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新鲜和中肯。
约翰·亨利·纽曼是天主教会中新教徒和罗马教会争论中的主要人物,这一争论在19世纪中叶活跃了英国所有知识分子的生活,具有历史意义。纽曼的著述,即使对他的见解漠不关心或者敌视的人来说,也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他的《生命之歌》是一部充满魅力的知识分子自传,文风完美无瑕,既简单又微妙。尽管他精力充沛的头脑主要是为了满足实践需求,但他还是一个艺术家。他也是一位教师,写过《大学的理念》,其中那篇略带幽默的章节讨论的主题是英语作文应该掌握在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个试图学习写作的人手中。
另一位思想家从实践出发,使文学为己所用,他就是查尔斯·达尔文。评论《物种起源》和《人类起源及性选择》的科学价值并不是我们的职责,我们把这个问题留给生物学家。我们知道达尔文选择了一种完全适合他的风格,而且无论进化论在未来的走向如何,他的文学力量都赋予了他的作品不朽的魔力。
另外,达尔文的朋友、进化论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因为不懂写作的艺术,而在文学中面临着被读者遗忘的危险。如果没有确切的定义,我们只是尽可能地去理解或者推测,那么,这两位有权势的朋友观点是一致的,唯一的不同是一位会写作,另一位不会写作。我们由此进一步了解了文学到底是什么。
在19世纪的所有科学家中,最能为自己代言的是托马斯·亨利·赫胥黎。他是一位专业的生物学家,是该领域公认的领军人物。他的杂文和演讲使他在文学中立足,不过他的灵感来自科学自由和正统权威不断的辩论。他的作品不仅是技术性的讨论,而且是对自由调查权和自在追求真理的辩解。
《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天演论》都是同类典范,没有受过科学训练的读者也能够清楚这一点,而且这些书对公众舆论有着巨大的影响。赫胥黎唯一缺乏的是马修·阿诺德和纽曼的优雅风度。在赫胥黎的著作中,缺少这种特点也许是一种不足,但并不能表明他不公正和不讲礼仪。他面向听众,讲述自己的论题时,有一种直接而强烈的活力和把握主题的清醒,这是科学和文学的完美结合。
散文领域迎来了非常优秀的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我们谈过他的小说),还有沃尔特·佩特。佩特的作品并不多,但很精致,每一部作品都值得细细品味。他的《欣赏集》是一部优美的散文集,尤其那几篇关于兰姆、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的文章。在他去世后,英国那些试图写批评文章的年轻人中,有一半立场鲜明地成了佩特的追随者,而不是阿诺德的追随者。对于那些年轻人和其他人来说,未来如何,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