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歃血为盟(1 / 1)

正邪无剑 忆天一梦 1850 字 2个月前

“嗤”,血雾飞溅,风儿带着这些猩红的**落上了他冰凉的手背,一丝温暖迅速穿透了他的心。杨乐天手心一紧,悚然回身,黝黑的刀身,沾着殷红的血色,残酷而惨烈。

那不是杨乐天的血,而是飞鸟的血,黑亮的大刀笔直地立在飞鸟的大腿中,冷风吹过,那刀口端然不动。飞鸟跌坐在地上,面孔扭曲,但他依然倔强地抬着头,气虚地质问:“杨乐天,你是不是一定要看到这令人作恶的**,才肯善罢甘休?”

“不是,不是。”杨乐天心痛地摇头,俯身抓住那乌黑的刀口。

飞鸟的眼角溢出了泪,“我告诉过你,我不想杀你,也不想见血,你为什么一直要逼我?为什么?”

杨乐天努力地摇头,“是我的错,我不该逼你。你别这样……咳咳……”气血上涌,刚被内功压制的咳嗽,又翻腾上来。他慌手慌脚地去拔伏魔刀,却咳得下不了手。

“好,这回见了血,你满意了,你一定要我选的话,我唯有选用自己的血去净化你的心!”飞鸟发狠似的咆哮,手下一瞬间拔掉了腿上的伏魔刀。鲜血立时如泉水般喷涌而出,飞鸟痛得身子向后翻仰,冷汗连着串儿的从鬓角滚落。杨乐天大惊,忙封住他腿间的穴道,令血流不至汹涌。

“飞鸟,你……你不要再这样作践自己了,行不行?”杨乐天为飞鸟落了泪,心酸且心痛,他扯下一大块袍袖,手忙脚乱地为飞鸟包扎。

飞鸟疼得面上青一阵白一阵,过了半晌,才喘过一口气,虚弱地道:“好,我不作践自己也行,但是你要同意和我结拜。”

杨乐天心痛地看着飞鸟,他没想到此时此刻飞鸟还是那么执着,还肯要他这个兄弟,嘴唇颤抖着,感动得莫可名状,终是点了点头:“好吧,我答应你,只要你不怕被我连累。”

“呵……你终于答应了。”飞鸟满足地笑了,只是那笑因为疼痛而变得扭曲。松了口气,他倚靠着树干,喘息仍然急促——但愿我的以德报怨,可以感化你,用我的牺牲化去你一身的戾气。

这时,杨乐天业已为飞鸟包扎好了伤口,在他身边坐下,侧头看见飞鸟鬓角细密的汗珠,知道他还吃痛得紧,心中一动,从怀中取出一枚药丸,伸手递了过去,“先吃了这个吧。”

小小一枚药丸,居然是七种颜色,好像把天上的彩虹捏成了丹药。飞鸟瞟了一眼,又瞅瞅杨乐天,仿佛在问:这是什么东西?

杨乐天会心一笑:“这是医仙给我的彩霓仙露丸,用来缓解我内脏的阵痛,你吃了他,腿上的伤就不会痛了。”

飞鸟捏起这枚七彩丹丸,左右端详,袭袭的清香悠然入鼻,沁人心脾,“这彩霓仙露丸好香,是不是很金贵啊?”

“嗯,听医仙说,这药要收集谷中七种仙草的甘露,再加入几味珍贵药材,并在丹炉中炼制七七四十九日,才得以成丹。”

“这么美的丹丸还是你自己留着吧。”飞鸟将彩霓仙露丸塞回了杨乐天的手心。

杨乐天皱皱眉,又递回给飞鸟,“你拿去,我这里还有一枚。再说,你不是要和我做兄弟么,怎么还和我这般客气?”

“客气?我才不和兄弟客气呢。”飞鸟顺手捏过彩霓仙露丸,放入了嘴里。

杨乐天微笑,用欣赏的眼光看着飞鸟——能和你做兄弟,是我杨乐天几世修来的福气。

阳光下,夜里欢和江武兴促膝而坐,看着这对兄弟为了一颗药丸你推我让的,江武兴不禁发出一声感叹:“唉,真不知道这个杨乐天有什么好,还是我二哥死心眼,非要往他身上贴。”

“这对兄弟,经历了那么许多,终于得成正果,不容易啊。”夜里欢叹了口气,在一对冰眸中出现了罕见的复杂情愫。

午后的阳光洋溢着暖融融的味道,空气中还残留着野兔的焦香。几人吃过烤野兔后,倦意甚浓,眼皮不由自主地往下坠。

阳光当被,大地为席,江武兴第一个打起了鼾声,夜里欢踩灭了篝火,环着胳膊,靠在树干上小憩。

杨乐天和飞鸟坐在同一棵树下,并肩靠着,两个的关系好像突然被拉得很近,但杨乐天一时间还不能适应,他闭着眼睛,冥想着刚刚恍如梦境的一切。日头西斜,恰好绕过树影,照在二人身上,温暖舒适,尽管有些炫目,但眼皮下的茫茫白光也打破了杨乐天纷乱的思绪,令他昏昏欲睡。

四人中,唯有飞鸟还保持着绝对的清醒,周身火辣辣的痛楚和腿间突突地跳痛,令他未有片刻的安宁。但他仍装着假寐,直到等杨乐天睡着了,才松了口气不再强忍,缓缓错开肩膀,独自忍受着滚滚**的痛楚。

背脊的衣衫浸透了汗水,紧紧贴上后心,穿堂的凉风嗖过,即使是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身子也在不住地战栗。

飞鸟痛得实在难忍,右手下意识的伸入衣襟,一枚七彩的丹丸滑入掌心。他盯着药丸灿烂的色彩出神,这是杨乐天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他刚刚没舍得吃,现在他还是舍不得吃。注视了它一刻,飞鸟居然感觉没那么痛了,这丹药似乎有种魔力,只盯着就能止痛。

“嘎——”白色的大鸟飞过了几座山头,又掠了回来,在蓝天中盘旋了两周,忽的一个俯冲,降落到湖畔。

杨乐天被那尖利的叫声惊扰,侧了个身,继续合着眼睛睡去。飞鸟连忙收好那枚彩霓仙露丸,若无其事地看向湖畔大鸟。

大鸟拍打了两下翅膀,在湖边轻扬地漫步,灵活的头颅左顾右盼,每抬起一足,小小的脑袋总要转动一两下,之后换另一足点地,步子轻不可闻,一步一住,不知道它是在寻找湖中的小鱼,还是吃饱后在悠闲的散步。

目光深注,眼前的大鸟逐渐模糊起来,头脑也越发得沉重,飞鸟举起右手,伸出食指,对准自己的昏睡穴,猛力地戳了下去……待他醒来之时,穴道已经自行冲开了,抬起眼睫,眼前一团火红的光却耀得他睁不开眼。

“那是什么?”飞鸟用力支起了眼皮,一颗巨大的鹅蛋黄悬在西方的天空,“好美的日头……”

“嗯,许久没有见过这么美轮美奂的日头了。”杨乐天依然坐在飞鸟身边,寸步不离地守护着他。

飞鸟目不转睛地望着一阵,忽道:“杨乐天,我们就在这绚烂溶金的落日下结拜,好不好?”

“好是好,可是你的伤……”杨乐天迟疑地打量着这个千疮百孔的布偶,“你现在的身体……真的可以么?”

飞鸟苦笑:“没问题,我吃了彩霓仙露丸以后,腿上已经不痛了。况且,夜教主给我的伤药也很有用,敷在那些鞭伤上,伤口愈合得很快,连内息都顺畅多了。”

“伤药?”杨乐天看向夜里欢。

夜里欢正好走来,点头道:“对,就是你临别时给我的那瓶药,那药应该不止是普通的伤药那么简单,他解了飞鸟先前中的蛊毒。”

“什么蛊毒?”杨乐天紧张起来。

飞鸟轻描淡写地道:“哦,就是当日鬼面人逼我服下那粒药丸,后来听暗卫说,那药丸是化功鬼蛊,吃了会化去内功,不过药性不猛,我涂了那瓶伤药以后,内力就恢复了。”

“原来如此。”杨乐天恍然,“伤药是那位沁儿姑娘给我的,看来她是个好人。”

“沁儿的确是个好人,鬼面人说得对,那姑娘不配做个杀手。”夜里欢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

“杨乐天,我们快结拜吧,不然要日落西山了。”飞鸟催促,拍了一把杨乐天。

杨乐天点点头,扶着飞鸟向着日头的方向跪了下去。荒山野岭,没有关公,也没有香火,有的只是一碗清水和夜里欢剃过的一柄双面利刃。

杨乐天伸出中指在利刃上轻轻一划,殷红的鲜血滴入清水之中,立即如墨般地晕开,转为淡粉。飞鸟如法炮制,一滴血压在杨乐天的血上,将碗敬给了杨乐天。

杨乐天接过碗,眼望着那轮红日,正色道:“苍天在上,落日为证,今日我杨乐天与吴靖宇结拜为兄弟,日后有福同享,有难共当!”他低头喝了一口,又将碗转回给飞鸟。

飞鸟端了端碗,闻到扑鼻的血腥味,居然有种想吐的冲动。他强咽了口水,将碗对着金边落日拱手一敬:“苍天落日你们听好了,今日我吴靖宇与杨乐天结拜为兄弟,不求有福同享,但求有难同当!”他不由分说,饮下一口,偷眼看着杨乐天。

杨乐天怔了怔,眼见残阳将坠,忙道:“快改口,现在还来得及。”

飞鸟微微一笑,复又敬了敬那轮日头,手腕翻转,将余下的血水尽数洒入膝前的黄土。

“别!”杨乐天抢过空碗,却未见碗内有一滴残留,只得遗憾地摇了摇头,再抬头望向落日,已然隐没于远处的青山,一缕淡紫的余霞挂在山巅,也在急速地褪去彩衣,转为黯淡的灰白色。

“大哥。”飞鸟笑得灿烂,仿佛霞光都转到了他的脸上。

杨乐天无奈一叹,落寞地唤了一句:“义弟。”

飞鸟如释重负地瘫坐在地上,微笑着:“大哥,你的血太难喝了,飞鸟再也不要喝第二次。”

杨乐天沉下一口气,换了命令的口吻:“义弟,大哥定要和你有福同享,你给我记住,这个不是你说了算的。”

江武兴从旁一哼,讽刺地笑:“杨兄可是霸道得很,到处招惹是非。二哥认了他做大哥,今后恐怕也只能有难同当了。”

“江武兴,你既然知道我霸道,就别惹我发火。”杨乐天目光一凛,玄魂剑出鞘半寸。

江武兴一怔,赶紧为自己打圆场:“我开玩笑的,杨兄何必认真。”

“杨教主哪里有认真,你看他手中的是什么?”夜里欢将冰冷的脸颊凑了过来。

杨乐天眯起眼睛:“呵,夜教主,还你!”语声方落,一道白虹自江武兴鼻尖擦过,在空中闪过冷厉的光。

“嗖”地一声,夜里欢二指微合,那道光在他指尖顿住。江武兴赶忙摸摸鼻子,幸好还在!他皱起了眉,指着夜里欢手中那冷冰冰的东西,嗔念:“这双面利刃,也是拿来玩的?”

江武兴一语即毕,夜里欢和杨乐天同时失笑,连坐在地上的飞鸟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