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_二、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率(1 / 1)

二、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率

(一)文明礼貌是共产党员文明素质的直接表现

文明礼貌,是人们在言行举止上表现出来的高尚与典雅的状况,是一个人素质高低的直接的和外在的表现。讲文明、有礼貌,就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循公共行为准则,用文明的语言和举止表示对他人的尊重。共产党员做文明礼貌的模范,就是要在人际交往中,注重个人形象,讲求必要礼节;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守时守约,尊重他人,宽以待人,相互礼让;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

相对于蒙昧和野蛮而言,文明是人类开化和进步的标志。从道德上讲,文明总是同涵养、教养、修养相关。它是人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社会动物、与他人有着密切关系并重视这种关系的产物和结晶,是一种注重人自身的形象并把自我与他人、社会联系起来,讲究并追求人伦和谐的观点和实践。文明表达和反映着人类崇尚真、善、美,厌弃假、恶、丑的价值偏好与发展完善自身的内在要求,体现在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它要求人们要做到举止文明,也就是说,人们的言行举止要符合文明的内涵和标准,并及时适应公共生活中的角色变换,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特定的角色要求和文明法度,为社会大众所认可。举止文明是每一个人立身行事、待人接物的基本要求,是社会公共生活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第二,它要求人们做到仪表文明,注意自身的仪表和装束、动作和习惯,使之与社会环境、与自身的特质及其个性相协调,做到合体、合适、合度。所谓合体,是要根据个人自身的条件去选择最合适的仪表。所谓合适,是指仪表的修饰与打扮应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所谓合度,是指仪表装束应与职业、年龄、性别和民族风情相协调。周恩来总理在天津南开学校读书时就十分注重自身的仪表装束,他特意在一面大镜子上挂着一幅自己撰写的格言,上面写着:“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扣,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像匆做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他一生都信守这一格言,不管是出入何种场合,都注重自身的仪表,总是给人留下整洁清爽、高雅大方的印象。第三,它要求人们注意自己坐、立、行的姿势。俗话说:“坐有坐相,站有站相,走有走相。”美的坐姿是一种文明行为,它既体现形态美又体现行为美。坐的动作应当轻而缓,从容自如,落座后要保持上身正直,不要聋拉肩膀,含胸驼背,给人以萎靡不振的印象。半躺半坐、晓二郎腿或频繁地抖腿、晓腿,都是不文明的。站立时,姿势要正,腰背挺直,两脚脚眼着地,不能摇头晃脑,没精打采。行走时,脚步要轻快,步子要平稳,自然从容而不做作,矫健轻松而不紧张。那些走起路来上下摆动、左顾右盼、弓腰腆肚的人,往往会给人以不庄重的感觉。

“礼貌”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告子上》,它的意思是指人们在与他人交往中所具有的语言谦恭、和颜悦色、热情待人等友好的情意和礼节。作为一种品行或德行,礼貌的实质是对他人人格和权利的尊重,同时也体现出自己谦逊辞让。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以及不同的交往环境中,礼貌的具体表现是不同的,但它最基本的要求是待人诚恳、谦恭、和善、有分寸。礼貌不是虚情假意,也不是矫揉造作,是相互间的尊重和表里如一。在社会主义社会,礼貌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友好合作的新型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礼貌总是同一定的礼仪、礼节相关。如果我们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视为一架机器,那么礼仪、礼节就是使这架机器正常运转的润滑剂。有句谚语说得好,“礼节乃是一封通向四方的推荐书”。具备良好礼仪的人,总是能够比较好地与人相处,并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因此有人说:礼仪是文明战胜野蛮的一曲凯歌,是获得自尊的明智途径。它并不是怯懦的表示,而是公德的象征。现代人的交往礼仪和礼节表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握手致礼、见面介绍、待客做客、交谈访问到宴会歌舞、乘车入座、请客送礼等,都形成了一些为社会大众所普遍认可的礼仪和礼节。礼貌待人首先要求人们多用尊称,如“您”,“老人家”、“大哥”、“大姐”等等,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对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称小姐或女士,对男子一般称先生,不能叫别人的外号,尤其不可称呼带有他人弱点或生理缺陷的外号。第二,在人际交往中要多用礼貌语言,如“请”、“您好”、“谢谢”、“对不起”等。别人做了有益于自己的事,应当说一声“谢谢”。自己做了有损于别人的事,应赔礼道歉,说声“对不起”。有求于人家,应说“请”,凡此种种,都是礼貌待人的表现。第三,要注意倾听,不任意打断别人的话,不随便干涉他人的个人私事,不污蔑诽谤他人。做到遵守诺言,守时守约,竭尽忠诚,与人为善;人乡随俗,因人施礼,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个’**好;尊重妇女,爱护儿童,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

(二)助人为乐是高尚的社会行为

助人为乐,是基于对共同幸福与个人幸福之间辩证关系的深刻认识而产生的理性行为,是一种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快乐和幸福的优秀品质与高尚风格。它具有与人为善,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的特征。

马克思说过,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而活着,那么他的生命是黯淡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生活,才能使自己的生活具有意义。助人为乐作为一种美德,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在患难与共、风雨同舟的劳动生活中逐步培养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这种美德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和光大。在我们社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亏了我一个,幸福几亿人”的思

想和行为蔚然成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涌现了一大批反映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他们的工作岗位,具体事迹不一样,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为群众办事尽心竭力,份内的事要办,份外的事有条件的也要办;自己能办的要办,自己办不了的也要想办法帮助办,努力使群众满意,让群众高兴。

1907年,高尔基曾在一个小岛上疗养,他的妻子和儿子来岛上看望他,儿子在房前种了许多花。他们走后高尔基给儿子写了一封信,说:你走了,可是你栽的花却留了下来,在生长着。我望着它们,心里愉快地想着,我的儿子动身以后在卡普里岛留下了某种美好的东西一一鲜花。要是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自己一生留给人们的都只是美好的东西。鲜花、思想、对你的非常好的回忆,那你的生活将会是轻松愉快的。那时你会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这种感觉将使你成为一个心灵丰富的人。要知道,“给”永远比“拿”愉快。高尔基的话,可谓至理名言。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明白,帮助别人,为别人做好事,会使别人由于你的帮助感到愉快、受到鼓舞。反过来,你也因此受到别人的尊敬和关心。

与助人为乐紧密相连的就是见义勇为。孔子曾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这就是讲,道德上的勇敢在于做那些合乎道义、值得去做的事情。如果看见了合乎道义、值得去做的事情却不愿意去做,就谈不上有什么勇敢。见义勇为作为一种敢于担当道义,一往无前、无所畏惧的道德品质,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结着人们的正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着人们的道德良心和人格尊严。做到见义勇为,首先要求人们在坏人坏事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用自己的正义之举剪除邪恶势力,“横肩冷对千夫指”。第二,要求人们在事关公众利益或人民利益的情况下,勇于牺牲个人利益以维护公众利益或人民利益,“俯首甘为孺子牛”。第三,要求人们在大是大非面前勇于坚持原则和真理,不苟且,不随俗,“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弘扬见义勇为的美德,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风气,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古往今来,在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见义勇为的佳话。徐洪刚、李学生等一大批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人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展示了社会主流。

毋庸讳言,当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讲社会公德的现象,见死不救、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背信弃义的行为时有发生,卖**、嫖娼、赌博、贩黄、偷窃抢劫、坑蒙拐骗等沉渣泛起。有的人不愿承担自己的道德责任,不愿做那些值得做和应该做的道义之事。我们的社会和时代呼唤着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英雄行为。一个没有见义勇为精神的民族,是不会有希望的。有见义勇为才会有社会正气、民族脊梁。广大党员作为社会示范群体的重要代表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应当弘扬传统美德,敢于见义勇为。

(三)爱护公物是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

公物是社会全体成员或某一集体成员共有的财产,是公民享有社会权利的物质条件。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在为社会劳动的同时也为自己劳动,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以劳动报酬和奖金的形式归个人,用于个人消费,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社会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国家安全、社会教育、福利事业,最终以各种形式和途径用于满足劳动者的社会需要。例如,银行、飞机场、火车站、铁路、公路、影剧院、邮电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等。公共财物作为社会成员或集体成员共同劳动、辛勤工作的成果,理应得到加倍的爱护和珍惜。

爱护公物,体现了人们对劳动成果的珍惜和对劳动人民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必须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应当看到,在我们国家,不爱护公物甚至破坏公物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专家指出,我国一些大城市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十倍甚至百倍于私人财产。一些城市街头电话亭的破坏程度就令人触目惊心:币道被堵,话筒被卸,钱盒被撬开,玻璃被砸碎,甚至有人在亭内便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据国家旅游局在1994年8月对全国旅游公厕满意率进行的调查显示,海外游客对国内旅游公厕完全满意率为10.4%,不满意率高达49.4%。有的海外游客进了肮脏不堪的厕所竟仓皇而逃,大声嚷道:“中国连厕所都搞不好,还搞什么现代化!”因此,爱护公物不仅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保值增值的重大经济问题,而且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中国在世界各国人民面前整个民族形象和信誉的重大政治问题,绝不可小视。为此,每一个共产党员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群众做出榜样,带头爱护公共财物。

第一,要确立起社会的整体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自觉爱护公物,做到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国家和集体财产,珍惜社会共同的劳动成果。第二,办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反对铺张浪费。第三,要合理开发、利用社会和集体的自然资源,反对不加限制地乱开采乱取用,竭泽而渔、杀鸡取卵、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第四,提倡和坚持适度消费和合理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抑制高消费和畸形消费。第五,要坚决反对损坏公物、化公为私的行为,自觉爱护城乡道路、水电、通讯、交通、环卫、消防等公用设施,切实保护名胜古迹和历史文物。

(四)保护环境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就是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广大党员要自觉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花草树木、野生动物

、人文景观,注意节约用水;防治废气、废渣、废水和噪音污染;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大自然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各种资源。当今世界,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现象日趋严重。一方面是掠夺式的开发,如大肆砍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河流干泪,土地沙漠化等;另一方面是人口的大量增加,城市的迅速发展和现代工业的蓬勃兴起,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集中体现在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放射性污染等方面。据有关资料统计,20世纪40年代以来,热带雨林已被大片毁掉,沼泽地也被毁了一半,406种哺乳动物、539种鸟类、209种爬行动物、242种鱼类、867种昆虫等濒临绝种。除区域性的环境问题外,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农药、核废料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散和积累,二氧化硫等长距离迁移形成了有潜在威胁的酸雨,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增加改变了大气的构成比例,并因温室效应使地表气温逐渐升高,臭氧层的臭氧浓度不断降低,破坏了吸收紫外线的能力,凡此种种都将给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这些问题,向人们揭示了一个长期未被注意的事实:人类在利用大自然发展经济和创造文明的同时,也在破坏大自然,破坏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此,1972年,联合国首次召开了旨在保护人类生态环境的世界大会,通过了《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强调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紧迫的目标,号召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关怀地球这个小小的行星,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的环境,这是人类庄严的责任。

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1982年以来,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8项专门法律、法规,并把环境保护确定为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在全国实施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如今,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绿化环境、美化环境,已经成为现代人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蓝天、碧水、绿地,已经成为积极、健康、向上、文明、科学生活方式的重要指标。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吸引人才和外资,开发旅游,发展经济,增强竞争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且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延年益寿,引导人们陶冶思想情操,升华精神境界。人改造环境,环境改造人。环境包括硬环境,也包括软环境。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环境问题已经不是哪一个城市、哪一个地方的局部问题,也不是一般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是涉及全国、涉及大局、涉及全人类和全球的问题。广大共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环境保护的模范。

第一,要牢固树立生态伦理意识,充分认识到人是自然界中的一员,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不但依据于自身的进化发展,而且依据于其他物种存在的进化和发展,努力改变人类中心论的价值观念,坚决克服人类沙文主义。第二,要坚持利用和开发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把可持续发展原则推广到自然资源和整个自然界中去,维护动植物的生存权利,努力创造条件使它们生殖繁衍,有所发展,坚持共生共荣、和睦相处,关心和爱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第三,要把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保护自然资源有机地统一起来,不能只向自然界索取,而不相应地给予,要让大自然有休养生息的机会,努力做到消耗、使用与培养、生育相结合。这样,自然界才能无限地造福于人类。第四,要美化环境。保护环境是美化环境的前提条件,美化环境是保护环境的重要目的之一。要努力养成热爱大自然、热爱生命、热爱环境的良好心理习惯,珍惜、爱护一草一木,植树造林,见缝插绿,爱鸟爱鱼,养花种草,严禁乱丢乱扔、乱抛乱洒、乱捕乱捞,坚决反对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五)遵纪守法是基本的道德义务

遵纪守法,就是遵守党纪国法。法律、纪律,体现社会公正、公平,法律和纪律要借助强制手段来推行,同时也要靠人们的内在节制和主观努力来维系。是否自觉遵纪守法,是最起码的社会公德,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更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做到的行为准则。

第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学法、知法、用法。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懂得自己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法规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执行法规、法令和各项行政规章。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权力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更不能允许“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现象发生。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广大党员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和法规、法令、各项行政规章,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三,要坚持党的纪律。纪律严明是贯彻党的路线、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只有纪律严明,才能步调一致地前进。全党同志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