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1 / 1)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从当前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看,解决社会不和谐、实现社会公平和谐是我们党在当前必须要面对并且要认真解决的现实问题。在建国以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当时的物资严重匮乏、人民温饱问题不得解决,因此,我国采取了以追求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战略。在这种情况下,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满足人们必要的物质需求,便成了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中心任务。应当说,当时作出这种选择是合乎客观实际的。当然,这不等于说在社会和谐方面不存在问题,而是相对于经济发展问题,它处于从属和次要的地位。然而,到了今天,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迁,相对过剩的经济代替了过去的短缺经济,全国人民总体上过上了小康的生活水平。为此,基于原来物质短缺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相对减少,而由其他原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则相对较多,社会和谐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凸现。面对这种新的形势,如何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尽可能地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形成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便是我们党在当前的执政实践中所必须要加以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我国社会发展新阶段对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2003年,我国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美元大关。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现在正在向人

均3则美元的新阶段跨越。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有可能出现两种前景: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因为政策把握得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现时期”。因为经济社会发展脱节,贫富差距过分拉大,社会矛盾加剧,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如人们常说的“拉美化”,指的是拉丁美洲的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并没有实现社会的同步发展。如何面对这两种可能性前景,关键取决于党的执政能力。如果我们党能认真吸取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教训,审时度势,正确把握这个阶段的特点,实行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就能使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和谐的发展。否则,就可能出现经济衰退、社会动荡的局面,甚至会进入后一种发展局面。

(二)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对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转变。但相比较而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滞后,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存在着许多体制性障碍,也可以说我们目前的社会管理体制还存在着许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共管理体制建设相对滞后。一是管理职能界定不明确、关系不理顺。比如,党政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关系

等还没有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管理责权也需要进一步理清。二是公共管理体制不健全。比如,在卫生管理方面,一方面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另一方面,原有的农村医疗卫生合作体制却在改革过程中流失了;在社会治安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各种犯罪还在高位运行;在社会事业方面,有效的管理体制也亟待建立和完善。

第二,经济社会结构转换比较迟缓。其突出的表现:一是产业结构转换滞后,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偏低;二是就业结构转换滞后,农业从业人员比重偏高;三是城乡结构转换滞后,乡村人口比重过高。这些情况,就迫切要求我们党不断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政党的职责,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本质,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事实上存在的一些社会矛盾对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我国社会在过去20多年的急剧转型过程中,确实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也付出了不少的代价,形成了影响社会和谐的诸多不和谐因素和社会问题,包括贫富分化、劳资冲突、失业、刑事犯罪、生产事故、生态问题、邪教活动、恐怖主义、新型传染病等等。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如何面对纷繁复杂、层出不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能不能按照和谐社会的目标,站在统揽全局的战略高度,正确引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无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