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羚璐璐(1 / 1)

璐璐来自森林,正如卡曼提来自草原。

农场东侧是恩贡森林保护区,当年几乎全是原始森林。后来那些古木都被伐倒,种上了桉树和银桦。我觉得很心痛,因为那片森林本来可以变成内罗毕城郊首屈一指的游乐场和公园。

非洲原始森林是一片秘境,你仿佛策马走入了一匹古老织锦的幽深处,有些地方褪了色,有些地方因年深日久而色彩黯淡,但处处铺满深深浅浅的绿荫,层次复杂得令人惊叹。原始森林里不见天日,但枝叶间散落下来的阳光变幻多端、千姿百态。树上垂下长须一般的灰菌子,周身藤蔓萦绕,让森林平添一股诡秘的气息。农闲时分的星期日,我经常和法拉一起骑马来到林间,沿着起伏的山坡漫游,涉过林中蜿蜒的溪泉。森林中的空气清冷如水,充溢着草木的芬芳,到了雨季前夕,林中的藤蔓开了花,更是香气扑鼻。非洲的森林里有一种月桂树,开着黏黏的乳白色小花,甜香沁人心脾,闻起来很像紫丁香或山谷野百合。森林里还有用皮绳吊起来的空心树干,一截一截到处都是,那是吉库尤人吸引野蜂筑巢酿蜜的机关。有一次,我们在森林里拐了一个弯,看到小路中央蹲着一头花豹,那可真是一头遍体斑斓的野兽。

森林的半空中住着一群聒噪不休的居民——小灰猴,猴群经过的地方就有一股干臭的霉味儿萦绕在空气中,久久不散。有时你正骑着马,头顶突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快速移动的声音,那是一群小灰猴正在朝某个方向移动。如果你在某个地方静静地伫立一会儿,可能就会发现树上也有一只小猴子纹丝不动地蹲在那里,再过一会儿,你又会发现原来森林里布满了它的家族成员,像挂在枝头的果实。阳光从各个角度射来,映出或灰或黑的身影,每个影子身后都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小灰猴的叫声很特别,好像一声响亮的亲吻接着一声轻咳。如果你在地面模仿这种声音,就会看到它们装模作样地把脑袋向左右两边转来转去。但如果你猛然一动,它们马上就会从树梢溜得一干二净,像一群鱼投入了波涛,只听见穿林打叶的声音渐渐远去。

我也在恩贡森林里遇见过膘肥体壮的大野猪,这可是稀客。那是个炎热的正午,我沿着小径穿越密林,一头公野猪突然带着妻子和三只小崽从我身旁飞奔而过,一家五口跑过明亮的绿草地,就像五张形状完全相同的黑纸片,只是大小有异。这一幕如此美妙,像林中仙潭的倒影,只有千年以前才会出现。

璐璐是南非林羚家族的幼崽。林羚或许是非洲羚属中最美丽的一种,体形比欧洲黇鹿稍大一些,栖居在森林或灌木丛中,性情羞怯易惊,不像草原瞪羚那样常见。但恩贡山区以及周边的原野都是林羚栖息的理想场所。如果你在山上露营,在清晨或日落时分出去打猎,就能看到成群的林羚从灌木丛走到林间空地上来,皮毛在阳光下泛着红铜般的色彩。雄林羚的头上都有一对弧度精美的犄角。

璐璐是这样来到我家的:

一天清晨,我从农场驾车前往内罗毕。农场的加工厂不久前被烧成了平地,所以我不得不多次开车进城办理保险理赔。这天清晨,我满脑子都是各种数字和可能的揣测,开上恩贡公路之后,有一群吉库尤小孩在路边喊我,手里捧着一只非常小的林羚向我展示,想把这个小家伙卖给我,但我在内罗毕的会面已经迟到了,无心理会这些事,直接从他们面前开了过去。

晚上返回农场的时候,我又经过那个地方,又听见有人大声喊我。那群小孩还聚在路边,一脸疲累和沮丧,看来他们白天也向别人兜售过这只小羚羊,但没卖出去,所以急着赶在日落以前把它脱手。他们把小羊高高举到空中**我,可我在内罗毕忙了一整天,理赔的事也不顺利,所以既没停车也没答话,再一次径直开了过去。到家以后,我吃了晚饭,爬上了床,一直没再想到这群孩子。

半睡半醒之际,一阵极度的惊恐突然袭来,小男孩和小羚羊的形象像一幅画一样,清清楚楚浮现在我眼前。我从**惊坐起来,感觉像要被人掐死了一样。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这只小羚羊落在那群孩子手里,在炽热的天气里熬了一整天,而且它被孩子们举起来的时候,四条腿还是捆着的——未来将有怎样的命运等待着它?它太小了,肯定还不会自主觅食。而我在同一天里开车从它身边经过了两次,仿佛集祭司和利未人[18]于一身,对它没有半分哀怜——此时此刻它在哪里?我在恐慌中爬下床,把所有仆人叫醒,告诉他们,日出之前必须要把这只小羚羊带回来给我,否则我就把他们统统解雇。他们立即行动起来。今天白天,我的车里还坐着两个小男孩,当时他们对那群孩子和小羚羊丝毫不感兴趣;不过现在两人主动走出来,向其他人详细地描述我们看到小羚羊的时间地点,还有那群孩子的家都在哪里。当晚皓月高悬,我家的仆人全部出动,一边叽里咕噜地谈论着当前的情势,一边消失在野外。我还听见他们在讨论万一找不到那只小林羚,大家都被开除之后要怎么办。

第二天一早,法拉给我端来了早茶,朱玛跟在他身后,怀里抱着那只小羚羊。它是个女孩,我们给她起名叫璐璐,我听说这个词在斯瓦希里语里是“珍珠”的意思。

璐璐刚到我家的时候只有小猫那么大,长着一双恬静的紫色大眼睛。她的四肢那么纤弱,让人担心它经受不住卧下起身之际的屈伸。她那两只丝滑柔嫩的耳朵特别灵活,能表达很多种细腻的情绪。她鼻尖的颜色深得像一块黑松露。小巧玲珑的四蹄让她有了一种老派的中国风韵,仿佛一位缠了足的少女。把如此完美的生灵捧在手心,真是一种太难得的体验。

璐璐很快就适应了家里的环境,也熟悉了家里的人,像在自己家一样无拘无束。前几个星期,屋里光滑的地板给她造成了很大困扰,她只要一踏出地毯覆盖的区域,四条小细腿就会往四个方向滑出去,四仰八叉的样子真是惨不忍睹。但她并没有为此烦心太久。很快她就学会了怎样在光滑的地板上行走,蹄尖叩出一连串轻响,好似指尖不耐烦地敲打桌面。她的生活习惯无比干净整洁。但她从小就很任性,有时想干什么却被我拦住了,她的表现好像在对我说:你愿意怎么着都行,就是别让我当众难堪!

卡曼提用奶瓶把璐璐养大,到了晚上还得把她关起来,因为入夜后房子周围有猎豹出没,我们得小心看顾着她。她对卡曼提产生了依恋,喜欢跟在他身后走来走去,有时觉得事情不遂自己的心意,就用小脑袋使劲撞他细瘦的大腿。璐璐是如此美丽,当她和卡曼提同时出现,你不禁会觉得自己正在欣赏一幅有点诡异的《美女与野兽》插图。这种绝顶的美丽和优雅让璐璐在我家很受宠,人人都让她三分。

我在非洲只养过苏格兰猎鹿犬这一种狗。世上没有比苏格兰猎鹿犬更高贵、更通人性的狗了。它们和人类已经相处了几百年,早就熟悉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古代的绘画和挂毯里经常出现它们的身影,而且它们特殊的外貌和气质也会为周围环境平添几分挂毯的韵味;它们天生便具备欧洲封建时代的神韵。

我这群猎鹿犬中的第一只,名叫“黄昏”,是别人送我的新婚贺礼。我初到非洲之时就把它带了过来,可以说它是“五月花号”上的第一批乘客。黄昏很勇敢,也很驯良。一战爆发的头几个月,我押送牛车队在马塞居留地为政府运送物资,黄昏一直伴我左右。几年后,他不幸死在一群斑马蹄下。璐璐来的时候,家里正养着黄昏的两个儿子。

苏格兰猎鹿犬与非洲大陆的风景很相融,和土著居民也相处得很好。这也许是海拔的缘故——三者都回**着高原的旋律。但如果在接近海平面的蒙巴萨,猎鹿犬看起来就不那么协调了。似乎空旷辽远的山野觉得有了平原、山丘、河流这些丰富的地貌还嫌不够,非要等来猎鹿犬在其中奔驰才算心满意足。猎鹿犬个个都是了不起的猎手,嗅觉比灵缇更灵敏,但它们通常单凭好眼力捕猎。两条猎鹿犬协作捕猎的画面实在赏心悦目。每次我到禁猎区骑马,都会把这两兄弟带上(按当时的规定,我是不能这么做的),草原上成群的斑马和角马被它们追得到处乱跑,像繁星在天幕中四散奔逃。我去马塞居留地打猎的时候,只要带着猎鹿犬,打中的猎物就没有一只跑得掉。

它们深灰色的身影也和原始森林那深浅不一的绿荫非常协调。其中一只猎鹿犬在林子里独力捕杀了一只雄性老狒狒,还在搏斗中被狒狒咬穿了鼻子,虽然高贵的外形受了一点损伤,但农场的人都觉得那是光荣的印记,因为狒狒是一种很有破坏性的野兽,土著人都厌恶它们。

猎鹿犬很有灵性,分得清我的仆人中谁是穆斯林,还知道他们不能碰狗。

我在非洲前几年,有一个叫伊斯迈尔的索马里人为我扛枪,但在我离开非洲之前就去世了。他是那种老一辈的扛枪人,如今已成绝响。伊斯迈尔是跟在本世纪初那些伟大猎手的身边长大的,当时整个非洲大陆还是一片真正的鹿苑,而那些人专门猎杀大型野兽。伊斯迈尔对文明社会的了解仅限于狩猎领域,说的英语也是狩猎世界的英语,他形容我那几支猎枪,用的都是“大枪”和“幼枪”这种表达。伊斯迈尔回到索马里兰之后还给我写过一封信,封皮写着:“致雌狮布里克森。”正文抬头第一句也是“尊贵的雌狮”。伊斯迈尔是一位恪守戒律的穆斯林,绝不肯碰狗,这给他扛枪人的生涯带来不少困扰。但他却对黄昏另眼相待,从不介意我把他带上骡车,甚至允许黄昏睡在自己的帐篷里。因为黄昏能分辨出谁是穆斯林,从来不和他们有身体接触。伊斯迈尔有一次信誓旦旦地跟我说:“黄昏一眼就看得出谁真心虔敬真主,所以从来都不碰我。”另一次又说:“我才知道,原来黄昏和您是一个部族的,它也会嘲笑人!”

如今,我的猎犬也都明白璐璐在家中的地位非比寻常。这些伟大猎手的骄横在她面前仿佛化作了流水。她会把他们从奶盆和火炉前面最喜欢的位置撵走。我在璐璐颈间系了一个小铃铛,后来我的猎犬只要一听到屋里传来清脆的铃声,就会乖乖地把壁炉前面温暖的窝垫让出来,走到房间的其他角落卧下。不过,璐璐走进屋卧下去的姿态真是无比优雅,好像一位绝代佳人款款收拢裙裾,生怕妨碍到了别人。她就连喝牛奶的时候也带着一副礼貌而略带嫌弃的表情,仿佛是迫于一位过分热情的女主人的邀请。她坚持让人搔她的耳后,神色娇羞而又矜持,仿佛一位年轻的妻子娇憨地允许她的丈夫予以爱抚。

璐璐长大后变得亭亭玉立,浑身披着可爱的花斑。她现在是一只身形修颀、浑身弧线精致的雌羚羊了,从鼻头到蹄尖美丽得不可方物,海涅歌颂过的那只立于恒河之滨、聪颖优雅的羚羊[19],似乎就是原原本本照着璐璐的形象复拓下来的。

但璐璐也不总是这样温柔可亲,她心里潜藏着可称为“魔鬼”的一面。她把女性凛然不可侵犯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看似处处防卫,实际上内心却竭力采取攻势。她要对抗谁呢?对抗整个世界。她的冲动无法控制,也毫无来由,我的马要是让她不高兴了,她就对它穷追不舍。我记得从德国汉堡来的哈根贝克老先生曾经说过,在一切动物当中——包括食肉的猛兽在内,鹿是最不可信的;哪怕你信任一只猎豹都无妨,但如果你轻信一头年轻的牡鹿,它迟早会从背后袭击你。

璐璐有时表现得像个不知羞耻的浪**少女,但她仍然是我家里所有人的掌上明珠;但我们没能让她开心。有时她会离家出走几小时,甚至一个下午不见踪影。有时她像突然着了魔,对周遭环境的不满积累到了顶点,必须得在屋外的草地上跳一段战舞才能让自己释怀,看起来就像一小段歪歪扭扭的对撒旦的祈祷。

“哦,璐璐!”我心想,“我知道你身强力壮,可以跳得比自己的身子还高。你对我们怀着满腔怒火,巴不得我们都死绝了——只要你肯动手,确实能把我们都杀光。但问题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总觉得我们故意设置了高墙和围栏,让你跳不过去,可是我们怎么能做得到呢?你不是个伟大的跳跃者吗?我们没有给你设置任何障碍。璐璐啊,你的身体里确实拥有伟大的力量,但你的心中也潜藏着障碍。关键在于,你离开的时机尚未成熟。”

一天晚上,璐璐没有回家。我们四处找了一个星期也不见她的踪迹,所有人都深受打击。

一个清脆的音符从家里溜走了,这栋房子也就和其他房子没什么两样。我想起在河边出没的猎豹,一天夜里,我对卡曼提说起了自己的担忧。

和往常一样,卡曼提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花了一段时间来消化我的无知。直到几天后他才又提起这件事:“姆萨布,您是不是觉得璐璐死了?”

我不愿说得这么直白,只是说我想不通为什么她还不回来。

“璐璐没死,”卡曼提说道,“她结婚了。”

我又惊又喜,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卡曼提说:“错不了。她结婚了,和丈夫一起住在森林里,但她并没有忘记我们,经常在清晨回到房子这边来,我还在厨房后面撒了碾碎的玉米粒给她吃。清晨的时候,太阳还没出来呢,她就会从林子里现身,走到房子这里吃玉米粒。她丈夫也跟在身后,但他没有和我们相处过,很害怕人类。他就站在草坪对面的那棵大白树底下,不敢走到房子这边来。”

我吩咐卡曼提,璐璐再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来叫我。几天之后的黎明,他跑进屋来,叫我出去。

那是一个美好的清晨。我们在那里伫立等候,残星渐渐隐没,天色明净晴朗,而我们漫步于其中的这个世界仍然阴沉静寂。草地上湿漉漉的,树下斜坡上的露珠闪着暗沉沉的银光。清晨的空气寒意沁人,好像北欧地区霜降前夕的凛冽。但这种阴影和冷冽在几个小时之内就会被令人难耐的烈阳和强烈的天光所代替。我觉得,不管你亲身体验过多少次,还是会觉得这种变化难以置信。灰色的雾气笼罩着山头,随山势高低起伏呈现出千万种奇异的变幻。如果那群野牛正在山坡上吃草,它们肯定觉得背上寒气刺骨,好像身处云端。

头顶的天穹渐渐剔透起来,仿佛玻璃杯里慢慢注入了酒液。突然间,第一抹晨曦轻柔地披上了山巅,让它泛起了嫣红。随着大地朝太阳越靠越近,山麓处长满青草的坡地渐渐变成了柔和的淡金色,马塞森林也显得越发低矮。河这一边的森林里,连最高的树梢都染上了黄铜色。此刻,紫红色的大林鸽开始成群结队从河对岸的栖息地飞过来,在森林里啄食好望角栗树的果实。它们每年只在这个短暂的时节才会到访。这些大鸟来势迅疾,像一队游骑兵凌空发起了冲锋。我在内罗毕的朋友都喜欢拂晓时来农场猎鸽子。为了能抢在日出前赶到我的屋外,他们常常连夜出发,拐过我家车道的时候,车头的大灯甚至还没熄灭。

站在清凉的树荫下,仰望金色的树冠和剔透的天空,你会觉得自己漫步在海底,身边乱流涌动,而你正在仰头眺望海面。

这时,有一只鸟儿开始鸣唱,林间不远处旋即传来清脆的铃声。璐璐真的回来了,她马上要回到老家了,这真令人开心!我听着时断时续的铃声,想象着她的步伐。她在林间走走停停,绕过了仆人的茅屋,一下子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在离家这么近的地方看到林羚是一件多么令人开心的稀罕事。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似乎早料到自己会看到卡曼提的身影,却没想到我也在场。但她没有掉头逃走,而是毫无惧色地凝视着我。我们之间的那些争执吵闹,她忘恩负义的不辞而别,对她似乎都成了过往云烟。

回归了林间的璐璐显得那么高贵、独立,她现在掌握了权柄,心境已然不同。我恍然觉得自己当年接待了一位落魄的年轻公主,她从未放弃对王权的觊觎,此刻我们再度相见,她已大权在握,成为真正的王后。璐璐的表现如此宽宏大量,如同路易·菲利普一世在加冕为法国国王之后,宣布将身为奥尔良公爵之时的种种积怨一笔勾销。现在的璐璐如此成熟、完美,从前那种侵略性的个性不复存在。她还需要攻击谁呢?还有必要攻击谁呢?她静静地站在那里,享受着自己天赐的王权。她还依稀记得我是谁,明白我不会给她带来伤害。她凝视着我,一双雾蒙蒙的紫色眸子毫无表情,一眨不眨,我想起神灵也从不眨眼,感觉自己正与牛眼赫拉[20]面面相觑。片刻之后,她从我身旁走过,轻轻咬下了一片草叶,轻盈地纵身一跃,径直向厨房后面走去,卡曼提早就在那儿撒好了玉米粒。

卡曼提用一根手指碰碰我,然后指指森林。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见一只雄林羚站在一株高大的好望角栗树下面,在森林边缘形成一个小小的黄褐色剪影。它顶着一对美丽的犄角,像树干一样纹丝不动地立在那里。卡曼提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笑了:

“您看,璐璐已经和她丈夫说过房子这边没什么好怕的,但他就是不敢过来。每天早上他都觉得今天能一直走到房子这里,但等他看到了房子和人,就觉得心灰意冷,”——土著人也总犯这种毛病,经常耽误农场的工作——“然后他就又站在大树下面犯嘀咕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璐璐每天清晨都会来我家。一听见她清脆的铃声,我们就知道阳光已经照上了山丘。我常常躺在**期待着这声铃响。有时她一两个星期都不见踪影,我们都牵肠挂肚,担心她遇上那些进山打猎的人。但过不多久,仆人又会告诉我:“璐璐来了!”仿佛嫁人的女儿又回了娘家。还有几次,我在林子里看到了她丈夫的身影,但卡曼提说得对,他从来没能鼓起足够的勇气走过那段路,来到我的房子附近。

那天,我从内罗毕回来,发现卡曼提一直在厨房外面张望,一见我就激动地跑上来说,璐璐今天来农场了,身边还带着两个幼崽——她当妈妈了。几天后,我有幸在仆人的茅屋附近看到了她,她很警觉,不想被人打扰,一只小羚羊紧跟在她脚下,动作娇柔和缓,像我们初识的璐璐一样纤弱。那时雨季刚刚结束,入夏后那几个月的午后和破晓,我们常常见到璐璐在房子附近游**,有时连正午时分也能看到她躲在茅屋的阴影下乘凉。

璐璐的幼崽不怕狗,允许它们在自己身上闻个遍,但它始终无法适应土著人或者我的存在,如果我们试着抱它,母子二人就会马上跑掉。

至于璐璐自己,从第一次长久地不辞而别之后,她就再也不会走到大家身边让人触碰了。不过她仍然很友好,知道我们都想看到她的孩子,也会从我们的手里衔走一节甘蔗。她会走到餐厅敞开的门前,若有所思地盯着屋里昏暗的暮色,但她再也没有跨过那道门槛。那时她颈间的铃铛已经不见了,来去之时悄无声息。

仆人请求我允许他们把璐璐的幼崽抓回来,像当初养璐璐一样养在房子里,但我觉得不能以这种粗暴的方式辜负璐璐对我们的美好信任。

我很珍惜我家这群人与羚羊建立起的这种无拘无束的友谊,这是一种多么罕见而光荣的关系。璐璐从野地来到我家,为我们展露了荒野世界美好的情谊。她让我的房子和非洲的风景融为一体,二者之间再也没有界限。璐璐知道大野猪在密林中的窝穴,也见过犀牛**的情景。非洲丛林的深处有一只布谷鸟,常常在酷暑之季纵声歌唱,啼声仿佛世界洪亮的心跳,但我从未有幸与她谋面,我身边也无人有此殊荣,谁也描述不出她的样子,可是璐璐也许就沿着她蹲坐的枝头下方的羊肠小道上走过。我那时正好在读一位中国太后的传记,书里讲到,年轻的叶赫那拉氏在诞下皇子之后,乘着披金悬碧的轿子从紫禁城回乡省亲。现在我觉得自己的房子就像这位年轻皇后的娘家。

整个夏天,这一大一小两只林羚都是我家附近的常客。有时连续两三周都不露面,但其他时候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它们。第二年雨季伊始,仆人告诉我,璐璐又带来了一只幼崽。我没能亲眼看到那只小羚羊,因为那时它们已经不太走近我的房子。不过,我后来在森林中看到过三只林羚在一起的身影。

璐璐一家和我们家的这种关系持续了好多年,他们经常出现在我家附近。它们从森林里走出,探访我家这片土地,又回归山林,好像我的农场是野地的一个行省。他们大多在日落前夕到来,起初在林间逡巡,在幽暗的林间留下精致的黑色剪影,但当他们从林子里走出来,披着夕照在草坪上吃草,他们的皮毛就泛起闪亮的红铜色。璐璐会来到房子近处,神态自若地走来走去,有车子开过来,或者我们打开一扇窗,她就会把耳朵竖起来。我家的狗都认识她。她的毛色也随着年龄渐增而越来越深。有一回,我开车载着朋友来到屋前,发现三只林羚正在阳台上吃我们给奶牛撒的盐粒。

但有一件事情很奇怪,除了第一次见过的那只公林羚——也就是璐璐的丈夫,它总是昂着头站在栗树下——再没有一头雄羚来过我家。似乎我们只能和森林的母系氏族打交道。

殖民地的猎手和博物学家都对我家这几只林羚非常好奇,禁猎区的监督员还专程驱车来到农场一睹为快,他也确实看到了。有位记者专门在《东非旗帜报》上为它们写过一篇文章。

璐璐一家在房前屋后出没的那几年是我在非洲最欢乐的时光。因此,我把自己与这些林羚的相识视为一种莫大的恩赐,这是我与非洲结下友谊的象征。它是非洲乡野的化身,是吉兆,是古老的约定,是一首歌: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21]

我在非洲最后几年,璐璐一家露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我离开的那一年,我一次也没见他们出现过。一切也都变了,农场的南部已经被其他农场主瓜分一空,林木砍得精光,建起了屋舍。轰鸣的拖拉机在曾经的林间空地来回奔驰。新来的殖民者都痴迷于打猎,野外终日回**着枪声。我想,那些野生动物肯定要向西迁徙,退到马塞居留地的森林里面。

我不知道羚羊能活多久,璐璐也许早就不在人世了。

无数个静谧的清晨,我在睡梦中听到璐璐清脆的铃声,心头喜悦无比。苏醒后我就会满心期待,似乎下一刻就将有奇异而甜美的事情发生。

我躺在**思念璐璐的时候,我总是很想知道,她在林中生活之时,可曾梦见过铃铛?人和狗的样子,可曾如浮光掠影一般闪过她的心头?

如果我听过属于非洲的一首歌——属于长颈鹿和它们背上的一弯新月,属于沃野上的犁,属于采摘工人汗津津的面庞;那么,非洲可曾听过一首属于我的歌?平原上空颤动的空气可曾闪现我衣裳的颜色?嬉闹的孩子可曾用我的名字命名一种游戏?那一轮满月可曾在砂砾车道上投下一道酷似我身形的影子?恩贡山头的雄鹰可曾四处寻觅我的踪迹?

离开非洲以后,我再也没听到璐璐的消息,但我会收到卡曼提和别的仆人从非洲寄来的信。就在不到一个月之前我还收到了卡曼提的一封信。只是这些寄自非洲的消息读起来奇异而不真实,像暗影和蜃景,总之不像确实的消息。

因为卡曼提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当他和其他仆人被写信的冲动攫住,希望把近况对我倾吐的时候,只能去邮局门口找那些给人代笔写信的印度人或土著人。这些代笔人在邮局门外摆开桌子,放好纸、笔和墨水,把寄信人的口述整理成文字。其实他们也不怎么通英文,更谈不上会用英文写作,但他们觉得自己水平不错,很喜欢炫技,经常添油加醋地用上很多华丽的辞藻,写出来的东西特别难读。他们还喜欢在一封信里换三四种墨水,不管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给收信人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墨水不够用了。百般努力过后,写出来的东西无比晦涩,像从德尔斐的阿波罗神庙[22]里求来的神谕。我收到的每封信似乎都饱含深意,你会觉得有一些不吐不快的事压在寄信人的心头,促使他从吉库尤居留地翻山越岭来到内罗毕邮局,给你写了这封信,但他要传递的消息却隐藏在一片晦暗里。这些廉价肮脏的信纸跋涉了千山万水才抵达你的手中,似乎在向你反复述说,甚至尖声呐喊,但最终它什么也没有告诉你。

不过,卡曼提永远是卡曼提,连写信的方式也与别人不同。他自有一套风格,喜欢在一个信封里塞上三四封信,还标上次序:第一封、第二封……但信里翻来覆去说的都是相同的内容。也许他想用不断的重复来加深我的印象。他讲话也爱这样,当年他要是有什么特别想让我了解或记住的事,就会反复对我述说。也许一想到收信的朋友远隔重洋,他就觉得自己很难罢手吧。

卡曼提在信里说他已经失业很久了,我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的手艺实在是曲高和寡。我**出了一名皇家御厨,却把他留在了一处刚刚开拓的殖民地。他现在的境况就像“芝麻开门”的故事一样,咒语已经丢失,石门就把其中的财富永远封闭了起来。这名身怀绝技的大厨一边漫步一边沉思,但人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双腿外翻的吉库尤小男孩,一个面庞扁平、没有喜怒的侏儒。

究竟有什么非说不可的事,让卡曼提一路跋涉到内罗毕,站在那些贪婪傲慢的印度代笔人面前,详细叙述着一件即将辗转半个世界的消息?虽然信里的文字颠三倒四、佶屈聱牙,但卡曼提有一个伟大的灵魂,哪怕在一片凌乱嘈杂的乐声之中,也能让相熟的人清清楚楚地听见他的心曲,就像牧童大卫演奏竖琴[23]的回声。

下面是他的“第二封信”:

我没有忘记您姆萨布。尊贵的姆萨布。现在您所有的仆人从来也不开心,因为您已不在这个国家。如果我们是鸟就飞去看望您。然后再飞回来。那时您的农场是个养大牛小牛和黑人的好地方。现在什么奶牛山羊绵羊都没有,他们什么都没有了。那些坏人都幸灾乐祸,因为您的老仆人现在都变成穷人了。不过上帝心里知道这一切,有时便会帮助您的仆人。

在第三封信里,卡曼提向我们示范了土著人是如何向人表达美意的:

如果您回来就写信告诉我们。我们想您回来。因为什么?我们觉得您永远不会忘记我们。因为什么?我们觉得您一定记得我们所有人的模样和我们母亲的名字。

一个想对你说些殷勤话的白人会这样写:“我永远不会忘记您。”而非洲人则会说:“我们觉得,您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

[1]吉库尤人(Kikuyu)是肯尼亚的主体民族,居住在肯尼亚中部高原地区,世代以农耕为生。(本书脚注均为译者注。)

[2]即今日的埃塞俄比亚。

[3]东非殖民地时期著名的贵族俱乐部,在1913年除夕开业。

[4]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的人物,代表驯良顺从的女性。

[5]此处作者化用了基督教《亚他那修信经》(The Athanasian Creed)中论述“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语句。

[6]哈伦·拉希德(Harun al Rashid,公元764—809),阿拉伯阿拔斯王朝第五任哈里发,也是最伟大的一任,阿拉伯帝国在他执政期间达到了全盛。《一千零一夜》讲述了很多关于他的奇闻异事。

[7]引自雪莱的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 Unbound)。

[8]原文为“Msabu”,即“女士/夫人”的意思。

[9]儒勒·凡尔纳科幻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中的主人公。

[10]“赫勒之海”即土耳其境内的达达尼尔海峡。在古希腊神话中,云之女神涅斐勒的女儿赫勒乘在金公羊的背上飞翔,不慎坠入海峡淹死,海峡由此得名“赫勒之海”。利安德是古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与女祭司海洛住在赫勒之海的两端,二人相恋后,利安德夜夜横游海峡与海洛相会,后来不慎淹死。海洛悲痛不已,随即自杀;拜伦勋爵曾于1810年横游过这条海峡。

[11]咕咕钟,即布谷鸟机械自鸣钟。18世纪初在德国黑森林地区被发明出来,随后风靡世界。

[12]圣裔是穆斯林对先知穆罕默德的儿女及其后代的统称。

[13]英国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的长诗。

[14]《一千零一夜》中提到的“海中老人”,多日纠缠在水手辛巴达的背上,直到辛巴达把他灌醉才得以摆脱。

[15]北欧神话中的战士,发怒时可进入狂暴状态,不着铠甲,徒手迎击敌人。

[16]万德罗博人(Wanderobo)是肯尼亚本地民族,以狩猎为生。

[17]《创世记》21:20。

[18]据《路加福音》10:30—37记载:一个旅人遭到抢劫,被强盗打了个半死,躺在路边。先后有一个祭司和一个利未人经过,都对他视而不见,后来是一个撒玛利亚人把他救了起来。

[19]引自海涅的抒情诗《乘着歌声的翅膀》(Auf Flügeln des Gesanges)。

[20]传说赫拉是天神宙斯的妻子,《荷马史诗》对赫拉最主要的形容就是“牛眼天后”。

[21]《雅歌》2:17。

[22]德尔菲神庙位于希腊的福基斯,神庙中供奉着太阳神阿波罗。这里发布的神谕在前基督教时代产生过重要的政治影响。古希腊人认为德尔斐是“世界之脐”,也即世界的中心。

[23]大卫是古以色列的正义之王,史称大卫王。据《圣经》所载,大卫幼时是一个牧童,善于弹奏竖琴和创作诗歌,据说《圣经·诗篇》中超过一半的诗作都出自大卫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