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舟又向镜中行,小草清诗取次成[2]。
放逐尚非余子比,清风明月入台评[3]。
[注释]
[1]本诗原题为:《予十年间两坐斥,罪虽擢发莫数,而诗为首,谓之“嘲咏风月”。既还山,遂以“风月”名小轩,且作绝句》。坐斥:因罪而被斥革职位。擢(zhuó浊)发莫数:指罪状多得数不清。
[2]取次:次第,依次。
[3]台评:指御史台的弹劾。台:台官。此指御史台,掌弹劾。
[点评]
陆游从淳熙七年(1180)到淳熙十六年(1189),前后十年间两次被罢职。每次落职后,总是回到山阴农村闲住,是家乡的山水默默地为他抚平心灵的创痛。这首诗是第二次罢职后(1190)写下的,诗人在小序中以调侃的口吻诉说了十年间因诗得祸的特殊遭遇,此次又因谏议大夫何澹斥为“嘲咏风月”而再次被斥逐。回乡后的诗人“积习”难改,索性以“风月”名小轩,依然吟咏于稽山镜水之间,以示对当权者的不屑。
诗题下原有两绝,这是第一首。诗与题契合无间,诗题陈述客观、冷峻、沉着,诗则个性鲜明,形象生动,两者相得益彰。冷嘲之中不乏幽默机趣的牢骚,肝肠俱愤而色笑如花。“扁舟又向镜中行,小草清诗取次成。”这个“又”字有诸多仕途的感慨,虽没有刘禹锡“前度刘郎今又来”的辛辣尖刻、锋芒毕现,但也柔中有刚,绵里藏针。在闲淡的农村生活中偶露机锋,在行言记事、小草清诗中好好回敬了“台评”的弹劾者,寓不平于旷达闲散的山水歌咏之间,别有韵致,别有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