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相西池鹅一群[2],眠沙泛浦白于云。

凤凰池上应回首[3],为报笼随王右军[4]。

[注释]

[1]此诗作于广德元年(763)春。时赴房琯之召至汉州(今四川广汉)。据《旧唐书·房琯传》载,琯上元元年(760)四月以礼部尚书出为晋州刺史,八月改汉州刺史,宝应二年(即广德元年)四月,特拜进刑部尚书。杜甫至汉州时,房琯已启程,故未遇。与之同游汉州的是房琯继任王汉州及杜绵州等。房公池:房琯初牧汉州时所凿之官池,又名房公西湖或西湖,在城西。

[2]房相:房琯。曾在安史之乱初起时拜相,陈陶兵败后罢相。参见《北征》注[1]。西池:即房公池。

[3]凤凰池:禁苑中池沼,代指朝廷。

[4]笼随王右军:用晋王羲之好鹅典事。《法书要录》载:右军将军王羲之性好鹅,闻山**士处有好鹅十余,往求市易,道士言:“府君若能自屈书《道德经》各两章,便合群以奉。”羲之住半日,为写毕,笼鹅而去。此扣题中一“得”字。

[点评]

名曰“得鹅”,实乃贺友。贺友人房公在罢相六年后重返朝廷。故首句特称“房相”,而三句特言“凤凰池”。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掌管机要,权在尚书之上,故称中书省。为“凤凰池”。唐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故诗文中多以“凤凰池”称宰相。此番房琯特进刑部尚书虽属尚书省,然杜甫仍以“凤凰池”代之,似有旧话重提意,亦是望友人更有升迁也。所以此番杜甫虽访友未及见,然仍是一副好心情,把得鹅之事写得诙谐活泼。可叹房琯经绵州、梓潼至阆州卧病,未及出川便于八月四日辞世,终未能由凤凰池上“回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