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吉尔贝特没有来信。但那两天我收到过几张迟发或因邮路堵塞延误的贺卡,所以直到三日、四日,我还在盼着这封信,不过心里明白,希望是愈来愈渺茫了。接下去的那些天,我哭了好几次。诚然,这正表明了我和吉尔贝特断交时,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心意已决,心里还留有一线希望,指望新年会收到她的来信。眼前希望破灭了,新的希望却还没来得及形成,于是就像一个服完了一瓶吗啡,手头却没有第二瓶的病人那样倍感痛苦。不过,也许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两种解释彼此并不排斥,因为在一种感情中,往往可以包含两种截然不同的因素——那就是最终会收到一封信的期望,让我跟吉尔贝特的形象接近了一些,当初渴望见到她的企盼,以及到了她身边,由她的一笑一颦所唤起的**,此刻都让她的倩影浮现在了眼前。现在有一种可能性,似乎只要我去争取的话,我和她即刻就有可能和解,于是我不去考虑另一种情况,也就是干脆不去争取的情况。事实上,有所不为的行事态度所蕴含的巨大能量,往往是被我们忽视的。要是有谁对神经衰弱的病人说,只要躺在**静养,不看报,他们的病状就会渐渐缓解,他们是不会相信的。在他们看来,那样只会加剧他们的病情。恋人的情形亦如此,他们先就抱着一种对立的态度,还没去试一下,就断然不肯相信有所放弃必能大有裨益。
我心跳一直太快,遵嘱少喝咖啡以后,情况正常了。于是我想,我之所以在疏远吉尔贝特时会感到焦虑苦恼,是不是多少也跟咖啡因有点关系呢?而以往每次出现这样的情况,我总以为这是因为见不到女友,即使见到也看不到好脸色,我才感到痛苦的。不过,我当时凭着想象给出了一种错误解释的种种痛苦,倘若根子真就是咖啡因的话(这也不足为奇,恋爱中的男人精神上所受的最残酷的折磨,往往是由共同生活的那个女人在生理上的习惯造成的),那么它就像特里斯当和伊瑟在喝下很久以后效用还在持续的药酒了[155]。减少了咖啡因的摄入量,健康状况几乎马上有所好转,然而心中的忧伤却有增无减,咖啡因或许并不是直接诱因,但至少加剧了这份忧伤。
到了一月中旬,对新年来信的期盼已经落空,失望引起的痛苦也渐渐平息了,节前的忧伤却重又向我袭来。这份忧伤更让我感到锥心刺骨地疼痛难当,因为它正是我自己打定主意,铁着心,耐着性子,一点一点酝酿出来的苦果呀。跟吉尔贝特的关系,是我唯一珍惜的东西,可是处心积虑要毁掉它的,恰恰是我自己,我用长久不见她的办法,来生成我的冷漠——而不是她的冷漠,但说到底,这两种冷漠是同一回事。对自己身上爱恋吉尔贝特的那个我,我不遗余力、持续不断地使其处于一种痛苦的慢性自杀的境地,而与此同时,我不仅明白现在自己在做什么,还清楚地意识到这样做会给将来造成怎样的后果:我不仅知道再过一段时间我就会不再爱吉尔贝特了,我还知道她会割舍不下,会想方设法要见我,但正如今天她这样做只会碰壁一样,到那时她的努力也将是徒劳的,这并非因为我还像今天这样实在是太爱她,而是因为我那时肯定已经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一个让我分分秒秒都在想念她、等待她,无法再为我已经毫不在意的吉尔贝特腾出哪怕一丁点儿时间的女人。而现在,我是真的失去了吉尔贝特(我已经下了决心不再见她,除非她正式要求我做出解释,或者向我充分表明她的爱情,而这两种情况都是不会发生的了),但我却更爱她了(我比去年更强烈地感到她对我有多么重要,尽管那时候每天下午我都能称心如意地和她在一起,心里想着我俩的友谊是任何东西都拆不开的)。现在,我没法儿允许自己有爱上别人的念头,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对另一个女人产生同样的感情,我就感到很厌恶,因为这个念头不仅会夺走吉尔贝特,也会夺走我的爱情和痛苦:我曾含着泪试图在自己的爱和痛中了解真实的吉尔贝特,现在却必须承认,这份爱和痛并非她所专有,我迟早会把它给另一个女人的。因此——至少我当时这么想——我们始终是超脱于具体对象之外的:当我们恋爱时,我们会觉得这份并不曾刻上具体对象名字的爱情,是在将来,甚至在过去,都有可能为另一个女人(不是这个女人)而萌生的;当我们不在恋爱时,我们之所以能很达观地看待爱情中的矛盾,正是因为我们可以随口说说的这份爱情,我们当时并没有体验过,因而对它并不了解,对它的认识是断断续续的,一旦感情真的来了,认识也就中止了。我知道,有一天我会不再爱吉尔贝特,即使我还无法清楚地想象,但痛苦已经帮助我猜到了这一天的存在。诚然,我现在还有时间去警告吉尔贝特,告诉她这一天正在渐渐趋近,它的来临即便不是迫在眉睫,至少也是无法避免的——倘若吉尔贝特不来帮助我,不来趁我日后的冷漠现在还处于萌芽状态时摧毁它。有过好几次,我差点儿要提笔给吉尔贝特写信,或者想跑去当面对她说:“当心啊,我已经下决心了。现在是我做的最后的努力了。这是我俩最后一次见面,很快我就会不再爱你了!”可是又何必呢?我有什么权利指责吉尔贝特冷漠?难道我不是对除吉尔贝特之外的一切都表现出这种冷漠,却又从不自责的吗?说什么最后一次!在我这儿当然是天大的事情,因为我爱吉尔贝特。可对她而言,这好比朋友在移居国外之前写信说要来访,这种来访的要求,岂不就像那些偏偏爱上我们的讨厌女人一样,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吗——因为,还有那么些充满乐趣的事情在等着我们呢。我们每一天的时间,都是有弹性的;我们感受的**拉伸它,我们引发的**压缩它,而习惯则填满它。
何况,就是对吉尔贝特说了,她也不会明白的。我们总以为听我们说话的就是自己的耳朵、自己的脑子。其实,我的话是岔着道儿,犹如必得穿过一道瀑布的水帘,变得没法儿听懂,变成一种毫无意义的、可笑的声音,才能到达她的耳边。人们借话语所表明的事实或道理,没法儿直接取道而行,没法儿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确凿性。这样的事实或道理,非得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在话语中真正成形。比如,在论战中,某人置对方的种种论证于不顾,执意将观点相左的对手斥为叛逆,而后来,等当初他曾深恶痛绝的立论终于引起他的共鸣之时,原先为之摇旗呐喊的对手却早就不弹此调了。又比如一部力作,在高声朗读的崇拜者眼里,毫无疑问它自然是杰作,但有些在场听的人只觉得这是一部毫无意义的平庸之作,而等到这些人也承认它是杰作之时,可惜作者已经听不见他们的颂扬了。同样,爱情中的障碍,是在它面前灰心丧气的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从外面去摧毁的;只有等到他不再想它的时候,它才会由于一种来自另一方、来自曾经不爱他的那个女人的内心感情的努力而轰然倒塌,但对他来说,这已经没有意义了。倘若我去对吉尔贝特说,我往后要对她冷漠了,再告诉她有什么办法不让我这么着,她一定会觉得这就表明我对她的爱、我对她的需要,比她预想的更深更多,她会因此更讨厌和我见面。这份爱情,让我经历了前后矛盾的种种精神状态,从而也就让我比她更清楚地预见到了它的结局。我原本也许倒会写信,或者当面告诉吉尔贝特的,因为已经有一段不算很短的时间过去了,没错,这段时间使我在她眼里变得不是那么不可或缺了,但同时,它也向她证明了,她在我眼里也不是那么不可或缺了。不巧的是,有些人有意无意地在她面前谈到我,用的语气却让她以为是我央求他们这么做的。每当我得知由于戈达尔、我母亲,甚至德·诺布瓦先生的笨嘴拙舌,我刚做出的牺牲又白费了,我一再克制所取得的收获又全给毁了(而且让吉尔贝特误认为我不再想克制了),心里就有两重烦恼。首先,我的克制好不容易有了点成效,这些讨厌的人就在我全然不知的情况下,把事情弄得一团糟,我前功尽弃,一切又得从头开始。另外,即使见到吉尔贝特,我也开心不了,因为在她看来,我现在既不安分又不老实,偷偷摸摸地暗中活动,图的就是这么个她不屑给予的见面机会。我诅咒这些无聊的说长道短,它们在关键时刻深深地伤害了我,其实这些人往往既不是想拆台,也不是想补台,他们说那些话并无深意,就是随口说说而已,也有时候,只是因为我在他们面前多了个嘴,而他们又没管好自己的嘴(跟我一样)。当然,在终结这段爱情的整个可悲的过程中,有两个人起的作用远非这些人可比,这两个人,总是在事情眼看就要解决的当口,突然另起事端,一个是由于心肠太软,另一个则是太硬。然而我不会像对不合时宜的戈达尔那样,去埋怨这两个人,因为,他俩一个是我所爱的人,而另一个,就是我自己。
不过,几乎每次去看斯万夫人,她都会邀请我去和她女儿一起喝下午茶,还要我直接给她写信,告诉她我去不去,所以我常给吉尔贝特写信。我在信里有意不写那些我觉得最能说动她的话,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泪水寻找一个温柔的河床。因为,感伤和欲望一样,是无须分析,只求一逞的;当你进入爱河时,你不会花时间去研究什么是爱情,你关心的是第二天能不能见到心爱的人。当你走出爱河时,你也不会去细究你的忧伤是怎么回事,你想着的是怎么用最温情脉脉的方式把这忧伤告诉她。你说的是你感到非说不可,而对方并不会理解的话,你是在为你自己说这些话。我在给吉尔贝特的信上写道:“我原先以为这是不可能的。可是现在,唉,我知道这并不很难。”我还说:“也许我再也不会见您了。”我说这话时,仍然避免用那种冷漠的语气,生怕让她觉得我是在装样子,但其实我是流着泪写这些话的,因为我觉得这些话所表达的,并不是我所愿意相信,而是实际上真的就要发生的事情。我知道,下次她托人来说要和我见面时,我仍然会像这次一样鼓起勇气不做让步,而且在一次又一次的拒绝过后,由于一直不见面,我慢慢地就会不再想到和她见面了。我是流泪了,但我觉得自己有勇气(而且感到心里甜滋滋的)牺牲跟她相会的幸福,以求有一天能让她觉得我挺可爱——可惜到那一天,我已经不会在乎她是否觉得我可爱喽。我假定(尽管知道可能性很小)此刻她是爱我的,上次我去看她,她不就是这么说的吗?我当作厌倦的情绪,其实只是一种带着妒意的敏感,一种和我相似的装出来的冷漠,这个假定,反而使我下的决心变得不那么冷酷了。我想象过了几年以后,我俩已经彼此相忘了,回首往事时我对她说起,我此刻在写的这封信完全是言不由衷的,她回答我说:“是吗,你当时爱着我?你知道我多么盼着这封信,多么盼着和你见面,这封信又叫我哭得多么伤心吗?!”我从她母亲家一回来就动手写信,我一边写一边想,也许我这正是在制造误会,而这个想法由于它带来的忧伤,也由于它带来的快乐(我想象吉尔贝特爱着我),却促使我把信写下去。
我在斯万夫人家喝过下午茶,告辞回家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怎么给她女儿写信,可戈达尔夫人想的却是另一些全然不同的事。她照例要做一番小小的巡视,要对斯万夫人的新家具,对摆在客厅里很显眼的最新藏品称赞一通。而且,她总能从中找出几件(为数很少的几件)东西,是奥黛特当初在拉佩鲁兹街的寓所就有的——尤其是那几尊材质很珍贵的动物图腾。
不过,斯万夫人从一位她很尊敬的朋友那儿学到了赝品这个词——这为她开辟了一片全新的视野,因为这个词所指的,恰恰是若干年前她觉得别致的那些东西——那些相继与镀金的**托架、吉鲁小店的银制糖果盒,以及印有花饰的信纸一起靠边的东西(还不算那些装饰壁炉架的、做成金币模样的硬纸片)。而且,那一间间墙壁颜色还漆得很深(与斯万夫人稍后的白色客厅不可同日而语),让人感觉到艺术家的丢三落四和画室的凌乱芜杂的房间里,东方的风格面临18世纪欧洲风格的进逼,正在节节败退。斯万夫人为让我坐得更舒服而拍松的椅垫上,绣的不再是中国龙,而是路易十五时代的花纹了。她最爱待在那个四周摆满萨克森瓷器的房间里,她常说:“没错,我喜欢这个房间,我爱待在这儿。我没法儿生活在充满敌意、装腔作势的东西中间;在这儿我才能工作。”(可她没说是在画画还是在写书,那会儿,写东西的风气刚传入那些小有抱负、不甘寂寞的夫人小姐中间。)她喜欢萨克森瓷器,说起这种瓷器名称总带点英国口音,有时看到别的东西也会说:这可真漂亮,就像萨克森瓷器上的花儿。对这些瓷器,她看得比先前的那些瓷人、瓷缸还要贵重,下人哪怕只是随手摸摸,她也会火冒三丈,生怕让他们给碰坏了。而斯万,这位温文尔雅的男主人,瞧着妻子大发雷霆却不露一丝愠色。要知道,清醒地看到某些缺点,丝毫无损于感情,反而会让这些缺点显得可爱起来。现在奥黛特很少穿日本晨衣接待熟朋友了,她喜欢穿一袭色彩鲜艳的绉纱浴袍,用手抚摸着胸前泡沫状的花纹,或躺或坐,有如沐浴在这些可爱的泡沫中。她的神情是那么怡然,让人依稀感觉到她的皮肤是那么清凉,呼吸是那么舒畅,仿佛这浴袍在她已然不是普通的衣饰,而是如同tub和footing[156]一样,对保持容颜完美和肌肤健康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了。她常说自己宁可没有面包,也不能没有艺术和整洁,倘若看着《蒙娜丽莎》被烧毁,会比看见那一大帮子熟人给烧死更伤心。这些高论虽然让女友们觉得有些反常,却使她显得卓尔不群,比她们都更出色,比利时大使因此每周要来拜访她一次。所以,在以她为中心的这个社交小圈子里,倘若有人听说在别处,比如说在维尔迪兰府上,斯万夫人是被看作蠢女人的,此人一定惊愕万分。由于思维敏捷,她更喜欢和男士交往,而不爱混在女人扎堆的地方。不过当她评论女人时,她用的却是风流女子的眼光,专门挑剔她们身上不讨男人喜欢的缺点,手腕和脚踝太粗啦,面色不佳啦,拼写有错啦,腿上汗毛太重啦,身上气味难闻啦,眉毛是假的啦,等等等等。然而对当年曾以宽容的态度对她友好相待的某位女士,尤其是在这位女士陷于窘境之时,她会表现得比较温柔,甚至会机敏地为这个女人辩解说:“人家对她不公平,我可以保证,她是个好女人。”
对于戈达尔夫人和德·克雷西夫人府上的那些常客而言,要是已经很久没见到她,那么不仅她客厅里的家具,就连她本人,都会让他们认不出来了。她看上去比以前年轻了好多!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发福了,身体更好了,神情更安详,情绪更饱满,整个人更容光焕发了;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她的新发型,光滑平整的头发,使敷了玫瑰色粉底、神采奕奕的脸看上去似乎宽了些,以前显得棱角过于分明的眼睑和侧面轮廓,现在都变得柔和了。而这种变化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奥黛特人到中年,终于找到了,或者说领悟到了一种个性化的脸部表情、一种确定的性格特征、一种类型化的美,为她那张原先未经设计的脸上——长久以来它一直为脸部肌肉率性鲁莽、全无控制的活动所累,片刻之间的些许疲劳,往往会造成一时性的衰老效果,让人一下子仿佛老了好几岁——配上了这种固定的、看似青春永驻的脸部表情。
斯万的房间里,没有摆放人家新近给他妻子拍的照片——这些拍得很美的照片上,奥黛特无论穿什么裙子、戴什么帽子,总是一副故作神秘、喜形于色的表情,把她得意扬扬的身姿和脸容展现在你眼前。斯万放在屋里的,是一张简朴的老式照片,当时奥黛特的脸还没有配上那个固定模式,所以从照片上还看不到日后才找到的青春和美。斯万一贯忠于,或者说又恢复到一种迥然不同的观念,在这个目光深沉、脸色倦怠、姿态似动又静的瘦弱少妇身上,想必欣赏到了一种更有博蒂切利韵味的优雅。确实,他依然喜欢在妻子身上看到博蒂切利画中的形象。奥黛特则不然,对于自己身上这些她不喜欢的东西,这些在一个画家眼里或许正是她的特征,而她作为女人,却觉得都是些缺点的地方,她并不刻意去强调,而是设法去弥补、去掩饰,她甚至不愿听人说起这个画家的名字。斯万买过一块蓝色和粉红色相间的很精致的东方披巾,当初他买下来,是因为《圣母赞歌》[157]中的圣母也戴这样一块披巾。可是斯万夫人不肯戴它。只有一次,她听任丈夫给她定做了一套衣服,上面缀满了雏菊、矢车菊、勿忘草、风铃草,和《春》[158]里的花神一模一样。有时,傍晚时分她有些疲乏了,斯万会悄悄地叫我注意看她那双犹如在沉思的手,她无意间摆出的姿势,看上去既很灵巧又有几分不自然,跟圣母在圣书(书上已经写着“圣母赞歌”这几个字)上写字前,往天使端着的瓶里蘸墨水的姿势非常相像。不过斯万接着说:“您别去跟她说,要不她听了准会换个姿势。”
除了这个下意识地流露出几分倦意,让斯万试图从中找到博蒂切利的忧郁韵味的动作外,奥黛特的整个身影是浑然一体的,身体的曲线自上而下,勾勒出女性的轮廓,旧日时兴的那些高高低低、凹凹凸凸、纵横交错、凌乱散落的装饰,统统被舍弃不用。而且,一旦身体曲线偏离了标准曲线,无论是太过还是不及,它都会痛痛快快地修正大自然的失误,就整个一段线型做出调整,以弥补肉体和织物的缺陷。那些衬垫,那个可怕的裙撑的束结,连同带垂尾的紧身上衣,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长久以来,这种由硬硬的鲸须撑着,盖住裙腰的上衣垂尾,给奥黛特平添了一个假肚子,让她看上去像是用一些零散的构件拼凑起来似的。蓬边的垂直线条和褶裥饰边的弧形线条,都让位给了身体的曲线,丝绸的面料随着身体曲线一起律动,就像美人鱼轻轻地拍击着海浪,闪烁着丝光的衣裙宛若一个有生命的机体,从长期的混乱和昔日时尚的阴影中挣脱出来,有了一种充满人情味的表情。然而,斯万夫人喜欢而且善于在新款式中保留某些旧款式的痕迹。有时,我晚上无心工作,又知道吉尔贝特和女友们上剧场去了,就临时决定上斯万夫人家去。这时我常会见到斯万夫人穿着一身雅致的便装,裙子是一种很好看的深颜色,这种深红或橘红由于已经不流行,仿佛就有了某种特殊的含义,裙子上斜斜地绣着一条宽宽的、镂空的黑丝带,让人想起早年的荷叶边。我没跟她女儿断交那会儿,有一天,春寒还带着阵阵凉意,斯万夫人邀我一起去动物园。她走得有些热了,就稍稍解开上装,露出了衬衣的锯齿状饰边,这种饰边,看上去就像她过去穿的背心的卷边,尤其跟她几年前穿的一件带蓬边的背心很相像;她的领巾——她对苏格兰格子花呢图案的喜好是一以贯之的,不过颜色用得很淡雅(红色成了粉红,蓝色成了淡紫),看上去简直就像最新款的闪光塔夫绸——灵巧地系在颏下,叫人纳闷在哪儿打结的同时,会不由得想起已经不再时兴的女帽系带。只要她再这样持续一段时间,那些年轻人在评论她的服饰时就会说:“斯万夫人,你不觉得她代表了整整一个时代吗?”优美的文体表现为多种叙述方式的叠合,以及从中透出的内在传统的底蕴,斯万夫人的服饰也是如此,它们会勾起你对背心或带扣的朦胧回忆,让你看到短披风的灵光一现,甚至从你心中唤起女帽飘带那遥远而模糊的印象。就这样,它们让昔日的服式局部地再现于眼前的具体服式之中,这些旧款式,如今的裁缝或制帽女工都已经做不出来,但它们留在了人们的记忆深处。这种再现,赋予了斯万夫人一圈高贵的光晕——这或许是因为这些服饰既然毫无用处,就理应有一种比实用更高尚的目的,或许只是由于岁月流逝留下的痕迹,甚或只是由于这个女人所特有的一种衣着个性(正是这种个性,使那些各不相同的穿戴有了统一的格调)。你会感觉到,她的着装打扮,不仅仅是为了身体的舒适或美观;她的衣着,犹如整个一种文明的精致而充满灵性的表露,笼罩着她的全身。
吉尔贝特在母亲接待客人的那天,通常也会请朋友喝下午茶,所以,只有趁吉尔贝特碰巧不在家的舒弗勒里日[159],我才能去斯万夫人府上。到了那儿,总见到斯万夫人身穿漂亮的长裙,有塔夫绸的,也有绫罗绸缎、丝绒双绉的,款式不像平日里的便装那么宽松,精心的搭配颇有些像出客的衣裳。这种装扮,使这样一个下午在居家的悠闲中平添了几分机敏、活跃的意味。奔放简洁的款式,既合身也和动作相配。而衣袖赋予这些动作的色彩,每次都在变换;蓝色丝绒让人看到突然下定的决心,白色塔夫绸表示愉快的心情,往前伸出胳臂这个动作所包含的雍容华贵的矜持,则由黑色的双绉衬托得光彩照人,有如做出崇高牺牲时的微笑那般摄人心魄。与此同时,那些既无使用价值又无显摆理由的繁复的饰件,也给色彩明艳的长裙增添了几分淡然、几分沉思、几分神秘,那是跟斯万夫人的忧郁,至少是她的黑眼圈和指关节所蕴含的忧郁相吻合的。蓝宝石吉祥物、彩釉四叶车轴草、银圣牌、金挂件、绿松石护身符、红宝石细链、黄玉坠子,在这么多饰物下面,长裙本身的彩色图案,在镶贴的裙腰上延续着自己的存在。那排小小的缎子纽扣并没有扣合衣裳,而且也无从解开,那条精致的饰带则似乎在含蓄地暗示着什么,它们跟那些饰物一样,仿佛就为了——除此而外它们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显露一种意图,展示一件爱情信物,保守一段隐情,应和一种痴迷,保留对一次复原、一个誓愿、一段爱情或一场双仁核游戏[160]的回忆。有时,丝绒胸褡上依稀显出亨利二世时期的缝衩,黑色缎子长裙近肩处微微隆起,有些像1830年的灯笼袖,鼓起的裙裾则让人想起路易十五时期的鲸骨撑,长裙因而无端有了一种戏装的模样,不动声色地将往昔一丝淡淡的回忆渗入时下的生活,赋予斯万夫人某些历史上的女英雄或小说中女主人公的魅力。而倘若我这么对她说,她就会说:“我跟我那些朋友不一样,她们要打高尔夫球,穿运动套装是师出有名,我凭什么呀!”
斯万夫人送一个客人到门口返回,或者给一个客人端去一碟蛋糕,从我身旁经过时,看周围乱哄哄的,就趁机对我说:“吉尔贝特特地叫我请您后天来吃午饭。可我吃不准您今儿来不来,要是不来,我还得给您写信呢。”我仍然坚持不见吉尔贝特。这种坚持,在我已经变得不怎么费劲了,因为,尽管你对一种伤害你的毒药心有所好,一旦形禁势格,你已经有一段时间不服用了,你就不会不珍视这份久违的宁静,这种既无激动也无痛苦的状态。一个人对自己说再也不想见到那个心爱的女人,固然并不一定完全出于真心,可要是他对自己说想再见到她,那也未必就是真话。我们能忍受与爱人的分离,往往是由于我们相信分离是短暂的,是由于我们想到的是重聚的那一天,而与此同时,我们却又深切地感受到,相聚十有八九会导致嫉妒,跟我们日复一日对相聚时刻(这个时刻近在眼前却一拖再拖)的渴念相比,这种嫉妒更让人揪心,因此,即将与心爱的人儿重逢的消息,给我们带来的激动未必是愉快的。我们一天天地拖宕着;我们并非不想早日摆脱分离所引起的难以忍受的焦虑,但是我们害怕那些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感情重又泛起。我们喜欢的不是这样一次相聚,而是充满温情的回忆,在回忆中可以随意加进自己的幻想,那位在现实中并不爱你的人儿,会在这孤独的幻想中对你表白她的爱情!将自己的愿望一点一点地掺入回忆,使回忆变得非常甜蜜——跟被你拖宕的会面相比起来,这样的回忆要令人愉快得多。因为,在会面中你非但没法儿让对方说出你想听的话,而且必须忍受对方新的冷遇和意想不到的粗暴对待!当我们不再恋爱时,我们都知道,不幸的爱情要比遗忘,甚至比模糊的回忆都痛苦得多。尽管我没向自己承认,但我盼望的正是这种提前的遗忘所带来的宁静恬适。
这样一种从心理上漠视对方的隔离疗法,它所引起的痛苦之所以会逐渐减弱,是另有一个原因的,那就是它在治疗爱情病症(说到底,爱情是一种顽固的念头)的过程中,渐渐削弱了这种顽固的劲头。我的爱情仍然很炽热,执意要赢回我在吉尔贝特眼中的全部信誉,我觉得,既然我主动跟她分手,我在她眼中理当信誉日隆才是,我不再见到她的那些日子,那些一天接一天、既无间断亦无时限(倘若没有哪个不知趣的家伙插手干预的话)的日子,我是有一天赚一天,只赢不亏。不过,也许赢也赢得没意思,过不了多久,我就会被宣布痊愈了。忍让,作为一种习惯模式,可以使某些力量无限增强。刚和吉尔贝特闹别扭的那个晚上,我对忧伤的承受力还是很脆弱的,如今它却已强大到无可估量的地步。然而,让现状持续下去的趋势,有时会被突如其来的冲动所打断,这时我们会听任这种冲动爆发出来,因为我们心里明白,这种冲动我们曾经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克制过,而且还将继续这样克制下去。我们会在储蓄罐就要存满时,一下子将它倒空,我们也往往会在已经习惯上述疗法时,来不及等待治疗的结果,就突然中断治疗。有一天斯万夫人旧话重提,又跟我说起吉尔贝特要能见到我,一定会很高兴,这话犹如把我已经克制了那么久不去想它的幸福,一下子放到了我的手边,我一时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突然意识到幸福的滋味我仍然是可能尝到的;我简直都等不及了;我决定第二天晚饭前一定要去斯万夫人家,突如其来地出现在吉尔贝特面前。
幸好我有个计划要实施,这一天才不至于那么难熬。既然我想抛开一切往事,跟吉尔贝特重归于好,我当然要以恋人的姿态出现在她面前。她每天都会收到我送她的世上最美的鲜花。要是斯万夫人——尽管她其实无权做一个如此严厉的母亲——不许我天天送花,我就隔三岔五给吉尔贝特送些更珍贵的礼物。父母给我的钱,是不够我买贵重东西的。我想到了莱奥妮姑妈给我的那只中国花瓶,这只瓷花瓶已经很旧了,妈妈每天都等着弗朗索瓦兹来告诉她:“这玩意儿完了。”意思就是花瓶裂成碎片了。既然如此,何不干脆把它卖了?卖得的钱尽够我去讨吉尔贝特欢心的。我心想,它大概能卖到一千法郎吧。我让人把它包起来;以前我都习惯了,从来不去看它,这下子要把它出手了,我倒禁不住好好看了它几眼。我带上花瓶,打算先顺路把它卖了,然后再去斯万夫人家。我对车夫说了斯万家的地址,关照他走香榭丽舍大道,街角那儿有家挺大的中国古玩店,我父亲认识店里的老板。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老板当场买下花瓶,给我的不是一千,而是一万法郎。我欣喜万分地收下这笔钱;今后整整一年,我可以天天送吉尔贝特很多玫瑰和丁香了。马车驶离古玩店;车夫觉着斯万家离布洛涅树林挺近,就很自然地没走平常的那条路,沿香榭丽舍大道一直往前了。马车驶过贝里街拐角,在离斯万家很近的地方,我在暮色中好像瞥见了吉尔贝特的身影,她没往家里走,脚步缓慢而沉着地沿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她身边的是个年轻人,我看不清他的脸,但看得出他俩在边走边谈。我从马车上竖起身来,想叫车夫停车,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叫。只见两人渐行渐远,缓慢的步履画出两条柔和的平行线,没入香榭丽舍的浓荫。马车随即到了吉尔贝特家门口。斯万夫人招呼我说:
“哎呀,她可得后悔了,我真不知道她怎么会不在家的。刚才上课那会儿,她觉得很热,对我说要跟一位女友去透透气儿。”
“我好像在香榭丽舍大道见到她来着。”
“不会是她吧。不管怎么说,请别对她父亲说起这事儿,他不喜欢她在这时候还外出。Good evening[161]。”
我告辞出来,吩咐车夫原路返回,可是没再见到两人的踪影。他们到哪儿去了?天都暗了,他俩那么神秘兮兮地在谈些什么呢?
我回到家里,绝望地想着那出乎意料的一万法郎,有了这笔钱,我原本是可以好好向吉尔贝特献献殷勤的,现在,我却弄得下决心不再去见她了。没错,这趟去中国古玩店使我非常欣喜,我期待着从此以后吉尔贝特会高高兴兴,对我心存感激。可要是不去古玩店,马车就不会走香榭丽舍大道,我也就不会遇见吉尔贝特和那个年轻人。就这样,同一件事情派生出了两个截然对立的枝丫,它生成的痛苦,完全抵消了它原先形成的欢乐。我此刻的际遇,刚好跟通常发生的情况相反。一般人企求欢乐,往往是苦于缺乏物质手段。拉布吕耶尔[162]说过,“家产菲薄而堕入爱河,是可悲的”。唯一的出路,就是设法一点一点打消这种寻求欢乐的念头。我的情况正相反,物质手段已经具备,可是,这第一步成功所引出的——不说是合乎逻辑的结果,至少可以说是出乎意料的结果吧,却是欢乐消遁得无影无踪。而且,仿佛还注定该是这样似的。当然,一般而言,这种消遁,并不是在我们拥有足以期许幸福的手段的同一天晚上发生的。我们往往还会抱有希望,还会努力奋争一段时日。可是幸福决不会就此降临。如果有一天,外界的障碍都被排除、被克服了,我们的天性就会将斗争由外部转向内部,我们的内心会渐渐地起变化,直到变得另有所好,不再属意眼看就要到手的东西。要是情况变化得过于迅速,我们的内心来不及跟上的话,天性也不会就此放过叫我们就范的机会,它会用别的办法——没错,那种办法会比较迟缓一些,会更微妙一些,但照样会奏效。于是,就在最后那一秒钟,眼看要到手的幸福倏然离我们而去,或者说,天性靠着一股邪劲儿,让我们到手的东西生生地毁掉了我们的幸福。当天性在一桩又一桩事情,在生活的一个又一个领域中连连受挫之时,它就会使出撒手锏,使幸福具有一种心理上的不可能性。幸福这件事,是无法实现的;与它互为表里的,是极度的苦涩。
我手里攥着这一万法郎,可是一点也派不上用场。不过我还是很快就把这笔钱花完了,即使当真每天送花给吉尔贝特,也未见得会花得这么快。原因是一到黄昏时分,我就愁绪无法排遣,休想在家里待得住,非得到那些我并不爱的女人怀里去哭个痛快不可。向吉尔贝特献殷勤这茬儿,我现在根本不去想了;一想到去吉尔贝特家,我就痛苦万分。头天我还觉得重见吉尔贝特是美妙无比的事情,现在我却觉得这远远不够了,因为,即使见了她,总还有那么多不在她身边的时间,我怎么放心得下呢?一个女人就是这样,往往在她自己并不知晓的情形下,凭借她给我们带来的新的痛苦,强化了她对我们的控制,而同时也强化了我们对她的要求。这个女人用这份痛苦,给我们套上又一重链索,把我们缚得愈来愈紧,而与此同时,我们原先觉得挺放心,以为足以拴住她的那根链索,这下也勒紧了。上一天我还可怜巴巴的,只消偶尔能见几次吉尔贝特就心满意足,唯恐惹她不高兴,现在我却不满足了,恨不得再提好些别的条件。因为,恋爱和战争情况恰恰相反,在恋爱中吃了败仗,反而会态度更强硬,提的条件更苛刻,不过当然,前提是他还有提条件的资格。我和吉尔贝特的情形并非如此。所以,首先我不想再上她母亲家去。我一个劲儿对自己说,吉尔贝特不爱我,这我早就知道了,她呀,我想见就能见,不想见,就慢慢把她忘了。可是这些想法好比一张治不了病的药方,跟不时浮现在眼前的那两条平行线,跟吉尔贝特和那个年轻人缓步融入香榭丽舍大道的情景相比之下,这些想法显得苍白无力,丝毫不起作用。那是一种新的痛楚,它早晚也会消退,那幕情景终有一天会滗除毒质再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正如我们可以摆弄致命的毒药而并不涉险,可以用少许火药点烟而无须担心引爆。在我身上,有一股力量在向我反复显示吉尔贝特黄昏散步的情景,而此刻,有另一股力量在奋力跟那股乖戾的力量抗争:为粉碎记忆的轮番进攻,想象力正朝相反方向成功突破。是的,前一股力量仍在向我展示香榭丽舍大道上的那两个身影,以及过去的一些让我不快的场景,比如吉尔贝特在母亲要她留下陪我时耸肩的镜头。但是,第二股力量却勾勒出了一幅充满希望的蓝图;动辄受制的过去,跟前景诱人的未来相比,显得格外可怜。神情阴郁的吉尔贝特在眼前浮现一分钟,就会有许多个一分钟冲淡这气氛,我看到的她仿佛在想方设法跟我重修旧好,甚至要跟我订婚!诚然,诚然,由想象力引向未来的这股力量,其源头毕竟还是过去。吉尔贝特耸肩膀带给我的烦恼渐渐淡去,我对她的魅力的回忆——使我盼望她重新回到我身边的回忆,也随之消退。然而对我来说,过去还远远没有消逝。我仍然爱着我当真以为自己恨着的人。每回有人称赞我发型好、脸色不错,我总想她要是在场有多好。这段时间里有好些人表示想要接待我,可我讨厌这种交往,拒绝上他们家去。我还曾和父母赌过一回气,原因是我不肯陪父亲去参加一个晚宴,这天晚上蓬当夫妇和他们的侄女阿尔贝蒂娜说好也要去,当时,阿尔贝蒂娜还是个刚刚长大的孩子呢。生活中的不同时期,就是这样彼此交叠的。我们为了今天正爱着,而有一天会对她无所谓的女人,可以倨傲地拒绝去见一个我们此刻没放在心上,而明天却会爱上的女人,可要是我们同意了去见她,也许早就会爱上她,现在也就不会这么痛苦了,不过当然,没有这份痛苦,也总会有另一份痛苦。我的痛苦也是要变的。我惊奇地发现,在我内心深处今天是这种感情,明天却是另一种感情,它们通常都跟吉尔贝特有关,不是由这种对她的希望,就是由那种对她的惧怕引起的。跟我心目中的吉尔贝特相比,我得承认,另一个吉尔贝特,那个真实的吉尔贝特也许是全然不同的,她不会理会我是否为她感到遗憾,她大概根本不会想到我,不仅远远不如我想她想得那么多,而且比我臆想中的她想得还要少——当我独自一人面对想象中的吉尔贝特,我总会假想她在想念我,总会探究她对我的真实情感,幻想她一直有意于我。
有时,忧伤虽说程度在减轻,却始终没法儿从心头排遣开去,在这种时候,应该对两种情况加以区分,一种忧伤起因于对她不停地思念,另一种则是某些回忆唤起的,比如说一句伤人的话,或者收到的信里所用的某个动词。一场爱情会带来形形色色的忧伤,对此我们留待后文再说,在此我要说的是,这两种忧伤中,第一种远远不如第二种那般痛彻肺腑。这是因为我们对所爱的人的总体印象,始终栩栩如生地保存在心间,我们会给它蒙上光环,不失时机地美化它,因此它留下的印痕,不说是期盼的阵阵甜蜜,至少也是一种绵绵忧郁的宁静吧。(还应该注意到,爱情的忧伤往往因并发症而病情加重,病期拖长,久久难以痊愈,而使我们受折磨的那个人的形象,在其中没有起什么作用。这就好比在某些疾病中,病的起因可能微不足道,跟持续的高烧、迟迟不能康复的病情进展相比,显得并不相称。)不过,如果说我们对所爱的人的整体印象往往反映了一种乐观主义的精神,那么具体而微的回忆——那些刺人的话语、充满敌意的来信(从吉尔贝特那里,我只收到过一封这样的信)——却并非如此,你不禁会有这样一种感觉,仿佛她整个人都融入这些回忆的琐屑,有了一种咄咄逼人的意味,跟我们平时对她的总体感觉大不相同。这是因为我们看信时,不会像凝神望着心上人那样胸中充满宁静而忧郁的惋惜之情;我们按捺不住心头的骚乱,急于知晓到底有什么意想不到的不幸要降临到我们身上。这种回忆唤起的忧伤,成因自有不同;它来自外部,沿着一条最折磨人的路径抵达我们的心灵。我们以为心爱的女友的形象向来如此,一直没变,其实这个形象是经过我们一再更新的。残酷的回忆则早于这个更新的形象,它属于另一个时代,见证了令人不堪回首的往昔,如今这样的见证已经是少而又少了。这个往昔依然存在,但我们却似乎在心头抹去了它的痕迹,用一个美好无比的时代、一个人人相亲相爱的天堂取代了它,而这些回忆,这些信,把我们拉回到现实,使我们的心痛楚地揪紧,感觉到我们日复一日怀在心里的那种缺乏理智的希望,离现实有多么遥远。这并不是说现实就该永远不变,尽管有时候情况确实如此。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女人,我们没想再见到她们,而对我们并非故意的冷淡,她们也自然而然地报以同样的冷淡。不过,由于我们不爱她们,我们便不会去在意已经有几年不见她们了,而且在论证彼此不相见能产生怎样的效果时,我们会忽略这个反例,正如相信预感的人会忽略预感没有实现的实例一样。
但是,彼此不相见毕竟是会有效果的。总有一天,重见我们的欲望、兴趣会在此刻无视我们存在的那颗心中重新萌生。只是得要有时间。而我们对时间的需求,正如心对改变的需求一样过分。首先,时间恰恰是我们最不愿付出的东西,因为我们所受的折磨已经够残酷了,我们急于看到它快点结束。其次,另一颗心改变所需要的时间,我们的心也会用来改变它自己,所以在我们原定的目标眼看要实现之际,它很可能已经不再是我们的目标了。不过,说目标会实现也好,说只有通过等待才能得到幸福(这时我们已经感觉不到幸福)也好,虽然都说得没错,但都只说对了一半。幸福总是在我们已经对它无所谓的时候来临的。正是这种漠然的态度,才使我们变得不那么苛求,才使我们相信它当初应该会让我们欣喜若狂的(其实当时我们说不定觉得它很不圆满)。一个人对于自己并不关心的事情,是不会苛求,是缺乏判断力的。我们所不爱的人的言笑盈盈,相对于我们的冷漠而言可能已经是过分了,但对我们的爱情而言,却也许还是远远不够的。温柔的话语、约会的提议,我们如今想到的只是它们可以带来多少欢乐,而不是我们当初是怎样急于看到下文,以及这种猴急是怎样说不定毁了一切的。因此,当我们已经无法享受它,当我们已经不爱时才姗姗来迟的幸福,究竟是否就是我们曾为得不到它而痛心疾首的那同一个幸福,这确实是个问题。这个问题只有一个人能回答,那就是当时的那个我们;那个我们已经不复存在;而且,即使那个我们还能回转,幸福——无论是不是那同一个幸福——大概也会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的。
我一边等着看一个梦(尽管后来我对它也不在意了)里的事情是否真会发生,一边想入非非,就像当初刚认识吉尔贝特时那样,想象她当面或在信里请求我原谅,向我表白她只爱过我一个人,执意要嫁给我,一幕幕缠绵的场景相继浮现在我眼前,吉尔贝特和那个年轻男子的形象,由于得不到养料的补给,终于在脑海中渐渐淡出了。要不是做了一个梦,我那时也许就会到斯万夫人府上去了,在梦里,一个朋友(我认不出是谁)对我背信弃义,还把我也看成那样的人。梦中痛苦不堪的我猝然醒来,只觉得痛苦依旧,我努力回想梦中见到的这个朋友到底是谁,他有个西班牙名字,可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着手释梦,同时扮演约瑟和法老的角色[163]。我知道有许多梦里人的外貌是不足信的,那是可以伪装,甚至可以把脸换掉的,就像不学无术的考古学家在修复大教堂残缺的圣像时,把一尊圣像的头安在了另一尊的身体上,而且连它们的特征和名字也弄混淆了。梦中人物的外表是可能让我们上当的。对心爱的人,我们只能凭自己所承受的痛苦认出她来。我凭梦中的痛苦知道,那个刚才对我背信弃义,此刻还令我心头作痛的姑娘,就是吉尔贝特。我回想起最后一次见她的那天,她母亲不许她去上舞蹈课,她不知是成心,还是装出来的,模样怪怪地笑了起来,不肯相信我对她的一片诚意。这个回忆使我联想起另一段往事。那是很久以前了,斯万不相信我是当真的,认为我不会成为吉尔贝特的好朋友。我给他写信也无济于事,吉尔贝特跑来把信交还给我,脸上也带着这种让人难以捉摸的笑容。她没有一下子把信给我,我还清楚地记得繁密的月桂树后面的那幕场景。一个人痛苦时,思维就会转向精神的层面。吉尔贝特此刻对我的反感,我觉得就像是生活对我的惩罚,惩罚我那天做错的事。我们总以为,躲过了危险,比如说穿马路时避开了车子,就躲过了惩罚。其实,惩罚来自内部。事故往往来自意想不到的方向,来自我们自身,来自心灵。吉尔贝特的那句“您要愿意,我们就耗下去”,使我不寒而栗。我想象她在家里的储物间里,跟香榭丽舍大道那个年轻男子在一起时,兴许也是这样的吧。我曾(在前一段时间)以为自己宁静地置身于幸福之中,如今我放弃了幸福,又以为至少得到了平静,而且可以就此保持下去,其实我都想错了。只要另一个人的身影还在我们心中难以磨灭,那么,随时会被毁灭的就不仅仅是幸福;当幸福从眼前消逝,当我们受尽折磨,渐渐变得麻木的时候,那种所谓的平静,跟先前的所谓幸福,同样迷惑人,同样不可靠。我之所以会归于平静,是因为那借助梦境进入脑际,改变我们的精神状态,改变我们欲望的东西,也在慢慢消亡,世间没有真正持久、永恒的东西,痛苦亦然。而且,为爱情而痛苦的人,正如某些病人一样,是自己最好的医生。既然只有造成痛苦的人才能给他们以慰藉,既然那人是痛苦的根源,那么,他们最终也就只能从痛苦中寻到止痛的药方。到时候,痛苦自会把药方显示给他们,因为就在他们反反复复受着痛苦煎熬的过程中,痛苦会让他们看到自己所思念的人的另一面,这另一面或是可怕之极,使人再无见她之念(因在与她欢聚之前,先得使她受苦),或是可爱之极,使人只当这臆想的温柔真就是她的优点,以此作为企盼的依据。但是,在我身上重又苏醒的痛苦,即便终于缓解了也是枉然,我打算尽量少去斯万夫人家。这首先是由于,对堕入爱河而被抛弃的人来说,作为生活主要内容的等待——即使是暗中的等待——这种情感,必然会发生变化,尽管表面上一仍其旧,但取代先前情感的另一种情感,其实是恰恰相反的。前一种情感,是一些使我们备受折磨的事件的后果或反映,即对可能发生的事情的等待,其中夹杂着惧怕,正因为我们所爱的人没有新的消息,我们就更想立时就能做些什么,但我们不知道一旦采取某个步骤(在这以后,也许就不再有可能采取其他步骤),接下去会是怎样的情形。然而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看到,使等待得以持续的,并不是对亲身经历的过去的回忆,而是对想象中的未来的企盼。从这一刻起,等待就变得几乎是愉快的了。然后,前一种情感又会持续一小段时间,让我们养成在期望中生活的习惯。我们赴最后几次约会期间内心感到的痛苦,痕迹宛然还在,但毕竟已经变淡了。我们无意去复苏它,何况我们也看不清现在到底想要什么。我们在心爱的女人身上占有的地方稍多了一些,就更觉得尚未占有的那些地方对我们至关重要,然而,既然新的欲望必定会从满足中滋生出来,那些地方也就注定了是不会减少的。
后来,又有另一个理由让我就此当真不上斯万夫人家去了。这个稍晚形成的理由,并非我忘记了吉尔贝特,而是我竭力想快点忘记她。诚然,自从巨大的悲痛渐渐缓解以后,拜访斯万夫人就又成了抑制心中尚剩忧伤的镇痛剂,成了消遣散心的活动(这样的镇痛剂、这样的消遣散心,当初对我来说是多么珍贵啊)。但是,作为镇痛剂有效的成分,对消遣散心却并不适用,也就是说,这种拜访跟我对吉尔贝特的回忆之间,有着过于紧密的联系。要想消遣散心,就必须调动种种跟吉尔贝特没有任何关联的思绪、意念和**,去跟一种情感,一种由于吉尔贝特不在跟前而无法变得更强烈的情感相抗衡。这些跟我们所爱的人不相干的意念,会因此而占据一片地盘,它起初尽管很小,却是从原先占据整个心灵的爱情那里夺过来的。我们应当设法给这些意念补充养分,让它们不断壮大,这些被引进精神世界的生力军,会趁那种情感退化成回忆的当口,跟它展开争夺战,从它那儿夺得愈来愈多的地盘,直至最终占据整个心灵。我意识到,这是扼杀爱情的唯一办法,我还年轻,还有足够的勇气去这么做,去承受最难忍的痛苦,因为我坚信,尽管要花时间,但我一定会成功。现在我给吉尔贝特的信里,闪烁其词地把我不肯见她的理由归结为我俩之间某个神秘的误会,我一心指望吉尔贝特来问我,这个完全莫须有的误会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求我做出解释。但事实上,即使在极其一般的交往中,当收信人知道信上某句隐晦的、骗人的、指责的话,是对方有意试探他,他也就会乐不可支地庆幸自己握有——牢牢地握有了——操纵整个局面的主动权;此时他是绝不会要求做出解释的。当双方关系非常亲密时,情况更是这样了,纵使爱的一方滔滔不绝,不爱的一方依然冷若冰霜。吉尔贝特对这个误会既不质疑,也不好奇,这样一来,我倒反而弄得像真有这么回事似的,每封信里都要提到这个误会。这种虚幻的处境和矫饰的冷淡,却自有一种魔力使你无法从中自拔。我每每写到“自从我们的心分开以后”,心里就盼吉尔贝特回信说:“可它们并没分开呀,我们谈谈吧。”到头来我自己都相信它们当真是分开了。我一次次地说:“我们的生活可以改变,但我俩的感情是无法抹去的。”就指望最后能听到她说:“没什么好改变的呀,我俩的感情不是比以前更深了吗?”
重复多了,我自己都相信生活确实是改变了,而我们将在回忆中保留那已经不存在的感情,这就像一个神经质的人装病,装到后来真的成了病人。如今我每次要给吉尔贝特写信,都得提到这一想象出来的改变,而她既然在回信中对此只字不提,那就等于是默认,这一改变从此也就存在于我俩之间了。后来吉尔贝特不再保持沉默了。她也采纳了我的观点。我每次都对吉尔贝特这么写:“生活可以把我们分开,但对相聚时光的回忆永远埋在我们心间。”她的回答总是:“生活可以把我们分开,但它无法让我们忘怀那段对我们弥足珍贵的美好时光。”就好比在招待国宴上,来访国国家元首的答谢词总是跟东道国国家元首的致辞大致相仿的。(其实,我俩谁也说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生活究竟为什么把我们分开了。)我的心不再那么揪紧了。有一天,我在信上告诉她,听说香榭丽舍那个卖麦芽糖的老妇人死了,我写道:“我想您也会感到难受的,它唤起了我的许多回忆。”写到这儿,我不禁泪如雨下,因为我发现我说到爱情用的是过去时,仿佛是在说一个几乎被人忘记了的死者似的,其实尽管我不很情愿这么想,但我始终觉得这爱情还活着,至少是还会复活的。还有什么东西,能比已经不愿再相见的朋友之间的通信更温情脉脉呢。吉尔贝特的信既客气又得体,就像我写给那些不熟悉的朋友的信一样,而对我来说,能看到她写来的这些客套话,心里已经是甜滋滋的了。
不过,每次拒不见她,在我渐渐变得不那么难受了。而由于她对我来说不如以前那么珍贵,带着痛楚的回忆在不停地重现中失却了威力,不足以摧毁佛罗伦萨和威尼斯在我心中日渐增强的魅力了。每逢这种时候,我就后悔当初放弃进入外交界的机会,为了不离开一个我以后不会再见到,而且几乎已经忘记了的姑娘,而选择一种定居的生活。我们为了某个人构建自己的生活模式,当最后终于可以接待她的时候,她却不来了,接着她就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只剩我们自己,被囚于这种为她而设的生活之中。如果说我父母觉得威尼斯对我来说太远也太热,那么去巴尔贝克全无旅途劳顿之虞,总该说是很方便了吧。可是这样一来,势必就得离开巴黎,不能去拜访斯万夫人了,虽说这种拜访已经很难得,但我毕竟还能时不时听到斯万夫人说起她的女儿。我渐渐从这样的拜访中感到了某些与吉尔贝特无关的乐趣。
春天临近,天气回寒,在冷冽的冰圣徒节和骤雨夹雪的圣周,斯万夫人因为怕冷,常常在家里裹着裘皮接待客人,她的双手和肩膀缩在长方形的硕大手笼和洁白发亮的披肩里面,手笼和披肩都是貂皮的,她从外面回来没将它们除下,看上去就像比屋外的白雪更耐久的最后两撮冬雪,炉火的烘烤和季节的转换都没能让它们消融。这凛冽寒冷而又鲜花绽放的几个星期的全部真谛,就是在这个此后我不曾再去的客厅里,由一些更令人陶醉的白色,例如绣球花,向我揭示的,这些花儿簇聚在高高的、**的茎秆上,宛如拉斐尔前派画作中线条分明的灌木丛,球形的骨朵分而有合,像报信天使那般洁白无瑕,散发出柠檬的清香。当松镇的这位女主人,知道到了四月,即使天气寒冷,也总会有鲜花开放,她知道冬季、春季和夏季并不如城里人想象的那么泾渭分明——那些城里人直到初夏来临,还以为这世界就只是些光秃秃的房屋兀立在雨中。斯万夫人有贡布雷的画匠把花送来,是不是就够了?她是不是还要通过指定的花店给她送来地中海沿岸早熟的鲜花,以弥补尚嫌不足的春意呢?这我不得而知,也并没在意过。斯万夫人那冰晶闪烁的手笼边上,绽放着绣球花,它们就足以让我怀上思乡的忧郁了(在女主人的心目中,摆上这些绣球花,也许只是如贝戈特所说,让它们跟屋里的摆设和女主人的服饰组成一部《白色大调交响曲》)。它们提醒我注意,《圣礼拜五的奇迹》代表着一种大自然的奇迹,我们如果能更聪明一些,每年都可以亲眼目睹这样的奇迹;白色的花儿散发着清香,那是一些我叫不出名字,但在贡布雷散步时屡屡驻足凝望过的花儿的香味。有了这些绣球花,斯万夫人的客厅也就变得如同当松镇斜坡上的小路一样纯洁无瑕,一样在没有叶片的枝头缀满烂漫的花朵,一样充盈着清冽而明净的芳香。
可是我真该不再去想那条小路才是。这样的回忆,弄不好就会让我对吉尔贝特仅存的那点儿爱情就此延续下去呢。于是,虽说上斯万夫人家已不会引起我的痛苦,我还是很少上她那儿去,想尽量少跟她见面。不过,既然我仍留在巴黎,我有时也就答应和她一起去散步。阳光明媚的日子终于来临了,天气暖洋洋的。我因为知道斯万夫人总在午饭前出门一个小时,到星形广场附近的布洛涅林苑大道去散步(那会儿大家管这地方叫穷光蛋俱乐部,原因是经常有小老百姓去那儿一睹平时但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富翁贵妇的风采),就请求父母允许我星期天——其余的日子我中午都没空——晚一点吃午饭,先出去散会儿步,到一点一刻再回家吃饭。五月里,吉尔贝特去乡间朋友家了,所以我每个星期天都去散步。正午时分我来到凯旋门,守候在林苑大道的路口,眼睛盯住斯万夫人要从那儿出来的小路拐角,她家离这儿只有几米远。由于是中午,许多散步的人都回家吃饭了,街上剩下的人寥寥无几,大多衣着入时、举止优雅。
蓦然间,在那条铺着细沙的小路上,只见姗姗来迟的斯万夫人脚步轻缓地款款而行,犹如只在正午盛开的最美的花儿,周身繁丽的衣饰,色彩每次不同,但我记得最牢的是淡紫色;她举起长长的伞柄,在最为光彩动人的那一刹那,撑开一把宽幅阳伞的绸面,上面是跟长裙上的花瓣同样的颜色。在她周围是一队随从;其中有斯万,还有四五个上午去她府上或是她在路上碰到的俱乐部成员:这支黑灰相间的驯顺队伍,簇拥着奥黛特近乎机械地前行,仿佛一副没有生命的框架将她围在中央往前移动,让人觉得这个唯一目光炯炯的女人正越过这些男人,犹如越过面前的窗户注视着前方。她纤弱而无畏,浑身上下闪耀着柔和的色彩,就像是属于一个不同的、陌生的、尚武的种族,而她就凭此孤身与众多的随从相抗衡。晴朗的天气,还没给她带来不便的阳光,都使她感到愉悦。她笑吟吟的,犹如一个完成作品后再无任何顾虑的艺术家,神情自信而安详,确信自己的装束——即使那班趣味低俗的行人欣赏不了——是品位最高雅的。她是为自己、为朋友而穿着,自然无须过于刻意,但也不可漫不经心;胸衣和长裙上的小花结在身前轻盈地摆动,仿佛那是些她并未忽略它们存在的小生灵,只要它们能跟上她的脚步,她便大度地听任它们按自己的节律翻飞曼舞。她手上的那把阳伞,往往在她出现时还没打开,她看着这把淡紫色的阳伞,仿佛这是束巴马的紫罗兰,当她那愉悦而温柔的目光不是投向友人,而是投向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件时,它看上去仍然在微笑。就这样,斯万夫人为自己的装束保留了,或者说拉开了一段距离,一段高雅充盈其间的距离,那些正和她熟稔地交谈的男子,对这段距离既敬畏又悦服,从他们的神态中可以看到某种诚惶诚恐的意味。他们在喟叹自己无知的同时,承认这位女友对自己该怎么装束确实是最了解、最有决定权的,这就好比承认一个病人对自己该格外注意什么最了解、最有决定权,承认做母亲的对子女该受怎样的教育最了解、最有决定权一样。斯万夫人出来得这么晚,何况身旁跟着这么一帮对行人似乎视而不见的扈从,这就让人不免想到她在那儿度过漫长的上午,待会儿还要回去吃午饭的那座宅邸;她的步态这么悠闲,就像漫步在自家的花园里,由此可见那宅子离得很近,她仿佛把宅子里的那份阴凉都随身带了过来。但尽管这样,见到她还是让我对户外空气的暖意有了进一步的感受。我已经在心里认定,她的装束,是按照她所熟谙的礼拜仪规,通过一种必要的、唯一的方式跟季节、时刻联系在一起,变得相容无间的。正因如此,那顶柔软草帽上的花儿,还有长裙上细细的飘带,在我看来就如花园和树林中的花儿一样,开在五月天里是再自然不过的;我要感受季节带来的新变化,只消把视线抬到她那把伞的高度,它张开在那儿,犹如另一爿离得更近的、宽厚的、活动的、蓝色的天空。虽然那些仪规是至高无上的,它们却屈尊纡贵,向着清晨、春天和阳光表示它们的——斯万夫人也因而表示她的——敬意,可我觉着清晨、春天和阳光并没由于得到一位如此高雅的女士的青睐而受宠若惊。为了它们,斯万夫人特地穿了一袭色泽更明亮、面料更轻盈的长裙,宽松的领口和袖口让人想到微微出汗的颈脖和手腕,她为它们费心费力,就好比贵妇人高兴地俯允到乡下去看望村民,尽管村里上上下下没人不认识她,可她还是执意要在这天穿一身村姑的装束。我等斯万夫人一到,便向她问好,她让我站住,笑吟吟地对我说“Good morning”。我们一起走了几步。这时我明白了,她是为了自己的缘故而遵守这些穿着打扮的仪规,犹如那是一种智慧的最高形式,她身为大祭司理应照它行事。因为,当她觉得走得热了,她便解开短外套上扣得整整齐齐的纽扣,或者干脆脱下来交给我,于是我在她的衬衣上看见了一大堆缝纫制作的细节,要不是她脱了外衣,这些细节是任谁也发现不了的,就好比作曲家煞费苦心为各声部写下的分谱,听众通常是听不到它们的音响效果的。而那件搭在我臂上的外套,也让我看见了袖口上的精美细节,我久久地注视着它们,一半是出于好奇,一半也是想献献殷勤,那条色泽迷人的缎带,那截淡紫色的衬缎,平时都是没人看得见的,但做工之精细一如衣服的正面。就好比大教堂里那些隐蔽在高处栏杆后面的哥特式雕塑,这些雕像之精细,堪与宽大的门廊上的浮雕媲美,但是平时没人会看见离地八十尺高处的这些雕像,直到有一天,有位偶然到此一游的艺术家发兴想爬到高处俯瞰全城景致,才在两座塔楼之间发现了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