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分钱(1 / 1)

秩序剑主 小卒没过河 2361 字 2个月前

特利根一拍桌子,说道:“好,就这样办!科里,明早你带四名轻伤的士兵——嗯,再带上两名俘虏做证明——回莱斯特镇,把这件事情首尾向男爵大人报告清楚,一定不能让男爵大人误会是我们洗劫了他的村庄。”

这一点绝对是最重要的。

莱斯特男爵统一北方四领,这个村子自然也属于莱斯特男爵。

哪怕由于人手不足,男爵大人并没有把这个村子纳入有效控制之下,可这也是北方四领之主的领地。

如果不解释清楚这一战的前因后果,特利根和科里就会有大麻烦。

他们是莱斯特男爵的封臣!

封臣洗劫自己主君的领地,这怎么都说不过去。

无论从骑士道德角度还是王国法律角度来说,这都绝对是罪大恶极,剥夺骑士荣誉都是轻的、被处死也有可能。

带上那两个俘虏,就是去当证据的。

“等你向男爵大人解释清楚以后,让莱瑞拉通知海曼他们,看看有谁对这些盗贼有兴趣。”

(海曼是莱斯特领的新晋骑士之一。)

这件事只有科里去办最合适。

一来,特利根乃是骑士,又是一行人的首领,甭管他是不是这一行人中的最强者,最起码他穿着铠甲往那里一站,就特别有威慑力,要留下来稳定军心,震慑盗匪;

二来,科里深受莱斯特男爵的信任,由他去报告,总比让安德这种高阶刺客的弟子去报告,要容易受到接见——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

三来,对那些新晋骑士和勋爵,科里要比安德熟悉的多,也好说话。

“安德,你和爱蜜莉雅明天和我一起,把这些盗贼们造成的损失统计一下,拟定协议让他们签了,对了爱蜜莉雅,你会拟定协议吗?”

“特利根先生,这个比弗有经验,我明天让他拟定协议。”爱蜜莉雅把任务推给手下。

这些从洛科威城堡里逃出来的人,许多都是世代服侍洛科威家族的高级仆人。

这些人的文化水准,说不定比她这个大小姐还要高一些,至于具体办事能力,更是甩她一条街都不止。

“一个人做一百五十四份协议会不会太多了,时间来得及吗?”

“比弗只要做一份协议就够了,可以让他们全按上手印。”爱蜜莉雅摇摇头,盗贼还需要一个人一份协议?那也太看得起他们了。

特利根很惊讶,安德带出来的人中间,居然还有拟定协议的人才。

“还要统计一下我们的损失。”

“这个可以交给利特尔,他擅长算术。”爱蜜莉雅说道。

“安德,这些人你都是从哪里找来的?”特利根惊讶的问。

“这些人都是爱蜜莉雅招揽来的。”安德两手一摊。

特利根和科里惊讶的望着爱蜜莉雅,这位少女的背景显然非同凡响——她年纪轻轻,一身武技虽然惊人,可与安德相比也不算什么。

但是这些具备文化知识的手下,却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培养出来,这是真正的底蕴——而且绝不是勋爵或者骑士这个层次所能拥有的底蕴。

在特利根眼里,安德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突然间变得神秘起来。

先是有一位疑似高阶职业者的夜魔暗中照拂,让他轻松混到勋爵的位置上;现在又有这样一位大小姐,跑来给他当管家打理领地,顺便还招来一批文化人做手下。

这两件事如果分开来看,安德已经是万分幸运;

可是把两件事放在一起看的话——如果问题不是出在夜魔和这位爱蜜莉雅大小姐身上呢?

那就是安德身上另有秘密!

————————————

事情进行很顺利。

五天后,这些俘虏全部被销售一空,一共卖出了近九百枚金币,这个价格远远超出了预想——每个盗贼卖出了近六枚金币。

要知道,安德当守卫猎人的时候,一个月的薪水才三枚金币,而这已经是让人羡慕的高薪了。

赶来收购俘虏的,不止大家预想中的新晋骑士和勋爵,被莱斯特男爵买走的俘虏才是大头。

占据北方四领以后,莱斯特男爵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向各处村落宣告自己的统治权,而是将战虏编队,用这些战虏作为工人,争分夺秒的修建道路。

莱斯特男爵希望在冬季到来前把几条主要道路修整好,至少要能通行重载马车——统治的诀窍在于力量的投放,有这些路,莱斯特家族才能有效控制整个领地。

如此一来,别看这次领地战争中战虏不少,可是投入到整个北方四领的道路整修中压根就是杯水车薪,现在连四座城堡之间的主要道路都来不及修整,更别提村庄之间的小路了。

所以莱斯特男爵对这批战虏很有兴趣,一下子购买了超过一百人——这其中,说不定还有鼓励骑士们主动清剿盗贼的意思。

把盗贼出售完毕,大家坐下来清点收入,这些钱加上没收盗贼身上的钱财,以及变卖盗贼的装备的钱。

这一场胜利,竟然给大家带来了一千一百八十二枚金币的收获(银币就不算了)。

这个数字,着实让人大吃一惊。

战功必须封赏,特利根按照规矩翻倍发下赏金,每个正规战士获得六枚金币,安德带来的民兵都是一级战士,他们只有三枚金币。

比弗和利特尔,这两个人一个拟定协议,把俘虏转为债务人;另一个做了数字统计,这都是文化人才能干得活,所以除了战斗获得的金币之外,他们还有额外收入,每人分到十枚金币。

总共发下一百四十一枚金币。

别以为他们小气,这实际上已经很不少了。

正规士兵是一种体面职业,平日里即使没有战斗,领主也要给士兵发薪水。

以莱斯特领的正规士兵为例,他们一个月的薪水是一枚金币外加两枚大银币——这个收入,可以让一家人在莱斯特镇过上体面生活。

(本书中,二十个铜子换一个小银币,五个小银币值一个大银币,十个大银币才能换到一个金币,也就是说,正规士兵一个月的薪水有一千两百枚铜子。

在北地,三个铜子就能换到一根最低等的黑面包,这面包切开来泡在汤里,一根就可以供一家人吃上一天,人口少的家庭,一天还吃不完,所以正规士兵收入真的不低了。)

在一场无人伤亡的战斗中,能拿到六个金币的赏金,这已经是非常不得了的重赏。让士兵们全都眉开眼笑,交口称赞领主的慷慨。

即使给出这样丰厚的赏赐,剩下来的钱依然有一千多枚金币。

这许多金币一起堆在桌子上,形成了金灿灿的一座小山。

即使是安德,望着眼前这一堆黄金也有些目眩神迷——实际上,即使是在富饶的花旗,真正把一堆黄金放在面前,绝大多数人也一样肾上腺素飙升。

科里望着这座金币堆成的小山,更是差点把口水都流下来。

他咽了一口唾液,诚恳的建议道:“老大,依我说,你那个贼窝村子也不用费心收服了,我们干脆把他们也当盗贼卖了算了。”

特利根望着金币堆,先是无意识的点点头表示同意,然后猛然发觉不对,摇了摇头说道:“这可不行,看看海曼他们就知道现在想找领民有多不容易,这些人都是我的领民,不能卖!”

“唉,那实在太可惜了。”听到特利根拒绝了自己的提议,科里失望的叹了口气。

“可惜个屁,那都是我的领民,关你什么事?”特利根又好气又好笑。

“过了这段时间,说不定就卖不出这么好的价钱了。”科里还想说服特利根。

“去去去,先来分钱。”特利根转移话题。

特利根把桌子上的金币十个一摞,摞了起来,然后把钱分为三大一小四堆金币,分别推到各人面前,说道:“这些钱,我、科里和安德各拿三百枚金币。爱蜜莉雅,你拿剩下的一百四十一枚金币。”

分钱这种事,特利根有经验。

分钱不能商量着来,必须有一个人做主才行。

这种事情越商量越坏事——谁都觉得自己付出多,一商量起来,没事也会商量出事来。

地球上,朋友们一起出钱做生意,因为利润分配而产生矛盾的简直多如牛毛,到了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如果有个主导者来负责分配,只要能做到大致上公平,就能把局面维持下去。

安德把爱蜜莉雅面前的金币搂了过来,一边分一边开口说道:“特利根叔叔,钱不能这么分,爱蜜莉雅的钱不该由你们出。”

爱蜜莉雅眼看自己面前的金币堆被安德一把搂走,顿时双眉倒立起来——这是她自己赚到的第一笔大钱。

你竟然敢动老娘的钱!我——额,自己好像也是俘虏来着。

想到这里,爱蜜莉雅刚刚竖立起来的眉毛,不得不委屈的平复下来,

安德把爱蜜莉雅那一份金币分成三份,每份有四十七枚金币。

他把其中两份推给特利根和科里,把另外一份混到自己面前的金币堆里。

“特利根叔叔,科里叔叔,这场战斗是我们三个领地合作才有这样成绩,我不能占你们的便宜。”

安德指着自己面前的金币说道:“爱蜜莉雅那一份我会给她,她是我的总管,自然由我出钱犒赏她的功劳。”

说着,安德把整个金币堆都一把推给了爱蜜莉雅:“爱蜜莉雅,把钱收起来。”

“啊?额,好的。”

爱蜜莉雅望着眼前更大的一堆金币,眼睛和嘴角一起变成了弯弯的月亮。

————————————

受伤的战士们已经回到领地休养,科里顺路又带来了几名健康的战士,补全了三十名战士总数。

由于出售俘虏的缘故,大家已经在这个小村里停留了六天,这天一大早,特利根下令大家再次启程。

这次重新启程,大家的士气明显更加高涨,连行军都显得欢快许多,士兵们走着走着就自发的唱起歌来。

“越过草原,踏过河流,我们是无畏的勇士!”

“搏杀野狼、撕裂巨熊,我们是无畏的勇士!”

“穿越黑暗,走过光明,我们是无畏的勇士!”

“金币是我们的点缀,勇气是我们的灵魂!”

“战斗是我们的归宿,鲜血是我们的祭礼!

“无论敌人的鲜血,还是我们的热血——勇士之神奎托,那都是给您的祭礼!”

这是在北地非常流行的《勇士之歌》,人人都会唱上几句。

听着战士们的歌声,特利根脸上露出微笑。

只有期待一场大战的情况下,战士们才会唱起这首战歌。

有了这样的士兵、有这样的士气,盘踞在宝库那里的盗匪有什么可担心的呢?不就是人多一点吗?人多才好,那可都是钱啊!

这一路上,没有不开眼的盗贼上来找死,倒是让一心希望遇到盗贼的特利根和科里有些失望。

实际上,能遇到两百名盗贼的联合团伙才是纯属偶然。

一般情况下,盗贼团伙不会超过五十人。

抢劫也是要讲成本的,抢来的钱要是还不够大家浪费的粮食钱,这种抢劫是毫无意义的。所以除了那些专门抢劫大型商队的著名盗团,一般盗贼团人数也就是七八人到五十人之间,再多的话,就算是肥羊也不够肥了。

行行复行行,维尔特领比起莱斯特领人烟要稀少的多,很多时候,道路两侧都可以看见狼、野猪,甚至是熊出没。

爱蜜莉雅在安德身边左顾右盼,四处张望,这满地荒草的景象实在有些无聊。

自从安德把金币全部让她保管开始,再加上安德做的饭着实好吃(行军路上,安德亲自动手,为特利根、科里、爱蜜莉雅开小灶),她对安德态度不知不觉亲近了很多,连走路都在安德身边。

“安德安德,你看那边有只兔子,是——”爱蜜莉雅直指一个方向叫了起来。

“腾——”安德眼睛一扫,没等爱蜜莉雅说完,长箭离弦而去。

“——白色的。”爱蜜莉雅声音低了下去。

野兔一般是灰色,难得看到一只白兔,在灰突突的背景下,这只兔子就显得特别漂亮可爱——不过,现在这只漂亮的兔子已经被长箭钉在地上,变成了一只死兔子。

“爱蜜莉雅,你怎么了?”射死了兔子,安德却发现爱蜜莉雅情绪低落,关心的问。

“没什么。”爱蜜莉雅无精打采的说。

自己好像误解了她的意思?

科里从莱斯特领回来的时候,给安德额外收购了一百支长弓用的箭。

箭支充裕,野外动物又多,安德时常顺手射一些猎物,为大家改善伙食。

他听到爱蜜莉雅说那里有只兔子,第一反应就是爱蜜莉雅想吃兔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