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定向爆发与火焰射流(1 / 1)

炮台法师 墨乡 1384 字 2个月前

“轱辘~~轱辘~~”

西郊林荫大道上,罗兰坐在牛车后车篷里,一路朝城北赶去。

可别小看这牛车,这玩意是都灵市政厅负责营运的,两头牛一起拉车,一趟能拉下十几个人,一天四趟地绕城赶路,属于都灵城版本的公交车。

车篷里的坐着七八个乘客,有去城里结伴逛街,有探亲的,有办事的,有带小孩城里玩的,不一而足。

牛车不缓不慢地前进着,每到郊区一处村镇的岔路口,车夫就会高喊地名。这时候,有人会下车,同时也有人上车。

罗兰坐在靠里面的位置,双手将行囊护在怀里。一开始,他还有点新鲜感,一路看着周围的风景人物,但很快就看腻了,便开始闭着眼睛想事情。

虽然洛坎迪一再交代罗兰在迪兰特堡不要施法,并说迪兰特堡非常安全,但凡事都有万一,万一发生点什么事,罗兰总不能任人宰割,总要有点自保手段,哪怕是垂死挣扎,也总比什么都不干的强。

这一个月,罗兰已经将《术法通识》这本书翻来覆去地看了上百遍了。这本书,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是笼统的法术常识,除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外,没啥大作用,但还有一小部分,或许对其他人没啥用,但对罗兰来说,却是真知灼见。

“通识上说,燃素类归于混合系,是燃素和气系法术的混合。该类法术,以法力转化出燃素,燃素会点燃接触到的一切元素,其中绝大部分是气系元素。所以,燃素法术拥有气系法术的流动特性......虽然笼统,但联合地球上对高温高压气体的物理描述,倒是让我找到了约束火焰力量的一些窍门。”

火焰之拳,爆发时,向四面八方冲击,容易敌我皆杀。如果能控制火焰的爆发方向,形成定向爆破,那就能在很大程度避免这个缺点了。

这就是罗兰对火焰之拳的改进思路,他进行了上千次实验,废掉了800条虚拟生命,终于在5天前,获得了部分成功。

新改进的火焰法术,罗兰将之命名为:‘火焰射流’。

火焰射流,其消耗法力比火焰之拳高上2倍不止,施法时间缩短到0.2秒,激发时,以施法者为喷发起点,朝特定方向喷射出一条拳头粗细的高温高压焰流,这道火焰流,最远可延续到120米开外,比火焰之拳的80米最远射程,增长了50%多。

这个法术虽然耗费法力多了一倍,但论爆发的威力,其实远不如火焰之拳,它强在可控、动静极小,并且,其对目标造成的有效伤害比火焰之拳更高。

可以这么说,火焰之拳属于群体伤害,而火焰射流,是单体法术,各有各的用途。

那为什么说是部分成功呢?

因为罗兰最初的预想,是希望能够随意地调整火焰喷发角度,角度缩到0度,那就是射流,扩张到360度,那就是火焰之拳。又或者只扩张到身前180度,那就是一面定向爆发的火扇,既能击退前方一大片的敌人,又不会伤到身后的盟友。

可惜,罗兰法术知识实在贫瘠,开发出火焰射流,已经是他目前所能达到的极限了。

当然,这一个月,他还有其他的成就。

“酥痒术,麻痹术这些接近戏法的小法术,对我也没威胁了。”

破解这些法术的灵感,同样来自《术法通识》,原理很简单,无非就是鼓动体内法力,让法力快速流转周身,直接将这些小戏法的法术结构冲散,法术自然也就不攻自破了。

虽然有些成果,但罗兰却一点都没有感到满足,在术法通识中,各种各样的法术千变万化,有转铁成金,有提升寿命,有长程的传送门,有短程的瞬移术

这些超越地球科学技术的法术,才是罗兰真正感兴趣的。

“哎~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成为正式法师。到那时,真想一头扑进图书馆,永远不出来啊。”罗兰对成为正式法师越发渴望。

不知不觉,牛车从西郊驶进了城区,牛车周围变得喧闹起来,空气中多了不少臭味,有猪牛羊马的粪便,人身上的汗臭,地上烂泥的腥味,总之并不好闻。

罗兰被吵地没法思考,干脆看起了都灵城的街景。

据洛坎迪所说,西郊进城,第一个到达的就是芦苇市场,市场的路面同样铺着平整地白石,但因为人流巨大,白石上沾满了淤泥、动物粪便、踩烂的菜叶和烂水果,许多石板还碎了。在道路两旁,则摆着一辆辆木制的货郎小车,小车货箱里摆着各种各样的货物,一个个商贩则站在车后叫卖。

市场里,还有不少穿着蓝色制服,腰间悬着利剑的壮汉在市场维持秩序,手拿铃铛的税务官则在各个商铺间走来走去。商贩们一边应付客人,一边又和税务官讨价还价,忙地不可开交。

在角落中,罗兰偶尔能看到乞丐,他们大多都是老弱病残,衣衫褴褛、模样凄惨。偶尔,有人会朝他们身前扔上一两个比索,但大多数人都是冷漠而过。

罗兰看到,其中有个乞丐,人还年轻,不超过40,他断了一条右腿,右手手指只剩下一个拇指,左脸颊上还有一条异常狰狞的刀疤,从刀疤形状上看,当初那一刀,几乎将他的脸劈成两半。

和其他乞丐不一样,他沉默地靠墙坐着,腰背挺直,身上的衣服虽然很旧了,但并不脏污。有人给他扔铜比索时,他最多点下头表示谢意,而不像其他乞丐那般感恩戴德。

“这恐怕是一个残疾的战士。”罗兰心中暗道。

由于之前在白石堡的经历,罗兰对都灵城的战士很有好感。

牛车正好从这个战士身前经过,罗兰想了想,便从衣兜里摸出一枚银马克,整个人倚在牛车边上,尽量探出身体去,轻轻地将钱抛到这人脚边。

‘叮铃~’

一声脆响,亮银色的光泽出现在一堆长满绿铜锈的比索中间,非常醒目,周边不少乞丐都是眼睛一亮,跃跃欲试地想来捡钱。

那个断腿的乞丐拿起银币,抬头看向牛车上的罗兰,发现只是一个少年人时,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罗兰微笑道:“买杯甜麦酒暖暖身体吧,战士。”

断腿乞丐愣了下,而后双眼一亮,他猛地挺直身躯,抬起只剩了一个拇指的右手,用力砸了下自己胸膛:“感谢你,好心的年轻人。”

罗兰心中欣慰,他没猜错,这是个战士。

坐回座位后,罗兰又听到一阵歌声从不远处传来,歌声清亮婉转,还配有悠扬的琴声伴奏,非常地悦耳。

罗兰下意识转头望过去,就见到街角处站着几个衣着艳丽的男女,女的在唱,男地在弹琴,还有个男地在跳舞。跳舞的男人一只手拿着个摇鼓,另一只手拿着个托盘,一边跳,一边在人群间巡回,不时有人往托盘里扔铜比索。

“原来是街头卖艺啊,有趣。”罗兰暗道,他坐在牛车上,看的津津有味。

正看得高兴呢,忽然,这群卖艺男女身侧一家酒馆中,传来一阵喧哗声,紧跟着,酒馆大门被人用力推开,两个高壮大汉从门里走出来,‘嘿’地一声,将一个金发男子扔到了酒馆前的烂泥地上。

这金发男子喝的烂醉如泥,落在地上后,就在烂泥地上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试了多次都没成功,反而滚了一身的臭泥。

周围的人们见到醉鬼的狼狈模样,顿时发出一阵哄然大笑。

罗兰瞅了眼醉鬼,忽然觉得这人看着很眼熟,尤其是那金发,很像某个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