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的手拉开,还是用狠低哑的声音说,「那时我在葡萄架下等着…我从来没有那麼紧张过…就算是见皇上也没那麼紧张。」
「紧张你还為难我!」我想把手抢回来,可惜力气太悬殊。
「我机关算尽,知道妳一定会来。」他贴得更近,更细声,「但我还是狠紧张。」
他用这种声音跟我讲话,我只觉得像是在我身上点火。但刚刚才洗好澡…我只好强作镇定,「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他整个贴在我耳朵,用气音说,「公子,妳不知道真正的年龄不能用岁月算吗?」
於是澡真的白洗了。
当中他小小声的喊,「玄云…晚照…」但他喊得最多的是公子。
他再这麼喊下去,我觉得我早晚会死在这年轻人手底。就不知道是心臟病还是中风了。
自从我们在一起以后,我这废物公子变得更废物无能了。
以前我身边的琐事就都是洒尘打理的,现在我连自己穿衣洗脸的权力都没了,每天醒来都是他帮我洗脸擦牙,挑拣配色穿衣服,连鞋都是他穿的。
我觉得我又不是瘫痪了,干嘛这样,但他坚持我穿衣打扮都是给他看的,所以理当如此。我猜可以的话,他还想喂我吃饭。但我吃饭狠没耐性,动作太快,他没机会。
想想我当年在恋情中发狂时,也是什麼都愿意為对方做。死都愿意為他死,何况穿衣服侍。当中别有乐趣,妙不可言,我狠能体谅,所以就由着他把我当芭比娃娃玩,只是甜言蜜语不要钱的倒,引经据典,极尽我当小说家的能事,他都浅笑着听。
但我狠认真的说,「洒尘,我爱你爱到要发狂了。」他马上虎目含泪,好一会儿才能平静下来。
原来他需要的就是这麼直白的回报。
女人可以黏着男人要证明,可男人不行…最少大明朝的男人不行。他又不怎麼讲话,都闷在心底,只能表现在行动中,所以我一表白,他就安心了。
这是他第一次把心掏出来给人,也是第一回遇到符合理想的梦中人,他的最初。这个气质严肃又严厉的男人,才一点一滴的把他的脆弱显露给我看。要如此亲密信任,他才愿意倾吐。
我这才知道,当一个男子汉,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他的母亲和父亲感情极恶,可以说,他母亲恨透了他父亲,连他的孩子都恨在一起,见都不愿意见,整天躲在佛堂念经。对小小的洒尘来说,母亲是个虚无的影子,一年见不到几次。
而他们葛家,既是世族,又是书香门第,代代科举出身,非常自傲。这样家庭的孩子五岁就啟蒙,一辈子都在唸书。他老爹非常严厉,细故就可动家法,又非常注重礼防。洒尘和同是庶子女的妹妹感情最亲厚,但七岁以后,他们兄妹相见还得隔帘。
可以说,他完全是生活在一个男人的世界裡头,女子的形象非常稀薄──為了端正品德,他们家的男孩子居然都没有丫头婆子。他等於是让眾多先生教养着长大。他父亲的幕僚中颇有能人异士,他的杂学几乎都是跟他们学来的。
「在我们家,学文狠简单。」他狠小声的对我说,我喜欢趴在他胸膛上,他也狠喜欢这样,因為他爱随手抚着我长髮,「学武是我别有机缘…有个蜀中侠客到京裡收徒,刚好我也在旁边。结果他新收的小徒还没学会,我已经可以依样画葫芦。
他觉得狠妙,兴起教了我叁天,留了一本粗浅\的入门给我,嘱咐我每天如何练习。」
他笑了笑,有股隐隐的骄傲,「他想官家公子吃不起苦,却是小瞧了我。不过是每日抽几个时辰苦练罢了,有什麼。叁年后他再来,大吃一惊。这次他留下一整年,正式收我為徒了…」
我满眼冒爱心小花,那一整个严重英雄崇拜,「洒尘,你是天才!什麼都会!我对你的崇敬宛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又像是钱塘浪潮铺天盖地生生不息…」
他听着我的阿諛奉承,笑个不停,「公子…那又不算什麼。只是记性好,看个几次就记起来,日后慢慢琢磨。记得多,就触类旁通,算什麼天才…」他沈默了一会儿,「反正,也没其他的事情好做。」他不无苦涩的说。
我的眼眶一热。我写作二十二年无间断,產量惊人,着作等身。有人夸我的时候,我心底也是这样苦涩的回答:因為我没有其他的事情好做。
「我懂。」我微咽的说,「我写了二十二年…也是…」
他把我抱紧一点,狠轻狠轻的嗯了一声。
及长应该慕少艾时,他又惊觉自己的「异常」。更把所有精力都拿去学习。庶子不好议婚,他父亲不肯屈就,婚事一年年耽搁下来,那时他已经看出大明朝治军的大问题,但重文轻武之势已成,而军事问题已成沈痾,士气低迷,空餉严重,将帅人才严重缺乏,而文官济济。
他才毅然决然的投笔从戎。二十岁,他考上武状元,以军策殿前议对,大受皇帝的褒奖讚美,说他「文武全才,必為日后国之栋樑」,非常恩宠。
但回家等他的是他老爹的家法,差点被打死。罪名呢,是「忤逆」。后来是皇帝要见他,他父亲不得不住手,说他患了重病。养了两个月才能起身面圣。
后来他在边关多年,力图整顿,稍有眉目,而蒙古叩边。原本该固守,皇帝却命令他们进击,圣旨不断的传来,指手画脚。勉强进军,却粮草不继,军餉不发,几乎激起哗变。
他当机立断撤回关内,保留实力,却被恼羞成怒的皇帝下了黑牢,褫夺官职,永世為奴。
他苦笑,「其实,我并没有什麼野心,只是再不有所作為,就太晚了。皇上对我有知遇之恩,屡屡宣我奏对,君臣相得,我以為…」他沈默下来。
我用脸在他胸膛轻蹭,慢慢的说,「我懂。你只是希望得遇英主,忠心為君為国,一辈子成就英主的丰功伟业,报答知遇之恩。」我泪凝於睫,「天下事,都有相通的地方。」
一个是君臣相遇,一个是女子婚恋,看起来好像一点关係都没有。但除去了关係,从情感上来讲,其实狠接近。
能得一相知相惜之人,想要成就对方,终身扶持。两者都非常艰难。
我哽咽的说,「你摊上我,完全大材小用。就像锯鸡脖子拿牛刀…」
他轻笑一声,用大拇指拭去我的眼泪,有些粗礪,却让人觉得安心。「公子,妳还是不懂。我早就已经累了。皇上圣意难移,裁断已定,我就不再徒劳伤神。」他狠轻狠轻的说,「晚照…公子,妳以国士待我…又…又事事维护,愿意顺我…说是我把自己给妳,不如说妳把自己赏给我…不只恩与义,又何止恩与义…」
我没让他说下去,只是吻着他,非常心疼的。
算了吧,什麼丰功伟业,神机妙算,浮世虚名。那些都算了吧。
人活着,没有那些也可以。既然他累了,那就在我这裡好好休息。如果他只剩一襟晚照,那他就会一直拥有我。
他像是听到我无言的话,闭着眼睛,温顺的承受我的吻,眉眼舒展开来,看起来分外年轻脆弱。
恋爱真的可以使一个人变美。
自从我们在一起后,路人已经不是回头看了,是回头呆。一回头看着我们俩就会呆半晌。
在外面,洒尘的态度一如往常,非常恭谨,只是有股亲暱的气氛,我猜只有我才感觉得出来。而我这麼会装的人,当然也不会给人看破手脚。
所以我们看起来,就是「玄云公子」和「洒尘公子」联袂而行,洒尘还在我身后半步。
只是这个恋爱的后遗症有点麻烦,路上挤着看我们的人更多了。甚至还有姑娘女扮男装来我们书肆偷看。
我悄悄的指给洒尘看,他眉眼不抬,「是姑娘家。」
「你不就爱这款?」我笑他。
他哼了一声,别开脸不理我。半晌才说,「闺阁疾弱之气…」撇了撇嘴。
我偷笑狠久,看他眉头都皱起来,故意夸张的嘆气,「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啊。」
他睇了我一眼,「敢问公子何忧何喜?」
「喜的是,我敢说全杭州境内,没有比我更瀟洒出眾的假公子。」我一展摺扇,十二万分的洋洋得意,「忧的是,天下之大,佳人辈出…我甚忧甚忧啊…」
他看我故意把脸皱成一团,嘴角噙笑,「佳人再好,却有至大难处。」
「哦?」我打了一揖,「洒尘兄,愿闻其详啊。」
他垂下眼帘,极细声的说,「…还要条半百旧精魂,少一年都不成。还有…」他朝掌柜点点头,示意他就过去,这才更小声的说,「还要有什麼斩的称号…没了也不可以。」
说完他立刻就往掌柜那儿走去,留下我在那儿纠结和咬牙切齿。我真后悔,不该什麼都告诉他的。
现在我有投水的衝动了…
大约是我和洒尘之间已经没什麼隔阂心结,我又是个开阔得没边,对许多事情的道德容忍度极宽的人,以前文友邀我去青楼,我都婉拒,现在还怕啥,青楼就青楼,又不是去了非干嘛不可,连男院都敢去了,何况青楼。
好不容易来到大明朝,怎麼可以不好好的观察一下特种营业呢?
那时候的特种行业分叁六九等,文友相邀的青楼通常是属於高级场所…虽然如此,我还是被踢了无数脚,偷捏了几百把。好在老娘实在太平(这个病小姐的身材真令人悲伤),缠胸驾轻就熟,居然没半个姑娘发现。
至於喉结嘛,我又不脱衣服,前襟收得严谨,看不到也是应该的。(虽然事实上我也没有)
只是这时代的姑娘让我发笑,老在桌子底下勾人脚,一个不注意就被踢了。趁劝酒的时候偷拧我的手腕,人人都来一下,真会淤血。我倒是挺乐的,笑话不要钱似的倒,只有洒尘眼观鼻鼻观心,偶尔有姑娘装醉要倒在我身上才起身替我挡驾。
他倒是狠擅长挡住姑娘们的攻势。神情淡淡的,不苟言笑,眼神凌厉,这些青楼姑娘颇有眼色,不去招他。但也有那种不信邪的…但他是武人,踢也踢不到,拧也拧不着,把那姑娘急得俏脸通红,要靠到他身上,就迅雷不及掩耳的站起来替我斟酒,害那姑娘惨跌一跤。
我笑得要死,被他瞪了还是无法收声。
后来那些文友喝多了,开始和身边的姑娘动手动脚,我就起身告辞了。有姑娘不捨,拉着我娇嗔,我笑了笑,「乘兴而来,兴尽而走。留有餘地,才有未来留恋餘韵哪…」非常恶少的用摺扇抬了抬姑娘的下巴,朗声笑着,一展摺扇,施施然的出去。
我感觉非常快活,大开眼界。也不要小瞧人家青楼姑娘,这不是容易干的行当,言语要来得,琴曲要会得,甚至还得超标的诗词歌赋,**还要有十八般武艺,瞧瞧多不容易。
而且她们言谈风趣、性情活泼,说说笑笑,狠有意思的。实在是太贵,不然来聊聊天也颇有益身心健康。
我酒喝不多,大半让给洒尘了。我还以為他喝多不想讲话,回头一看,他面沈如水,似乎不太开心。
放慢了马,我问,「怎了?」
他闷了一会儿才说,「公子…可是故意试我?」
「我试你干嘛?」我大奇,想了想,我哈哈大笑,「洒尘啊洒尘,现在是你不了解了。这就是出来玩儿,长长见识的。瞧瞧别人的生活,和美女说说笑笑,喝喝酒,那有什麼?你也不要担心我会想东想西,放不开。你跟我一起出来喝花酒,我哪会那麼小气?别背着我跑来喝还跟人睡觉就好…」
「胡说!」他吼出来,脸色发青,好一会儿才忍住,低下头,「公子,妳一点都不醋?」
我瞪着看他一会儿,拉住了马。月光下,我们俩就这麼在马上大眼瞪小眼。
噗嗤一声,「洒尘,你真的可爱。」我嘻嘻笑,「你跟了我这个礼义廉耻一概具无的老太太真可怜。」我正色对他说,「只有跟你一起出门,我才会在这种地方应酬。我对什麼事情都狠好奇,也狠能入境随俗。但我有我的底线。」
直视着他的眼睛,狠慢狠慢的说,「我,是你的。除了你以外,在我眼中,这世界上没有男人。」
他的脸慢慢的红了,紧蹙着的浓眉才慢慢鬆开。
默默并轡而行,许久他才轻声说,「公子,太像公子。」
敢情我还会被女人拐跑不成?「好吧,也没有女人。」我嘆笑,「嘖嘖,哪儿洗醋缸,酸哩!」
他气得别开头,不跟我说话。
「别气别气,」我哄他,「我呢,惜闺弱是真,但也无法颠倒衣裳。唯一可以的嘛…」我对他挑了挑眉,做足了标準花心恶少表情。
…早知道我就不该这样干。
我体验了一次他功夫有多高,差点吓破胆。他从缓行的马上扑过来,抓着我足尖一点,就滚在草丛裡,我还来不及尖叫就被堵住嘴了。
我要说,泥地还是狠硬的,我的背狠痛。他火大起来眼睛特别亮,下手特别很,但我的裤子差点被撕成布条。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衝动。尤其是打翻醋罈子的时候,特别衝动。
等他帮我整衣的时候,我已经滚得跟个泥猪没两样,奇怪他还乾乾净净,就髮髻被我抓散了而已。
「…被人看到怎麼办?」我又羞又怒。
「回公子,」他心平气和的帮我繫好腰带,「没有人。」然后把我抱上马共轡,门房惊问的时候,说我从马上滚下来,受了点惊。脸色非常平和的把我抱进去。
我浊世佳公子的名声都毁了。
也不是说,洒尘常常暴走。他大部分的时候还是狠安静,狠沈默的温柔…我是说我们单独相处的时候。
虽然前生是号称百人斩的老妖婆,但我实在喜欢接吻远胜於正戏。对我来说,正戏是附加的,接吻才是真正的重心。只要好好亲过,没有正戏我是一点都不在乎。
这种不正常的偏好让我隐居以后染上烟癮。不能接吻以后,我又不想太常嘆气,所以抽烟。
大概是我带坏了他,他也狠重视亲吻,常常吻得头昏脑胀,不能自已,比醉酒还晕。吻完我若是瞌睡了,他就会搂着我抚我的背,若还清醒,就趴在他胸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
他偶尔会说说大漠风光,胡笳长什麼样子,马头琴的音色…说来说去都跟音乐有点关係。
多半都是我在讲,讲我二十几年来写过的小说,这个主角和那个主角的关係,想写和来不及写的书,囉囉唆唆,没完没了,换个人一定想把我打晕好让我闭嘴,毕竟嘮叨这些对不写作的人宛如酷刑,写作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谁来听你。
但他默默的听,带一种模糊又幸福的神情,在我以為他睡着的时候,说,「妳那张药方怎不写明,又绕过去,偷懒。」「公子,叁天到不了天山的…」非常一针见血的告诉我他听得狠认真。
往往是我先睡去,觉得狠安全,因為他会拥着我。
大概隔着叁天或五天,他心不在焉的听我说话,轻轻用指腹摩挲我的锁骨,我就懂他的意思了,会顺着他。他这麼自我克制的人,顺他一点又不会怎麼样。都接过无数次的吻了,但我捧着他的脸亲吻时,他还是会发出狠小声狠小声的嗯,让我听得心头发颤。
真的会让他激怀壮烈,非常像年轻人的时候,只有逢十的休沐日。
那天是我坚持他一定要休息的日子,也是我跟他交换身分的日子。那天他是「公子」,我就是「晚照」,他的小廝。我还真的去弄了套窄袖短衫来穿,他非常非常喜欢。
那天换我服侍他洗脸穿衣穿鞋,包办所有琐事。他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非常听话。到了沐休日,我们通常会去远一点的地方玩,省得撞见熟人。他听我喊公子的时候,都会短短的失神,非常动情。
后遗症是,老有那些不叁不四的紈裤弟子要跟他买「小廝」,常让他的眼神冻个半死。
这一天,他会特别主动和激烈,巴不得把我整个囫圇吞下去。我也非常柔顺,完完全全回到二叁十初,依旧爱意澎湃汹涌,如水似的女子。
有回我趴在他耳边小声的说,「其实你当公子比较合适。不然我们逃去别处,换身分吧…我伺候你一辈子。」
「十天一次我就捨不得…哪能天天。」他正把我抱到腿上亲暱,长髮散乱在我脸上,「晚照…我这生最好的事情就是…得了妳。」
我非常感动,在他耳边连连轻喊了五六声公子,他激动得差点把我的腰给折断了。
我想,他跟我在一起,一定觉得非常有趣。我老是异想天开,弄出新的花样。我觉得男女之间如果只有关係,日久生厌,那就可惜了。茫茫人海能够相遇,是种奇蹟似的缘份。
所以一些小花样啊小惊喜啊,还是必要的。甜言蜜语啊,表达对对方的爱意,这也狠需要。而不是只腻在一起滚床单,那多缺乏创意。
有时候他被我的创意搞得啼笑皆非,像是帮他绑双马尾。有时候他非常感动,像是每十天交换一次身分。
有时候狠错愕,因為我在房裡用摺扇抬起他的下巴狞笑,「兀那俊后生,莫挣扎了,从了本衙内吧…」他错愕完就喷笑了,告诉我非常到位。
他现在开心狠多,刚肃的神情如春雪初融,带一点温意。见到我眼神发亮,非常俊美,看得我口水直流。
我们每天都一起出门,当我瀟洒詼谐、风采夺人的玄云公子,他依旧是文采斐然,义薄云天的洒尘公子,巡视书肆、应酬往来,尽力融入在地人圈子。日暮回家,沐罢食后,他鼓琴或吹笛,我在灯下练我进步极度迟缓的大字,时而和着他的琴声或笛音高歌。
屋外雪深,落地无响。只有他的笛声和我的歌声缠绵而去,像是可以直抵那弦月之上。
有个雪后初晴的日子,柴公子投帖邀我们去男院,為他一个相知庆生。
这算是狠大的事情。虽说男风极盛,但柴公子此举等於正式承认了「相知」,就跟青楼為姑娘梳拢一样慎重。我们这些文友,算是去贺喜的。
我兴冲冲的带着洒尘去,经过青楼的洗礼,他也知道我就是这样迂阔的人,也笑着去了。
跟我想像的非常不同。我以為都是些脂粉气狠重的美少年,结果不是那回事。脂粉气狠重的少年,算是档次比较低,以色事人者。柴公子那麼傲的人,怎麼会倾心那种。当然是色艺兼备,彻底把我比下去了。
眼睛大吃冰淇淋,心底大嘆来得真值。连洒尘都看得目不转睛,瞧我在看他,马上把头低下去。
我前世的时候,常有女性朋友因為男友看路上美女吵大架,我觉得倒难一概而论。纯欣赏又没什麼,谁不爱俊男美女,追求美好事物是人的天性。若是目带**邪当然不成,若只是看看,还可以互相讨论女子何以為美之类的。
我知道洒尘偏爱美少年的外形,甚至怀疑过自己好男风,只是他性取向是异性恋,真不知道是几重苦。既然知道他世间唯一能爱的大约就是我,何苦伤害他一点点小小的乐趣。
我凑近他,跟他点评哪个俊秀,哪个神采,他渐渐没那麼侷促,也能跟我讨论讨论,我做了结论,「云淡风清二君最妙,观之忘俗啊。」
他望了望,「虽好,不如公子多矣。」
「去,」我笑着拿摺扇拍他,「哪儿学得这样外交辞令。」
除了被风清君暗暗送了一条繫腰的汗巾,这次男院之旅非常有趣的落幕了。文友不断起鬨,说风清君非常孤傲,居然对我青眼有加,我真哭笑不得。
骑马回去的时候,怕他醋意大发,我又成了泥猪,赶紧跟他解释。他默不作声一会儿,「公子,我并没有那样的俊秀…」
「你神经喔?」我想也没想就回答,「你是堂堂男子汉,為什麼要跟娘炮比?我就喜欢器宇轩昂的英雄豪杰,娘娘腔有什麼好?我可是狠挑嘴的啊,真让我爱得发狂的一定要出将入相,又会吹笛又会鼓琴…」
我预备好跑马姿势,「还得在黑牢关上半年,為了两眼就卖给我才行…」一说完立刻策马狂奔,省得再次出意外。
事实证明,他马骑得比我好太多了,不但轻鬆赶上,我的马还叛变,让他拉住,他狠俐落的把我抓过去,我惨叫,「别别别!这是外面…」
他抱着我笑到发抖,「公子,妳狠记恨。」
我将头一昂,「我少数的优点之一。」
我们共骑了一会儿,他只是用脸颊摩挲我的头髮。好一会儿才说,「公子,我在乡间购下一处别业,奴佣俱全。在杭州城北处六十里,处於山拗,非常隐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