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世相百态 (8)(1 / 1)

雅舍小品 梁实秋 2317 字 4个月前

因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毛病,就每每推想别个同病的人到底为什么会懒得写信。照我们现在想,大抵不外几个原因:一是写信也要有物质基础,如果文房四宝不太方便,有笔无墨,或笔墨虽有,而墨的胶性太大,笔头又摇摇欲坠,像驾着老牛破车一样,游兴无论多么大,也要索然而返了。纸也很要紧,不要说草纸不能写信,就是宣纸道林纸,假若大小不一,颜色不齐,厚薄不均,也会扫写信的兴。或者说用钢笔不就得了么?然而钢笔又有钢笔的难处,不好用的钢笔,用起来比什么都吃力,写不上二三字,又废然了。钢笔头容易变成叉子,到那时恐怕除了画平行线以外,什么也写不出。钢笔杆容易让手指上起一个疙瘩,如果不是大力在后,谁也不愿意去忍痛写信。自来水笔似乎好了,而美国货太贵,国货又不敢领教。坏的自来水笔容易漏水,不是满手有入染坊之嫌,就是信纸会变成汪洋一片,这也败人的兴了。

钢笔的问题纵解决,而墨水又成问题,墨水的上层每每清淡如水,写上去若有若无,用到下层时却又有浓得化不开之虞。在换一瓶不同牌子的墨水去用的时候,据说又会让第二瓶墨水起了化学作用,究竟什么化学作用,我们不清楚,可是写在纸上,字形却不太真了。文房四宝的难关已经如此,如果再加上邮票时刻涨价,每涨一次价,写信的兴致就淡一层。邮票方便,有时确是叫人爱写信的,随便一写,随便一贴,随便一丢,飘飘然,牢骚或者温情是可以达到友好之手了。因此,爱写信的朋友常常早买一批邮票,到了时候一贴。我还见过一位小朋友,他是预备得更周到,把邮票早贴到信封上。别人如果借他的信封用,大概也就同时省了一点物力时力。现在却不行了,早买下邮票吧,几天一涨,旧邮票立刻落伍,贴满了信封,也不够数。我现在就存下不少一元、二元、十元、五十元的邮票,眼看一百元、五百元的邮票又要打到冷宫里了。这样一来,谁愿意早预备邮票,不早预备邮票,写信的事业又受了挫折。

上面所说,都是写信一事的物质基础。另外却也有一些不利于写信的因素。一个人的表现方式,原是有惯性的,如果业已惯于用某一种方式了,大抵不太重视其他的方式。例如一个惯于用日记表现自己的人,每天日记数千言,他大概不再写什么文章了。反之,一个爱好长篇巨制的人,他的日记也势必至如流水账一样简陋。我总觉得爱讲话的人,就未必爱写信。因为见了面,可以天上地下,李家长张家短,海阔天空,多么痛快!谁耐烦用充塞拥挤的心情去写那写也写不痛快的八行书?

再则写信与年龄也有关,中学生都是擅长写长信的。老舍说中学生的恋爱只能在半脖子泥写情书的状态下进行,一点儿也不错。谁能怪中学生的时代正是诗人的时代,哲人的时代,情人的时代呢?中学以上,随着这些黄金时代的消失,而信也渐渐变短。大学毕了业,大概就只余下八行,八行也尽多的了。不是么?

写信又和性别有关,男子大概在这上面要见细一点儿。在同一个公事房里,互递纸条来谩骂或传情,只有女职员才这样做。收到一封不识者的来信,只说讨厌,而心中急于拆阅,并且纵然不理,然而希望不久就再继续收到,这才只有女性为然。我有一次,在飞机上,见许多人欠伸欲睡,许多人恶心要吐,可是就有一位客人,在铺上小手提包,伏着身子写信,不用问,那也只有一位小姐可以做得出。小姐似乎为写信看信而活着,大概这话没有毛病。

如果不把写信当做一回事的人,有时却也容易写信。因为应酬的信是有套子的。纵然不必搬了尺牍大全照抄,而耳触目染,却也已经容易得腐词滥调的训练。可也要写一封有情趣的信,虽不必希望让人的子孙将来保存成墨宝,但至少不愿意落入言不由衷的恶札,就大大不易了。孙过庭在《书谱》上讲写好字的条件之一是“偶然欲书”,这也就是兴会。现在何世?兴会何来?倘见一二知己,真要抱头大哭,实在缺乏写寸笺的“偶然欲书”的心情了!

写信也许是擅长应付实际生活的人的本领之一,我每见许多有为之士,有信必发,有时迟了一年半载,但也必须写出奉读某月某日手书的字样,仿佛他特别关心,又特别强记,叫收信的人既感而且佩。这种人大概是一饭三吐哺、一沐三握发的类型里的。反过来,假若居今之世,还不晓得钱的有用,衣冠也不能整齐,不想为世所知,自己也几乎忘了世界,此不实际之尤,对写信也就生疏了。

我虽然找了这许多理由,但自己省察下去,其中并没有一个理由和自己真正相合。糟糕的是,我竟天天惦记着给人写信,然而债台高筑,日增不已,自己的歉疚也就不已,大概是古人所谓“重伤”了。

我看电视

有人问我看不看电视。

我说我看。不过我在扭接电视之前,先提醒我自己几件事。第一,电视公司不是我开的,所以我不能指挥他们播出什么样的节目。电视节目就好像是餐馆里的“定食”(唯一的一组和菜),吃不吃由你,你不能点菜。当然,有几个频道可供选择。可是内容通常都差不多,实在也没有什么选择。

第二,看电视的不只我一个人。看各处屋顶上扎煞着的一排排鱼骨天线,即可知其观众如何的广大。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君子小人,有贤愚智不肖,他们的口味自然不大相同,而电视制作必须要在他们的不同口味之中找出“公分母”,播映出来的节目要老少咸宜雅俗共赏。其结果可能是里外不讨好,有人嫌太雅,又有人嫌太俗。所以作节目的人,不但左右为难,而且上下交责,自己良心也往往忐忑不安,他们这份差事不容易当。

第三,电视是一种买卖生意。在商言商,当然要牟利。观众是买主,可是观众并未买票。天下焉有看白戏的道理?可是观众又是非要不可的,天下焉有不要观众的戏?于是电视另有生财之道,招登广告。电视广告费是以秒计的,离日进斗金的目标也许不会太远。广告商舍得花大钱登广告,又有他们的打算,利用广告心理招引观众买他们的货物。观众通常是不爱看广告的,尤其是插在节目中间的广告,不但扫兴,简直是讨厌。可是我们必须忍受,因为事实上是广告商招待我们看戏。

提醒自己上述几点之后就可以大模大样的看电视了。看电视当然也有一个架势。不远不近的有个座位,灯光要调整好,泡碗好茶,配上一些闲食零嘴。“TV餐”倒不必要,很少人为了贪看电视像英国十八世纪三文治伯爵因舍不得离开赌桌而吃三文治(TV餐不高明,远不及三文治)。美国的标准电视零食是爆玉米花或炸洋芋片。按我们中国人的口味,似乎金圣叹临行所说,“花生米与豆腐干同食大有胡桃滋味”确是不无道理。

看不多久,广告来了。你有没有香港脚,你是否患了感冒,你要不要滋补,你想不想象狼豹一般在田野飞驰?有些广告画面优美,也有些恶声恶相。广告时间就可以闭目养神,即使打个盹也没有多大损失。有时候真的呼呼大睡起来。平夙失眠的人在电视前是容易入睡。

看电视多半是为娱乐,杀时间。但是有时亦适得其反,恶心。哭哭啼啼的没完没结,动不动的就是眼泪直流,不是令人心酸,是令人反胃,更难堪的是笑剧穿插。很少喜剧演员能保持正常的人的面孔,不是狞眉皱眼,就龇牙咧嘴,再不就是佝腰缩颈,走起路来欹里歪斜,好像非如此不能引起大家的欢笑。当年文明戏盛行的时候,几乎所有丑角都犯一种毛病,无原无故的就跌一跤,或是故作口吃,观众就会觉得好玩。如今时代进步,但是喜剧方面仍然特别的有才难之叹。

我事先提醒了自己,所以我感觉电视可以不必再观赏下去的时候,便轻轻的把它关掉。我不口出恶声,当然更不会有像传说中的砸烂荧幕的那样蠢事。好来好散,不伤和气。

光是挑剔而不赞美是不公道的,电视也给了我不少的快乐。我喜欢看新闻,百闻不如一见。例如报载某地火山爆发,就不如在电视上看那山崩地裂岩浆汜滥的奇景。火烧大楼、连环车祸,种种触目惊心的景象,都由电视送到目前。许多名流新贵,我耳闻其名而未曾识荆,无从拜见其尊容,在电视上便可以(而且是经常不断的)瞻仰他的相貌,多半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警察捕获的盗贼罪犯,自然又泰半是獐头鼠目的角色,见识一下也好(不过很奇怪,其中也有眉清目秀方面大耳的)。美国俚语,称上电视人员所使用的提词牌为“低能牌”,我不知道我们的一些上电视的公务人员在接受访问或发表谈话的时候,是否也使用“低能牌”,按说在他职掌范围之内的材料应该是滚瓜烂熟的,不至于低能到非照本宣科不可。如果使用低能牌,便会露出低能相。

新闻过后便是所谓黄金时段。惭愧得很,这也正是我准备就寝的时候。不过真正好的连续剧,不是虚晃一招的花拳绣腿的武打,而是比较有一点深度的弘扬人性的戏,也可以使我牺牲一两个小时的睡眠。即使里面有一点或很多说教的意味,我也能勉强忍耐。这样的好戏不常见。

我对于野兽生活的片子很感兴趣。野兽是我们人类的远亲,久不闻问了。他们这些支族繁殖不旺,有的且面临绝种。我逛动物园,每每想起我们“北京人”时代的环境与生活,真正的发思古之幽情。看电视所播的野兽生活,格外的惊心动魄。我并不向往非洲的大狩猎。于今之世我们不该再打猎了。地球面积够大,让他们也活下去吧。

我国的旧戏早就在走下坡路。我因为从小就爱看戏,至今不能忘情。种种不便,难得出去看一回戏,在电视上却有缘看到大约百出以上的戏,其中颇有几出是前所未见的。新编的戏我不太热心,我要看旧的戏,注意的是演员的唱与作。我发现了一位武生特别的功夫扎实气度不凡。我在楼上写作,菁清就会冲上楼来,拉起我就走,连呼“快,快,你喜欢的‘挑滑车’上映了!”我只好搁下笔和她一同欣赏电视上的“挑滑车”。电视前看戏,当然不及在舞台前,然而也差强人意了。

电视开始那一年就有有关烹饪示范的节目,我也一直要看这个节目。我不是想学手艺,因为我在这方面没有才能和野心,可是我看主持人的刀法实在利落,割鸡去骨悉中肯綮,操作程序有条不紊,衷心不但佩服而且喜悦。可惜播放时间屡次更动,我常失误观赏的机会。

运动节目也煞是好看。足球(不是橄榄球)、篮球、棒球的重要比赛,尤其是国际性的,我不肯轻易放过。前几年少棒队驰誉国际,半夜三更起来观看电视现场播映的观众,其中有一个是我。

第六伦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为五伦,如果要添上一个六伦,便应该是主仆。主仆的关系是每个人都不得逃脱的。高贵如一国的元首,他还是人民的公仆,低贱如贩夫走卒,他回到家里,颐指气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妇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不过我现在所要谈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为专职的那种仆。所谓“主”,是指用钱雇买人的劳力供其驱使的人而言。主仆这一伦,比前五伦更难敦睦。

在主人的眼里,仆人往往是一个“必需的罪恶”,没有他不成,有了他看着讨厌。第一,仆人不分男女,衣履难得整齐,或则蓬首垢面,或则蒜臭袭人,有些还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谁看着也是不顺眼。一位唯美主义者(是王尔德还是优思曼)曾经设计过,把屋里四面墙都糊上墙纸,然后令仆人穿上与墙纸同样颜色同样花纹的衣裳,于是仆人便有了“保护色”,出入之际,不至引人注意。这是一种办法,不过尚少有人采用。有些作威作福的旅华外人,以及“二毛子”之类,往往给家里的仆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馆的侍者似的,东交民巷里的洋官僚,则一年四季地给看门的赶车的戴上一顶红缨帽。这种种,无非是想要减少仆人的一些讨厌相,以适合他们自己的其实更为可厌的品味而已。

仆人,像主人一样,要吃饭,而且必然吃得更多。这在主人看来,是仆人很大的一个缺点。仆人举起一碗碰鼻尖的满碗饭往嘴里扒的时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妇)看着不皱眉的,心痛。很多主人认为是怪事,同样的是人,何以一旦沦为仆役,便要努力加餐到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