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甄
师·友
18 讳辩
韩愈
韩愈欣赏李贺的才学,鼓励他参加进士考试。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因此李贺在准备参加进士考试时遭到非议(晋、进同音,犯讳)。韩愈遂写下这篇《讳辩》来进行反驳。韩愈引用《礼记》中的“二名律”和“嫌名律”对反对者的言语进行还击;又考证避讳的历史,从反面证明这种行为没有历史根据;最后斥责了反对之人,说他们的做法很像是“宦官宫妾”之举,讽刺了对方的荒谬。
愈与李贺书a,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b:“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c,言‘在’不称‘徵’是也。”律曰:“不讳嫌名d。”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e,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f。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注释
a李贺:字长吉,唐代著名诗人。
b皇甫湜(shí):字持正,唐代文学家,曾跟从韩愈学习古文。
c徵、在:孔子的母亲名叫“徵在”。
d嫌名:指与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
e士君子:有志向和学问的人。
f卒:最终。
译文
我写信给李贺,勉励他去考取进士。李贺被推荐参加进士考试有了名声,与他争名的出来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还是不要参加进士考试为好,勉励他去考试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议论的人们不加以考察,便都随声附和,众口一声。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把这事说清楚,你和李贺都会因此获罪的。”我说:“确实是。”
礼法规定说:“名字的两个字不必偏举其中一个字避讳。”解释的人说:“就像孔子说‘徵’就不说‘在’,说‘在’就不说‘徵’。”礼法规定说:“不避讳与人名声音相近的字。”解释的人说:“就像说‘禹’和‘雨’、‘丘’和‘蓲’一类的字。”如今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参加进士科考试,是违反了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的礼法呢,还是犯了名字声音相近的不避讳的礼法?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如果父亲名“仁”,儿子就不得做人了吗?
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百姓的,不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时不避讳,孔子只避讳名字两个字中的一个,《春秋》中对人名相近不避讳的事例,也没有加以讥讽。周康王钊的孙子,谥号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皙,曾子不避讳“昔”字。周朝有叫骐期的,汉朝有叫杜度的,那他们的儿子应当如何避讳?难道为了避父名的近音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了吗?还是不避讳与名同音的字呢?汉朝因为避讳汉武帝的名,改“彻”为“通”,也没听说因为避讳而把“车辙”的“辙”改成别的什么字;又避讳吕后的名“雉”,将“雉”改为“野鸡”,没听说因为避讳而把治理天下的“治”改成别的什么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书,没有听说避讳“浒”“势”“秉”“机”一类字的。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字和“机”字,把这当成是冒犯。士大夫说话办事,应该依照什么法度呢?现在我们考据经典,在典律中核对验证,李贺参加进士科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侍奉父母能做到像曾参那样的,便无可指责。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的,就算是做到极致了。当今的士人,不效法曾参、周公、孔子的行为;而在避讳亲长的名字上,则力求要超过曾参、周公、孔子,也能看出这些人的糊涂。那周公、孔子、曾参,终究是无法超过的。如果在避讳上超过周公、孔子、曾参,那就是将自己与宦官、宫女相比了。那么宦官、宫女孝顺亲长父母,能胜于周公、孔子、曾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