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创世(1 / 1)

根据《圣经故事》改编

起初,上帝创造了天和地。地是空虚而混沌的,四面一片黑暗,到处只有水,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天地间有了光。上帝看到光好,就把光和暗分开了。他把光称为昼,把暗称作夜。这是第一天的事。

第二天,上帝说要有空气,于是他就造出了空气。他将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水留在地上,另一部分水在空气之上,以云和雨的形态留在了天上。

第三天,上帝把地上的水汇集在一起,于是就露出了陆地。上帝就把陆地叫作地,而把汇集起来的水叫作海。上帝又叫地上生长青草,生长各种结籽的蔬菜和结果的树木。

第四天,上帝在天空中造出了两个发光的物体,大一点儿的白昼发光,叫太阳;小一点儿的夜里发光,叫月亮。这样一来,太阳和月亮就把昼和夜区别开来了,并且能定节气,定日月和年岁。上帝又在天上造了许许多多的星星。

第五天,上帝说,水里要滋生有生命的物,地上要有鸟飞翔,于是就有了鱼和鸟。上帝赐福给这些动物,说:“你们要多多繁殖,使水中有更多的鱼类,天空中到处有鸟飞。”

第六天,上帝造出了在地上活动的各类牲畜、野兽、昆虫,等等;又按照自己的形体、长相,用地上的尘土造了人,并让人来治理地,管理生长在地上的一切。

天地万物都造齐了,第七天,上帝就歇息了。上帝赐福给第七天,把它定为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