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人请教,倘以为对方虽求教于己,但未必丝毫不知,若切实作答恐怕不智,故含糊其词,随意答之,此谬矣。求教者或知少许,既来问自是为求详悉。岂有全然不知者?坦白以告,则对方必感厚意。 他人未知而己身已知之事,致信时仅言:“某事实令人惊诧。”收信者不明所以,回信相询:“到底发生何事?”此等事必使人不悦。即便是往事,亦有人并不知晓。再细述一遍,也并非坏事。 大抵未谙人情世故者,皆犯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