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张床(1 / 1)

(美)兰斯顿·休斯\文 陈瑞兰\译

我常听人说,“换了张床,我就睡不着”。对这样的人,我既感到纳闷儿又感到惊诧,还稍许怀有羡慕之情。纳闷儿和惊诧的是,换张床这么小小的变化居然能让人不能入睡;羡慕的是,有的人居然生活得如此安定,以致睡不得陌生的床。按最保守的估计,我盘算我至少睡过上万张陌生的床。

儿提时,我就经常寄膳在外,被送去住在亲戚家、养育我的亲人家或是家人的朋友家。而我的家庭也总是迁移,所以我从幼年起就睡惯了五花八门的床铺,比如乡下又大又厚的羽绒床、城市里的坐卧两用沙发、帐篷内的帆布床。还有堪萨斯城里我叔叔的那张能够拉长的理发椅子。要是换张床就睡不安实,那么我这辈子就会有数不清的不眠之夜,而睡眠却是我的癖好。

以今年1948年为例,我睡过的地方就很多,从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从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斯堡到华盛顿州的斯波坎,还有从北卡罗来纳州的伊丽莎白城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可以说,没有任何地方能够让我不得安睡。从一月份以来,我睡过火车上的下铺、上铺、单人隔间和卧室,还在飞机飞过高山及沙漠时睡在斜倾的机座上。在任何移动的物体之内,不论是汽车、火车还是船只、飞机,我都能睡得死死的。我还能在看电影、听演讲和观赏戏剧时入睡,更不必说在音乐会上了——只是我认为在音乐会上睡觉没有礼貌,才尽力保持头脑清醒。

有时候我还听人说:“我得抱着本书,看得累了才能入睡。”我多么羡慕这样的人呀。但愿我也能在夜里躺在**看上个把小时的书,可是我往往看不完一页就睡着了。为了合上书再关上灯而保持清醒,这可是麻烦透顶的事了。

我认识很多晚上喝了咖啡就睡不着的人。我真希望咖啡对我也能起这种提神作用。偶尔我在夜深时喝上几杯咖啡,可是仍然照睡不误。再说,我上了床,向来不做梦。我还不必心里计数以求入睡。有几次我试了试,看看能否数到一百,但没有一次能数到超过三十六。我既然睡熟了,当然对数数也就不会感兴趣了。

有一次,我经历了一件刺激神经的事,一位当内科医生的朋友为我开了一些安眠药。那天夜晚,我暗自想:“要是失眠,我就服用一片。”于是我把药瓶子放在床头。我这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而且根本没有服用安眠药。我认为,我是那种需要服用如何保持清醒而不是服用怎样进入睡眠状态的药物的人。在西班牙内战期间,我刚到马德里的第一个夜晚,佛朗哥就下令狂轰滥炸,可是我睡得连身都没翻。

只有一次在中东,我住在一家旅馆里,邻室中的口角声把我吵醒了,原来那位女士的男朋友正在指控她和她所豢养的狗私通。噢,还有一次是在中亚的撒马尔罕。那天拂晓,窗外的一群骆驼像炸了窝似的互相争斗起来。它们尖厉地嚎叫着,直叫得使我惊醒过来之后,那车队的主人才降服它们。然而我一般是吵不醒的;就算醒过来,也是昏昏沉沉的。所以我一向佩服那些早晨睁开眼就活蹦乱跳的人。

有些作家告诉我,他们一大清早起床,早餐前就工作三四个小时。这时能写出极为精湛的东西,因为清晨五点钟思绪最活跃。我对他们实在是钦佩得五体投地。对于像爱迪生那样的人,只要睡上四五个小时就能精力充沛地投入创造性活动,我更是无比崇敬。不幸的是,我的体质天生与他们大不相同。十个小时的睡眠才让我觉得舒服;睡十二个小时,我的精神才真正复原。我认为,至少睡八小时才生活得下去,这是我的不幸;另一方面,我认为,我很幸运,因为我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一张**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除了那次的确被邻居的口角吵醒,还有那次在车队出发前被窗外打架的骆驼吵醒,我真的可以说,我睡过上万张床而没有一夜是失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