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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任何人的生活都不受他的处世哲学所掌控,他的哲学所体现的是他的欲望、本能和弱点。有一天晚上,我和B聊天,我让他跟我说说他用以解释自己生活意义的思想体系。

他说,生活的最高目标是要活出自己的个性,我们应当顺应自己的本能,在人世间放松自我,无论命运带来的是意外还是厄运,皆坦然接受。如此这样,我们便似浴火重生般最终得到了彻底净化,面对未来的生活,才能做到随遇而安。他内心有爱的力量,这使他相信上帝和永生确实是存在的。他相信,不管是感官层面还是精神层面的爱,都可以使人得到净化。这个世上并没有什么幸福,有的只是些许时刻的满足,人们缺乏幸福却又对其无限渴望,这也是存在永生的另一个证据。他认为人们大可不必把自我牺牲挂在嘴上,他坚信人们所有尝试的开始、过程和结束都是一种自我发展,不过他也承认,自我牺牲对于人们的自我发展有时的确大有裨益。

我让他解释一下自己的生活为何如此荒**无度。这让他有些恼火,不过他还是回答了,说自己的性本能太强烈了,而且自己所爱的其实仅仅是自己心目中的一个理想恋人形象。他在形形色色的人身上找到了自己所爱的特征和特质,然后将它们融合成自己的理想恋人形象,就像一个雕刻家一样,取这个人的黛眉,取那个人的杏眼,取另一个人婀娜的身姿、优美的曲线,最终创造出一幅完美的美人相。

但显然,在个人成长发展和顺应本能的过程中,人们必定要和他人接触。所以我问B,对于那些本能是抢劫或谋杀的人,他想说些什么。他回答说,这种本能对社会而言是一种危害,这些人因此会受到社会的惩罚。

“但是,”我说,“倘若这个人顺应自己的本能,其行为虽没违反社会的任意一条法律,但仍然有损他人利益呢?比如,他可能会爱上一个有夫之妇,引诱她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与他同居,后来又厌倦了她,爱上别的女人,最后弃她而去。”

对此,他的回答是:“好吧,那么,我应该说他可以顺应自己的本能,但也要有底线,起码不能伤害他人。”

此时,他的理论显然已经土崩瓦解。这明显是一个懦夫的思想,他没有能力去对抗自己的欲望,只能像一片羽毛一样,随风飘摇。而B确实没什么意志力,缺乏自我约束的能力,也没有勇气去面对命运中的任何意外。若是没有烟抽,他便无比难受;若是酒菜不好,他便心烦意乱;若是阴雨绵绵,他便愁眉紧锁;若是身体不适,他便沉默寡言、意志消沉、郁郁寡欢。别人与他的意见稍有分歧,哪怕只是有一点点不一样,他都会生气、闷闷不乐。他是个自私的家伙,对他人的感受漠不关心,不过对英国绅士行为,他还保持着传统看法,这也是唯一能使他举止得体的东西。他绝不会穿过马路去帮助哪个朋友,但若哪位女士走进他的房间,他还是会立刻起身致意。

当你自嘲的时候,人们是最乐意去相信你的;而倘若他们把你自嘲的话当真,你便会火冒三丈。

你总是来烦我,就好像我是一句格言,你却想把我变成警句。每个人都能说出真理,但只有极少数人能说出警句。

然而,19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们都试图那么做。

“你懂法语吗?”

“哦,嗯,那个,如果是本粗话连篇的小说的话,我还是读得懂的。”

考克尼(1)方言:

“你真是个漂亮女人。”“嗯,也就那双脚漂亮。”

“这话你前面说过了啊。”“行,那我现在后面说。”

“一个帅小伙儿,有着罗马式的眼睛,连鼻子都勾人。”

“咱星期天穿的靴子咋样了?”

“唉,要是上帝他老人家把你给收了,你家人就谢天谢地啦。”

“我这辈子有过两个老公,我希望赶在死前还能再有一个。”

“弗洛莉,我真的爱你。”“可怜的家伙,你多受累呀!。”

女人可以想多坏就多坏,但要是她长得不漂亮的话,这么做就没啥好处了。

“哎呀,我可不想变老。老了一点儿意思都没了。”

“但是,你会有别的收获呀。”

“能有什么?”

“比如对青春的思考呀。如果我和你一般大,我想我有可能会觉得你是个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家伙,但其实我觉得你是个迷人有趣的小伙子。”

我怎么也记不起来这话是谁和我说的了,可能是我的姑母朱莉娅。不过不管怎样,我很高兴我当时认为这值得一记。

在宴会上,你要挑着吃而不是尽情吃,要尽情说而不是挑着说。

智慧是一件柔韧多变的武器,人们有了它,便不再需要其他武器;但若要与本能较量,它就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文学的发展过程很好地展现了人类道德史。无论作家写的是什么主题,他都展现出了他自身所处时代的道德准则,这正是历史小说的最大弊病所在。小说刻画的角色虽然做着带有历史色彩的事,却奉行着作家所处时代的道德准则,这明显存在着许多不合理性。

人们常常会施粥舍饭给食不果腹者,如此一来,便没有什么能妨碍自己开怀大吃了。

在极度亢奋的时候,人便不受文明的一般约束,而会重拾以牙还牙的原始法则。

你若认为美德的实现需要牺牲个人喜好,并且美德仅存在于这种牺牲当中,那就大错特错了。并不是说谁做了自己不情愿做的事就是高尚的。

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只是为了儿孙的衣食住行而不停操劳,等儿孙们踏入社会,也会像其先辈一样,重演同样的历史。

一个人越聪颖,便越能承受苦难。

如果女人在经历痛苦时流露的感情并不强烈,并不代表她们比较能忍受痛苦,只能说明她们对痛苦已经麻木了。

爱情是一种本能,其主要目的是种族繁衍,它的具体体现是:对于绝大多数男人而言,不管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哪个女人,他都有可能爱上她,如果没能赢得首个心动对象的芳心,他很快便会寻找下一个。

很少有男人能够特别专情,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如果有哪个男人可以做到,只能说明他的性本能不太强烈。

一旦繁衍的本能得以满足,男人便不再被爱迷了心窍,没了那份痴狂。他有了一个老婆,却对她视而不见。

我不太懂抽象美是什么意思。所谓美的东西是能够激起艺术家审美情趣的事物。今天艺术家觉得美的东西,十年之后所有人都会觉得美。就在前几年,所有人都觉得没有什么会比冒着黑烟的工厂烟囱更丑,但某些艺术家发现了它们的装饰性,把它们描绘进画作。起初人们嘲笑他们,但是慢慢地,人们发现了这些画作的美,也从他们描绘的烟囱身上找到了美感。现在,人们再去看工厂烟囱的时候,不再需要一双慧眼,便能觉得赏心悦目、激动不已,就像看到一片鲜花满地的原野一样。

人们对诗人和艺术家的风花雪月总是喜闻乐见,但他们应该赞叹的其实是这些人表现出来的艺术天赋。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事往往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倘若这些事发生在才华横溢的作家身上,人们就会兴趣盎然。重要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承载事件的人。

人们对自己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有着极其错误的看法,并且这种错误已根深蒂固,无法消除。

要是好人没这么迟钝就好了!

哲学家就像一个登山者,历经千险万苦爬到山顶只为一览美丽的日出,但到了山顶只见浓雾,只好悻悻地下山而去。如果他没跟你说那山顶风景有多么壮观,他就是个实诚人。

那些为世界而生活、为世界而工作的人自然要求得到世界的认可。但那些为自己而活着的人,既不会期望得到世界的认可,也不会受它的影响。如果他对张三、李四、王五并不在乎,那他为什么要在意这些人对自己的看法呢?

无论大喜还是大悲,都有同样强大的力量。我们应该羡慕那些情感迟钝的人,他们才是真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无上大的幸福中,仍然存在苦涩的味道,苦难则是纯粹的,不掺一丝杂质。

没有哪个男人的内心会像一个教养良好的女人一样愤世嫉俗。

一个男人一旦与一个女人同居,哪怕是被社会认可的,这个男人通常也会变得更狭隘、更刻薄。若不是因为同居,他便不会如此。

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仍然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七层褥子下面有一粒干豌豆她就睡不着。男人最害怕神经大条的女人。

你若想知道更多女性的特征,就去认识一个懂生理学的人吧,这比读各式各样的哲理和箴言要强千百倍。

女人如果不能照着男性对她的普遍看法做事,那她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没有什么能像爱情一样使男人改变自己的看法。因为新看法大多是新感情,源自**,而非理智。

人们的困难和犹疑,一般都源于他们想要为每个问题辨个是非黑白。但答案可能并不是绝对的“黑”或者绝对的“白”,每件事情可能都有它的两面性。

每每有一个新想法冒出,然后一个新的视角慢慢展露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都会兴奋不已。一个全新的想法会使我灵光闪现,让我觉得自己像是远离尘世,羽化成仙了一样。这一刻,我把所有凡尘琐事都抛于脑后,了无牵绊。

当我审视自己性格里的各个部分时,我总会困惑不已。我觉得自己身体里面好像住着好几个人,此时此刻占上风的那个人必将让位给另一个。但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己呢?都是,还是都不是呢?

生活中有太多的错误和误解,我深陷其中,却终能挣脱其束缚,这对我来说也不失为一种乐趣。一层层地剥离自己年轻时便被灌输的各种偏见,本身就是一种消遣。

人们总是坚持要跟自己的感觉反着来,结果一次又一次地毁掉自己的生活。

很少有人能想到,一个抱着崇高目标坐在外面淋雨的人,和一个因为醉酒回不了家而只能露宿街头的醉汉一样,都可能患上风湿,搞不好前者还更容易些。

如果你不为别人而否定自己,他们会觉得你自私可恶;但若你为了别人而做出牺牲,因此给自己招来麻烦,他们则会视而不见,丝毫不为之动容。

女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挑刺儿,喜欢翻旧账。女人有能耐准确详细地跟你复述她和友人多年前的一段无关紧要的对话,更要命的是,她们的确会这么干。

痛苦会让人受伤。有人说痛苦使人高尚,这简直是胡扯。尼采(Nietzsche)对艰难困苦大加颂扬,他像极了《伊索寓言》里那只断了尾巴的狐狸。他认为痛苦可以给人以力量,使人变坚强,他这种观点解释了为什么那些经历过痛苦的人大多会有一颗复仇的心。他希望别人也去品尝一下自己受过的苦涩滋味,并以此为乐,这就是他所谓的力量。

我们如何对待他人取决于我们所持的自我保护原则。一个人采取某种方式对待他人,要么是为了获得某种好处,要么是为了避免他人给自己带来坏处。人对社会并没有什么亏欠,他采取某种方式从社会获益,社会接受他有益的行为,并给以酬劳。他行善,就会得到社会的奖励;作恶,就会受到社会的惩罚。

当我在大教堂里,或者当我面对任何人类的恢宏巨作时,我不会感到人类的渺小;相反,彼时我会惊叹于人类力量的强大。人类的大脑似乎能够胜任每一项壮举,让我忘了人类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生物,爬行在一坨泥巴上面,也就是地球——这颗围着小恒星转的小行星上面。自然和艺术哪怕是违背了人们的意愿,也可以让我们看到人类的伟大;只有科学能彻底揭示人类的渺小。

科学是一剂良药,当人们遭遇麻烦时,它可以带来安慰、抚平创伤,因为它能使人们认识到凡尘琐事是多么微不足道,人生及其种种失败又是多么无足轻重。

欢乐的时光稍纵即逝,欢乐之余人们往往会感到厌倦,但是倘若因此而躲避欢乐,那就太蠢了。这就如同食欲满足得很快,满足之后就不饿了,于是便拒绝吃东西一样愚蠢。

让行为完全符合自己的准则,与让准则完全符合行为一样困难。大部分人都是说一套做一套。向他们指出这一点,他们就会声称那只不过是自己一时的怯懦,内心依然希望能依照自己的处世准则行事。这完全是借口。人们都是先按自己的喜好行事,然后再采纳某些原则。这些原则往往并不符合他们的喜好,他们便会因此寝食难安、心神不宁。倘若他们硬是要求自己按原则办事,压制自己的喜好,他们便会心灰意冷了——也就天堂里的人才能做到道行合一吧。

比起公正无私,人们更喜欢赞扬慷慨大方,这说明人们评价事物优劣的标准完全是看它是否对自己有利。公正的人坚持原则,不给别人分外的东西,这种人反而没人欣赏,十分不讨喜。

有人说既然快乐不能用数学的方式来表示,快乐就毫无价值,真是荒唐。

个人对社会的立场等同于个人对个人的立场。当A帮B建房子的时候,他认为他们两人达成了某种契约,日后若是自己有需要,B也会按照这个契约去帮助他,这样A在日后就能获得自己所需的好处。

一个人没有明确说出自己某种行为的理由,并不代表没有理由。如果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理由,这还是不能代表没有理由。倘若非要叫他说出一个理由,他可能又会搞错,给出一个错误的理由。

野蛮人因怕遭到报复而约束自己,不做有损同伴的事,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如此。

如果说道德作为社会的自我保护手段,随之发展,也不一定与个体有什么关系。

奇怪,在很多时候,个体的良心水平都是以社会规则为评判标准的。

人有义务去充分发挥自己的所有官能,而不能让哪种官能一家独大。人与人之间千差万别,怎么可能建立起一个共同的道德体系?

难就难在如何找到一个支配人类行为的共同特性。

很多人每挣一先令的同时会付出十八便士的代价。倘若你想为了长远利益而放弃眼前利益,务必要确定长远利益大于眼前利益。长远本身并没有什么利益可图。

脱离了快乐谈无私奉献实在荒唐,不管是眼前的还是未来的快乐都是不可或缺的。当一个人期望另一个人可以对他无私奉献,却未能得到时,他也只能耸耸肩,怏怏离去。他当然没有权利因此生气。

如果一个人不关心自己的种族存亡怎么办?如果他不打算为种族繁衍而做出牺牲怎么办?

无私的父母会养育出自私的孩子。这并不是孩子的错。他们接受着父母为自己所做出的牺牲,自然而然地将其当作自己的权利。他们怎么会懂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呢?

从纯理性的角度来看,人们应当为了他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有人认为无怨无悔的无私能给予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最高的奖赏,那快乐和奖赏便是他无私奉献的理由。

倘若利他主义不是快乐的源泉的话,它就不会存在。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希冀从自己的无私行为中获得某种回报。世上没有绝对的利他主义。社会性利他主义往往只意味着,一个人为他人牺牲,自己是有好处的。唯一一种最原始的自我牺牲,与繁育后代有关。但这里涉及的是人类最强大的动物本能,这种本能的发挥如果受到了阻挠,便会出现极度的不适,甚至是切实的痛苦。父母若是指责孩子忘恩负义,那真是愚蠢至极,他们应当记住自己无论为孩子做了什么,都是为了使自己快乐。

牺牲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一个人在自我牺牲之前,完全可以理智地问问自己这样做是否值得。但事实上,人们会愿意为一些最不高尚的东西而牺牲自己,这证明,自我牺牲会使人们产生强烈的愉悦感。

施恩于人,自得其乐,外界的赞扬会放大这种快乐。但施恩者极少会考虑他人是否欢迎他的恩惠。而且,他也从不会对自己得到的快乐感到满足,他要的还有别人的感恩戴德。

什么事算是乐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看法。它们就像女性的时装一样变幻无常,时下流行哪种乐事,人们便对其趋之若鹜。有的行为本身算不上什么乐事,但若被贴上时尚的标签,也能变成令人极度喜悦的快乐源泉。

如今,人们热切地追求怜悯和善良所带来的奢侈快意。人们指责那些在布尔战争(the Boer War)中来到开普敦的妇女,说她们只是为了换个地方玩儿,为了和战士们调情。我认为这非常不公:吸引她们前来的乐趣,比这更明确,也没那么老套。

对于男孩子而言,有一个对其关怀备至的母亲是最大的不幸,后果相当严重。

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就像轮盘赌博。社会是庄家,个人时赢时输,社会却总是赢。

人们都说,时间一久,我们对他人痛苦的同情就会变得麻木;但是话说回来,对于他人的快乐,我们不也是这样吗?

理想的欢乐,也就是说想象中的欢乐,绝不如亲身体验过的欢乐那般有血有肉。

不管一件事情多么无害,只要法律明令禁止,大多数人就会认为它不对。

我们听过不少对劳动高尚的赞颂,但其实劳动本身没什么高尚的。看看社会历史,我们会发现,一旦战事频繁,人们便会看不起劳动者,而对军人歌功颂德。如今大部分人都是劳动者,人们便开始颂扬劳动。事实上,人们只不过是非常自负地把自己所从事的活动,看作人类最高尚的事业。

工作之所以受到称赞,是因为它让人们摆脱了无所事事的状态。一旦无事可做,愚蠢的人就会百无聊赖。与大多数人一起工作是唯一能使他们摆脱无聊的途径,但因此便说劳动高尚也太可笑了。做一个闲人需要有卓越的才华和超高的自我修养,要么就得有与众不同的头脑。

众所周知,任何事情,无论在普通人看来多么不道德,经年累月地坚持下去,便不会显得不道德了。

只要你经常告诉人们必须如此这般行事,只要说得足够多,他们最终一定会那么做,而且绝不会问你为什么。如果你经常告诉人们某件事是对的,他们最终也会相信你,而且如果你不告诉他们理由,他们会更加愿意相信你。

我不会反对文明国度对野蛮民族的血腥战争,但是我们也要知道,战争唯一的解释是:强权即公理。这是一场不公平的较量,只是好武器与差武器之间的比试,毫无崇高目标或公理可言。如果谁要说把征服者的文明强加于被征服的野蛮人身上,这些野蛮人就会获得幸福,那也太伪善了。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他们过原始简单的生活不幸福,而在强行接受了自己不喜欢的文化或者不需要的改革,并且受制于外族法律时才会幸福呢?

人们起初认为某些事正确而且是法律,由此又会认为其他事因为是法律所以正确。

英国人在布尔战争的最初几场战役中连连失利,在援军到达之后,又不断地为自己的人多势众而喝彩。战争的最终目的就是胜利,人数上的优势显然很关键,但是凭借人数优势而取胜,既不符合骑士精神和英雄主义,也不会激起人们的拥军情感。很奇怪的是,当局势不利时,人们竟然那么快便能将他们十分看重的美德抛之脑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占上风的时候,你想怎么侠义就怎么侠义吧,可一旦局势不利,那就别管什么侠义不侠义的了,还是想想怎么扭转局势要紧。

我的目标是为当下一般状态下的普通人找到一条行为准则。

人可以实现对社会的完美适应吗?或许有一天,人类会停止为了生存而进行的顽强奋斗,但是这会为人们带来所期望的最终结果吗?仍然会有一部分人强大而另一部分人弱小;每个人的生理需求也不尽相同,仍然会有一部分人比其他人长得漂亮;仍然有某些更有才华的人会得到更多的收益;失败者仍然会嫉妒成功者;人们仍然会变老却不自知,仍然想要享受年轻人的特权,直到有一天这些特权被强行夺走。尽管所有其他的不和谐因素都消除掉了,但在两性问题上仍会有分歧产生。没有哪个男人会因为另一个男人想得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就拱手相让。有爱情的地方就会有恨妒情仇。无论人们有多么情愿为了公共利益而放弃自己的需求,我们也没办法相信他们肯牺牲自己孩子的需求。人是不会改变的:**总有可能被唤醒,野蛮人粗野的本性也总有可能重回主导地位。

极少有人能认识到年轻人与老年人有着不同的行为准则。制定法律的人都是一些老学究,十分不讲道理,总想压制年轻人的青春活力。但是年轻人有权利放飞自我。那些老顽固们尽可以大谈他们从艺术和文学当中得到的精神满足,讲到面红耳赤都不要停;但如果你是个年轻人,有美女相伴可比听什么高雅音乐有趣多了。

研究一下那些由于环境原因而免于战火侵袭的民族,我们便可以看出,和平也是有弊端的。丛林维达人和因纽特人都是从未经历过战乱的民族,但是免于战乱似乎并未给他们带来较高程度的文明。

个人的利他行为皆源于利己的动机。一个人不会鼓动大家去消除某种恶习,除非他本人也深受其害,但是他必须得有能力让别人听他的话——富人通常具有这种实力,穷人则只能默默忍受。

当下的道德观念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哲学家只有在自己的结论符合时下流行的观点时,才会感到自信。倘若有人意见与之相左,在面对强烈的争议、令人信服的理由时,他也只好妥协认同。

极少有人在面对某种新观念时会面不改色,这种人可能百年都难遇几个。不过我们多数人还算幸运,因为对于我们而言也极少有什么所谓的新观念。

如果某种追求被认为比另一种更高尚的话,要么是因为它曾经不可或缺,比如军备武器;要么是因为它的从业者虚荣自负,一刻不停地对它进行美化,比如艺术行业。人是很容易上当受骗的,最好的例证就是人们一直以来都心甘情愿地认同艺术家的自我评价。许多人会毕恭毕敬地接受和认可某个作家的观点,虽然他们在各自领域中的地位丝毫不逊于这个作家,这常常会令作家本人感到十分诧异。

宽容只不过是冷漠的另一个名字。

我时常问自己生活的理由、目的和最终目标到底是什么,我几乎用了两年的时间去埋头寻找这个问题是否有答案。如今,我才刚刚对我所谓的真理有了一些模糊的认识。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开始在我的头脑中逐渐成形,但是此时此刻一切还都是一团糟。虽然我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事实、观念和经验,却还不能将其整合成一个体系或者理出某种明确的模式。

是非观念取决于生活所需。

年轻人在成长中被寄予厚望,他们的思想接受着童话和幻想的滋养,这都使得他难以适应生活,所以当他的幻想破灭时,便会痛苦不堪。他所有的苦难都是因为身边的那些个半吊子对他过于关怀,比如他的母亲、保姆和老师。

为什么我们不能滋养感官呢?快感源于感官的满足,不论我们有没有主动追求它。我们所要考虑的只有结果。斯宾塞(Spencer)说主动追求快感是不对的,这是因为他出身于卫斯理公会派,他从未摆脱过它的影响。他特别赞赏对美学情趣的追求,旅行便是这样一种充满美感的事情。

一个人若想统治别人,就必须独断专行。这就是为什么人民的领袖通常都是有着鲜明观点、偏见和**的人,而不是哲学家。不过哲学家也会安慰自己说,他们才不想去领导那些粗鄙的乌合之众呢。

只有没主见的人才会接受道德规范,有主见的人有自己的准则。

卡普里岛。我独自徘徊,一直在问自己同一个问题:生活的意义是什么?生活有什么目的或者结果吗?有道德这种东西吗?一个人在生活中应该如何行事?有什么指南吗?一条道路是否比另一条更好?还有数不清的其他诸如此类的问题。有天下午,我在度假别墅后面小山上的岩石间攀爬。头顶是蓝色的天空,周遭是无边的大海,远处隐约可见维苏威火山。我记得棕色的大地、参差不齐的橄榄树,还有零零星星的几棵松树。我突然停住了脚步,脑子里一片混乱,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念头。我什么都做不了,只感到一团乱麻。绝望中,我大喊:“我不明白!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那不勒斯湾,糟糕的一天。几个那不勒斯人呕吐出一大堆未消化的通心粉。他们突然猛地一阵狂吐,就像水从爆裂的总水管中喷出一样。他们张着大嘴,看起来又蠢又难受,那张脸就像离了水的鱼一样,但你不能像对待你抓的鱼一样,朝他们的脑袋上来一锤子,让他们脱离苦海。况且,你手里也没有锤子。

我觉得,“家庭生活无比神圣”这个观念,是从犹太人那儿传过来的。他们只有在家里才能与外面世界的动乱和迫害隔离开来,获得安全与宁静。家是他们唯一的避难所,所以他们爱它,但是这样的爱是因为他们的孱弱。希腊人似乎从未有过家庭生活,从没有人指责过他们恋家。他们充满能量、热情和活力,与他们相比,其他民族就像从未享受过生活的乐趣一样。世界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战场,战争的喧嚣、胜利的呐喊,甚至战败者的呻吟,在他们耳中都是美妙的乐曲。他们投身到生活当中,就像一个无所畏惧的泳者,迎风破浪。

人类智慧最常见的一个错误就是坚信规律就该普遍适用。以解剖学为例。在二十个案例当中,其中八个人的动脉从主动脉的第二节分枝,六个从第一节,还有六个从第三节。因此得出的规律就是动脉从主动脉的第二节开始分枝,尽管例外更多。

人的智慧在用于求生、自保和种族繁衍之外,剩下的部分大多数人都用到不怎么光彩的地方了。

我觉得,在文明达到一定的高度之后,人类可能会故意回归野蛮状态,或者会因为无法保持这一高度而倒退。

生活中的一切都毫无意义,痛苦和磨难都是徒劳。生命没有目标。对于大自然而言,除了种族延续之外,其他事情都不重要。而这,难道不是一双狭隘的眼睛在过短的时间里观察而得出的草率看法吗?

愿死亡用黑夜掩藏我的一生。

(1) 考克尼(Cockney)这个词指的是英国伦敦的工人阶级,尤指伦敦东区以及当地民众使用的考克尼方言(即伦敦方言)。伦敦东区(East End of London)是伦敦一个非正式认定的区域,聚集了大量贫民与外来移民。考克尼方言有着非常特殊的口音与用字,因为语言差异,译文中很难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