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存(1 / 1)

重生之夜莺 绛衣 1428 字 2个月前

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方绫踉跄地走出烂屋子,四处查看了下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荒无人烟的偏僻地方,举目望去,除了这一间破房子,周围只有白色的雪和干枯的树,没有半点人类活动过的迹象。

她这是重生到了什么地方?

跌跌撞撞地在周围转了几圈,方圆几十里内没有一点人烟。幸好雪下的并不大,她走起来并不困难,但寒冷却把她冻得够呛。

脚上穿着的是又破又旧的布鞋,右脚鞋子的底部已经烂了一个小洞,白雪从那个小洞里渗进来,把她的脚冻得没有知觉了。

可她必须不停地走动,一旦停下来,她会倒地不起的,到时就只有等死一条路了。

好不容易在干枯的树边捡了一大捆枯枝,她急急往回走。

火……她需要火,只有先升起一把篝火才能稍稍驱赶寒冷。

想不到古人用的钻木取火技术现在被她用上了。

千辛万苦地把火升了起来,她紧紧kao在火边,不断地跺脚,依kao着火的热力才稍微没有那么难过。

接下来要解决的是吃食了。

方绫在屋里翻了很久,找到个崩了一个大口的泥锅,幸好两边的环口还在,她又翻出一条麻绳把泥锅吊起来,捧起雪花放进锅里,先给自己煮了一大锅开水。

她还找到一床破败的棉被,虽然又薄又烂,却也聊胜于无。

热乎乎的开水下了肚,让她满足地长嘘一口气,卷着那床棉被kao在堆起来的柴堆上休息。

等到体力恢复了点便拿起脚上的鞋子,放在火下查看。

这是一双款式古老的布鞋,鞋面已经变形,上面布满了泥泞,鞋底磨损得几乎没有了,显得出她这副身子的主人走了不少的路。

身上的衣服也是很老旧的款式,由粗麻布制成,看不出是什么年代的,只知道上面除了补丁就是补丁,几乎没有一处完整的地方,还有好几处破掉的地方没有补好,方绫猜测着前主人不但穷,而且是很穷很穷很穷。

而她的手,苍白而枯瘦,虽然粗糙却显得很小,手腕以上的皮肤很滑,想来这副身子的年龄大不到哪里去。

爬到锅边就着融化掉的雪水照了照,里面映出的是一张非常年轻稚嫩的面孔,绝对不会超过十六岁。而让方绫暗暗叫苦的是,这是一张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枯瘦的面容,左边额角处还有一片拇指般大小的青色胎斑。干黄的头发如杂草般散布在头上。

原来她现在是一个长得很丑的女人。

也许这副身子的前主人就是因为这些才会离群独居,跑到这个荒山野岭里,最后却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了。

而她,不仅承袭了原主人的丑陋,还多了两样缺点:不能说话以及晚上会变形,有什么人会比她现在更惨的吗?

大概这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吧?

方绫苦笑着摇了摇头,这就是她前世做恶太多的报应吗?既然如此,她除了接受还能有什么办法?就算她想要放弃,阎王也不会同意的。

光kao白开水是解决不了肚子的问题的,没多久方绫的肚子又开始“咕咕”作响,再次提醒她目前的窘迫处境。无奈地往肚子里灌满了开水后,她离开屋子,走到外面去寻找可以填肚子的东西。

在山里走了将近两个小时,居然幸运地捡到一只受了伤的兔子,让她得以勉强充饥,而这只又瘦又小的兔子让她分成三天才吃完。

从此以后,曾经养尊处优的方绫开始了艰难的求存生涯。

白天,她用孱弱的身体修补了屋墙上的破洞,用尽了一切可以生存的手段来让自己活下去来,去挖地上长着的野生地瓜,砸碎河面的薄冰来捕鱼,还会吃些草根树皮,有时候实在没有吃的,她也会捕杀几只小动物来补充能量。

而晚上,一到了午夜子时,她就会变成一只小小的夜莺,整夜整夜地在这片山林里唱着歌,用清亮的歌声来表达她无奈而悲凉的心情。

她其实可以说人话,但她更情愿以鸟鸣来与山林里的仅剩的小动物们交流。前世的她没有一个可以交心的人类朋友,这一世的她连活人都难以见到,这让她放开胸怀,恢复到以前的性格,与周围仅剩的小动物相处愉快。

而且她发现自己的鼻子比以前更好了,闻到了以前在城市里闻不到的味道。

雪花居然是有香气的,每一棵树也有它自己特有的香气,就连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也能发出味道,也许是因为这山林里没有城市中的那些汽车尾气、工业污染,所以她才能闻到这些吧。

她不敢走出山林,没有一技之长又长得丑陋,她害怕会得到人们歧视的目光。习惯了接受每一个人刚看到她的时候,那惊艳而带着贪婪的目光,现在要她站在另一个位置接受截然不同的目光,她接受不了这样的转变。

既然永远都不可能达成寻找真情之泪的任务,不如让她安静地呆在这个小山林中,渡过人生中最后的三年吧,起码上天已经给过她机会重生了,她无怨无悔。

可惜命中注定的是,她必须走出这个山林,来到人世间寻找真情之泪。

三个月后,初雪方晴,方绫在自己家破屋前发现了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

这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身上的衣服也打了几处补丁,旁边还丢着两捆用绳子扎好的木柴,应该是上山砍柴的樵夫,却被大雪迷了路,坚持到她这里才昏迷过去的。

她把男人扶进屋子里,烧起熊熊篝火温暖他冰冷的身体,用温热的开水救醒了他。

正是这个男人,让方绫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背叛。

当男人清醒过来后,说是为了表达他的谢意,用为她添一件棉袄为由,将她带出了山林。其结果却是把她交到一个六十岁左右的瘦弱男人手里――那是樵夫的堂叔,因为烂赌成性而一直娶不到妻子。

樵夫见方绫既哑又丑,就想着她反正是没人要的,带回来帮堂叔生儿育女,留下一点血脉也是好的,而且她的身体结实,应该是个不错的劳动力,可以帮助堂叔持家。

把方绫交到堂叔的手里,樵夫乐颠颠地跑去吃饭了。

直到老男人要拉她进洞房,方绫才知道她被樵夫出卖了。

前一世的她遭受到这样的厄运,想不到这一世也要再次受到这样的侮辱。

以前的她或许只能被动地接受这样的命运,但现在的她不愿意沦落为男人的玩物,不希望在人生的最后三年也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她愤起反抗。

三个月的山林生活,锻炼了她强壮的身体,也锻炼了她敏捷的身手。她强烈的反抗让男人没办法近身,只好喊樵夫过来帮忙。就在他准备开口时,方绫趁他不注意,抄起一张椅子扔过去,轻易地把老男人打倒地上,然后夺门而出。

黑夜中的山林寂静无光,月亮在这个时候也躲进云彩里休息了。

因为子时未到,她只得用肉身在山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跑着,不断地摔倒又不断地爬起,身上不知道被石头碰了多少个伤口,可她顾不得这些,只想远远地逃离那个樵夫和他的堂淑。

没多久,慌不择路的她居然跑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小镇里。

站在偶有行人经过的小镇大路,劳累过度的方绫一下子跪到地上,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了下来。

这样悲惨的生活还要过多久?这样恐怖的遭遇还要经历多少次,她的人生是不是注定要以悲剧来收场?

一股深深的恐惧与绝望从内心深处涌上来,她觉得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了。

如果再死亡一次,是不是就可以解决掉所有的问题?

方绫忽然想起了谭芊临死前的那一抹绝望的眼光。一个人不是到了绝路的时候,是不会轻易想到死亡的,而她,真的把谭芊逼到这种地步吗?

爱情真的是女人的全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