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B:“不论使用何种方法扩展模式,都请遵循下列指南:1、查看是否可以使用缺省模式中已定义的对象类、属性或语法,而不是添加新的。2、不要定义多个属性来存储同种信息。相反,应该仅添加一个属性,然后在多个结构对象类使用的辅助对象类中定义该属性。3、不要编辑现有的模式元素。例如,不要从现有的对象类中删除属性或将属性添加到其上。可以删除不再需要的定制对象类,前提是确信它没有被使用。4、尽可能用将属性定义为‘可询而不是‘强制’的方法创建对象类,以使模式更灵活。5、扩展模式后,配置对新模式元素的访问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