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出口退(免)税部分]
国税发[2006]62号
2006-04-30国家税务总局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010号)的要求,总局对现行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90件……
14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国税发[1994]099号)。
14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库存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12号)。
1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4]072号)。
15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豆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406号)。
15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60号)。
15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5]177号)。
15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049号)。
1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对照表〉的通知(国税发[1996]151号)。
15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品试行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82号)。
15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出口退税检查的通知》(国税函[1996]592号)。
15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开具专业税票等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627号)。
15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69号)。
16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后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发[1997]311号)。
1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1997]008号)。
16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张家港保税区企业开展来料发外加工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188号)。
16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维美德西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计算超税负返还及出口退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67号)。
16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国税函[1997]375号)。
16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新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国税函[1997]457号)。
16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使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58号)。
16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部门尽快建立局域网络应用环境的通知》(国税函[1997]473号)。
16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业专营公司出口盐准予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86号)。
16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38号)。
17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64号)。
17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桐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599号)。
17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桉树木片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650号)。
17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115号)。
17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8]164号)。
17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095号)。
17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8]020号)。
17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8]027号)。
17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432号)。
17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8]118号)。
18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152号)。
18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207号)。
18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08号)。
18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齐鲁、扬子公司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763号)。
18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013号)。
18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12号)。
18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销售出口货物开具税收缴款书的批复》(国税函[1999]201号)。
18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473号)。
18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540号)。
18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713号)。
19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094号)。
19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国际招标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33号)。
19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国税函[2000]861号)。
19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954号)。
1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04号)。
19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国税发[2001]074号)。
19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083号)。
19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聚碳酸酯胶粒等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985号)。
19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083号)。
19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97号)。
200.《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国税函[2002]212号)。
20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373号)。
2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514号)。
2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进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的通知》(国税函[2002]586号)。
20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菠萝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715号)。
20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875号)。
20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860号)。
20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1138号)。
20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3]836号)。
20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989号)。
2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支持外贸出口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021号)。
2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退税类企业审批权的通知》(国税发[2003]117号)。
2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纯银出口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62号)。
2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3]1267号)。
2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04号)。
2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03号)。
2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中西部地区出口企业欠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9号)。
2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132号)。
2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008号)。
2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419号)。
2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481号)。
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货物税收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函[1998]451号)。
2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4]030号)。
2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电轻工等十二类调高出口退税率产品具体商品码及名称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485号)。
2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011号)。
2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审批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办法有关情况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022号)。
2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1]479号)。
227.《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进口原材料生产产品报关核销在国外销售给外贸公司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248号)。
2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有关政策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558号)。
2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9]725号)。
2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国税函[1996]014号)。
2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问题》(国税发[1995]234号)。
2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39号)。
2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1996]102号)。
2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口退税等3类数据集中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092号)。
2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据集中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税函[2004]301号)。
2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升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接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381号)。
2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19号)。
23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3]15号)。
23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056号)。
24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2]860号)。
2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39号)。
2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5]014号)。
2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乙烯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384号)。
2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079号)。
2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65号)。
24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7]087号)。
2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79号)。
24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102号)。
24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006号)。
2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出口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02号)。
25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品油出口予以退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372号)。
25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通知》(国税函[2003]95号)。
25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3]1019号)。
25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3号)。
2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20号)。
25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4件7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5]03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7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2号)第一条、第二条(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2003年8月1日以前开具的”;(二)“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尚未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稽核系统监控范围的”。
7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7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退税凭证的通知》(国税发[1994]146号)第三条、第四条。
7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递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电子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3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7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10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7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117号)第五条。
7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第七条、第八条。
8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011号)第一条(一)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表样见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二期网络版)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第一条(二)“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前,出口退税企业登记办法暂时按以上规定办理。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时,出口企业除提供换发税务登记的有关资料外,还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以上资料。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后,有关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一并纳入税务登记统一管理”。第五条(二)“(2)根据退税部门提供的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或未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出口货物的信息,按规定计算征税(另有规定者除外)”。
8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第二条。
8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第一条、第二条。
8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133号)第六条(一)“总局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导出与传递技术方案》(附件),各地应根据该方案,结合本地区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的管理模式,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传递办法,并于2004年2月5日前将本地区确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传递办法上报总局(信息中心)”、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导出与传递技术方案》:
8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077号)第二条。
8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862号)第二条。
8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口货物累计欠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05号)第一条、第二条。
8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免抵调库有关核销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40号)第二条、第三条。
8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3]995号)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