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浙西观察使仍兼盐铁转运使。论及德宗对江东政局的此番调整,最后还有一点不得不谈,这就是在贞元十年(794)后重新由浙西观察使兼任盐铁转运使一职。盐铁转运使操掌天下榷酤漕运,其中重点在江淮,主要管理东南海盐的专卖与工商税等事务,以及负责江淮一带两税米、上供财物的漕转入京,因此职权甚重。有唐一代共有六位藩帅兼领过该职,其中德宗一朝就有韩滉、王纬、李若初、李锜四人[163],且都来自浙西,可见这一时期浙西藩帅兼领盐铁转运几成定制。浙西藩帅兼领盐铁转运,延续了韩滉以来的传统,与地缘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与当时浙西观察使突出的财政能力有关。如史称“方整理盐法,颇有次叙”[164]的李若初,就是浙西廉使兼领盐铁转运颇有成绩者。
但是这一措施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学者以为,“德宗朝三司分掌制的一个明显缺陷,是缺乏一个可统筹中央财政收支全局的核心。本来这个核心应由度支充任,可是,盐铁转运使倚恃掌握丰沛的盐利并操持唐廷的粮食命脉——漕运,亦足以与度支分庭抗礼”[165]。贞元初期,作为江淮转运使的韩滉之所以能凌驾于中央的度支元琇之上,正是因为在关中粮荒之时,其操持着作为唐政府粮食命脉的东南漕运。
其实,在此后韩滉一人身兼度支、盐铁转运两职,并于贞元三年去世后,中央原本是可以解决所谓“缺乏一个可统筹中央财政收支全局的核心”的问题,并将财政大权重新控制在手中的。但是继韩滉之后,要在中央找到一个像韩滉一样财政能力突出,又颇能服人,尤其是要为德宗所信任的大臣却不容易。在韩滉死后,度支、盐铁转运并未由原副使班宏掌管,而是由宰臣窦参兼掌,史载:
参许宏,俟一岁以使职归之。岁余,参无归意;宏怒。司农少卿张滂,宏所荐也,参欲使滂分主江、淮盐铁,宏不可;滂知之,亦怨宏。及参为上所疏,乃让度支使于宏,又不欲利权专归于宏,乃荐滂于上;以宏判度支,以滂为户部侍郎、盐铁转运使,仍隶于宏以悦之。[166]
(此后)张滂请盐铁旧簿于班宏,宏不与。滂与宏共择巡院官,莫有合者,阙官甚多。滂言于上曰:“如此,职事必废,臣罪无所逃。”[167]
于是德宗只能命宏、滂分掌天下财赋,如大历年间刘晏、韩滉故事。这种互不相统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财政运转体制,成为当时最严重的财政问题。贞元八年班宏死后,司农少卿裴延龄专判度支,有宠于德宗,盐铁转运使张滂因陈延龄矫妄而遭罢职,时为贞元十年。或许是鉴于这种矛盾,此后度支权归中央,而盐铁转运一职则重新由浙西藩帅兼任,再次回到了韩滉的故事之中,终德宗一朝未再改变。
这样一来,两职分掌的矛盾又凸显出来了。即使此时中央对东南漕粮的依赖已不似先前那样严重,但因为这一时期巨额的盐利收入仍归盐铁使自掌,就是说“盐铁使也兼具管理收支的双重职能”[168],所以同样能与度支平起平坐,这也就是班宏与张滂产生矛盾的原因之一。既然盐铁转运一职如此重要,那么中央理应加强对它的控制,而不应该将其下放于藩镇。况且盐铁转运使及其属下巡院本是限制藩镇财赋的重要机构,可使藩镇因受制于财赋而难以养兵逞强(所以为了获取财赋,藩镇有时也会掠夺转运使、巡院财物,如前述陈少游、韩滉夺取转运使包佶财物之事就系如此),那么,将本是遏制藩镇财权的盐铁转运使委于藩镇,不仅无助于加强中央对藩镇的控制,反而便利了藩镇的养兵图强,导致颇有用心的藩帅利用掌握的财赋扩充军队、谋求自立,此后的李锜就是这样。
纵观德宗在贞元初期对江东所进行的改革,主旨还是在于弱化当地藩镇的势力,加强中央对江东的控制。就这一目的而言,改革总体上看来还是比较成功的,尤其是军政方面,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现在研究中唐历史的学者,大都已经不会再说德宗的削藩战争是彻底的失败,以及德宗在贞元年间对藩镇实行的是全然的姑息政策,并且因此质疑德宗的执政能力了。的确,我们从德宗在韩滉死后对江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上也能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但不可否认,这次改革并不彻底,一些安排也有失妥当,如在藩帅选任、财权分配上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而这些都将为此后的李锜叛乱埋下伏笔。
八、韩滉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解读文本中的韩滉形象
本节围绕韩滉这个人物展开论述,因此在本节行将收尾之际也拟再对韩滉的历史形象作一番粗浅的回顾,看看其中是否还有一些有趣的问题值得探讨。
韩滉事迹,详见于顾况所作《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晋国公赠太傅韩公行状》中。顾况曾长期在江东担任韩滉幕僚,两人关系密切[169],虽说行状之辞难免夸饰溢美,但所撰事迹应大致无误。而有关韩滉在德宗朝的转迁情况,我们还可以从当时陆贽所起草的《韩滉加检校右仆射制》《韩滉检校左仆射平章事制》《韩滉度支盐铁转运使制》三篇制文中得到印证。目今两唐书本传以及《资治通鉴》有关韩滉的内容,大体也是本于《韩滉行状》的记载。除此之外,唐宋时人的笔记小说中也有不少有关韩滉的逸史逸事,其中不少也为两唐书、《资治通鉴》所采纳,因此也是研究韩滉的重要资料。
关于韩滉在史料中的形象,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奉天录》一书。《奉天录》是现今所存关于奉天定难之役最完备之杂史,其作者赵元一与韩滉一样都是德宗时人。赵氏对韩滉的评价,几乎是除了官方文书与行状等外,目今所见唯一保留的当时人对韩滉的议论。关于赵氏的身份,有学者疑其为奉天定难功臣浑瑊的幕府记室。[170]黄永年先生则认为,赵元一当为史馆中人,至少在奉天之难结束后,其应该在史馆供职。[171]不过就其本人而言,当与韩滉并无多大关系。从是书的记载看,赵元一对韩滉的评价相当高,称其在奉天之难中的馈粮不竭是“与夫汉之酂公各一时也”[172]。而这种赞誉之词,与官方在韩滉死后所作制文中称述的“虽郑亡子产,卫失柳庄,憯悼之怀,岂过于此”[173],可以说是异曲同工。实际上,赵元一对韩滉的这番评价,很可能就是取材于韩滉死后,后者幕僚顾况代太常博士李谿畅所作韩滉谥议中所比拟的“昔萧何转漕关中,寇恂资用河内,皆以勤王干蛊,推功第一”[174]。总之,这些物议应该表明,在德宗时代,不管是官方还是私人,都不仅承认,而且高度推崇韩滉匡扶唐室中兴的功绩。在唐人著述中,与以上诸论持相同态度的还有元和时人李肇所撰的《唐国史补》[175],以及时代更晚一些的李冗的《独异志》。[176]
不过唐人对韩滉的态度并非全如上文所示仅有赞誉的一面,因为在唐人著作中也有不少是对韩滉持贬抑态度的。如《戎幕闲谈》记载的一则有关韩滉的传闻就颇具讽刺意味:
唐丞相韩滉自金陵入朝。岁余后,于扬子江中,有龟鳖满江浮下,而悉无头。当此时,滉在城中薨。人莫知其故。[177]
实际上细读此段传闻我们或许会有这样的体会,即仅仅说此文具有讽刺意味恐怕还不足以道尽个中的深意,在讽刺的背后似乎还隐约透露着韩滉之死并不自然的重大隐情。如果联系一下韩滉的权相生涯仅仅持续了四个月,韩滉与德宗间的矛盾,德宗在其死后对朝政及江东政局所作的调整,以及其实早在德宗上台伊始便已埋下的他们君臣不和的种子[178]等事实,就不免会让人对韩滉的薨逝产生种种疑窦。当然,没有史料的证实,这些揣测和联想也仅仅只能停留在揣测和联想的层面。而真实的历史却是,在唐末的一些笔记小说里,韩滉的功臣形象确已发生变化了,诸如“势倾中外”、“威势胜于王者”[179]等语已经见诸其中。晚唐五代杜光庭编撰的《神仙感遇传》中还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称韩滉原是孔子弟子子路的转世,因“常有不轨之志”,孔子担心他在人间触犯刑法,因此托人带信给他,让他“谨臣节、勿妄动”,韩滉因此而“恭黜谦谨,克保终始”[180]。更是将韩滉描绘成了一个有不臣之心的藩帅。
韩滉的形象何以会在唐人笔下有如此大的出入?仔细分析一下上述文本我们发现,其实唐人笔下韩滉形象的出入并非无迹可寻,其中其实存在着一个渐变的过程。据上文分析来看,韩滉功臣形象的转变似乎最早是从《戎幕闲谈》的记载开始的。而至晚唐,虽然也有像《独异志》这样的态度,但总的趋势是韩滉的负面形象越来越突出,至《神仙感遇传》而达极致。
窥探这其中变化的原因,或许还需要从《戎幕闲谈》这本书入手来寻找一些线索。此书的作者韦绚在大和年间曾担任西川节度使李德裕的巡官,《戎幕闲谈》便是记当时李德裕所谈。[181]因此也可以说,此书中的记载多少能反映一些李德裕的态度。众所周知,李德裕与其父李吉甫是唐代中后期“抑藩振朝”政策重要的支持者与推广者。唐后期不少骄藩被裁抑与打压就是在这两人手中完成的。其中在元和初年帮助宪宗平定西川、浙西两镇叛乱,为宪宗后来的“元和中兴”打下基础的就是李德裕的父亲李吉甫,而被镇压的叛帅李锜则是韩滉的后任。或者从某种程度上说,李锜得以叛乱的军事、经济基础半是靠韩滉时期的经营继承得来的。当然,没有资料表明李吉甫、李德裕父子与韩氏家族的人有什么过节,但他们对于悍帅的反感显然是无可置疑的,而从上文的分析来看,韩滉恰恰也是一位悍帅。
以上所说,并非意在得出韩滉形象的转变与李德裕有关这样的结论。而是想说明,导致唐人对韩滉舆论转变的原因,或许还应该从当时政治形势的变化中来寻找更为恰当。具体来说,就是当宪宗上台后,采取了与德宗后期对待藩镇不同的态度,尤其是原本强悍的南方藩帅们在宪宗的打压下一个接一个地垮台,南方藩镇的性格也因此发生彻底的改变,而相应的,舆论导向自然也就要发生变化。如此,可能才能解释为何在德宗时期备受敬崇的功臣韩滉,其形象在宪宗以后的历史记载中会显现出愈来愈浓重的被诋毁的意味。加之笔记小说的记载本就大抵出诸传闻,往往又要经文人润色加工而辗转相抄,韩滉由功臣一变而成为叛帅或许也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史料中所体现出来的唐人对浙西藩帅态度的游移不仅体现在韩滉一人身上,陆扬先生在讨论韩滉的后任李锜叛乱的问题时就已经指出了,类似的情形还发生在李锜的身上。并且认为这正是中晚唐时期士人价值观紊乱的征兆,而这种价值观的游移不定又恰恰是由于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而造成的。[182]
正因为投射在文本中的唐人的政治价值观和判断是模糊的,因而据行状为蓝本,但又综合唐人笔记小说记载而成的两唐书本传对韩滉的评价自然也就不会高了。旧传作者以为“滉杀元琇,奏瑞盐,逞斡运之能,非贞纯之士,刻下罔上,以为己功。幸逢多事之朝,例在姑息之地,幸而获免,余无可称”[183]。新传虽未就韩滉的生平事迹进行评价,但观其行文,对韩滉的贬抑态度似乎更甚于旧传。如称韩滉在德宗驾幸奉天之时“握强兵,迁延不赴难”[184],并认为韩滉之所以会被德宗委以度支、盐铁之职,乃是因其“献羡钱五百余万缗”[185]之故。当然,后世史家对韩滉评价不高,甚至抹杀其中兴之功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由于学者对藩镇体制心存芥蒂而不满韩滉在当时的所作所为,就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另外,因为学者对当时韩滉与德宗、与中央间的矛盾认识得不够准确,误以为韩滉的骋志就必然是藩镇跋扈的体现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相较于两唐书,《资治通鉴》在这方面相对就比较中肯和客观,这也正是司马光在史学造诣上更胜一筹的地方。当然,韩滉本身也并非一个无可指摘的人物,其诬劾元琇、弄权树党在当时应该确有其事。其“以前辈早达,稍薄后进。晚岁至京师,丞郎卿佐,接之颇倨,众不能平”[186]应该也是较为可信的论述。但诚如新传作者所说“盖自其性云”[187],这主要还是他性格方面的不足。因此不能因为这些记载就否认他的奉天定难之功,甚至谬言其心怀异志。
有趣的是,学者对韩滉的评价到明清时期依旧未达成一致。明末清初的学者王夫之在他的著作《读通鉴论》中以为:
德宗之初,天下鼎沸,河北连兵以叛,李希烈横亘于中,朱泚内逼,天子匿于褒、汉,李楚琳复断其右臂,韩滉收拾江东以观成败,其有必亡之势者十九矣。[188]
将韩滉与李希烈、朱泚、李楚琳等反唐之臣相提并论。但清末学者李慈铭却认为:
刘晏、韩滉,皆唐功臣之最也,天宝、贞元之不亡,二人之力也。[189]
又将韩滉重新放到了一个左右唐室命运的勋臣位置上。
韩滉究竟是一个匡扶唐室的功臣,还是一个包藏祸心的野心家?经过上文的一系列分析,我想已不难得出结论,如果没有韩滉及其所领江东十五州的支持,德宗便不可能在建中、兴元年间的战争中化险为夷,而此后的贞元之兴更无从谈起。然而遗憾的是,历史上韩滉的真实形象投射到文本中时却被歪曲了。这并不是说文本的作者要有意歪曲韩滉的形象,而是因为他们所处的时代决定了他们的思维方式与叙事态度与韩滉时代已经不同了。正如陆扬先生所指出的:“和唐前期相比,唐后半期的社会更是一个各种社会力量聚会纷争的场所,因而也是一个价值观念冲突而颇为混乱的时代。这并不表示这一阶段的社会在政治文化上不再具有共识和凝聚力,而是说这种共识因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而变得游移不定。”[190]于是文本中的韩滉形象自然也就由于这种价值观的游移不定呈现出了不相统一的特点。而这种不相统一的特点实际上也正代表了贞元、元和两个政治规则不尽相同的时代各自的政治面貌。
而对于唐以后的人们来说,我们对藩镇时代东南藩镇性格的认识,即东南藩镇应该是养兵少、实力弱的印象,也恰恰是以元和时代以后东南藩镇的性格为认识对象的(尽管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时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既然我们对东南藩镇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特定的认知,那么我们对待韩滉——这个东南藩镇藩帅的认知也必然如此。我们先验性地认为,韩滉也应该是一个于当时时代而言不怎么显山露水的人物,他于境内治理可以有不俗的表现,于书、文、乐、画也可以有很高的才性(正如中晚唐时代不少江东廉帅一样,而且韩滉也确实是一个在书、文、乐、画领域有很高造诣的人物),只是不能左右朝政走向、决定唐廷命运(宪宗以后出任江东地区观察使,在很多情况下仅仅是官员转迁的一种资历。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甚至是朝廷党争、排除异己的理想去处),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他作为东南藩镇藩帅的身份。但实际上,韩滉根本不是,较之那个被后人熟知的创作《五牛图》的画家韩滉,韩滉在他的时代,其意义却毫无疑问首先而且必然在政治领域。作为一个具有杰出气概,但同时也颇为强悍的东南藩帅,韩滉是一个站在当时政界风口浪尖上的人物。所以我们矛盾了,我们对韩滉的历史认知出现差异,甚至大相径庭了。然而幸运的是,我们总算还可以通过对史料的爬梳,通过对韩滉与德宗间种种细微关系的剖析,通过对韩滉历史形象转变原因的条理,还原一个还算比较接近历史真实的韩滉。同时,也为作为后人的我们去认识唐人的价值观,或者还有宋人、明清人,甚至我们自己对待藩镇问题的价值观提供一种途径。
[1] 确切的时间应该是建中二年至贞元二年(781—786),此处为了行文的简洁,故简称为建中、兴元时代,下文同。
[2] 《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
[3] 如上文所言,肃宗于乾元二年在江东设立五军,分别为润州丹阳军、昇州江宁军、苏州长洲军、杭州余杭军以及宣州采石军。其中宣州采石军后归宣歙道所辖。江宁军与余杭军何时被废除,不详,似乎在肃宗时期已废。长洲军据《旧唐书》卷11《代宗纪》载于代宗大历十二年七月废除,同时亦载废丹阳军。然丹阳军实际并未完全废除,只是罢遣了一部分官健,军队建制仍旧保留着,丹阳军的最终废除实际要晚到元和时期。(参见《旧唐书》卷14《宪宗纪上》)
[4] 肃宗朝由于战乱,两浙所设多为“节度使”,代宗上台后则逐渐改为“观察使”。永泰元年以韦元甫为浙西都团练观察使时,就已不再授予节度一职。(参见《旧唐书》卷115《韦元甫传》、《新唐书》卷68《方镇表五·江东》)大历元年(766),浙西镇罢领宣、歙二州(参见《新唐书》卷68《方镇表五·江东》《洪吉》),新设的宣歙池一镇也仅设观察使而已(参见《新唐书》卷68《方镇五·洪吉》、《资治通鉴》卷224“大历元年十二月”条)。此时,唯有浙东的薛兼训仍领有节度一职,并因当地百姓之请,两刺越州(参见赵振华:《唐薛兼训残志考索》,《唐研究》第九卷,2003年,第477~490页),但大历五年(770)其调任河东后,浙东便废除了节度使职,仅设都团练守捉及观察处置等使(参见《新唐书》卷68《方镇表五·浙东》)。
[5] 有关合并后的浙江东西道在当时具体的辖州情况,见下文注释。
[6] 《资治通鉴》卷227“建中二年六月”条。
[7]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二年正月”条。
[8] 此据《全唐文》卷530顾况《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晋国公赠太傅韩公行状》(以下简称《韩滉行状》)、《旧唐书》卷129《韩滉传》、《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韩滉行状》载韩滉曾任“尚书左丞”,现据《旧唐书·韩滉传》、《新唐书·韩滉传》、《资治通鉴》卷224“大历六年”条改为“右丞”。
[9] 《资治通鉴》卷224“大历六年”条。
[10] 《资治通鉴》卷226“大历十四年十一月”条。
[11]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12]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3]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4] 《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
[15]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6] 《全唐文》卷638李翱《唐故特进左领军卫上将军兼御史大夫平原郡王赠司空柏公神道碑》(以下简称《柏良器神道碑》)。李翱将韩滉赴浙任使与江东初并之事系于建中初,略有误差,现据《资治通鉴》卷226“大历十四年十一月”条、《新唐书》卷68《方镇表五·江东》《浙东》的记载,当为大历十四年底之事。碑文所载“其冬”与《资治通鉴》所载“十一月”在季节上也是相符的。
[17] 《新唐书》卷68《方镇表五·江东》《浙东》。《新唐书·方镇表》在大历十四年合两浙的记载后,又记“建中元年,分浙江东、西道都团练观察使为二道;复置浙江东道都团练观察使”,“建中二年,合浙江东、西二道观察置节度使,治润州,寻赐号镇海军节度使;废浙江东道都团练观察使,以所管州隶浙江西道”。目前仅见《新唐书·方镇表》记载大历十四年已合并的浙西、浙东二道不久又经历了分割与再合并。其余如《韩滉行状》《旧唐书·韩滉传》《新唐书·韩滉传》《资治通鉴》等史料均载韩滉于大历十四年赴江东时已任浙西、浙东道观察使,其后于建中二年升任镇海军节度使。此间不见有有关辖区变化的记载。另,宣、歙此时亦隶属浙西,史载从简,故仅记浙西、浙东。韩滉所带之使职,衔称浙江东西道,或仅称浙西道。简称“浙西”者,乃是因合并后的两浙道治所在润州,其观察使也由原浙西观察使韩滉担任所致。
[18] 顾况《韩滉行状》载当时浙江东西道“管郡十五,户百万”。《唐语林》亦有韩滉“控领十五部人不动摇”(《唐语林校证》卷1《政事上》,第62页)之语。《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亦载时李泌向德宗进言:“镇江东十五州,盗贼不起,皆滉之力也。”均提到了韩滉镇领江东期间管辖十五州。顾况为韩滉的重要幕僚,李泌也与韩滉相善,他们所说韩滉镇抚江东十五州的数量应该可信。不过,这两条史料均未述及十五州的具体名称。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曰:“惟润、昇、常、湖、苏、杭、睦、越、明、台、温、衢、处、婺十四州。前此滉遣宣、润弩手援宁陵,盖兼统宣州,为十五州也。”(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然按《唐会要》卷71《州县改置下·江南道》、《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新唐书》卷41《地理志五》的记载来看,昇州在上元二年已被废除,该州的再置要到晚唐光启三年(887),故韩滉统领江东十五州中没有昇州。而应该加上去的是歙州。胡注中没有提及歙州,但《旧唐书》卷136《刘滋附刘赞传》载:“杨炎作相,擢(刘赞)为歙州刺史,以勤干闻……宣歙观察使韩滉表其异行,加金紫之服,再迁常州刺史。”郁贤皓先生指出“宣歙”二字误(见《唐刺史考全编》卷148《江南东道·歙州》,第2118页),笔者以为不误,因为本传作者是站在歙州刺史刘赞的角度来称呼韩滉的,依此更可见此时宣、歙二州隶于浙西。
[19] 根据张泽咸编《唐五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统计。
[20] 《权德舆诗文集》卷50《吴尊师传》,第815页。
[21] 《资治通鉴》卷227“建中二年六月”条。
[22] 大历十一年(776)李灵曜叛于汴州,北结田承嗣为援,浙西观察使李涵以“(王)栖曜将兵四千为河南掎角”(《旧唐书》卷152《王栖曜传》)。虽然平定此次叛乱主要依靠的仍是河阳、淮西、永平、淄青等河南的军队以及淮南军队。
[23] (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25《南直七·镇江府》,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249页。
[24] 陈勇《唐代长江下游的人口分布与变迁》一文中以为当时韩滉所统十五州中应有“饶、江”二州,并据两浙十三州与“饶、江”二州的户数统计认为韩滉统辖江东时的户数已基本上恢复到了天宝元年的水平。(《唐代长江下游经济发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49页)虽然笔者曾考证韩滉当时所统十五州应为两浙十三州加“宣、歙”二州,而非“饶、江”二州,但是文关于韩滉统辖江东时户数已基本上恢复到了天宝元年的水平这一结论大致还是正确的。
[25] 参见《新唐书·五行志》等史料。
[26]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
[27]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28] 《奉天录》卷2。
[29]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30] 《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
[31] 《唐语林校证》卷1《政事上》,第62页。
[32] 《全唐文》卷437王纬《请停征浙西杂罚钱疏》。
[33] 《唐语林校证》卷1《政事上》,第62页。
[34]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35] 《唐语林校证》卷1《政事上》,第62页。
[36]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
[37] 《唐语林校证》卷1《政事上》,第62页。
[38]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39]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40] 《独异志》卷上,第9页。
[41] 《唐语林校证》卷1《政事上》,第62页。
[42]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43] 据《全唐文》卷314李华《润州丹阳县复练塘颂并序》载:“永泰元年,王师大翦西戎。西戎既駾矣,生人舒息,诏公卿选贤良,先除二千石,以江南经用所资,首任能者。”于是大历年间江南地区吏治大行,所莅有政声者上至藩镇廉帅及其幕僚,中及各郡牧守,下至中小县令等。他们在镇压起义、打击豪强、均平赋税、兴修水利、恢复农业、增加户口、崇儒兴学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课绩。江南地区遂出现了“兵兼于农,盗复于人。自中原多故,贤士大夫以三江五湖为家”(《全唐文》卷783穆员《鲍防碑》)的局面。
[44]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45] 《奉天录》卷2。《旧唐书》卷129《韩滉传》称“造楼船战舰三十余艘”,与《奉天录》所记“以战舰三十艘”相同;而《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载“造楼舰三千柁”、《册府元龟》卷446《将帅部·观望》记“造楼船战舰三千余艘”,两者数字相差极大。盖两唐书等记载皆本于《奉天录》,故取“三十”之数较确。
[46] 将镇海军作为牙军、丹阳军作为外军的观点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的军事体制》,《唐代藩镇研究》,第84页。(又见同氏《略论唐代藩镇军事制度的几个问题》,《敦煌学与中国史研究论集——纪念孙修身先生逝世一周年》,第247页)
[47] 据《唐刺史考全编》卷142《江南东道·越州》的考证,王密于大历十四年至贞元二年担任越州刺史,两浙合并后充任浙东西团练副使。(第2006页)按“藩镇直属军的军使即由本道节度使藩帅担任,外军军使则挂节度副使衔”(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的军事体制》,《唐代藩镇研究》,第85页)。则王密应统领越州义胜军,或为义胜军使。
[48] 《全唐文》卷413常衮《授崔昭宣州团练使制》。
[49] 《资治通鉴》卷229“建中四年十一月”条。“武关”当为“上津”之误。
[50] 《奉天录》卷2。
[51] 《唐代墓志汇编》永贞004记载原同州押衙兼兵马使萧君,“贞元初,銮舆避狄之岁,相国韩公滉辟为上将,克镇江浒”(第1943页)。
[52] 《玉海》卷138《兵制·兵制三》“唐山河子弟”条,第2583页。
[53] 参见方积六:《关于唐代团结兵的探讨》,《文史》,1985年第25期,第103页。
[54]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55] 《元稹集》卷52《唐故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兵部尚书兼左骁卫上将军充大内皇城留守御史大夫上柱国南阳郡王赠某官碑文铭》,第568页。
[56]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57]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韩滉行状》所载董晏镇徐州当是事实,但《奉天录》卷2称“滉下三千人先戍宋州”,闻之京师遭难,“即日追还”。从《旧唐书·韩滉传》和《新唐书·韩滉传》的记载来看,所戍宋州的三千人当由大将李长荣等率领。因此《韩滉行状》所谓当时的浙西军队“镇河南冲要,坚守不退”未必尽然。
[58] 《读史方舆纪要》卷21《南直三·宿州》,第1053页。
[59] 《全唐文》卷680白居易《襄州别驾府君事状》。
[60]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61] 《旧唐书》卷126《陈少游传》。
[62]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63] 《樊川文集》卷10《宋州宁陵县记》,第158页。
[64]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65] 《旧唐书》卷152《刘昌传》。
[66]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67] 《资治通鉴》卷229“建中四年十二月”条载李希烈攻李勉于汴州,“勉城守累月,外救不至,将其众万余人奔宋州”。兴元元年正月“戊戌,加刘洽汴、滑、宋、亳都统副使,知都统事,李勉悉以其众授之”。
[68]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二月”条。《韩滉行状》对此记载略有不同,其曰:“淮南初丧节度使,大将王佋带甲数千,夜犯城府。或出权计者,云江南兵至,佋兵遂散。杀戮甚多,士卒骄矜,争邀厚赏,率居人商旅五十万缗。符牒已行,人情恟恟,公即日遣都虞候李栖华谓兵马使张瑗等曰:‘收复上都,六军未赏,节度薨殁,岂名为功?赋敛擅兴,何人造意?’诸将引过,横调立停。”另,“王韶”之名,除《韩滉行状》作“王佋”外,《旧唐书》卷146《杜亚传》作“王绍”。
[69]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二月”条。
[70] 《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
[71] 参校《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旧唐书·韩滉传》、《新唐书·韩滉传》、《陆贽集》卷9《韩滉加检校右仆射制》(第276~277页)。
[72]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73]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74]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75] 《旧唐书》卷123《王绍传》。
[76] 《旧唐书》卷123《王绍传》。
[77]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78] 《唐国史补》卷上,第26页。
[79]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五月”条。《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称“船置十弩以相警捍”,与《资治通鉴》的“艘置五弩手以为防援”略有不同。
[80] 《奉天录》卷2。
[81]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
[82] 《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贞元元年二月。
[83] 《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兴元元年十月“诏宋亳、淄青、泽潞、河东、恒冀、幽、易定、魏博等八节度,螟蝗为害,蒸民饥馑,每节度赐米五万石,河阳、东畿各赐三万石”。
[84] 《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贞元元年四月。
[85]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二月”条。
[86]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
[87]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88]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二月”条。
[89]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册府元龟》卷511《邦计部·诬誷》系其事于贞元二年,当为兴元元年(784)至贞元元年期间。
[90] 《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二月”条:“庚辰,加滉平章事、江淮转运使。”现据《旧唐书·德宗纪上》、《旧唐书·韩滉传》、《新唐书·韩滉传》、《唐会要》卷87《转运使》等记载,加韩滉平章事、江淮转运使一事,当在贞元元年七月。又《旧唐书》卷49《食货志下》:“贞元元年,元琇以御史大夫为盐铁水陆运使。其年七月,以尚书右仆射韩滉统之。”据《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的记载,贞元元年三月,户部侍郎、判度支元琇兼诸道水陆运使。七月,除诏加韩滉江淮转运使外,德宗另以李泌为陕州长史、陕虢都防御观察陆运使,以河南尹薛珏为河南水陆运使。盖韩滉七月非统盐铁水陆运使,只是任江淮转运使而已。但元琇其时是否仍兼诸道水陆运使,或已罢免该职,不得而知。不过据有关史料来看,运务之事此时恐已多为韩滉所督掌。有关韩滉的此次授命,可见陆贽所撰《韩滉检校左仆射平章事制》(《陆贽集》卷7,第230~232页)。
[91] 《全唐文》卷370刘晏《遗元载书》。
[92] 《册府元龟》卷498《邦计部·漕运》。
[93]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二年四月”条。
[94]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95] 李廷先:《唐代扬州史考》,第411页。
[96]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97] 《册府元龟》卷483《邦计部·总序》:“藩镇领诸道盐铁始于此也。”
[98] 《旧唐书》卷125《柳浑传》。
[99] 《旧唐书》卷164《杨於陵传》。
[100] 《太平广记》卷79《方士四》“王生”条,出《异闻集》,第500页。
[101] 《唐会要》卷78《诸使中·宰相遥领节度使》所载者仅三人,分别为开元天宝年间的萧嵩(遥领河西,以牛仙客为留后)、李林甫(遥领陇右,以杜希望为留后)、杨国忠(遥领剑南,以崔圆为留后)。其实此时的韩滉亦应属于此种情况。
[102] 岑仲勉先生曾对“使相”作如下解释:“武德、贞观时代,已有以外官兼任宰相或宰相兼任外官者……天宝以后,此风益盛,通谓之使相。就事实言,可分为性质不同之两类:(甲)本为宰相,因事奉使外出……或出兼外官……回朝时仍可知宰相之事者。(乙)方镇官已高,乃加宰相虚衔以宠之……即来到京师,仍不能知宰相之事者,此项授官,晚唐至滥,通常加‘检校’字样以示别。”(《隋唐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16~117页)若以此论,则韩滉入朝前所除之“同平章事”当系后者。而入朝后之韩滉不仅带有宰相之称,而且确知宰相之事,实为真宰相。
[103] 《全唐文》卷740刘宽夫《汴州纠曹厅壁记》。
[104]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二年十一月”条。
[105]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二年十一月”条。
[106] 《太平广记》卷79《方士四》“王生”条,出《异闻集》,第499~500页。
[107]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二年十二月”条。
[108] 《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
[109] 《旧唐书》卷129《张延赏传》。
[110] 《新唐书》卷127《张嘉贞附张延赏传》。
[111] 《旧唐书》卷133《李晟传》。
[112] 《全唐文》卷434韩滉《请伐吐蕃疏》。
[113]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14] 从《旧唐书》卷134《马燧传》的记载来看,贞元二年冬到贞元三年春的这段时间里,吐蕃屡次遣使请盟,德宗皆不许。直到贞元三年四五月间,德宗才同意与吐蕃会盟。亦可见《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三年三月”条的记载。
[115]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三年三月”条。
[116]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
[117] 此事详见《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
[118] 《资治通鉴》卷229“建中四年十一月”条。
[119] 《陆贽集》卷15《兴元论解萧复状》,第468页。
[120]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一月”条。
[121] 《奉天录》卷2。
[122] 《资治通鉴》卷225“大历十二年五月”条。
[123] 《旧唐书》卷126《陈少游传》。
[124] 《旧唐书》卷126《陈少游传》。
[125] 《旧唐书》卷126《陈少游传》。
[126] 《旧唐书》卷126《陈少游传》。
[127] 《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
[128]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29]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130]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131]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132]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133]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旧唐书·韩滉传》、《新唐书·韩滉传》、《册府元龟》卷511《邦计部·诬誷》略同。但此事发生的时间,当从《旧唐书·崔造传》、《新唐书》卷53《食货志三》的记载,应在崔造以盐铁之任委于元琇的改革之后。
[134] 两唐书《崔造传》、《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二年十一月、十二月”条、《册府元龟》卷483《邦计部·褒宠》等都以为贞元二年秋韩滉的运粮进京是德宗加赞其功、诏加其度支盐铁转运等使的原因。惟《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以为“滉既宿齿先达,颇简倨,接新进用事,不能满其意,众怨之。献羡钱五百余万缗,诏加度支诸道转运、盐铁等使”。
[135] 《新唐书》卷150《崔造传》。
[136]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三月”条。
[137]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三月”条。
[138]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二年十一月”条。
[139]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140] 《旧唐书》卷130《崔造传》。
[141] 有关崔造财政改革所涉及的中央与韩滉的矛盾诸问题,可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110~114页。
[142] 《新唐书》卷142《柳浑传》。
[143]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三年正月”条。
[144] 《太平广记》卷79《方士四》“王生”条,出《异闻集》,第500页。
[145] 《旧唐书》卷133《李晟传》。
[146]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三年二月”条。
[147] 《新唐书》卷68《方镇表五·江东》记载贞元三年两浙分析之时“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使,领润、江、常、苏、杭、湖、睦七州”,贞元四年“江州隶江西观察使”(同年《洪吉》记“江南西道观察使增领江州”)。实江州早在大历初期已属江西道,况且其根本不与其他六州中的任何一州接壤,浙西不可能跨越宣歙池等州来管辖江州。故新表有关江州的记载误。另,新表称此时浙西治苏州,亦误,浙西治所自韩滉担任镇海军节度使起就已改为润州了,这在《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三年二月”条、《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的贞元三年记载中也可得到证实。
[148] [日]大泽正昭:《唐末の藩镇と中央权力——德宗·宪宗朝を中心として》,《东洋史研究》32:2,1973,第153页。
[149] 《资治通鉴》卷232“贞元三年二月”条。
[150] 《全唐文》卷964《请令浙东西依税限纳当钱奏》。
[151] 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第231页。
[152] 参见《权德舆诗文集》卷16《唐故鄜州伏陆县令赠左散骑常侍王府君神道碑铭并序》(第252页)、潘孟阳《祁连郡王李公墓志》(引自《唐方镇年表》卷4《河阳》所引《孟县志》,第359页)、《全唐文》卷638李翱《柏良器神道碑》。
[153] 《全唐文》卷638李翱《柏良器神道碑》。
[154] 《唐会要》卷72《京城诸军》。《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贞元三年五月)戊戌,左右神策、左右龙武各加将军一员。”《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至贞元三年五月,敕左右神策将军各加二员,左右神武将军各加一员也。”《新唐书》卷50《兵志》:“(贞元三年,)左右神策军皆加将军二员,左右龙武军加将军一员,以待诸道大将有功者。”各书记载略有不同。
[155] 《资治通鉴》卷231“兴元元年十月”条。
[156]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中054张台《唐故青州司户参军韦君夫人柏氏墓铭并序》,第1007页。
[157] 《资治通鉴》卷234“贞元八年十二月”条。
[158] 《旧唐书》卷125《柳浑传》。
[159] 《柳宗元集》卷8《故银青光禄大夫右散骑常侍轻车都尉宜城县开国伯柳公行状》,第186页。
[160] 《新唐书》卷159《王纬传》。
[161] 《新唐书》卷149《刘晏传》。
[163] 《旧唐书》卷49《食货志下》、《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总叙》《转运使》皆不载“李若初”,现据《旧唐书·李若初传》、《新唐书·李若初传》、《旧唐书》卷13《德宗纪下》补。此后出任淮南节度使的王播,唐末先后在荆南、浙西、淮南担任节度使的高骈也都在节度使任上兼领过该职。
[164] 《旧唐书》卷146《李若初传》。
[165] 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第284~285页。
[166] 《资治通鉴》卷234“贞元八年三月”条。
[167] 《资治通鉴》卷234“贞元八年四月”条。
[168] 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第282页。
[169] 关于顾况事,详见傅璇琮:《顾况考》,《唐代诗人丛考》,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96~426页。
[170] 任育才:《唐德宗奉天定难及其史料之研究》,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第12页。
[171] 黄永年:《唐史史料学》,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40页。
[172] 《奉天录》卷2。
[173] 《全唐文》卷530顾况《韩滉行状》。
[174] 《全唐文》卷528顾况《太尉晋国公韩滉谥议》。
[175] 《唐国史补》卷上:“韩晋公自江东入觐,气概杰出。”(第27页)卷下:“宰相自张曲江之后,称房太尉、李梁公为重德。德宗朝,则崔太傅尚用,杨崖州尚文,张凤翔尚学,韩晋公尚断,乃一时之风采。”(第49页)
[176] 《独异志》卷上:“韩晋公滉镇浙西,威令大行。”(第9页)
[177] 引自《太平广记》卷143《征应九》“韩滉”条,第1031页。
[178] 对韩滉在大历十四年(779)德宗即位之初由判度支改为太常卿,又出为晋州刺史的这段调任经历,《旧唐书》卷129《韩滉传》的记载是:“滉弄权树党,皆此类也。俄改太常卿,议未息,又出为晋州刺史。”而《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的解释却是:“德宗立,恶滉掊刻,徙太常卿。议者不厌,乃出为晋州刺史。”当然,两说并非完全矛盾,也可能所言皆是确有其事。
[179] 《太平广记》卷79《方士四》“王生”条,出唐末陈翰所撰《异闻集》,第500页。
[180] 引自《太平广记》卷19《神仙十九》“韩滉”条,第132~133页。
[181] (清)陆心源辑:《唐文拾遗》卷28韦绚《戎幕闲谈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687页。
[182] 参见陆扬:《从西川和浙西事件论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唐研究》第八卷,2002年,第225~226页。而本文对韩滉形象的分析或许也可以作为陆扬先生观点的一个例证。
[183]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84] 《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
[185] 《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
[186] 《旧唐书》卷129《韩滉传》。
[187] 《新唐书》卷126《韩休附韩滉传》。
[188] 《读通鉴论》卷24《德宗十三》,第841页。
[189] (清)李慈铭撰,由云龙辑:《越缦堂读书记》(三),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90页。
[190] 陆扬:《从西川和浙西事件论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唐研究》第八卷,2002年,第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