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李鸿章、张荫桓“受贿”疑案,必须依靠中俄两方面资料的比较和互证。就已知情况而言,反映李鸿章、张荫桓“受贿”的俄国档案,除了《红档》杂志上刊载原外交部档案,也包括其他未公开披露的档案资料(如罗曼诺夫查阅的沙俄时代财政部档案及列宁格勒中央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文献等)。比较合理的研究应当是将上述不同藏处的俄国档案进行综合整理,找出其中的异同并作出相应的解释后,再与中文资料进行互证研究。然而,对中国学者而言,尚不具备整合各种俄国档案的条件。本文只能就目前所能看到的《红档》载21件函电,结合中文文献对相关事实进行考证。
《红档》发表的函电并非都与租借旅大相关。从内容看,这些有关收买中国官员的函电可分为借款问题(前6件)和旅大问题(后15件)两部分。俄国人打算贿赂中国官员是从借款问题开始的,探讨旅大交涉中李、张的“受贿”问题亦须由此入手。
根据《马关条约》,清政府赔偿日本的二万万两库平银,须分作八次交完。除第一次外,其余未偿之款“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在赔款偿清前,日本军队暂驻威海卫,每年驻军费50万两亦由清政府承担。同时日方又承诺:如果清政府在换约三周年之前能够全部偿清,日本“除将已付两年半利息,于应付本银扣付外,余仍全数免息”。[27]按照这一协议,中方如果能在1898年5月8日前偿清,即可省息一千多万两,及驻威海卫的军费150万两。为此,清政府在1895年俄法借款和1896年英德借款后,决定筹措新的外债,准备在1898年5月8日一举全部偿清对日赔款。考虑到时间充裕或可免受外人要挟,清政府很早就开始酝酿第三次借款,但实质性的工作却是1897年春才开始的。由于此前实际负责对外借款事宜的户部左侍郎、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作为特使出访英国参加英女王登基60周年庆典活动,新一轮的借款由入值总署不久的李鸿章来接手。从这年夏天一直到年底,李鸿章先后与汇丰银行、呼利-詹悟士公司等外商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但因列强之间(主要是英、俄)为争夺借款权明争暗斗,加之这些外国银行条件苛刻,处处作梗,致使借款谈判旋议旋停,毫无进展,直到德国强占胶州湾事件后外交形势骤然突变的时候,借款仍然没有落实下来。此时已回国的张荫桓也对李鸿章的借款策略多有批评,二人意见分歧日益加大。1897年12月14日,李鸿章通过璞科第向维特提出借款一万万两的请求,俄方趁机提出了苛刻的条件。这遭到英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清政府内部也有人不以为然。俄国人企图通过贿赂手段取得借款权的计划,即是在这种背景下制订的。
据《红档》,1898年1月20日璞科第致电维特说:“中国人在借款上的迟缓,大概由于对李鸿章有很厉害的阴谋和其他大臣不愿使李鸿章办理此事。另方面,有根据可以假定,英人在成立借款时允给大臣重大贿赂。”[28]在这份电文中,透露了两层意思:其一,总理衙门中有人“不愿使”李鸿章办理借款(此人应为主张借英款的张荫桓);其二,英国人为使借款成功准备使用贿赂手段。这一消息显然对俄国政府有所触动,很快彼得堡方面便指示巴甫洛夫,表示如果“斟酌当地情形,认为要成立对俄借款是必要的话”,可与璞科第共同负责,“在华俄道胜银行存款中拨出百万卢布,作为对中国大臣秘密送礼之用”。[29]据璞科第与巴甫洛夫说,他们二人先后秘密约见了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张荫桓,向他们游说,表示只要促成中国向俄借款,将各许以50万两和20万两的酬谢;户部尚书翁同龢则拒绝与他们会面。上述情况基本上可从中方文献中得到证实。
据俄方电函称,1月23日晚璞、巴“极秘密地”将李鸿章请到俄使馆,告诉他如果能促成中国向俄国借款之事,当酬银50万两。李鸿章表示,“主要困难在于英国的条件有利,英国建议按十足数借款,五十年偿清,年息百分之四”。如果俄方同意也按十足数借款,“多半能成交,因为英国的建议对户部极有**力”。璞科第提出“必须立即派遣许景澄(清政府驻德公使——引者)至圣彼得堡”商议借款,李“答应对此采取办法”。[30]目前看到的中文材料中尚无直接证据表明李鸿章与俄人有过这次密谈,不过,从翁同龢与张荫桓日记相关的记载判断,应该有过(详见后文)。翁氏1月24日记云:“未初到总署,两邸(恭亲王奕??、庆亲王奕劻——引者)诸公毕至。俄使巴百罗福来,称奉国电,借款若中国不借俄而借英,伊国必问罪,致大为难之事。又极言英款万不可借,将以埃及待中国矣。辩论一时之久,而英使窦纳乐来,恭邸先往晤之,余与庆邸、荣(禄)、敬(信)、崇(礼)、廖(寿恒)勉支巴使退。”[31]当时翁、李、张与荣禄、敬信、崇礼、廖寿恒,及许应骙均为总理衙门大臣。同日张荫桓日记云:“卯初常熟(翁同龢)函约早到署商借款,以两邸十堂并到,宜有确论。及晤,常熟似忘却早间来函,漠无所言。少顷,俄、英使先后至。余接晤英使,两邸续来晤,并无成说,不欢而去。俄使亦如是云。”[32]
从翁、张两人的记载看,总理衙门很重视这一天的会晤,“两邸十堂并到”,但因受到英、俄两方面的压力,借款之事“并无成说”,不过“勉支巴使去”。可是,巴甫洛夫在会谈结束后却电告彼得堡称:“今天在总理衙门内已确使李鸿章与翁同龢显然转到有利我国的方面”,认为这是“昨天”秘密地与李鸿章会面的结果。[33]这显然是给上级报告中的渲染之词。从翁、张当时日记里实在看不出李、翁有何转变。可以假设,即使李鸿章在前一天晚上对俄国人有过什么承诺,第二天也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或许是事态没有进展,璞科第、巴甫洛夫又试图秘密会见户部尚书翁同龢以便劝诱。不料遭到翁的拒绝,巴甫洛夫将此事报告给了彼得堡方面,[34]翁氏日记证实了此事。1月25日翁日记云:“巴百罗福函称有密事面商,或来就或赴彼,拟明日函辞以疾。”[35]巴在电报中称翁“怕引起怀疑,因为他与外国人根本没有私人来往”,这种判断应该说基本符合翁的处世特点。但他又断言翁将“秘密与李交涉,与李分润”,[36]这恐非实情。以当时翁、李二人在朝中的地位以及晚清官场中派系斗争的复杂状态而言,似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更何况,当时翁同龢对李鸿章一味亲俄的倾向颇有微词。在这一天的日记中,翁又记:“李相书云巴致恭邸,坚请许使(景澄)诣彼都谈借款,微德(维特)电谓不借即失和云。法使到署亦拦阻英款,李相欲就俄缓英,试问何术以缓之哉?”[37]次日翁又记云:“饭后合肥(李鸿章)抄吴王(乌赫托姆斯基,Prince Oukhromski,华俄道胜银行董事长)电,谓若不借俄,则伊与户部(俄国财政部)代中国出力之处前功尽弃,再缓数日即迟矣云云。合肥颇急,令璞科第电微德商半借,又请速发许电令赴俄京,至如何拒英则并无一字也。晚再诣合肥,值其他出,作函告以恭邸未入,须明晨会商。”[38]这些记载隐约证明俄人所说与李鸿章的密谈确曾有过,而翁对李不考虑全局,一味主张借俄款并不以为然。这种情况下,他怎会倾向主张借俄款并与李“分润”?巴甫洛夫在没有见到翁的情况下,便如此臆断,确有些匪夷所思。
张荫桓是总署大臣中的活跃人物,在胶州湾、旅大交涉前后他的亲英倾向十分明显,与李鸿章时有分歧。尽管俄国人知道未必能彻底扭转他对俄国的态度,但设法接近这位总署中实权人物还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需的。26日晚,璞科第、巴甫洛夫与张荫桓进行了秘密会面,这从张日记“至俄馆一谈”[39]的记载得到了证实,可惜谈话内容日记中毫无反映。巴甫洛夫称张荫桓“保证”,俄国人“在此事及以后的事件上可以完全信任他”,[40]这种常见的外交辞令恐不能说明张已被收买,事实上,张荫桓在总理衙门中与李鸿章大唱反调,力主借英款,后来的英德续借款即是在他与赫德的秘密操纵下达成的。
从上述情况看,在与英国争夺对华借款权的过程中,俄国人确曾有过借助贿赂手段达到借款目的的计划,并进行了具体的实施,这从中文文献中基本得到了证实,但实际上并未奏效。究其原因,一方面,英、俄明争暗斗,都向清政府施加巨大压力,总理衙门感到左右为难;另一方面,清廷内部也存在分歧。后来,作为一种妥协的产物,经过商议,总理衙门于1月27日向英、俄提议各借5000万两,试图平息冲突。李鸿章亲拟致许景澄电,告以“今为调停计,拟各借一半五千万,以全两国体面交情”,[41]令许驰往俄都商谈。可是,由于英、俄都坚决反对清政府向对方借款,事态遂陷入了僵局。至此,俄国人试图通过贿赂清廷官员取得借款权的计划最终化为了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