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谕纪泽:
余于二十五日巳刻抵金陵陆营,文案各船亦于二十六日申刻赶到。沅叔湿毒未愈,而精神甚好。伪忠王曾亲讯一次,拟即在此杀之。由安庆咨行各处之折,在皖时未办咨札稿,兹寄去一稿。若已先发,即与此稿不符,亦无碍也。刻折稿寄家可一二十分,或百分亦可。沅叔要二百分,宜先尽沅叔处,此外各处不宜多散。此次令王洪升坐轮船于二十七日回皖,以后送包封者仍坐舢板归去。包封每日止送一次,不可再多。尔一切以勤俭二字为主。至嘱。
顷见安庆付来之咨行稿,甚妥。此间稿不用矣。
同治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酉刻(1 / 1)
字谕纪泽:
余于二十五日巳刻抵金陵陆营,文案各船亦于二十六日申刻赶到。沅叔湿毒未愈,而精神甚好。伪忠王曾亲讯一次,拟即在此杀之。由安庆咨行各处之折,在皖时未办咨札稿,兹寄去一稿。若已先发,即与此稿不符,亦无碍也。刻折稿寄家可一二十分,或百分亦可。沅叔要二百分,宜先尽沅叔处,此外各处不宜多散。此次令王洪升坐轮船于二十七日回皖,以后送包封者仍坐舢板归去。包封每日止送一次,不可再多。尔一切以勤俭二字为主。至嘱。
顷见安庆付来之咨行稿,甚妥。此间稿不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