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1 / 1)

字谕纪泽:

初四夜接尔二十六号禀,所刻《心经》微有《西安圣教》笔意。总要养得胸次博大活泼,此后更当有长进也。尔去年看《诗经》注疏已毕否?若未毕,自当补看,不可无恒耳。讲《通鉴》即以我过笔者讲之,亦可将来另购一部,尔照我之样过笔一次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