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八年十月十六夜(1 / 1)

字谕纪泽、纪鸿儿:

十六酉刻接纪泽十五日禀,俱悉一切。

余今日早发,行六七里始天明。自小惠庄至双口住宿,凡九十里。距天津尚三十五里,明日到津。恐须二十或二十一日乃起行回省,途次须四日也。尔母及冢妇病均宜温补,但恐有不宜经补、不宜专补者,全赖良医细察耳。

保身莫大于眠食二字。尔兄弟体气俱弱,吾效星冈公法,每夜用极热水洗脚,颇有效验,尔等可于年少时行之。吾曾函示沅叔,似未行也。泽儿牙痛,宜于无事之时,服滋阴之剂。此嘱。

涤生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