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七年十二月廿七日(1 / 1)

字谕纪泽儿:

十七日寄去一缄并初一至十六日记,想将收到。厥后十七八九在城内拜客三天。二十日搬出城外,寓法源寺。二十一二三四各处公请听戏四天。二十五六皆有事趋朝。京中向系虚文应酬,全无真意流露,近日似更甚矣。赛中堂之世兄崇文山(绮)乙丑状元,向人似有真意,才德俱备,将来必为大器。

余所书位西墓志,于琦善下有公字,于赛下落一公字。若流传到京,必为文山父子所饮恨,尔可暂缓刻石。应如何设法补改,斟酌禀告。此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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