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谕纪泽儿:
十四日接尔十二申刻禀,具悉一切。初十至十二戏酒请客三日。十三日各统领请余兄弟,无戏。酷热如火,沅叔应酬无倦,余则惫矣。李秀成供如尚未刻成,可令书局工匠众手赶到,限三日刻成。分两次付五十本来此,以便分咨各处。余本日寄澄叔信,尔专人送湘。并寄思旨二道,初七日疏一通。如已刻成,则多寄几分可也。
金陵十日内未得雨,亢热异常,盼泽极矣。余续告。
涤生手示
国藩手草
同治三年七月十四日(1 / 1)
字谕纪泽儿:
十四日接尔十二申刻禀,具悉一切。初十至十二戏酒请客三日。十三日各统领请余兄弟,无戏。酷热如火,沅叔应酬无倦,余则惫矣。李秀成供如尚未刻成,可令书局工匠众手赶到,限三日刻成。分两次付五十本来此,以便分咨各处。余本日寄澄叔信,尔专人送湘。并寄思旨二道,初七日疏一通。如已刻成,则多寄几分可也。
金陵十日内未得雨,亢热异常,盼泽极矣。余续告。
涤生手示
国藩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