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二年八月十二日(1 / 1)

沅弟左右:

初九日连接初五、六日两函,十一日又接初四便差带来之函,具悉一切。应复之事,条列于后:

一、鲍军移于南路,草鞋夹之水师、下关之刘营均属可虑。水师应由厚庵设法维持,刘营则须弟设法助之。应否拨营添扎?弟处尚有营可拨否?无论青阳能保与否,泾、南、宁、芜必皆十分吃紧。鲍军抽赴南路,一则可剿上游之贼,救宁、芜之急;一则可徐合孝陵卫之围,故余决计抽出,不令呆扎金陵城北。不知鲍军近日已拔动否?初二复病以后又痊愈否?

一、西岸办盐之事,余所虑者商情不踊跃、引地不畅销,包缴之厘金盈余皆成拖欠之局,前函已详言之。至于南坡翁之事,挽回尚易为力。

一、大炮已解去五十尊。小手枪用洋火,比鸟枪用引药可快一半。再当讲求上面清兜之法,但不用曲柄,不便卓地上药耳。短劈山则不多造矣。

一、许次苏署运司,业已下札。张富年赴江西,暂可不必。弟若急于用金,则中外交劾矣,晏、吴、乔皆深恶之。顺问近好。

国藩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