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一年五月十二日(1 / 1)

沅弟左右:

十二早接初十夜信并详文,即照来详先办。王、唐、邓三牍余俟再送至弟处,请弟转交水营。弟处若有善说话之人,或派二三人至水营守候。待洋船经过时,如无停泊之势,则听其经过可也。如有停泊之势,则护送之船即驶近夷船,与之婉商。彼不过图小利耳,我以数百千饵之,亦无不可。若在安庆城外将近停泊之际,难于径登夷舟,则在下游预先说明亦好。

鲍既可以不留北岸,余即令其径由华阳镇南渡矣。本日寄鲍信抄阅。顺问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