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九年九月初七日(1 / 1)

字谕纪泽儿:

尔外祖母于九月十八日寿辰,兹寄去银叁拾两,家中配水礼送去。以后凡亲族中有红白喜事,我应送礼者,尔写信禀知。其丰俭多少大约之数,尔禀四叔及尔母酌量写来可也。此次寄丸药二瓶,一送叔祖,一寄尔母。服之相安否,尔下次禀知。

涤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