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四年十月初五日(1 / 1)

澄弟、沅弟左右:

复奏少荃不宜入洛、李丁不宜遽跻封疆一疏,奉旨留中,并无寄谕,颇不可解。

东抚阎丹初与此间水乳交融,豫抚吴少村多所牴牾。吾以位望太隆,从不肯参劾邻封疆吏,故河南公事,不甚顺手。若少荃长任两江,饷事不至掣肘,吾将于撤朱、唐、金军后,接撤刘、朱二军,腾出六军之饷概养淮军,专办捻匪,或可有济。若少荃不在两江,军饷断难应手,吾不能不引疾告退,月内当有明降谕旨也。

《张文端公家训》一本,寄交纪渠侄省览。渠侄恭敬谦和,德性大进,朱金权亦盛称之。将来后辈八人,每人各给一本,又给沅弟所刊《庭训格言》一本,又以星冈公“书、蔬、鱼、猪,早、扫、考、宝”八字教之,一门之风气自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