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 / 1)

沅弟左右:

季榇到皖,余决留二十天,以加漆为第一要务。或作传,或作墓志,即于此二十日内为之。题主、派炮船等事皆极易办,弟可放心。弟于天伦骨肉之间,尽情尽礼,毫发无憾,余则歉憾甚多,然送死大事,亦断不敢草率。

春霆闻讣丁继母忧。虽以缄牍慰留,然其军心涣散,殊切隐虑。萧、毛从北路柘皋打巢县,刘、张从南路无为打运漕,本极妙着。余先不知南云之来,已令萧、毛由南路进兵,今始悔失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