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元年八月初四日(1 / 1)

沅弟、季弟左右:

希庵昨日到省,气象瘦黑,咳嗽不止,病殊不轻。本日接奉谕旨,不准回籍治丧,赏银八百两,饬地方官妥为经理。天恩优渥,无以复加。然希庵归思极切,且其病似内伤,非回家安心调养,断难速痊。渠拟自行具折陈情,拜疏即行。论君恩则有负,论病状则无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