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九年十月初四日 巴河军次(1 / 1)

澄侯四弟左右:

沅弟到营,得闻家事之详,近日婚嫁两事皆已完毕,可少休息。

吾于二十八日自黄州归,接奉寄谕,以湖北大举征皖,恐其驱贼北窜。吾细察湘勇柔脆,实难北征。一渡淮水,共食麦面,天气苦寒,必非湘人所能耐。拟于日内复奏,陈明楚军所以不能北行之故。湖南樊镇一案,骆中丞奏明湖南历次保举,一秉至公,并将全案卷宗封送军机处。皇上严旨诘责,有“属员怂恿,劣幕要挟”等语,并将原奏及全案发交湖北,原封未动。从此湖南局面,不能无小变矣。

余身体平安,惟目疾久不痊愈,精神意兴日臻老态。所差堪自信者,看书看稿犹能精细深入,每日黎明即起,不敢隳祖父之家风,足以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