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甫九弟左右:
六月十四日接弟初二日信,十六日又接初八日信,藉悉一切。所有应复事件,分布如左:
——余十二日到省,拜客会客,几无暇晷。定于十九日起行,坐船至湖北,停住三五日,至湖口住三五日,然后至河口会齐诸军,始行入浙。
——定调之军,张凯章、朱南桂、胡兼善、萧浚川,此谕旨所派,骆奏所指者也。浚川久劳于外,疲病日甚,有亲未葬,兹已奏明,准假两月,令其回籍。其军派人暂行摄领,带至河口,俟余至河口。或先带入浙,或待萧假旋再行带赴浙中,均无不可。自此二军之外,又调吴翔冈之千二百人,又至李迪庵处拔调一千人,马队百人。浚川现统四千人,拟令汰选,仅留二千人,合之张、朱、胡、吴、李,已八千矣皆精兵。再加次青一军,则逾万矣。吉安克后,再加弟军及刘腾鹤军,则万五千矣。嫌其太多,尚须选汰。水师但调舢板六十号过玉山,至多不满千人。水陆合计,与弟条陈之数相符。
——吉安不能遽克,弟与兄不能即日相会,未得面叙一切,深为怅怅。若六月克复,则请弟坐船来吴城,先与兄相会一次,然后回家一行,在家小住月余,再至浙中提调一切。若不速克,则常常通信,总以雪琴水师为枢纽。
——起程日期一折于十七日自省拜发,折稿附寄一阅。骆中丞前奏请起复赴浙之折于十五日奉到朱批,嘉其符合圣意,不分畛域,谕旨褒赞,兹亦钞阅。
——营务处已派王人瑞太守,左公及霞老意也。凡属湘勇,人瑞均可联络。侦探所名目,则照弟之条陈,不复立矣。提调亦难其人,俟弟到营时任之。其稽查各员,颇难得此公明之选,弟可于吉安留心访之。
——派来之人,朱、萧、李、杨尚未到省,余五戈什哈皆于十六日到长沙。此后弟有信可派人径送湖口,兄至湖口大约在七月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