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余往年在京曾寄银回家,每年或百金、或二百金不等。一以奉堂上之甘旨,一以济族戚之穷乏。自行军以来,仅甲寅冬寄百五十金。今年三月,澄弟在省城李家兑用二百金,此际实不能再寄。盖凡带勇之人,皆不免稍肥私橐。余不能禁人之不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今年江西艰困异常,省中官员有穷窘而不能自存者,即抚藩各衙门亦不能寄银赡家,余何敢妄取丝毫?兹寄银三十两,以二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十两奉叔父大人含饴之佐,此外家用及亲族常例概不能寄。
澄弟与我自湘潭一别之后,已若漠然不复相关。而前年买衡阳之田,今年兑李家之银,余皆不以为然。以后尽可不必代管,千万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