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七日(1 / 1)

澄侯四弟左右:

初六日俊四等来营,奉到父大人谕帖并各信件,得悉一切。

弟在各乡看团阅操,日内计已归家。家中无人,田园荒芜,堂上定省多阙,弟以后总不宜常常出门,至嘱至嘱。罗家姻事,暂可缓议。近世人家,一入宦途,即习于骄奢,吾深以为戒。三女许字,意欲择一俭朴耕读之家,不必定富室名门也。杨子春之弟四人捐官者,吾于二月二十一日具奏,闻部中已议准,部照概交南抚。子春曾有函寄雪芹,似已领到执照者,请查明再行布闻。

长夫在大营,不善抬轿。余每月出门不过五六次,每出则摇摆战栗,不合脚步。兹仅留刘一、胡二、盛四及新到之俊四、声六在此,余俱遣之归籍。以后即雇江西本地轿夫,家中不必添派人来也。

此间军务,建昌府之闽兵昨又败挫,而袁州克复,大局已转,尽可放心。十月内,饷项亦略宽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