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对医学生生活的想象和大多数公众一样,都是建立在十九世纪中期查尔斯·狄更斯描绘的医学生形象的基础之上的。他很快就发现,就算鲍勃·索耶[270]真有其人,也已经和现在的医学生大不一样了。

如今进入医疗行业的人员可谓鱼龙混杂,其中自然有一些懒散浮躁之人。他们以为学医的日子很轻松,在学校蹉跎了几年光阴,等到花光了积蓄,或是被愤怒的父母断了经济来源,就渐渐离开了医学院。有些人觉得考试太难,接二连三的失败让他们丧失了斗志,只要一踏进联合委员会戒备森严的大楼就吓得屁滚尿流,好不容易记下来的东西也忘得一干二净。他们一年又一年地留级,成了后辈们茶余饭后的笑料。有些人好不容易爬过了药剂师公会的考试;有些人则成了没有从业资格的助理,生杀大权都掌握在雇主手中,等待他们的是贫困和酗酒,天知道他们最后沦落到哪步田地。不过大多数医学生都是中产阶级出身、勤奋刻苦的年轻人,有足够的生活费维持一贯体面的生活。他们中有很多人是医生的儿子,举手投足已然显露出一种职业风范。进校之前,他们的职业道路就已经铺排好了,一旦获得行医资格,他们就会向医院申请职位,完成任命后(也许还要作为船医去一次远东),就去他们父亲在乡下的诊所行医,就这样安然度过余生。也会有一两个才华横溢的学生,每年斩获各种奖项和奖学金,获得一个接一个任命,被提拔为医院的正式职员,然后在名医云集的哈雷街[271]开一间自己的诊所,有一个专攻的领域,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享受名医的尊崇地位,最终到达爵位加身的荣誉巅峰。

医疗行业是唯一没有年龄限制的行业,只要能学到点儿本事,都有机会混口饭吃。跟菲利普同级的学生里,有三四个人已经不再年轻了。有一个在海军当过差,据说因为酗酒被遣返了;他大概三十岁,红脸,举止粗鲁,嗓门很大。还有一个已经结婚了,有两个孩子,因为律师的疏忽,把所有积蓄都赔光了;他总是佝偻着,仿佛生活的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总是闷声不响地学习,显然觉得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死记硬背是件很困难的事。他的脑袋转得很慢,那拼命用功的样子叫人不忍心看。

菲利普把自己的小屋布置得很舒服。他把书摆放整齐,把他的画和素描挂在墙上。楼上的客厅里住着一个叫格里菲斯的五年级生,不过菲利普很少见到他,部分是因为他主要在病房实习,部分是因为他上过牛津。这些上过大学的学生有一个紧密的圈子,他们用年轻人擅长的各种办法,让那些没机会上大学的同学觉得低人一等,其余学生则看不惯他们高高在上、冷若冰霜的样子。格里菲斯是个大高个,有一头浓密的红色卷发,眼睛蓝幽幽的,皮肤雪白,嘴唇鲜红。他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幸运儿,因为他性格活泼,一天到晚都乐呵呵的。他时不时随性地弹一下钢琴,兴致勃勃地唱几首滑稽歌曲。很多个晚上,菲利普在冷清的小屋里看书,总是听到他跟朋友们在楼上嬉闹哄笑。他想起他在巴黎度过的那些愉快的夜晚,他和劳森、弗拉纳根、克拉顿,一起在画室里谈论艺术和道德,分享当下的恋情,幻想未来的功名。想到这些他心里五味杂陈。做出勇敢的决定很容易,但要承担后果很难。最让他痛苦的是学的东西很枯燥。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规规矩矩坐在教室里等着被老师抽问的学生了,上课的时候也总是走神。解剖学是一门沉闷乏味的学科,大量庞杂的知识点纯粹靠死记硬背;解剖课也很无聊,他不懂为什么要辛辛苦苦地解剖神经和动脉,只要看看书里的示意图或是病理陈列馆的标本不就知道它们在哪儿了吗?

他没有刻意去结交朋友,偶然认识的个把朋友也都不亲密,因为他感觉跟他们没什么话说。有时候他也试着对他们关心的事情表现出兴趣,却总感觉他们觉得他有些屈尊附就。他不像有些人那样,可以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喜欢的东西,丝毫不在乎听的人是否厌烦。有个男的听说他在巴黎学过画,觉得自己跟他意趣相投,于是试着跟他探讨艺术。可是菲利普受不了跟自己不一样的观点,他很快就发现那人的观点很保守,于是就变得爱搭不理,嗯嗯啊啊地应付着。他渴望自己人见人爱,呼朋唤友,却没办法鼓起勇气去接近别人。他不敢主动向别人示好,因为害怕被断然拒绝;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害羞,只不过用冷漠寡言的外表掩藏了起来。学生时代的经历又在他身上重演了,好在医学生的生活比较自由,多数时候他都可以独来独往。

他没费多少功夫就跟邓斯福德走到了一起,就是他开学时认识的那个面容清秀、身材健壮的小伙子。而邓斯福德之所以跟他黏在一起,仅仅因为菲利普是他在圣路加医院认识的第一个人。他在伦敦没有朋友,星期六的晚上经常跟菲利普一起去看戏,有时候站在杂耍剧院的乐池里,有时候坐在戏院最廉价的顶层楼座上。他脑子不太灵光,但是性格很好,从来不会跟别人动气;他谈论的东西都很肤浅,被菲利普嘲笑的时候就傻傻一笑。他笑得特别甜。虽然菲利普经常拿他开涮,但其实很喜欢他;他常常被他的率真逗乐,也因为他的随和,觉得相处起来很快乐。邓斯福德身上有一种魅力,而这种魅力是他深知自己所没有的。

他们俩经常去国会街的一家店喝下午茶,因为邓斯福德喜欢那里的一个年轻女招待。菲利普完全没看出来这女人魅力何在。她又高又瘦,屁股窄窄的,胸部就像小男生的胸部一样平坦。

“在巴黎根本没人会看她一眼。”菲利普不屑一顾地说。

“可是你看她的脸多美啊。”邓斯福德说。

“脸有个屁用!”

她的五官小巧端正,眼睛是蓝色的,额头宽阔低平,正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莱顿勋爵[272]、阿尔玛-塔德玛[273]和成百上千的画家向世人推崇的那种典型的希腊美。她的头发很浓密,梳理得格外精心,前额留着一个所谓的亚历山德拉刘海儿。她看上去严重贫血,薄薄的嘴唇很苍白,细腻的皮肤泛着菜色,就连脸颊上也看不见一丝血色。她的牙齿洁白整齐,颗颗如玉。她端茶送水的时候总是万分小心,生怕伤着她那双娇小、纤细、白嫩的手。她一脸不耐烦地做着该做的事情。

邓斯福德在异性面前很害羞,还从来没跟她搭上过话。他怂恿菲利普帮他个忙。

“你只要帮我开个头就好了,”他说,“剩下的我自己可以搞定。”

菲利普为了逗他开心,跟那个女招待搭讪了两句,结果她只是冷冷地回了个“哦”。她已经把他俩打量过一遍了——两个毛头小伙子,估计还在读书,不是她的菜。邓斯福德发现有个男的每次来店里都很受她关照,那人浅棕色头发,留着又短又硬的胡子,看上去像个德国人。每次这个男的一来,他们得喊她好几次,她才会不情不愿地过来接单。对待不认识的客人,她总是一副鼻孔朝天、冷冰冰的样子。有时候跟朋友聊上了,任那些赶时间的客人怎么叫她,她连眉毛都不抬一下。碰上那些想吃茶点放松一下的女客,她那傲慢的态度可谓拿捏得十分精准,既把她们气得够呛,又不至于把她们气得去找经理投诉。有一天,邓斯福德告诉菲利普她的名字叫米尔德丽德。他听到店里有一个女店员这样叫她。

“什么鬼名字这么难听。”菲利普说。

“哪里难听?”邓斯福德说,“我喜欢这个名字。”

“听起来太做作了。”

这天那个德国人刚好不在,她把茶送来时,菲利普笑着对她说:

“今天你那个朋友不在呀。”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她冷冷地说。

“我是说那个褐色胡子的公子哥儿。他扔下你找别人去啦?”

“有些人最好不要多管闲事。”她回嘴道。

说完她就走了。过了一会儿,见没有要招呼的客人,她就坐下来看客人落下的晚报。

“你是傻子吗?气得人家都背过去不理我们了。”邓斯福德说。

“我对她脊椎的姿势真的没兴趣。”

然而事实上他已经怒了。没想到自己表现得这么礼貌,她居然觉得受到了冒犯,他心里很恼火。于是叫她过来买单的时候,他又冒险一试,想看这次能不能有所突破。

“咱俩不能好好说话了吗?”他笑着说。

“我的工作是听人差遣、伺候客人,我跟他们没什么好说的,我也不想听他们对着我叽叽歪歪。”

她把标好总价的小票往桌上一放,回到了之前坐着的那张桌子边。菲利普气得满脸通红。

“你跟个斗败的公鸡似的,凯利。”从店里出来后,邓斯福德对菲利普说。

“没教养的婊子!”菲利普愤愤地说,“我以后再也不上这儿来了。”

邓斯福德很听菲利普的话,两人果真换了个地方喝茶,他也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可以调戏的姑娘。可是菲利普始终对那个女招待傲慢的态度耿耿于怀。如果她客客气气地对他,他根本就不会把她放在心上,可是她明显很讨厌他,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他怎么也抑制不住想要报复她的欲望,又受不了自己这么斤斤计较。他坚持了三四天不去那家店,可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欲望。最后他终于对自己说,还是去看看她比较省事儿,这样一来他肯定不会老想着她了。于是有一天,他借口自己下午有约(因为他对自己的懦弱很羞耻),甩开了邓斯福德,径直去了他发誓永远不会再去的那家店。他一进门就看见了那个女招待,故意挑了张她负责的桌子坐了下来。他已经有一周没来过了,本以为她会就此说点儿什么,结果她过来接单的时候一句话也没说。他之前明明听到她对别的客人说过:

“以前从来没见过您呢。”

她看上去好像从来没见过他似的。为了确认一下她是不是真的把他给忘了,菲利普趁她上茶的时候问了一句:

“你今天晚上有看见我那个朋友吗?”

“没有,他有好几天没来了。”

他本来想以此为话题聊下去,可是他突然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一句话也想不出来。她没给他机会,马上就转身走了。等到买单的时候,他才有了第二次开口的机会。

“今天天气好糟啊,是吧?”他说。

憋了半天居然说出来这么一句话,简直丢脸丢到家了!他搞不懂自己在她面前为什么会这么尴尬。

“天气糟不糟跟我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一天到晚都待在店里。”

她语气里那种傲慢让他莫名地恼火。一句讥讽的回击冲到他嘴边,但他硬是把话咽了下去。

“我真希望她说些过分的话,”他怒气冲冲地自言自语道,“这样我就可以去投诉她,把她的饭碗给砸了。妈的,她这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