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锁 作者自序(1 / 1)

这部小说已经够长了,还要再写篇前言来增加它的长度,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更何况,作者本人可能是最没办法对自己的作品做出恰当评价的人。关于这一点,杰出的法国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尔[1]曾讲过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据说马塞尔·普鲁斯特[2]想让一家法国期刊发表一篇关于他那部伟大小说的重要文章,他觉得没人能写得比他更好,于是就坐下来亲自写了一篇,然后叫一位年轻的文人朋友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给编辑。年轻人照他说的做了。结果没过几天,编辑就把他叫了过去。“你这篇文章我不能登,”编辑对他说,“这些批评如此草率,如此刻薄,我要是把它登了出去,马塞尔·普鲁斯特永远都不会原谅我的。”虽然作者们对自己的作品都像母鸡护雏似的敏感,听不得那些不好的评价,但其实他们很少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满意。他们知道自己费时良多、呕心沥血的作品跟脑海中的构想相差有多远。每念及此,他们感受到的更多是对自己言不尽意的懊恼,而不是对个别段落言尽其意的自得。他们追求的是完美,而他们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实现它。

所以我不会对这本书本身做任何评价,而是满足于告诉这篇文章的读者,这部就小说而言已经称得上长盛不衰的作品是怎样写出来的;如果读者觉得乏味,我请求你们的原谅。第一次提笔写这本书时我二十三岁。那时我结束了在圣托马斯医院五年的学习,拿到了医学学位,动身去了塞维利亚,决心以写作为生。当时的手稿现在还在,只是自从我校对完打印版后,我就再也没看过它。我也很清楚自己当时的写作还很不成熟。我把书稿寄给了费希尔·昂温,他出版过我的第一本书(我还是个医学生的时候,写了一本叫作《兰贝斯的丽莎》的小说,反响很不错),可他拒绝了我一百镑的要价。后来我又把书稿寄给了其他出版商,无论我要价多少都没有任何出版商愿意出版它。这在当时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可现在看来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因为如果当时有人接受了我的书稿(那时候叫《史蒂芬·凯利的艺术人生》),我就失去了一个因为太过年轻而无法好好把握的题材。那时的我离书中描写的事情还不够远,无法置身事外地写作;我也尚未经历后来经历的那些事情,而正是那些经历丰富了我最终写成的这本书。我也尚未意识到,写自己熟悉之事比不熟悉之事更容易。比如说,在第一本书里,我让主人公去了鲁昂学法语(而我只是在鲁昂游玩过几次),而在这本书里,我让他去了海德堡(那是我曾经求学的地方)学德语。

由于处处碰壁,我把手稿束之高阁。此后几年我又写了其他的小说,也都陆续出版了。我还写了剧本,没过多久就成为了非常成功的剧作家,并且决心把余生都献给戏剧。然而我忽略了内心深处的一股力量,这股力量使我献身戏剧的决心变得徒劳。我那时很快乐,日进斗金,整日奔忙,脑海中满是想写的各种剧本。可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成功并没有带来我所期待的一切,也许是因为这是成功之后的自然反应,就在我功成名就,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之后不久,我又开始被过往生活中种种回忆纠缠。它们来势汹汹,步步紧逼,在我睡觉、走路、彩排、聚会时袭来,成了压在我心头一个无比沉重的负担,以至于我认定唯一的解脱办法就是把它们全部都写下来。戏剧创作不得不戴着手铐和脚镣,这样写了几年之后,我无比渴望小说创作的广阔自由。我知道我想写的这本书会很长,我想不受打扰、心无旁骛地写作。于是我拒绝了剧院经理们争先恐后送来的合约,暂时告别了舞台。那一年我三十七岁。

成为职业作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会花大量的时间学习如何写作,还会逼自己做一些枯燥的训练,以努力改进自己的风格。不过在我的剧本开始被搬上舞台之后,我就不再这么兢兢业业了。而当我再次提笔时,我的目标已经变了。我不再追求珠玉华章和余音绕梁——以前我在这些东西上浪费了大量心力,却总是徒劳无功;相反,这一次我追求的是平实和简洁。由于我想说的太多,又有必要的篇幅限制,我感觉一个字也不能浪费。于是我在动笔前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要求:只要能达意,只用最为必要的词语。我没有多余的空间去雕饰文辞,戏剧创作的经验也教会了我言简意赅的重要性。然后我一鼓作气写了两年。写好之后,我不知道该给它取什么名字。经过一阵漫长的苦思冥想,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美自灰烬出”这句话。这是《以赛亚书》里的一句经文,在我看来这个名字非常贴切。可后来得知不久前已经有人用过了,我只好另想一个。最后我选了斯宾诺莎[3]《伦理学》其中一卷的标题,把这部小说命名为《人性的枷锁》。我觉得失去第一个名字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幸运。《人性的枷锁》不是一部自传,而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事实与虚构紧密交织在一起:书中的悲喜孤愁都是我自己的真实情感,但并非所有事情都全然如书中所写那样发生过;主人公某些经历并非取材于我自己的生活,而是借用了我身边一些密友的经历。这本书确实如我所愿,让我获得了解脱。当它问世时(时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战火纷飞,民不聊生,世人在痛苦和恐惧中自顾不暇,哪有心情读一个虚构人物的人生经历),我发现自己终于摆脱了那些一直折磨着我的痛苦和苦涩回忆。这本书出版后大受好评,西奥多·德莱塞[4]为《新共和》杂志写了篇很长的评论文章,他的评价体现出了他的才智和同情共感,这正是他所有作品都具备的两大特征。不过在当时看来,这部小说还是很有可能会步绝大多数小说的后尘,问世几月之后便无人问津。然而,我也不知道是由于怎样的因缘,几年之后,这部小说竟然引起了美国许多著名作家的注意。他们不断在报刊上提及此书,逐渐让它回到了公众的视野。多亏了这些作家,这部小说才得以重获新生;我也必须感谢他们,让这部小说得以在时间的长河中越发熠熠生辉。

[1] 罗杰·马丁·杜·加尔:1881—1958,代表作《蒂博一家》,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文中注释除特别标注外,均为译者注。)

[2] 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1922,代表作《追忆逝水年华》。

[3] 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著有《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

[4] 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和代表作家,被认为是同海明威、福克纳并列的美国现代小说三巨头之一,代表作《嘉莉妹妹》《美国的悲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