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虽然我再三挽留,但施特洛夫还是从我这儿走了。我提出帮他去画室取来他的东西,可他执意要自己去。我想他是希望他们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东西收拾好,这样他就可以有机会再见到自己的妻子,说不定还能劝说她回心转意跟自己过下去。但是他发现自己的衣物已经打好包放在门房那里等着他了,门房还告诉他勃朗什出去了。我想他一定忍不住对门房倾诉了一番自己的痛苦。我发现他把自己的一肚子苦水倒给了每一个跟他相识的人,希望能唤起同情,可是他的唠叨只是引来嘲笑而已。
他的做法实在有失体面。当他知道了妻子每天什么时间上街买东西后,有一天,他再也克制不住想要见到她,便到街上去拦住了她。他妻子根本不想理他,可他死皮赖脸地非要跟她说话。他结结巴巴地嘟囔了一大堆道歉的话,拼命数落自己做了哪些对不起她的事,告诉她自己是多么一心一意地爱她,请求她再回到自己身边。他妻子没有搭理,扭过头去匆匆往前走,我能想象得出他是怎样倒腾着一双胖胖的小短腿使劲儿追赶上去的样子。他脚步匆匆,气喘吁吁地跑着,不停地告诉妻子自己有多么悲惨,请求她可怜自己;他发誓赌咒,只要妻子肯原谅他,让他做什么都可以。他答应带她去旅行。他告诉她史特利克兰很快就会对她厌倦。当他把这一幕丢人现眼的小闹剧从头到尾讲给我听的时候,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人实在太没有脑子,也太没有尊严了。凡是可以惹得他妻子鄙视他的事,他一件没漏都做了。一个女人对死心塌地爱着自己但自己已不再爱的男人是可以比对谁都更残忍的;那时她不会有一丝的仁慈,更不会容忍,她只剩下满腔丧失理智的怒火。勃朗什·施特洛夫猛然停下脚步,用尽全身力气重重地打了她丈夫一个耳光。趁他还没回过神来,她快步跑上台阶匆匆走进了画室。自始至终她的嘴里没有说出一个字。
他讲述这一段遭遇时,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蛋,仿佛那个耳光还让他感到火辣辣的痛,他眼睛里流露出的痛苦让人看着心酸,痛苦中的惊愕又让人忍俊不禁。他活像一个被狠狠打了一顿板子的小学生,我虽然觉得他很可怜,却还是禁不住笑了起来。
接下去他就整天徘徊在勃朗什去商店买东西的必经之路上,他会站在对面的街角上默默地看着她走过。他不敢再跟她说话,而是竭力把心中的全部祈求都倾注到那双圆滚滚的眼睛里。我猜想他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这副可怜模样总会打动妻子的心。然而勃朗什从来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看见了他的迹象。她从来没有改变她每天上街买东西的时间,也不换路线。我认为她的冷漠多少有点残忍,或许她感到这样折磨他也是一种乐趣。我想不通她为何对他如此恨之入骨。
我再三劝说施特洛夫做得聪明一些。他表现得这样没有骨气,是很让人生气的。
“你老这样做是没用的,”我说,“我看你还不如劈头盖脸给她一棍子更管用。看她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瞧不起你。”
我建议他回老家去住些日子。他常常跟我说起他的老家,在荷兰北部一个寂静的小镇上,他的父母至今仍然住在那里。他们都是穷苦人,他父亲是个木匠。他们家住在一所干净整洁的古旧小红砖房里,旁边有一条水流很慢的运河。镇上的街道宽阔,人迹稀少。两百年来,这个小镇日渐落寞荒凉,但是那里的房屋依然保留着昔日朴实无华的庄重气派。镇上的商人靠发货到遥远的东印度群岛做买卖发家致富,他们住在这些房子里过着平静而优裕的生活,如今这些体面的人家虽已家道中落,但仍保留着往昔辉煌的一道光彩。你可以沿着运河漫步徜徉,一直走到宽广的绿野上,那儿有一群群黑白斑驳的牛羊在懒洋洋地吃草。我想在这样一个充满童年回忆的环境里,德尔克·施特洛夫或许可以忘掉他的不幸境遇。但是他不肯回去。
“我不能走,她需要我的时候我必须在这里。”他重复表达这个意思,“要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在她身边,那就太可怕了。”
“你认为会发生什么事呢?”我问他。
“我不知道。但是我害怕。”
我耸了耸肩膀。
尽管痛苦不堪,但德尔克·施特洛夫仍然是个引人发笑的角色。假如他因此变得瘦弱憔悴了,也许还能引起同情。可是他一点儿都没有变样。他还是那样胖嘟嘟的,红红的圆脸蛋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一样闪闪发亮。他一向穿戴整洁,现在仍旧衣冠楚楚地穿着那件笔挺的黑色外套,大脑袋上还是神气活现地戴着那顶显然太小了点的圆顶礼帽。他的肚皮开始挺了出来,内心的伤痛对此毫无影响。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个买卖做得挺红火的推销商。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表竟可以同他的心灵如此不相称,也真是叫人无奈。施特洛夫的内心有着罗密欧的热情,外表却活像托比·培尔契爵士[1]。他禀性善良,为人慷慨,却总是做蠢事;他对美的事物有真切的感悟,却只有平庸的创作能力;他有异常细腻的情感,举止却很粗俗。他处理别人的事情很有办法,但自己的事情却总是弄得一团糟。造物主开了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竟把这么多相互矛盾的特点揉捏在他一个人的身上,还扔下他去独自面对这令他茫然不解的冷酷人世!
[1] 莎士比亚喜剧《第十二夜》中的滑稽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