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巴黎的途中,我心中疑虑不安,重新思考了一遍我要去办的这件差事。现在我的眼前没有了史特利克兰太太悲伤不堪的样子,我便可以让自己的头脑冷静下来理清楚事情的头绪。让我感到困惑不解的是,我在史特利克兰太太的举动里看出了一些自相矛盾的东西。她的确是非常伤心,但是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竟然也可以在我面前刻意表演她的伤心。她显然是准备好了要大哭一场的,这可以从她预先备足了手绢上看出来,这样的先见之明着实让我钦佩。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眼泪不免失去了一些感人的力量。我无法断定她渴望丈夫回来究竟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惧怕流言蜚语;同样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我也说不准在她因丈夫背叛了爱情而为之心碎的悲痛中是否也掺杂了虚荣心受伤的怨恨——在我这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看来,这种怨恨是令人不齿的。那时我还不了解人性有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诚的表现中含有多少演戏的成分,高尚的品行中又隐藏着多少卑鄙的动机,或者反过来说,恶行的背后是否也有善意?
但是我这次巴黎之行也颇有一些历险的意味,随着目的地的临近,我的兴致越来越高。我开始从演戏的角度看待自己,而且沾沾自喜于自己扮演的角色:受朋友之托去把一个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到他宽宏大量的妻子身边。抵达巴黎后我决定等到第二天傍晚再去见史特利克兰,因为直觉告诉我,跟他见面的时间必须精心选择。我认为在午饭前去做打动感情的事是很难奏效的。那时我自己脑子里充满着对爱情的种种憧憬,但是总要到用完下午茶之后我才能有劲头遐想婚姻生活的美妙。
我在自己住的旅馆打听了查尔斯·史特利克兰下榻的比利时酒店在哪里。可是旅馆的门房居然从没听说过这家酒店,这让我颇感意外。据史特利克兰太太告诉我,这是坐落在利沃里大道附近的一家豪华大酒店。我们查阅了整本旅馆名录,只查到了一家旅馆叫这个名字,在摩纳街上。那一带不是繁华区域,甚至不是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
“我相信不是这一家。”我说。
门房耸了耸肩。整个巴黎再没有叫这个名字的旅馆了。我忽然想到,史特利克兰终究还是隐瞒了他的行踪。他把我所知道的这个地址透露给他的合伙人,或许就是要捉弄他。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玩这样的恶作剧很符合史特利克兰的幽默感:把一个气急败坏的证券经纪人骗到巴黎来白跑一趟,捉弄他到那条破败的街上去找到那家声名狼藉的小旅馆后才发现自己上了当。尽管我这样想,可还是觉得好歹应该去实地看个究竟。第二天傍晚六点左右我叫了一辆马车来到了摩纳街,不过到了街角我就下了马车,我选择步行过去,好在走进这家旅馆之前先看看四周的情形。这条街上开着好多家售卖穷人日常生活用品的小店铺。我沿着街道的左侧走着,差不多走到一半时就看到了比利时酒店。我自己住的那家旅馆已经够寒碜的了,可是跟这家相比简直称得上气派了。这是一栋破败不堪的小楼,肯定多年没有粉刷了,看上去脏得不能再脏,相映之下,与它相邻的那些房子反倒显得格外干净了。积满尘土的窗子全部关闭着。我不相信查尔斯·史特利克兰会跟那个**他抛弃了名誉和工作的神秘女子跑到这种地方来逍遥偷欢。我非常恼火,觉得自己分明是被耍弄了。我差一点儿连问都不问扭头就走。可我还是走了进去,只是为了事后好让史特利克兰太太相信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我在一家店铺的旁边找到了旅馆的门,门开着,我一进门就看见一块牌子上写着:前台在二楼。我登上狭窄的楼梯走到二楼,看到一间玻璃围起来的小屋子,里面摆着一张办公桌和两三把椅子。屋子外面放着一条长凳,看来这是值夜班的门房睡觉的地方。四周没有一个人影,但我看到一个电铃按钮的下面写着“侍者”二字。我按了一下电铃,马上有一个侍者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是个年轻人,脸色阴沉,两眼贼溜溜的,身穿一件短袖衬衫,趿拉着一双软布拖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故意用漫不经心的口气向他打听。
“请问史特利克兰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我问。
“三十二号,六楼。”
这个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一时竟不知如何应对。
“他在吗?”
侍者看了一眼“前台”挂着的一块木板。
“他没把钥匙留在这里。你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想不妨再多问一句。
“太太也在吗?”
“只有先生。”
侍者用狐疑的目光看着我走上楼梯。楼梯上一片昏暗,闷不透风,有一股污浊的霉味扑鼻而来。我走到四楼时,一个穿着睡衣、头发蓬松的女人打开房门,一声不吭地看着我上楼。我终于走到了六楼,在三十二号的房门上敲了几下。屋里传来一声响动,房门半开。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站在我面前。他一句话也没说,显然没有认出我来。
我自报姓名,尽力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七月份我有幸在你家吃过饭。”
“进来吧,”他语气欢快地说,“很高兴见到你。坐吧。”
我走了进去。房间很小,摆着几件法国人称作路易·菲利普式样的家具,显得很拥挤。一张宽大的木架床,上面乱糟糟铺着一床红色鸭绒被,还有一个大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两把红色棱纹布罩的软垫椅子。屋里的一切都显得脏乱不堪。麦克安德鲁上校说得言之凿凿的那种奢华,在这里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到。史特利克兰把杂乱堆满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让我坐下。
“你找我有什么事?”他问。
在这个小房间里他显得比我记忆中身材还要高大。他身穿一件旧夹克衫,胡须有很多天没有刮了。上次我见到他时,他看上去还算仪表整洁,可是心神不宁;现在他浑身邋里邋遢,神态却非常自在。我不知道他听了我事先打好腹稿的话会作何反应。
“我是受你妻子之托来见你的。”
“我正要出去喝一杯再吃晚饭。你一起去吧。喜欢苦艾酒吗?”
“可以。”
“那就走吧。”
他戴上了一顶很久没有刷洗的圆顶硬礼帽。
“我们也可以一起吃晚饭。你欠我一顿饭呢,对不对?”
“没问题。就你一个人吗?”
我暗自得意,竟能这么自然地抓住机会问出了这个关键问题。
“啊,是的。实际上我都三天没有跟任何人说话了。我法语说不利索。”
我走在他前头下楼的时候,心里在想那位茶馆女招待到底怎样了。他们这么快就已经吵架了,还是他移情别恋的热乎劲儿就这么过去了?就我眼下所见,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他精心策划了一年后采取的断然行动。我们步行来到克里希大道,在一家大咖啡馆的露天餐桌旁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