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1 / 1)

天之所以为天者不可见,繇其博厚、高明、悠久而生物不测也,则可以知其诚之不贰。至诚之所存者非夫人之易知,唯圣知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之见于所征者,则可以知其诚之不息。此自用而察识其体。《中庸》确然有以知之,而曰“故至诚无息”,“故”字须涵泳始见。

《章句》以其非大义所关而略之。饶、胡智不足以知此,乃云“承上章而言”。上章末已云“故时措之宜也”,连用两“故”字,岂成文理?朱子业已分章矣,犹如此葛藤,何也?

所谓征者,即二十二章尽人物之性之事,亦即二十七章发育峻极、礼仪威仪之事,亦即三十一章见而敬、言而信、行而说之事。悠远、博厚、高明,即以状彼之德被于人物者,无大小久暂而无不然也;则至诚之一言一动一行,皆其悠远之征。文王之时,周道未成,而德之纯也,已与天同其不已。北溪“唯尧、舜为能然”之说,是以年寿论悠久也,其亦末矣。

一二者数也,壹贰者非数也。壹,专壹也。贰,间贰也。游氏得一之说,不特意犯异端,而字义亦失。老氏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其所谓一者,生二生三之一,即道失而后有德、德失而后有仁义之旨。“玄之又玄”“冲而不盈”者曰一。有德,则与道为二矣。有仁义,则终二而不一矣。得一者,无二之谓。必无仁无义,而后其一不失也。《维摩经》所言“不二法门”者,亦即此旨。是岂非邪说之宗耶?

若《中庸》之言“不贰”也,则“元亨利贞”,“时乘六龙”而“大明终始”,固无所不诚,而岂但二哉?二亦不贰,三亦不贰,即千万无算而亦不贰也。彼言一粒粟中藏世界,而此言“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岂相涉哉?

且诚之不至而有贰焉者,以不诚闲乎诚也。若夫天,则其化无穷,而无有不诚之时,无有不诚之处,化育生杀,日新无已,而莫有止息焉;为元、为亨、为利、为贞,德无不有,行无不健,而元亦不贰,亨、利、贞亦无弗不贰。岂孤建一元,而遂无亨、利、贞以与为对待之谓乎?故至诚之合天也,仁亦不贰,义亦不贰,三百三千,森然无间,而洗心于密。又岂如老氏所云“得一以为天下贞”哉?得一则必不可为天下贞。如得南则不正乎东,得仁则不正乎义。故曰:“所恶于执一者,为其贼道,举一而废百也。”

若其云“可一言而尽”者,则与第二十章所云“所以行之者一也”一例,不斥言诚,而姑为引而不发之词;非谓一言可尽,而二言即不可尽也。犹夫子之言“一以贯之”,而不容斥指其所贯之一。曾子以“忠恕”答门人,则犹《章句》之实一以诚也。圣人于此等处,非不欲显,而修辞立诚,不能予人以易知而煞为之说,以致铢累之戾于理。繇忠恕者,曾子之所得于一,而圣人非执忠恕以为一。天地之道,可以在人之诚配,而天地则无不诚,而不可以诚言也。云“诚者天之道”,以在人之天言耳。

乃天地之所以“生物不测”者,惟其一言可尽之道;“为物不贰”者,即在至诚之所谓诚。至诚之所以必征为博厚、高明、悠久者,惟其得乎天地一言可尽之道,以诚至而无息。一言而尽,配以圣人之至诚;为物不贰,配以圣人之无息。非谓一言之居要而无待于二,审矣。

无息也,不贰也,不已也,其义一也。《章句》云“诚故不息”,明以“不息”代“不贰”。蔡节斋为引伸之,尤极分晓。陈氏不察,乃混不贰与诚为一,而以一与不贰作对,则甚矣其惑也!

天地之不贰,惟其终古而无一息之闲。若其无妄之流行,并育并行,川流而万殊者,何尝有一之可得?诸儒不察,乃以主一不杂之说,强入而为之证,岂天地之化,以行日则不复行月,方生柳则不复生桃也哉?

至诚者,以其表里皆实言也。无息者,以其初终不间言也。表里皆实者,抑以初终无间,故曰“至诚无息”,而不曰至诚则不息。“可一言而尽”者,天载之藏无妄也。“其为物不贰”者,天行之健不息也。藏诸用而无妄者,显诸仁而抑不息,故曰道可一言而尽而为物不息。道以干物,物以行道,道者化之实,物者化之用。不曰道不杂二而生物不测也。道者本也,物者体也,化也。道统天,体位天,而化行天也。呜呼!言圣、言天,其亦难为辞矣,而更益之妄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