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大原惟天,万物之大原惟天地,天下之大原惟君,人之大原惟父母。由一而向万,本大而末小。本大而一者,理之一也;末小而万者,分之殊也。理惟其一,道之所以统于同;分惟其殊,人之所以必珍其独。故父母者,人道之大也。以大统小而同者疏,故天地父母万物,而人不得以天为父,以地为母。道无为,天地有为。物生于有,不生于无;故道不任父母万物,而天地父母万物。子法父母,故人法天地而道不可法。有行于无,无不行于有;故人弘道而天地不资道以弘。
天地无心,元后有心。无心无择,有心有择;故天地父母万物,而元后不任为万物父母,而惟“作民父母”。天地无作,而父母之道固在,元后不作,而父母之道旷矣。元后非施生,而父施母生;故父母配天地之施生,而元后必待作而后均于父母。与物同者疏,独民有者亲,则天地疏而元后亲。有施者亲,无施者疏,则天地亲而元后疏。
亲疏之杀,效法率行之别,大小之异,本末之差,分之殊也;天地、元后、父母,其道均也,理之一也;理一而分殊,此之谓也。
道不任父母万物而天地任之,故《周易》并建《乾》《坤》,以统六十有二之变,不推于自然之理,而本于有为之健顺。元后能以其不施生者作而赞天地父母之施生,而后可以继天地以均于父母,故人无易天地、易父母,而有可易之君。
天地率由于一阴一阳之道以生万物,父母率行于一阴一阳之道以生子。故孝子事父母如天地,而帝王以其亲配上帝。元后效法天地以父母民,故忠臣称天以诔君,而戴之以死生。
以小承大而德无不充,故太极之成男成女者,第四圆图。父母之施生也,而与太极絜其大。以大统小而道渐以分,故太极之二殊五实囿于太极之中而不可伉也。反其所自生而亲始之谓仁,秩其所以生而类别之谓义。仁之至,义之尽,以极天下之道,尽于此矣。
昧于其渐降渐分、源流亲疏之序,而凌躐以迫求其本,乃为之说曰:“万物之生,生于一也;万物之生,生于道也。”一也者,未有殊而未有实也。道也者,非有心而非有为也。无实之谓幻生,无殊之谓归一,无心之谓不可思义,无为之谓听其自已。则将于其率行者而效法之,则将于其效法者而率行之,颠倒揉乱,枵然自大,而后元后不足以纪之,父母不足以有之,窒其必恻、必隐之心则不仁,乱其类聚、群分之理则不义,仁义充塞而人禽之畛破矣。
夫道也者路也,人率路以行,路不足以有行也。天地者实也,虚不可分,而实可分也。虽有甚辩之口,其能易吾言哉?
天地之生物,求拟其似,惟父母而已。子未生而父母不赢,子生而父母不损。然则先儒之以汞倾地而皆圆为拟者,误矣。析大汞之圆为小汞之圆,而大汞损也。子非损父母者也。子生于父母,而实有其子。物生于天地,而实有其物。然则先儒之以月落万川为拟者,误矣。川月非真,离月之影,而川固无月也。以川月为子,以月为父母,则子者父母之幻影也。子固非幻有者也。是“天地不仁,刍狗万物”之义也。
以小汞为子,大汞为父母,则天地父母无自立之体,而分合一因于偶然,将思成无父母,对越无上帝,是海沤起灭之说也。何居乎为君子儒而蒙释、老之说邪?
是其为言也,将使为君父者土苴其臣子,为臣子者叛弃其君亲而莫之恤。何也?生于无为之道,则惟无生有,而有者必非我之自生。非我之自生,强而合之,不亲矣,而背弃之恶不恤矣。道无为而生民物,则惟无也而后可以为父母,而有者不足以为父母。不足以为父母,强欲有功,诚赘疣矣,而土苴之恶不恤矣。
及其下流,则将视臣弑君、子弑父者,亦与戮囚隶、杀刍豢均也。何也?道固无择,生均则杀均也。则将视逐杀无过之子、炮烙无辜之民,亦与剃草、伐木均也。何也?道本无功,恩不任恩,怨不任怨也。是孔子之钓弋,罪等于商臣、宋万;而帝王之彰善瘅恶,曾不如立视其死之牧人矣。
呜呼!吾知其有大欲存焉。天地所健行无疆以成之者,彼直欲败之也;父母所恩斯勤斯以鬻之者,彼直欲死之也。欲败之,故成不以为德;欲死之,故生不以为恩。夫欲其速败而疾死,则亦何难哉!纣衣宝玉以自焚,而万缘毕矣。
若此者,恻隐之心**,而羞恶之心亦亡也。羞恶之心亡,故枵然自大,以为父母不足以子我,天地不足以人我,我之有生自无始以来而有之矣。无始者,无为无心而我生矣,无为无心而人生矣,无为无心而物生矣。故曰:“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众生之生于道,一真之法界也。区生而失其大,乃有分段之生死。万未归一,如大汞之小而未合,川水之囿月影而非即月也。于是立一无实之法,欲以合月影于天,聚已散之汞于一,而枵然自侈曰“万法归一”,一更无归而西江吸尽矣。甚矣其愚也!
夫道也者,路也。路一成而万里千岐,合并具现于一日,极天下之敏疾,未有能效法之者。不揣其必不能效法,而弃其所可率行,安忍自放,贪大无厌,舍所能而规所不能;已终于不能,而徒欲速败而速死,以戕物而自戕,均于纣之迷以速亡,犹且枵然自大,曰“吾业已与道为一矣”,是犹云迷月影,而曰水月之上合于天也。羞恶之心犹有存焉者乎?
夫君子“拟之而言,议之而动”,惇羞恶之实,循恻隐之发,知道之不任乎生,知生之率行乎道,知天地以有为生万物,知父母以有施生子,知元后以有所作而赞施生者配天地而为父母;故以有为之德业配天地,而以有心之忠孝报君亲。断其相统者为尊,则君尊于父;断其承天以施生者为亲,则父母亲于君;断自天地始,而无先于天地生天地之道,则在天者即为道,以谨于法天;顺其理,循其分,终身由之为不远之则,聪明亶而继天立极,冒天下之道而皆实,《泰誓》之言尽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