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贽有云:“动人以言,其感已浅。”然而有所感者,则以感人于俄顷之间者也。生而驱之死,逸而驱之劳,分义足以动之乎?畏死惮劳之情,猝然内发者,智不及度,勇不及持。自非英豪之慷慨捐生,与贤哲之从容赴义,则固倒行于穷途,而亲上死长之情,不知其何以忘矣。于是而敷心肾肺肠以为言,振**其俄顷之耳目,以生其勃发之智勇,言之所感虽浅,而固可有功。是故虞、夏以来,无居平之诰诫,而有临事之约誓焉。
古之帝王,诚知其感之也浅,用之也惟俄顷,故其为辞也,不过激其气以使之盈,不畸重其权以使之疑。其感之也若不足,而以感也已足矣。
不激而使之盈者何也?气盈而怒,怒盈于外者,必枵于中。尝观于斗者矣,诟谇胜而拳勇衰矣。
以今观于《甘誓》《胤征》之文,简而不盈,规其长久而不畸重乎己,斯之谓体要之辞。辞之善者,君子以之动天地,而况于人乎?
禹之明德,夏道之忠敬,天下将百世戴之。不再传而有扈犯顺以抗王师,不五世而义和叛官以党后羿,恶之不胜诛者也。然而后启、胤侯之执言也,则使罪浮于言,而不穷言以浮于罪。夫亦曰彼之滔天以贯盈者,夫人知之而不俟于言也。举其大端以正有事之名,舍其一切以畜人心之怒,则气不泄于言,而勇可给于气。整齐其行陈,要戒其**戮,矜持其有余,而急缮其不足,若此者,所谓不过激其气而使之盈也。
分义者,民之均重也。权藉者,己之畸重也。为臣而犯其君,为臣而背公死党以弱王室,分义之不赦者也。分义不赦,而何有于五行、三正之精微?分义不赦,而何有于沈酒昏迷之琐屑?乃分义均重,而民喻其不赦;权藉畸重,则民且疑君之死己以自安也。俄顷之际所喻者,不敌其喻死喻劳之心,则将曰,丧君有君,而丧身无身矣。
惟是三正五行、天戒臣宪者,王为民修之,侯为民守之,民用所前而民居之自协者也。今略畸重之权,并略其均重之义,而独重其权于民,民乃晓然于众愤之不容已,而牵率君相以届民之罚。于是而人之视公战犹其私斗,非使我以一旦之肝脑易天子玉食之灵长,而不惜致死以争捣奸宄之胸矣。此所谓不畸重其权以使之疑也。
是故臣干君,则略其无将之义,而执辞以民,以谓天为民而立君,不剿民以奠君也。《甘誓》《胤征》是已。君殃民,则略殄其师之虐,而声罪以天,以谓天笃后以匡民,不残君以逞民也。《汤誓》是已。
《汤誓》曰“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不曰“予恤民毒,不忍不正”也;曰“率割夏邑,有众率怠”,不曰“率割下国,众致其怒”也。夫乃以坚长久之义,而其权不畸。畸重于上,民以为厉己;畸重于下,民以为饵己。民犹岩也,众疑之府也,君子盖慎之已。
故于殷、周之际,而知道之降也。武王之誓,言之畸也,列纣之罪,擢发以数,而气亦竭矣。“宁执非敌”,惴惴以恐,于是而几殆矣。列纣之罪,擢发以数,斫胫剖心之无遗也。
八百济师,血流漂橹,能保匹夫匹妇之无横死于会朝,而可反唇相诘者乎?义士所以有“易暴”之歌,商洛之顽民亦且生“简迪”之怨。千里之应,捷于桴鼓,君子之言以动天地,而可不慎乎?周之誓不及殷之诰;春秋之词命不及丰、洛之誓命。盈虚生乎志气,轻重定乎权衡,义于此精,道于此立,不可诬也。
战国说士之辞,悖道而相摇以势,此意斩矣。又降而为陈琳、阮瑀之流,如健讼之魁、怒邻之妇,勃气愤盈,莠言自口,尤君子之所羞称也。下此而齐、梁之季,驰檄相夸,取青妃白,竞巧于流血涂肝之地。苟有心者,能勿触目而酸心乎!
夫古之帝王以善其言者,岂于其言而善之与?忠厚宅心,则气不盈,而不忍尽物之短;正己无求,则权不畸,而不苟幸事之成。养天下之和平,存千秋之大义,立诚以修辞,辞皆诚也。则感之者虽在俄顷,固可以昭告万世而无惭矣。孔子曰“我于辞命则未能也”,言不于辞命而求善也。
《尚书引义》卷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