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际”,相交接也。柔居柔,以接当位得中之刚,故情迫而输诚恐后也。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无咎。
九五刚中得位,而处洊至之下游,所谓江海为百谷王者,流盛而不盈溢,此当之矣。既有盛大流行之德,则危石巨碛,皆所覆冒,而险失其险,至于平矣。虽疑于为阴所乘,而不得外见,然持之有道,进而有功,何咎之有!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大”者,自肆之意。刚中以动,而在二阴之中,含明内蕴,故无盈满自大之咎。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较初之失道为甚,故其凶为尤长。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阴本柔暗,而附丽乎阳以得居乎中,则质之内敛者,固而发于外者,足以及物,故其化为火。火之气,日在两间,不形而托于虚,丽于木而炎以成熟,光以照耀,乃成乎用。外景者,阳之发也,阴固在内者也。得所利以成其用,则“利”,居得其所而正,则“贞”;能知所附丽而得中,美不必自己,而大美归焉,则“亨”,皆言阴也。“畜”,聚而养之也。“牝牛”,顺之至者,谓阴也。畜,阳畜之也。阳任于外,以为阴所丽,以保阴而使不滥,则成阴之美而阴信任之,故“吉”,言阳吉也。阴静正居中,任阳以发舒其美;阳尽其才以施光晖于上下,而保阴以成不动之化,两善之道也。人君虚顺以任贤,而化隆俗美,天下文明,此成王附丽周公以兴礼乐,而周公养冲人之德,以成大勋之道也。其在学者,虚中逊志,常若不足,而博学多通,强行不倦,则文著而道明,亦此理焉。反是者,刚愎中据,而溺于私利,《坎》之所以陷与!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地,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丽,吕支反,“丽乎地”地字,从《集解》本。
此广言“丽”之义,以赞卦德也。丽者,依质而生文之谓。日月附天气以运,百谷草木依地德以荣,未有无所丽而能奠其位,发其美者也。《离》之德重明,而惟柔中以丽乎刚之正,故明不息。人君以此道,不据尊以孤立,而行依乎道,治依乎贤,则礼乐文章效大美于天下,而化成矣。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柔而丽乎刚之正,则奠位乎中,而自通天下之志,故君道以之而亨。上既虚己以任贤,则贤者亦尽其发挥,而道行志得,无疑沮之忧,惟尽其才以养君于善,顺而吉矣。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谓日也。不取象于火,而取象于日者,火相迫则在上者灭,若其已息而更然,有异火矣。日则今日已入地,明旦复出,不改其故。言“两作”者,以卦体言尔,实则相续无穷也。“大人”,德位俱尊之称。非其德,无其位,施明不已,则文有余而实不足。惟大人德盛而道在。“照四方”,事日变,道日新,明不继,则自以为无不知明,无不处当,而固有不明不当者矣。求人之情,通物之理,岂有穷哉!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履”,始践其境也。“错然”,经纬相间、文采杂陈之貌。《离》体已成,而初九动于其下,忽睹此物理错陈之大观,以刚而有为之才,为二所任,则为物所眩而急于自见,咎道也。乃位在潜退,有敬慎而不敢尝试之心焉,所以无咎。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辟,必益反。
刚明可试,而急于自见,则咎。敬慎以辟除之,乃可以无浮明不终之害。娄敬脱挽辂,马周被召于逆旅,为时所倚重,骤著其聪明以求饰治道,而一用不能再用,终以不显。太祖善解缙庖西之书而不用,使老其才,教以敬也,惜乎缙之不自知敬也。
六二,黄离,元吉。
“黄”之为色,近白而不皎,近赤而不炫,与青黑居而不相掩,能酌文质之中,以丽物采而发其文者也。“元吉”,吉于始也。
水之相承,源险而流平。火之相继,始盛而终烬。故《坎》道盛于五,《离》道盛于二。人之有明,待后念之觉者;牿亡之余,仅存之夜气,终不可恃也。若昭质之未亏者,一念初发,中道灿然于中,自能虚以受天下之善,而不蔽于固陋;迨其已知,更求察焉,则感于情伪而利害生,私意起,其所明者非其明矣。故愚尝有言,庸人后念贤于前念,君子初几明于后几。天理在人心之中,一丽乎正,而天下之大美全体存焉,夫子所以讥季孙之三思也。其在治天下之理,则开创之始,天子居中而丽乎刚明之贤,以尽其才,则政教修明而中和极。建若中叶以后,更求明焉,虽虚己任贤,论治极详,且有如宋神宗之只以召乱者。此六二之吉,所为吉以元也。占者得此,当以始念之虚明为正。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二、五皆中,而二得其道矣。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三以刚居刚,而为进爻,前明垂尽,不能安命自逸,而怀忿忮以与继起争胜,不克则嗟,所谓日暮途穷、倒行逆施者也。生死者屈伸也,乐以忘忧,惟知此也。卫武公耄而好学,非自劳也,有一日之生,则尽一日之道,善吾生者,善吾死也,乐在其中矣。“大耋之嗟”,岂以忧道哉!富贵利达,名誉妻子之不忍忘而已。马援跂足于武溪,卒以召光武之疑怒而致凶,况其下焉者乎!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知不可久,则鼓缶而歌可矣。少而不勤,老而不逸,谓之下愚。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前明甫谢,余照犹存,而失位之刚遽起而乘之,羿、莽是也。占此者,小人虽盛,可勿以为忧。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前明之余焰,犹足以灼始然之浮火而灭之。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后明继前明而兴,以柔道居尊,高宗宅忧而三年不言,成王即政而嬛嬛在疚,尽仁孝以慕先烈,知艰难而戒臣工,商、周之所以复明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离”,谓丽乎其位也。仰承先烈,而欲嗣其耿光,非忧危以处之,不胜其任矣。元祐诸贤,辅其君以解熙、丰之政而求快一时,无恻怛不得已之情,未能无过。若曹丕定嗣而抱辛毗以称快,魏之不长,妇人知之矣。此专为嗣君而言。然君子守先待后,亦可以此通之。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王用”,王命之也。“有嘉”,叹美其功之辞。“折首”,罪人斯得也。俘馘生死皆曰“获”。“丑”,小类。“获匪其丑”,胁从罔治也。当嗣王之初,必且有不轨之奸,乘之妄动,六五之忧危所以不释也。上九为五所附丽以求明者,而在外,盖胤后徂征,周公东征之象。诛其首恶而兵刑不滥,虽刚过而疑于亢,实所不得而辞。仅言“无咎”者,所谓周公且有过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言非穷兵黩武,以天下未定,不容不正也。孟子承先圣而惧,辟邪说以正人心,“归斯受之”,亦此二爻之义。读《易》者以义类求之,无不可占,无不可学也。
《周易内传》卷二下终
咸。亨利贞。取女吉。取,七句反,下同。
即二卦而较之,《咸》为愈者,九之居三,六之居上,感而犹不自失者也;《恒》初与四,则尤偷安而失其正矣。是以《咸》固亨,而于物不伤其利,于己不丧其贞,《恒》则亨乃无咎,利贞而后利有攸往也。《咸》之“亨”者,已成乎《否》,则不得不动以感,感虽浅而志亦自此而通。若夫感之得失,视乎其后,而已非否塞之故矣。“利贞”者,阳下而止阴之逼,阴上而悦阳以不流,固合于义,而二、五之中得其位,固保其贞也,故视《恒》为愈。“取女吉”者,两少相得,初不必有深情至理以相与,然刚下而不离其类,则男道不渎,柔上而之于外,则女子远父母兄弟之道,故吉也。虽然,于取女之外,无取焉矣。君子择君而事,输忱以致身,谋道以交,尽忠而竭信,非夫妇之礼,仅因媒妁而通者也。
《彖》曰:咸,感也。
“咸”,皆也。物之相与皆者,必其相感者也。“咸”而有心则为感。“咸”,无心之感也。动于外而即感,非出于有心熟审而不容已之情,故曰“咸”。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说,弋雪反。下女之下,胡嫁反。
“感应以相与”,谓随感随应,不必深相感而已应之。然而阳得位以止阴之滥,阴得位以饰阳而说之。有此德,故其占能亨利贞,而为取女之吉。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凡推言卦德而极赞之者,皆卦之情才本有所不足,而圣人穷理通变,以达天则,见阴阳之变化为两间必有之理数,初无不善之几,而但在观察之审,因而善用之尔。
夫受物之感而应之,与感物而欲通者,必繇其中,必顺其则,必动以渐。而《咸》之无心,一动而即应,此浅人情伪相感之情,君子之所弗取也。然而天地有偶然之施生,圣人有泛应之功化,道大而无忧,则几甫动而无择于时位,故阴阳一相接而万物怒生,无所待也。圣人触物而应,仁义沛然,若决江河,深求之者固感之以深,浅求之者即感以浅,从其所欲,终不逾矩,天下乃以不疑圣人之难从,而和平旋效,则在天地圣人无心以感而自正。《咸》之为道,固神化之极致也。
乃善观之者,于此而见道之至足,有触而必通,天地之情,不倦于屈伸。故顽灵淑慝,生成肃杀,甫有所遇,即以其流行之几应之,而灾祥寒暑各得其理。万物之情,著见而易动,甫与御之而即止,甫与绥之而即说,一如男女相感于一旦,初不必有固结之情,而可合以终身。圣人见此情也,则知感以贞而贞即应,感以**而**即应,性不知捡其心,天下易动而难静,则外之所感,即为中之所说而安,而天地万物屈伸之几,情伪之变,在乍动之几,勿忽为无关于神理,则天地变而时中之道即因以成能,万物兴而得失之应即决于一念,此乃以善用夫《咸》而不忧其德之不固者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山至高也,而上有泽,不恃高也。君子德厚于己,而受人以虚,则天下无感而不通矣。然为山上之泽,非卑屈也,非中枵也。君子之虚异于老氏之虚,久矣。
初六,咸其拇。
阴阳交感,三与上尔,而六位皆言感者,天地万物之情,感于外则必动于内,故不感则已,一感则无有能静者。故君子慎其所感于利害情伪之交,恐一触而不能自持也。爻之取象于人身者,阴阳感而物生。阳成乎《艮》,而《乾》道成男,阴成乎《兑》,而《坤》道成女。形之已成,形开神发而情生焉。感之所生,一因乎成形以后,物之生也类然。独取象于人身者《易》之有占,为人告而使人反求诸身,以验所感也。内卦之感者,股也;外卦之感者,口也。股,屈伸之机;口,情伪之所出也。拇与腓皆随股而动者也。初去三虽远,而俱为阳爻,股动而拇必感之象,居下而柔不能自主。占此者,受制于人,而得失亦浅。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谓三,就内卦言之,分内外也。“志在外”,己不能有志也。
六二,咸其腓句,凶居句,吉。
“凶居”,谓所处之不吉也。“腓”,不能自动而听股之动者。二比于三,随三所感而受之,屈伸者必然之理势,则吉凶皆其固有。六二柔中当位,而无心以待感,则所处即凶,而亦理数之恒有。贫贱患难,素位也;寿夭,正命也,皆莫不吉。凶居而吉,则吉居可知矣。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顺受其正,如腓之顺股,则亦何害之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股”,下体屈伸之所繇,以感腓,拇而使动者也。阳自上而来三,以变《否》而使通,乃位刚志进,上与两阳为类,有随阳而往之象。盖偶然以感,而相感之情不固,虽为《艮》之主,而无止道。使终下感二阴,则亨矣;乃情终欲随阳以往,无固合之志,吝道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不处”,言无深结二阴,与之终止之意。“所执下”者,感下则为二阴之主,随上二阳则为三阳之卑役尔。吝于厚施,依人而动,小人之道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自股而上,心也。不言心者,府藏之宫,神志魂魄之舍,下自丹田,上至咽,大体之官,皆灵明之府;其言心者,言其会通之牖耳。四超出于屈伸之上,而灵明受感,去上远而不易动,所以“贞吉”,虽若有悔,而非其固有也。心者,万感之主,贞**判于一念之应,故又戒以“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言天下之动,吉凶得失相感者无穷,而心以灵而善动,易为往来所摇,则能贞吉而无悔者,未易也。其义《系传》备矣。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感于害固害,感于利亦害也。“未感”者,心之本体,可以感而不妄感者也。往来无定,而憧憧然以不定之情,则没于感而志不光大矣。两设言之,以示得失系于一念,所谓“人心惟危”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居外而易以感者,上六也。五与相比,不能不为之感。然刚中得位,如背肉之安而不妄动,则亦可以免于悔矣。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末”,谓上六。谓之末者,为感尤浅,脢可不为之动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一口耳,而殊言之,谓之“辅颊舌”者,动则俱动,形其躁也。天下之物有理,而应之也以心。上最居外,易以受感,阴舍三而上,不繇中而驰骛于外,此道听途说所以弃德也。不言凶咎者,得失无常,吉凶无据,《易》不为之谋。占者遇此,勿听焉可耳。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滕”,水流滕涌貌。一感而即言,贱可知矣。《兑》为口舌,又为悦。佞人之言,令人可悦,非智者必为之感动。《书》戒“无稽之言”,以此。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咸》者,易动之情,感焉而即动也。《恒》者,难动之志,相持而不相就也。《否》《泰》《咸》《恒》《损》《益》《既济》《未济》,相综之间,相反甚焉。《咸》之欲消《否》也迫,浮动于上,不待筹度于中而即感。《恒》之欲保《泰》也坚,一阴已起于下,一阳已动于四,而二、五犹坚处于中以抑之。初之阴,四之阳,各以阴降阳升之常理,植根深固而处于内,虽相应而无相应之情;其应也,皆以位之所固然而相应,非有情焉以相接,雷欲出而风欲入,虽会于一时,不相谋也。且阴入于阳之内而干其化,阳微动于中而袭阴之藏,自恃也固,则于物有所不恤。斯道也,非天地之不与圣人同忧,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恭己无为,听物之自成而不求近功者,未足以与于斯焉。不动心之道,惟能知天下之言以通天下之志,则虽恒而亨也而可无咎,不然,则自恃坚者必忤于物,而忧疑生矣;惟持大正而不恤不足虑始之人情,义之与比而阴益乎物,罔违道以干誉而与物以大正,则虽恒而利有攸往,不然,则刚愎自用以远于人情,而行焉皆窒矣。故必“亨”而后“无咎”,必“利贞”而后“利有攸往”。《咸》以易感而难乎贞,《恒》以难迁而难乎利,非谓消《否》之道不在感,保《泰》之道不须久也。视所以用之者何如耳。德合于天地,道至于圣人,则感而遂通,悠久无疆,皆至德矣。然而非希天之圣,终未易言也。《易》不言二卦之失,而但言其所以得,盖物无可绝之情,而人不可以无恒,不容遽斥其所不足,以启拒物丧耦、徇物失己之弊,故但示以释回增美之道,与不可轻用之意。圣人之修辞所以尽诚,而为化工之笔也夫!
《彖》曰:恒,久也。
执所安居以为可久之道。
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上,时掌反。下,胡嫁反。
阳自初往四曰“上”,阴自四来初曰“下”。雷动风兴,气以时至,各行其化,而自然相与。阴入阳以求合,阳出乎上以动阴,此天地所固有之常理而非其变。若此者,固将以为可恒久之道也。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要岂无道而可以恒哉?阴阳之相袭,以时而应,势之恒也。安而不迁,顺以动而用其正,道也。无道而持久不移,咎之所积,据为利而害随之矣。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天地之道所以恒久者,以其不已也。寒暑生杀,随时合义,而各以其正,则“利有攸往”。非以是始,即以是终,终而不可更始。据位于退藏之地,恃为不易之主,而能利攸往邪?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得天”,合天运行之常度也。“变化而能久成”,因时而变,而不爽也。圣人之道,所存诸中者大正,则天下之风俗万变而卒成其化,未尝不以潜运于内者为可久之理,而要未有不循物之义以为大正者也。若以密藏执滞为恒,贞**未审,而皆据之,是天地以疾风迅雷为常,非天地之情矣;万物以发而不敛,枯而不荣为恒,非万物之情矣。以其执而易毁者,知其贞而常存,君子之不谅而贞,知此而已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动而不可遏,风行而不可反,惟其立于内者定也。君子之行于世也,因时顺应而不执,惟其所以自立者,持其志而不迁,故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而不为,物岂能移之哉!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浚”,深入也。以《泰》之变言之,初以阴自外来,入于二阳之下,而欲持根深固以为恒,故曰“浚恒”。初与四,《恒》之主,而初尤其求恒之始志,僻尤甚焉。虽上承乎刚,有贞顺之象,而凶德以之而成,行焉未有能利者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恒者,非一旦而可恒也。深者,非一旦而可深也。求之有序,则深造有渐,治道学术,未有不然者。阴阳之交方《泰》,而于立卦之始,怙其《巽》入之巧,即求入阳之下,以据为安,人情不宜,天理不顺,自谓得深,以讥人之浅,而执以为恒。陋儒涉猎《诗》《书》,即欲试之行事,以立不易之法,而乱天下,异端以顿悟为宗,持为密印而牿人心,皆此爻之象。
九二,悔亡。
初以浚为恒,二与之比,听其入而与之相保,悔道也。然居得其中,虽不当位,能守其素,不求恒而未变,是以“悔亡”。《泰》《否》《咸》《恒》《损》《益》《既济》《未济》,自然相应之卦,应所不论,故爻以相比取义。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能久”者中也,异于求深于始者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卦惟三与上为当位,而其占“凶”“吝”者,《恒》者变而能常者也。三与上恃其位之正,见一时之可安而不久以其道,则不能恒必矣。初方入以求恒,三刚而求进,不忧其相迫,适以召初之耻辱耳。“或”者,倘至之辞。初与三非相应之爻,不期而受其辱,故曰“或”。自下来曰“承”。得位故“贞”,承羞故“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在变,而变即其常。天时人事,皆已异志,不随时以尽大常,而恃位为安,物不能容之矣。
九四,田无禽。
刚自下来而处于四,非所安而安焉,欲以动而有功,所谓守株待兔者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阳往交阴,进不得天位,退失其本基,以隐伏相机为可久之术,隗嚣、公孙瓒之所以亡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六五与四相比,听九四之动,不与俱动,任阳之动而静以相保,妇人之恒,妇人之贞也。四亦以其柔而易亲,相与为保,遂见为可恒而退听焉,失丈夫之义矣。吉在五,凶在四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一”谓九四,五得中而从乎四,无易志,故吉。“从妇”者,匿于其下以求安。四虽为《震》主,而失位浮寄,其刚不正,近比乎阴,故有“从妇”之象。凡从妇者,始未尝不暴,而终屈也。
上六,振恒,凶。
“振”如“玉振之”之振,收也。上柔得位,阴阳方相入相动,己恃其居高得位,欲苟且柔和,以收拾为可久,凶之来,无以御之矣。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上之于初、四,远矣。以柔道收已变之局,不足以立功,则害且及之矣。天道久而不已,惟终而有始也。据其恒以为恒,凶必乘之。《恒》卦六爻皆不吉,久不以道也。二、五差能自安,而非变化以久成;三、上则无而为有,虚而为盈者也。天地风雷之变而不失其常,岂人事之易及哉!德非圣人,怙中藏之密用以终身,凶其免乎!
遁。亨,小利贞。
尊者出而在外曰“遁”。《书》曰“遁于荒野”,犹《春秋》君奔称“孙”也。立卦之体,下二爻为地位。地位者,阳之所以藏于深,而植根以起用者也。阴长而居二,阳退于虚矣。虽下卦之三阳犹在焉,而三为进爻,且进而与三阳连类以往,故曰“遁”。“遁亨”者,君子进则立功,退则明道,明哲保身,乐在疏水,于己无不亨;而息玄黄之战,以勿激乱,且立风教于天下,而百世兴焉,于天下亦亨矣。“小”,阴也。阴未失其居下之义,故“利”。阳遁而与相应,故“贞”。《遁》,阴长矣,而初、二无凶咎者,二得下之中也。位莫美于中。《临》,阳已得乎下之中,故阴爻皆蒙之而吉。《遁》,未逾乎下之中,故阴爻无伤阳之慝。《观》,犹得乎上之中,故爻多美辞。《大壮》未得乎上之中,故辞多危。以三画之重为三才之位言之,则二出乎地上,为人用之大美;五居天位而近于人,为人承天而天佑人。以内外贞悔言之,初、四者退爻也。三、上者进爻也。进则过,退则不及,刚柔皆有过不及之失。二、五酌其宜以立为定位,而居之安,故位莫美于中也。阴利贞而无逼阳之过,阳之遁所以益亨。阳亨,则阴过亦泯,而不丧其利贞矣。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四阳合志,上无阴以为之掩沮,志得而道亦伸矣。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当位”谓九五,刚当位,则道无所屈。“应”,二应五也,阴无拒之之情,而有挽留之志,礼意未衰,从容以去,《遁》之美莫尚焉,故曰“好”,曰“嘉”。
“小利贞”,浸而长也。长,上声。
“浸”,渐也。阴虽长而以渐,得中而止,未失乎正,而于义亦合。
遁之时义大矣哉!
遁非其时,则巢、许之逃、尧、舜,严光、周党之亢光武也;非其义,则君臣道废,而徒以全躯保妻子为幸,孟子所谓小丈夫也。非精义乘时者,无繇以亨。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远、恶,皆去声。
山自以为高,而欲逼近于天;天覆帱之,而终不可逾,惟绝远之而不与相狎也。“不恶”者,不屑与之争。“严”者,虽求合而必不受,惟超然遁于其外,小人自伏处于下,君子之遁以自洁也,非若汉末党锢诸贤,处草野而与小人相触者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遁尾”,为遁之尾也。尾者,系于后而可曳者也。初与四应,阳欲遁,而初以渺小之才,欲以柔道牵曳之,必蒙其严厉斥绝矣。“勿用有攸往”者,戒其听阳之遁,而勿强往曳止之。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柔而在下,本无逼阳之嫌,而位卑力弱,不能作留行之客,但安处而勿与其事,自不见绝于君子。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胜,平声。说,吐活反。
“黄”,中色,“牛”,顺物,**之正也。“革”,坚韧之物。“胜”,能也。六二柔得中而当位,其情顺矣。比近乎阳,而与五应,见阳之遁,坚欲留之,故阳欲去而情不能忘。乃阳决遁而不可挽,不能吉,而其志可嘉,则远于凶咎矣。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非其志之固,则虚拘君子,所谓“执我仇仇,亦不我力”者矣。六二顺应于五,故其志可深信。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三与二阴合为《艮》体,《艮》有止道,二执之固,而三为其所系,进退不能自决,心战而疾危矣。斯道也,惟以之畜臣妾则可耳。臣妾情顺乎己,与之近而抚之而不失其刚,则既无不孙之忧,而能容以使无怨。“畜”者,止而养之,《艮》道也。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惫”,谓志衰而气亦馁。进退者君子之大节,故曰“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好,去声。否,如字。
九四有初六之正应,故得全其交好以去,而不出恶声。君子引身而退之,吉道也。小人恃不见恶于君子,而冒昧依附以有为,凶矣。初六之所以灾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君子虽好而遁矣,岂小人之可徼以求福!
九五,嘉遁,贞吉。
二固志以执五,五得雍容成礼而退,遁之嘉者也。然其吉也,以其贞也,非以其嘉也。五岂邀二之执以为荣者哉!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嘉则嫌于不正,而刚中得正,道固不屈,所以吉。
上九,肥遁,无不利。
上九去阴远,而无应于下,则其遁也,超然自遂,心广而体胖矣。夫往者所以来也,屈者所以伸也。或屈于暗而伸于明,太公辟纣而终以开周,或屈于一时而伸于万世,孟子去齐而为百世师,无不利也。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四、五皆有应,则进退未免疑,而上独否。
大壮。利贞。
“大”,谓阳也。“壮”者,极其盛之辞。阳道充实而向于动,志盈气盛而未得天位,则为强壮有余而未乘乎时之象,故仅言其壮,若有勉之惜之之辞焉。《乾》之四德,《大壮》所可有,不言元亨者,以未得天位,尚不足以统天,而达其云行雨施之大用也。“利贞者性情也”,性情则已足矣。美利足于己,可以美利天下,而纯阳无杂,则正而固也。阴尚据其上,疑于相应,而贞则必利,其利以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
嫌于言壮之太甚,故释。
刚以动,故壮。
阳德刚健而动,为天地之大用。乾德已成,因时震起,以感二阴而动之;阴虽据尊位,莫能御也。直为壮,曲为老。积刚以摈阴,理直而壮,非但阳盛之谓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
纯刚则尽自强之道,无阴私之累,而震阴以使知退。刚以养成,动以时兴,皆正也。正则无不合义而利矣。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地以上皆天也,故有雷在天上之象。雷本阳气之动,亲乎天,非但震物。君子之壮,壮于己,非壮于人也。积自强之道以动而不馁者,惟体而已。孟子谓之集义。礼者,义之显于事物者也。道义充而节文具,浩然之气自塞乎两间,如雷上于天,阴不能遏。若助长以凌人,其壮必槁,非《大壮》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大壮》,大自壮也。刚德已固,而以动则壮。初以四与己同道,遂感之而与俱动,壮以趾而已。妄动必折,故凶,惟其恃四之孚也。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二、三皆与阴应,初独与阳孚,宜其吉,而反凶者,德薄位卑,九四奋兴以往莅于阴,而不恃初以为援,则所孚者志不相通也。
九二,贞吉。
阳刚得中,为《乾》之主。大之正,正以此也。故直言其吉而辞简。辞有险易,此易辞也。阳不当位,而不言悔亡无咎者,《乾》道浑成,凡位皆其位。故凡卦有《乾》体者,九二皆无悔咎之戒。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中则正也。所谓中者,对外而言。九二以庸德为健行,内修之尽,非施健于外,以凌物为壮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罔”与网通。“羝羊”,壮羊也。九三与上六相应。小人见君子之壮而欲用之,而九三因欲网罗之以为己应,虽不自失,亦危矣。羝羊本刚,以求牝故,急于前进,而九四以震动之才当其前,限之而困其角,乃反而不前,幸得保其贞耳。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因其有见用之情,遂欲网之,亦过矣。杨龟山之于蔡京,唐应德之于严嵩是已。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阴尚据天位,贵于往以治之。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此立乎卦外以说卦之全象也。四阳类进,至此忽变而阴,“丧羊”之象。“易”,《本义》云“或作疆场之场”是也,两相交界之地也。《春秋传》云:“疆场之事,一彼一此。”“无悔”者,言既壮以其贞,则虽未得天位而阴据之,亦可无悔也。不以六五之得失为占者,为阳慰,不为阴危,君子辞也。屡言羊者,朱子谓《大壮》卦体似《兑》,亦一义例,筮者偶用为占亦可。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此位非阴所宜居,故为羊叹其丧。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阳长,阴将退矣。上六恃六五之得尊位,而己思藉之以安,有不欲去之象,而下望九三之应己。乃三既为触藩之羊矣,上系恋观望而不能退,阳已壮,而四方尚往,固不能遂其固位之志,无攸利矣。惟其柔而不争,知艰难以决于退,则可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不详”,谓不审时度德。“咎不长”者,退而不犯难也。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晋”,延而进之也。《需》与《晋》同道而德异。《需》三阳欲进,为阴所阂,而九五居尊以待其来,阴不能蔽之。《晋》三阴欲进,为阳所限,而六五居尊以延之上,阳不能止之。刚之相《需》,以道相俟也。柔之相《晋》,以恩相接也。“康”,安抚之也。三阴分土而为主于下,有诸侯之象焉。六五柔以抚之,使安其位,其所“用锡”者,马之“蕃庶”,马以行地而《坤》主利也。“昼日三接”者,既锡之,又屈体以下延之。“昼日”,《离》明之象。“三接”者,天揖同姓,时揖异姓,土揖庶姓,遍晋三阴也。《易》之为教,扶阳抑阴,而于《观》、于《晋》、于《鼎》,无恶阴之辞,于《晋》尤若与之者,阴阳刚柔皆天地之大用,有时而柔道贵焉,则亦不废其用。然《彖》辞类有四德,而《观》《晋》无之,则阴之不足于德,亦可见矣。不言吉者,王者之待诸侯,恩威并用而天下宁。有大明之君,有至顺之臣,则可厚锡车马,隆礼延接以怀柔之。不然,则锡以富而尾大不掉,谦以接而且有下堂见诸侯之渐,固不如《遁》与《豫》之“利建”也。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明出地上”,天子临诸侯之象。“顺而丽乎大明”,诸侯承事天子之象。“柔进而上行”,阴离四而进乎五,为柔之主,以延三阴。《本义》谓自《观》变者,亦通。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明德”者,无私无欲,可大白于天下之德也。日出地而物皆照,非欲人之见之,明盛则自不可掩耳。君子之明德,晓然使天下共喻而无所隐,取象于此。“自明”对“莅众”而言。卦与《明夷》相综,自待重以周,待人轻以恕,明晦异用之道如此。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初居下而不能即进,有“摧如”之象。然柔进以安下位,其进不迫,是以“贞吉”。阴自应阴,阳自应阳,道同相信之谓孚。初与四应,以柔遇刚,“罔孚”也。四罔与孚,将止其进,而初无急于求进之心,处之裕如,则虽见摧而无咎。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行,去声。
“独行”,幽独之行,见摧而不失其柔静之操,故“正”。“未受命”者,进阴者五也。居尊制命,而应在二,初未受其登进之命,故当隐居自适以待时,所谓“硕人之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愁字,古无音锄侯反者,《礼乡饮酒义》“秋之为言愁也”,音揫,此当同之。
“愁”,固也。“介”,大也。“王母”,谓六五。阴居尊位,乃王母之象。六二正应六五,坚固其柔顺之节以承上,故能受锡马三接之大福。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居中以守侯度,当位而得顺正。
六三,众允,悔亡。
“众”谓初、二二阴。三当进爻,连类以进,众所信从,首受六五之延接,故虽以柔居刚,上碍于九四,而协心效顺,故“悔亡”。
《象》曰:众允之句,志上行也。
众志皆欲进而受五之三接,故六三进而众从之。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鼫”与硕通,大鼠也。鼠之行,且前且郤,所谓首鼠两端也。三阴志在上行,五方延而晋之,四以阳处退位,横亘其间,使三阴之行疑忌前却,不得速进,如鼫鼠然,虽以阳止阴,为得其贞,而亦危矣。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居非其位,徒以增人之疑,故危。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以阴居尊,一于柔以待下,宜有悔也。然丽于二阳之间,而以虚明照下,下皆顺之,率此以往,延三阴而进之,虽有九四之沮,使欲进者首鼠两端,其失其得为未可知,而一意怀柔,劳来不倦,则安其位而吉,宜于物而无不利矣。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怀柔得其道,物自顺之。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角”者,在上而触物者也。“晋其角”,物方进而此为角,触而御之,不使其进之已过焉。《晋》以柔进柔,柔过则上下无章而失制。上九以刚居上,节柔之过,三阴方顺,无可用威,惟取私邑之不率者伐之,以建威销萌。能如是,则吉而无咎。若守其柔道之常为正,则法令不行而吝矣。《离》以丽乎刚而得明,故可厉而吉,而上为柔爻,又下奉六五之阴为主,故有“贞吝”之戒。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柔道方行,阳施未能光大,故仅可伐邑以示威。
明夷。利艰贞。
“夷”,伤也。《离》为大明,岂有能伤之者哉?惟时处乎地下,为积阴幽暗之所掩,光晖不得及物,则其志伤矣。君子之所谓伤者,非伤其身之谓,德不施于物,则视民之伤如己之伤也。文王当纣之时,盖如此。“利艰贞”者,二以柔居中得位,而养其明,以上事暗主,所合之义,在艰难而不失其贞,盖文王之志也。文王于《明夷》而言“贞”,“周公”于《明夷》而言“拯”、言“狩”,各以其时,可以见《易》之为道,变动不居,然而文王之德至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难,乃旦反。
“明”谓日也,非地之能加于日上,日未升而入于地中也。日固出于地以照天下,而时方在夜,则入地中,安以受其伤。“内”,谓自修其德也。“外”,出而事上也。或以为中藏智而外示柔,则王莽之奸,岂文王之德哉!《明夷》本以明而受伤,象大明为地所掩,而夫子即象以推德,则《坤》不为幽暗而为“柔顺”,若与卦义不相通。然两间之启闭有其象,则天下有其时,而君子即可体之以为德。夷者,时之变也,而君子之常也。故死生祸福皆天之道,即皆圣人之德,非穷神达化者,其孰能知之!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艰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晦其明”,安于下而受晦也。“内难”,居于晦而不得出,以受暗主之辱也。“正其志”,不失其柔顺中正之德也。夫子两取文王、箕子之德,以言能体《明夷》之道者,惟文王、箕子足以当之,与周公备言殷、周兴丧之事异,盖亦有“武未尽善”之意与?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有夜之晦以息,乃有旦之明以作。君子自昭之德,无物不彻,无时或息,而其“莅众”,则有所不察察于幽暖,而小人之情伪自无不昭彻于君子之心。“用晦”者,所以明也。《坤》为众,盖统贵贱贤不肖之杂处而言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周公于《明夷》之后,极其变而著之于爻,以为明之有晦,晦之复明,乃理数之自然,以见文王艰贞之德,必终之以燮伐之事,而周之革商为顺天之举。爻动而变,变而情生事起。故《爻》与《彖》,或道同而事不嫌于异焉。初九,则太公之象也。二阳为明所丽,周公自当九三,太公当初九,以夹辅清明之运也。初去三阴也远,疏远在外,故宜避地远去。“飞”,去之速也。“垂其翼”,困穷之象。“君子于行”,言其怀君子之道,往之海滨也。“三日不食”,穷已至矣。“有攸往”,往而丽乎六二,以昭明德,归周之象也。“主人有言”者,殷之余民,固讥其异志,所勿恤也。阳刚之才,既可以大有为,而分位不亲,去暗即明,出困而兴,义士虽曰“薄德”,而志得道行矣。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非其亲昵之臣,避无道而去,不食其禄,义也。夫子但释此为义者,盖亦不取其“攸往”而“有言”,惟伯夷能终其“于飞”之义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此象文王之事也。伤于左股,不能大行也。言左股者,于足尚右,伤其左,尚未大伤,象羑里之得释。马行地,《坤》象也。“马壮”,阴盛,象纣恶盈也。“拯”马之“壮”,救殷民以冀全殷祀,所谓“虽则如毁,父母孔迩”也。终以受命于天而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柔则顺,中正则道明于天下而可为则,有其德,故能救民之伤而吉。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此象周公相武王伐纣之事。“南狩”以明治暗。“得其大首”象诛纣。“疾”,速也。“不可疾”者,养晦待时,必天命既固、人心既顺之后,则事虽非常而固正。九三与上六相应,以明之盛,进而克柔暗之将消,其时矣。言贞而不言吉,期于合道之正,非谋利计功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太得也。
“乃”云者,时至而功乃就也。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此象商容、胶鬲之事。左腹者,肝居左而主谋,预闻其惎周之谋也。“明夷之心”,乃殷民被伤而望周之心。“于出”犹言爰出,出门庭,输于周而劝其伐也。六四与《坤》为体,盖居于暗邦者,四为退爻,下就内卦之明,故有此象。不言吉利者,非人臣之常道,不轻奖其功。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苟暗极矣,则肘腋之臣,且窥短长以外交矣。可不惧哉!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上为暗主,而五近之,相比于同昏之廷,不显其明以自晦,故为箕子之象。然必如箕子之贞而后合于义。不然,则其去飞廉、恶来也无几矣。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箕子以宗臣而抑,非如微子之处嫌疑,既无去国之道,欲继比干以死,而君侧无亲臣,故佯狂为奴,而晦已甚。然于艰难备极之日,彝伦攸叙之道未尝一日忘之,则迹自晦而道自明,是以利贞。然则箕子怀道以待武王之访乎?非也。箕子无待武王之心,而访不访,存乎人者不可期也。君子虽际大难,可辱可死,而学道自其本务,一日未死,则不可息于一日,为己非为人也。怀道以待访,则访不可必,而道息矣。志节之与学问,合于一而事分为二,遇难而恣情旷废,无明道之心,志节虽立,独行之士耳,非君子之所谓贞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此则纣之象也。“不明晦”者,君昏而天下皆为之暗也。“初登于天”,谓先王之克配上帝。“后入于地”,殷后王之丧师也。五,君位而上为《明夷》之主者,天位已去,寄居天位之上,将消亡之象。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四国”,四方之国。“照”,明德被之也。昏暗丧亡,仅云“失则”者,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失尧、舜之则,则为桀、纣也。《爻》辞专象商、周兴丧之事,盖周公因文王艰贞之德而推言之,以见周之革商,乃阴阳理数之自然,而非武王之弋命,且以垂戒后世,为意深切,玩其辞以谨其动,而天命人事昭然矣。
《易》兴神物以前民用,而若此之类,专指兴亡得失之大故,若不切于民用者,以义类求之,则身之荣辱,家之成毁,初无异理,筮者皆可推理以利用。而先王卜筮之设,原以国有大事,乃决于神,君子以占世道之污隆,进退之大节,故一可以商、周兴亡为鉴。初非若《火珠林》之类,为市井屠贩之人谋锱铢之利、挟策干进之夫求诡遇之名也。
家人。利女贞。
《家人》《睽》《蹇》《解》四卦,互相错综,而卦之名义见矣。中四爻者,卦之定体也。初、上者,卦之所始终,御体以行,而成乎象以起用者也。《家人》中四爻皆得其位,而初、上以刚闲之,阳之为德充足而无间,御其浮游而闲之之象也,故化行于近,而可及于远。《蹇》中四爻亦得其位,而初、上以柔载之,柔者不健于行,而滞于其方,足弱之象也,故外见阴而止不往。《睽》中四爻皆失其位,既失位而乖矣,初、上又以阳束之于外而数动,故愈束之合而愈离,貌相应而情相猜。《解》中四爻亦失其位,乃初、上以柔调和之,无所闲束,则静以居动,故危疑不安之意渐以解散,而阴阳之搏击以平。《家人》闲各正之人情以聚。《睽》束不正之意志则离。《蹇》可行而养以柔,泉之育于山也。《解》非所安而柔以缓之,雷之已出而释以雨也。观其画,体其象,审其错综之异,而四卦之德与其爻之险易可见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此就中四爻而言之也。先言女者,二阴之卦,以阴为主,亦《彖》辞“利女贞”之意。“正位”,刚柔各循其道,内外各安其职也。女与梱外之事以妄动,固家之索,男子而问及酒浆、瓜果、丝枲、鸡豚之事,以废人道之大,家亦自此衰矣。天包地外,以运化理,地在天中,以待天施,内外正位,天地之大义固然,人不得而违,故惟贞乃利。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此言初、上二爻也。“严”者,刚之德。“君”者,为之纲而治之也。上为父,初为母,天尊地卑、父尊母亲之道也。母道慈,而亦云严者,父之严,言物行恒,以示德威而已,故上九但言“反身”而威自孚。家人之道始于纤细,而放乎**辟惰窳,起居饮食,衣裳容止之节,皆贞妄之原,父道不渎,闲而正之者母也。故凡子妇之不类,兄弟之不若,皆母不严而纵之,于父所不及知之地,习气已溺,父虽欲施教而反相夷。故闲家亡悔之道,责之于初九,母尤不可不严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父父”,不言母者,统母于父也。初、上之刚严,“父父”也。中四爻之得位,“子子”也。三、四相追随,兄弟也。兄以慈爱为友,故柔。弟以庄敬为恭,故刚。“夫夫”,五正位于外也。“妇妇”,二正位于内也。原本其功,父道之严为本,故《家人》之德,成于初、上。“天下定”者,风化自近而及远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行,去声。
“风自火出”,和煦而不务远及。“有物”者,切于事理。“有恒”者,修其常度。君子取法于风火,言行平易近情,无速于致远之心,而自足以致远,家修之道然也。
初九,闲有家,悔亡。
“闲”者,御其邪而护之使正也。家人本无不正,尤必从而闲之。谨之于微,母教也。虽若过于刚严,而后悔必亡。
《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中四爻本各得其正,未有变也。及其未变而防之,养蒙于早,以定其志,母教之功大矣哉!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无攸遂”者,不遂其志欲。妇人之志不可遂,甚于欲也。“馈”者,《祭礼》主妇亲馈敦黍。“在中”者,自房中入室设之;敬慎从夫以奉祀事,修妇职也。六二柔顺得中而当位,得妇道之正而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顺”,故无攸遂。“巽”者,入也,而有撰具之意。在中馈以求歆于寝庙,其宜家必矣。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虽“嗃嗃”而固未失正家之道。悔而弛其严,则失节矣。
六四,富家,大吉。
阴主利,六四以阴爻居阴位,故“富”。富非大吉之道,惟柔顺静退而不骄,可以长保其富而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居柔退之位,不贪进而溢于非分。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假古伯反。
“假”,至也,犹《诗》“至于兄弟”之至,德足以及之也。九五刚中得位,与二正应,以德相感,格正其家,而家正矣;则化未及远,不足为忧,而风教所被,邦国天下自化。言“王”者,惟圣王之德足以当之。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刚正嫌于失欢,乃德自足以相感,而有六二之配,乐而不**,则家自宜。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有孚”,谓与初九之刚德合也。初九以刚严闲之于内,上九复刚正以莅其上,威不渎而家自正。“终吉”者,非谓初不吉而后乃吉,言永保其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父道尊而不渎,身正而威自立,《家人》男女各正其位,又有初九之闲,则所谓威者,不在挞责,“反身”尽道而教自行矣。
睽。小事吉。
“睽”,乖异也。中四爻皆失其位,初、上以刚强束合之,而固不亲,故成乎《睽》。此卦与《噬嗑》相似,而九二以刚居中,尤为难合,故虽应而应不以理,下交而上疑,是以其爻多险异之辞焉。夫人居不安之位,而欲相与交,其志之不固,所必然也。柔静以俟其定则自释,刚动以制其争则愈离,此《睽》与《解》之所繇异,道在初、上也。《睽》之于吉,难矣。“小事”者,阴事也,《周礼》所谓“阴礼”,宫中妇人之治也。前朝后市,后市为阴。近利之事,亦阴事也。宫中合诸国之媵、群姓之女,本不相亲,市杂五方失居之民,亦不相信;而刚以束之,合其不合者,则吉。柔道方行,应刚而得制,故能吉焉,外此者无吉矣。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睽》《蹇》《解》三卦,《彖传》释卦皆以化迹之象言之,不详其六爻之画,爻辞抑又不取于此。此夫子引伸观物,而见阴阳之有其变者,必征于两间物化人情已然之迹,补文王、周公之所未言,而理固一致也。“动”亦以初、上二爻之阳言。二女之志不同者,二阴以居皆非位,不循其分,则志趣乖异,《兑》阴竞进,而《离》安于所丽以自尊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说”非君子之道,而“丽乎明”,则亦察于事情矣。“柔进上行”者,与《家人》皆二阴用事之卦,而阴自二上三,自四上五,虽不当位,而渐以升,且五阴居中而志以得,故可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推言《睽》之为道,若乖而不适于用而善用之,则天地之化,人物之情理,皆可因异而得同。因其时,善其用,亦大矣哉!固非特小事之吉;而初、上之合异为同者,未为不允,故爻辞多得“无咎”,本非有咎也。“天地睽”,清浊异也。“男女睽”,刚柔异也。“万物睽”,情形异也。“事同”谓变化生成之事。“事类”谓相聚以成一类之用,如水土合而成坯、筋漆合而成弓之类。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火炎上,泽流下,火不熯泽,泽不息火,不相害也,而各成其用。君子之与人也,同为君子,则以异相切磋,而不雷同以相袭,故异而不伤其和;若非其类,而与之立异以明高,则水火交争,孤立无与而危矣。善用《睽》者,用之所同,不党也;不用之于所异,则不争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丧,息浪反。
《睽》之所以为乖异者,阴亢乘刚,居尊位,处进爻,而终不自安,阳抑而承阴,志在求阳以自辅,而不顺乎阴,故貌虽相应,而情固离。初之与四不相应,疑有悔,而有“丧马”不能行之象。然此卦惟此爻为当位,上不为柔所乘,而四以同德相感,闲勒在手,不忧物之难制,故勿逐自得而悔亡。且初岂徒恃四之同志而得所御哉?凡中四不正之爻,虽皆恶人,而刚果自任,出而见之以遏其乱,矫志裁物而自处无过,固可以闲人之邪。如狄仁杰孤立于**之廷,其用大矣。《睽》以初九为功,《解》以上六为得,以刚御乖违者,当坚立而制之于早,以柔解纷乱者,当待时而救之于终。《睽》初、《解》上,又皆得位,故《睽》初贤于上,《解》上贵于初。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辟,必益反。
“辟”,除也。中四爻,咎之徒也。见之为辟除之。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巷”,宫中甬道。六五以柔居尊,下临九二之刚中,心有嫌焉,不能自安于斧扆之间,以接二。二虽刚,而得中不亢,就巷以见而遇之,与之相应,此如晋文召王见之于温,《春秋》原情而许之,故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当危疑之际,不失臣节。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睽》之用爻,皆失其位,而三以柔居刚,志在躁进,其乖异尤甚。方急于行;下二阳,其所乘之舆也,不与之同心,则见舆之被曳,而欲急鞭其牛,乃柔不堪任,而牛又掣矣。上九见其乖躁,张弧而欲射之,三乃顺而与应,于是施以髡劓之薄刑,惩其不恪,而三乃知惩,则是能改过以服善,故“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位皆不当,而独于三言之者,阳之不当位,惟阴亢而乘其上,故被抑而屈于阴之下,以失其所。卦以阴为主,其责在阴。《家人》所以独言“女贞”,得失不系乎阳也。五亦不当位,而免责者,居中也。“遇刚”者,上九以刚临之,三不敢不顺应。《家人》以下四卦,得失皆成乎初、上,亦可见矣。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四以失位之阳,三与五乘权得中,或迫进相干,或据尊相乘,睽而孤矣。“元夫”,刚之长也。四与初相应而道合,恃之以自辅而交孚,处势虽危,能与刚正者合志,故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四有不平于五之志,得初阳而志行矣。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厥”者,在彼之辞。“厥宗”,彼所依以为主者,谓二以初为依也。“肤”,易噬者。卦与《噬嗑》相类,故言“噬肤”,亦有啮合之象焉。六五柔居尊而非其位,遇九二之刚,疑其伤己,而不欲下往以交,故二有不能廷见而在巷之象。乃二所依以辅其刚者,初也,则固以刚束异以为同者也。既与二志合而相入,必噬二与五使相应以不终乖,则五往而应二,抑何患焉!故无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非所期而得合,庆自外来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说,吐活反。
六五方以阴居尊,而上九以失位之阳寄处其上,孤矣。乃上九之志欲治《睽》,与初同道者也,故任刚而欲惩其乖异以使安,而所正应者,失位阴浊躁突之三,若豕之溷于泥涂,遍而视在下之爻,阴阳错乱,盈车皆鬼也。于是愤其不戢,张弧而欲射之。三乃畏服,不敢为寇而求婚,因说弧以与之相应。三无异志,则阳可不争,而阴志亦敛,若晴霾不定之宇,而得雨以解,可以吉矣。言“遇雨则吉”者,遇不遇,未可定之辞。治杂乱之道,终不如解之上六,以柔待其自散而射之,为无不利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雨则阴之气泄,而阳亦舒矣。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不速于行之谓“蹇”,为卦中四爻皆得其位,道可以行矣,而初、上皆柔,有始终畏慎,不欲遽行之象,故为《蹇》。柔居下而为《艮》止,不然,则《既济》之涉也。柔在上而知天下之险,不然,则《渐》之进也。《家人》既正,而犹闲之以刚,行于近者,昵而弛则懈。《蹇》得正,而犹需之以柔,将有为于天下以消其险,健而迫则危。故彼为闲家之象,而此为蹇于行之道,各有所宜,存乎学《易》者善用之尔。
蹇者非不行也,行而后见其蹇焉;择利而蹈,在平而若陂,惟恐其颠越也。“西南”,高山危滩之乡,行者必畏慎;若蹇以此道行之,则利“东北”,青、兗衍博之地,可以快行,将忘其蹇,故不利。“大人”谓九五,阳刚得中,以居天位,而有柔以相辅,以敬慎柔和之道,使各正者不忘险阻之戒,见之则沐其德教而利,故为天下所利见也。“贞吉”又统一卦而言,当位得正,虽无急见之功,自有誉问而充硕,蔑不吉也。
《彖》曰:蹇,难也。难如字,旧读乃旦反者非是。
“难”与《论语》“先难后获”之“难”同。不恃其道之正,行而且止,其难,其慎也。
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知,去声。
此赞卦德之美也。以《艮》《坎》二象释卦名义,补《彖》之未及,而意亦相通。“险在前”者,以上之柔,故阳遂陷于阴中,欲畅遂坦行而不得也。险者天下之必有,以刚果之气临之,则虽有险而不见其险,以柔慎之心处之,则集木临渊,常存乎心目之间,于是始终于柔,止而不迫,则天下之情理无不得,大知之所以善用其正也。抑为当位而贞,则本无乖异危疑纷乱之境,须急于拯救,故可以见险而遂止。为汉文帝之抚南粤,而不为唐太宗之征高丽;为窦融之束身归汉,而不为马援之据鞍上马,斯以为知。若时在阴阳交战倾危之际,畏难而不敢进,则为宋高宗之称臣于女真,与持禄全身保妻子之张禹、胡广;又其下者,闭户藏头,祸将自至,下愚不肖之尤者,何称知哉!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
“往得中”者,未尝不行,而自中其节,不失其刚中之正。“其道穷”者,恃正而忘险,道必有所穷矣。
“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
“柔嘉惟则”,大人之所以为天下利见,而见之者可与图功矣。位皆当可,施之邦国而咸正。邦国之治,惟正己而徐待民之自化,与齐家之尚刚严,其正同,而道不可同也。
蹇之时用大矣哉!
当其欲行未行之际,以熟审天下之机宜,斟酌百年之治忽,君子之大用,正于此而定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上之水,幽细渟凝,旋以润山,而不急于流行。君子之修德,取法于此。为之难,言之讱,阙疑而慎言其余,阙殆而慎行其余,欿然若不足,意诚而身自润矣。
初六,往蹇来誉。
出而行于天下曰“往”,退而自正曰“来”。初、上之柔不欲行,《蹇》之所以为道也。三、四、初、上之出,蹇之而始出者也,故皆曰“往蹇”。旧说以为往则入于险中者,未是。如上六已出乎险,何亦云“往蹇”乎?“往蹇来誉”者,能蹇于往,则来自得誉也。初六柔静而退居下,无行之意,以静俟其正,则中四爻之美皆归之,不期誉而誉自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