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老师的镀金秃头
暑假快要到了。一贯严厉的老师变得更严厉、更苛求,因为他要让学生在“大考”那天有出色的表现。如今,他的戒尺和鞭子很少有闲着的时候,至少在小一点儿的学生当中是很忙碌的。只有最大的男孩和十八到二十岁的少女才能逃脱挨揍的厄运。多宾斯先生打起人来总是狠得很。虽然他的头发已经秃得精光,亮光光的脑袋上戴着一个假发套,但他还刚到中年,体力上丝毫没有衰退的迹象。在那个庄严的日子快要到来的时候,他的凶狠劲儿全显露出来了,谁犯了小小的过失都会受到惩罚,他好像以此为乐,满足自己的报复心理。结果,那些小一点儿的男孩白天胆战心惊,苦不堪言,晚上就商量报复办法。他们不失一切机会跟老师捣蛋。但他总是事先有所准备。每次他挫败对手以后,就实施报复性的惩罚,而且那种惩罚来得又快又猛,男孩子们照例丢盔弃甲,退出战场。最后,他们凑在一起出主意,想办法,终于想出一条计策,有望取得辉煌的胜利。他们与招牌商的儿子结拜,把计策告诉他,请他帮忙。那个孩子也有理由感到高兴:老师就寄住在他的父亲家里,他有充分理由恨他。老师的太太几天后就要去乡下走亲戚,因此没有任何干扰计划的因素。每逢重要活动,老师事前总要喝得酩酊大醉。招牌商的儿子说,到了“大考之夜”,趁着老师醉意正浓,坐在椅子里小睡的时候,他就“按计行事”。然后,他在最合适的时刻把他叫醒,催他到学校去。
那个有意思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晚上八点,教室里灯火通明,还装饰着用绿叶和鲜花扎成的花环和花彩。讲台上,老师高高地坐在那把太师椅里,后面挂着一块黑板。他看上去仍有几分醉意。他的两侧各放着三排凳子,前面放着六排凳子,坐着村里的要人和学生的家长。他的左侧,在那几排来宾的后面,临时搭起一个宽敞的讲台,上面坐着参加今晚比赛的学生。其中有几排小男孩,他们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显出特别拘谨的样子;几排笨头笨脑的大男孩;几排身穿白色细布衣服的女孩和年轻小姐,她们**着手臂,身上挂着她们祖母们的古老饰物,系着粉色和蓝色的缎带,头上插着鲜花,显然觉得很不自然。教室的其他地方坐满了不参加比赛的学生。
比赛开始了。一个小不点儿男孩站起来,柔声细气地背诵了“诸位大概没有料到,一个我这般年纪的孩子竟敢登台当众讲话”等一套话——还不时伴有机器般的极其刻板、生硬的动作——假如那台机器出了点儿小小故障的话。他吓得半死,但安然过了关。他机械地鞠了一躬,坐下身后,台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一个羞答答的小女孩咬着舌头背诵了“玛丽有一头小羊羔”那首诗,行了一个令人爱怜的屈膝礼,博得了她所企盼的掌声。她满脸通红地坐下去,心里觉得甜滋滋的。
汤姆·索亚神气活现、把握十足地走上前来,高声背诵那篇气吞山河的不朽演说“不自由,毋宁死”。他时而情绪激昂,时而做着疯狂的手势,可是背到一半突然卡壳了。他心里一阵惊慌,底下两条腿瑟瑟发抖,差一点儿回不过气来。不错,满堂的人显然对他十分同情,但大家都默不做声,那可是比同情还要糟糕呀。老师皱了皱眉头,宣告他的彻底失败。汤姆挣扎一会儿,然后退下去了。有人想要鼓掌,可最终没能鼓起来。
接着是“那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还有“亚述人打败仗了”等脍炙人口的精品。之后便是朗读比赛和拼字比赛。人数不多的拉丁班在朗读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现在,今晚的重头节目上场了——由年轻小姐们朗读自己写的“
作文”。每位小姐都依次走到讲台边上,清了清嗓门,拿起她(系着精美缎带)的手稿开始朗读,还特别注意表情和重读。她们阐述的题目,跟过去她们的母亲们,跟她们的奶奶姥姥们,毫无疑问,跟远至十字军时代的她们所有的女性祖先们,在类似的场合阐述的题目是一模一样的。“友谊”就是其中之一,还有“回忆往事”“历代宗教”“梦境”“论文化之益处”“各种政体之比较”“感伤”“孝道”“心愿”,如此等等。
这些作文有许多共同点。其一,都带有一种矫揉造作的忧郁情调,而且还把它当成宝贝;其二,都堆砌辞藻,“华而不实”;其三,都带有一种倾向,生拉硬扯地塞进大量自己偏爱的词汇和短语,最后完全成了陈词滥调;其四,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在每篇作文结尾的地方,就像一条狗摇着伤残的尾巴那样,都不可救药地、无法容忍地来一通说教,这显然损坏了整篇文章。无论什么题目,她们都煞费苦心地说出这种或那种大道理,让那些讲道德和信宗教的人仔细琢磨,从中受到启迪。这种虚伪的说教是触目惊心的,但还不足以在学校里禁止那种写作方法,今天禁止不了,只要世界还存在,也许永远禁止不了。在我国,每所学校里的年轻小姐们都觉得,作文的末了非得来一通说教。你还会发现,最轻浮的、最无宗教意识的女学生写出来的作文,往往是最冗长的、最虔诚的。不过,不说这些了。简单的真理往往是不中听的。
我们再回过头来说说那个“大考”。朗诵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做“难道这就是人生”,也许读者能捺着性子看完其中的一两段:
在日常生活中,年轻的姑娘怀着多么愉快的心情,盼望着即将到来的欢庆场面啊!她脑海里不停地描绘出一幅幅玫瑰色的欢乐情景。她想象有一群衣着时髦的风流小伙子看到自己挤在快乐的人群里,她成了“众人注意的目标”。她身材苗条,穿着雪白的长裙,在欢乐起舞的人流里不停地旋转。在那个快乐的舞会上,她的眼睛是最明亮的,步态是最轻盈的。
在这甜蜜的幻想中,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她曾做过多少美梦,渴望步入那个极乐世界,现在这个愉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在她着了魔的眼睛里,一切看上去多么像是人间仙境!新的情景一幅比一幅迷人。可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在这种漂亮的外表下面,一切都是那么空虚。一度迷住她心窍的甜言蜜语,如今却变成了刺耳的噪声。舞场失去了魅力。她筋疲力尽,满腔悔恨,转身走开了,觉得尘世间的享乐不足以满足灵魂的渴求!
如此等等。在她朗读的过程中,不时有人啧啧称羡,还有人轻轻地发出一阵阵赞叹声:“讲得多好!”“很有道理!”“一点儿不错!”等。等她用一段特别令人难受的说教结束自己的作品以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接着站起来一个身材修长、神情忧郁的女孩子,她因吃多了药片和消化不良而显得“令人关注的”脸色苍白。她念了一首诗。这里仅引上两节:
密苏里少女向阿拉巴马告别
再见吧,阿拉巴马!我多么热爱您!
可是,我就要与您暂时分开!
别离的愁苦填满了我的心,
一幕幕往事掠过我的脑海!
我曾在您那鲜花盛开的森林里漫游;
我曾在塔拉普萨溪之旁散步、读书;
我曾聆听塔拉西河汹涌的激流;
我曾在库萨山坡上追逐清晨的曙光。
然而,我不为带走一颗满怀感激的心而羞愧,
不为转过热泪盈眶的眼睛而脸红;
现在我就要告别这块
熟悉的土地,
望着叹息的也是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这个州就像我亲爱的故乡,
我离别您的峡谷——您的高山很快消失在远方;
亲爱的阿拉巴马,假如哪天我不把您朝思暮想,
我的眼睛——我的心,我的头一定已经冰凉!
在座的很少有人知道法语里“头”这个词,但那首诗还是相当令人满意的。
接着站起来一位黑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年轻小姐,她停顿了给人深刻印象的片刻,露出悲剧性的表情,然后用庄严的口气抑扬顿挫地开始朗读。
幻景
那是个伸手不见五指、狂风怒号的夜晚。上帝的宝座周围没有一颗星星在闪烁,但是,深沉的雷声不停地在耳边震响。可怕的闪电从天宫的云层里钻出来大施**威,仿佛要蔑视杰出的富兰克林力图控制它的可怕威力!连猛烈的大风也不知从哪个神秘的巢穴里一起刮过来,气势汹汹地要为这狂暴景象助一臂之力。
就在这昏天黑地、满目凄凉的时刻,我从灵魂深处为渴望人类的同情而叹息。这时候,“我最亲爱的朋友,我的导师,我的安慰和指路明灯——我悲伤中的快乐,快乐中的第二次恩赐”,却来到我的身边。
她飘然走来,就像浪漫的年轻人想象中的阳光灿烂的伊甸园里一位光艳照人的天使,就像一位漂亮的女王,除了自己超凡脱俗的美丽,没有任何装饰。她的脚步那么轻盈,不出一点儿声音。要不是她轻轻一摸就给人一种神奇的感觉,她本会像其他不露面的美人那样,未被觉察就已悄然走过去——无处去寻觅。她指着在外面生死搏斗的各方,脸上露出莫名其妙的哀伤,就像落在冬神衣裳上的冰冷的眼泪,让我凝望着出场的那两种力量。
这篇荒诞离奇的作文有十页之长,最后以一通说教宣告结束。它打破了非长老会的教徒想要得救的一切指望,因此获得一等奖。大家认为那篇作文是那个晚上的最佳作品。村长为作者颁了奖,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说这是他有生以来听到的最“精辟”的作品,连丹尼尔·韦伯斯特听后也会感到很得意的。
顺便说一句,许多作文特别爱用那个书面用词“秀丽”,还把人的经历称为“生活的一页”。这类作文的数量跟往常一样多。
这时候,老师仍然带有几分醉意,几乎可以说是处于相当兴奋的状态。他把椅子移到一边,转过身去背对着观众,着手在黑板上画一幅美国地图,准备做地理练习。可是,他的手在发抖,画得十分糟糕,满屋子响起低沉的笑声。他知道哪里出了差错,着手作一番修正。他擦去并重画了一些线条,可结果更是不成样子。大家笑得更响了。此刻,他全神贯注地在画地图,仿佛决心要显示一下,他没有因为大家嘲笑而泄气。他感到大家的眼睛都在盯着他看,他认为自己正在取得成功,然而笑声没有停下来,甚至显然笑得更厉害,而且笑得是很有道理的。讲台上方有一个阁楼,入口恰好对着他的头顶。这时候,一只猫被绳子拦腰捆着正从这个入口吊下来,它的头部和下巴上扎着破布条,因此不会出一点儿声音。它慢慢下降,时而曲体向上乱抓绳子,时而往下摆动,爪子在不着边际的空中乱舞。笑声越来越响。猫已经降到离那专心作画的老师的脑袋不到六英寸的地方——下来了,下来了,又下来一点儿,它那拼命乱舞的爪子抓着他的假发套,一把牢牢抓住不放。刹那之间,猫连同它的奖品一起被拉上了阁楼。老师的秃头放出夺目的光华——原来,那招牌商的儿子早已在上面涂上一层金漆!
会议因此散了。孩子们的气也出了。暑假开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