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巧妙闯过一道难关(1 / 1)

第31章

巧妙闯过一道难关

“是谁?”布里特尔斯问。他把门打开一条狭缝,防盗链依然扣着,用手遮住烛光往外张望。

“开门,”外面的人答道,“我们是鲍大街的警探,是你们今天派人来请的。”

布里特尔斯一听放下心,把门打开,只见面前站着一个身穿大衣的胖子;那人二话不说,径直走进大门,不慌不忙地在地垫上擦一擦鞋底,仿佛就住在这栋房子里。

“派个人出来替换一下我的伙伴,好吗,年轻人?”胖警探说,“他在车上照看马。你们这儿有没有车棚?让我们的马车停上五分十分钟?”

布里特尔斯作了肯定的答复,指了指车棚所在的地方。胖子回到花园门口,帮他的伙伴把马车安顿好,而布里特尔斯举着蜡烛,在一旁以无限羡慕的目光望着他们。然后,两位警探回到屋里,被领进客厅,脱掉大衣和帽子,露出他们的真面目。

敲门的胖子中等个儿,五十岁上下,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很短,蓄着半截络腮胡子,长一张圆脸和一双锐利的眼睛。另一位是个瘦子,穿着高筒马靴,长一头红发和一张不大讨人喜欢的脸,鼻子往上翘起,看上去一副奸相。

“去对你家主人说,布拉瑟斯和达夫来了,好吗?”胖子说着,抚一抚平头发,把手铐往桌上一放,“哦,晚上好,先生。我想单独跟你说几句话,行吗?”

这话是对洛斯本先生说的,这时候他恰好走过来;洛斯本先生示意布里特尔斯退下去,然后把两位女士带进客厅,关上了门。

“这位是这儿的女主人。”洛斯本先生指指梅利太太说。

布拉瑟斯先生鞠了一躬。女主人说声请坐,他便把帽子放在地板上,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并示意达夫照着办。达夫先生好像不大习惯跟体面人待在一起,或者说跟他们待在一起觉得不大自在——反正是两者之一——四肢肌肉抽风似的牵动好几回以后才坐下身,还局促不安地把手杖头儿塞在自己的嘴巴里。

“现在,说说这儿发生的盗窃案,先生,”布拉瑟斯说,“请你把情况谈一谈。”

洛斯本先生好像有意拖延时间,把事情经过讲得纤悉无遗,拐了好多弯子。在此期间,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露出很精明的样子,还偶尔互相点点头。

“当然,不到现场看一看,我还说不准,”布拉瑟斯说,“不过,我眼下觉得——我不在乎把话说到这种地步——这事儿不像是乡巴佬干的,你说呢,达夫?”

“当然不像。”达夫答道。

“我把‘乡巴佬’这个词儿给两位女士解释一下,你的意思是,这事儿不像是乡下人干的,我这样理解对不对?”洛斯本先生笑着说。

“对,先生,”布拉瑟斯答道,“盗窃案的事情通通说完了?”

“通通说完了。”大夫答道。

“那么,仆人们在谈论一个孩子,他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布拉瑟斯说。

“毫无关系,”大夫回答,“有个仆人吓糊涂了,以为那孩子跟这起未遂的盗窃案有关联,其实是胡扯,纯属无稽之谈。”

“真是那样的话,事情好办了。”达夫说。

“他说得没错儿,”布拉瑟斯点点头,肯定他同伴的说法,手里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铐,仿佛那是一副伴奏用的响板,“这孩子是谁?他自己是怎么说的?他打哪儿来?总不见得是从云端里掉下来的吧,嗯,先生?”

“当然不是,”大夫答道,同时忐忑不安地朝两位女士瞥了一眼,“我了解他的全部身世,不过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过一会儿再谈。我建议,如果两位方便的话,是不是先去盗贼的作案现场看一看?”

“当然,”布拉瑟斯先生答道,“我们还是先去看现场,回头再盘问几个仆人。这是办事的老规矩。”

接着,蜡烛准备好了,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在当地警察、布里特尔斯、贾尔斯,总而言之,在其他所有人的陪同下,走进过道尽头的小屋子。他们朝窗外看看,接着又走出屋子,穿过草地,从外面朝窗里瞧瞧。然后他们要了一支蜡烛察看窗板,然后要了一盏灯笼寻找脚印,然后要了一把干草叉捅捅灌木丛。在这以后,他们在屏息等着听结果的旁观者的簇拥之下回到屋里。接着,他们让贾尔斯先生和布里特尔斯像演戏那样介绍昨夜的冒险经历。他们总共表演六遍左右,第一遍有一个重要方面互相矛盾,最后一遍至少有十二处不相吻合。得出结论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布拉瑟斯和达夫走出屋子,两个人在外面磋商很长时间,其方式之隐秘,气氛之庄严,相比之下,连名医们对医学上最疑难的病征的会诊也不过是儿戏而已。

在这当儿,大夫在隔壁房间里踱来踱去,一副心神不安的样子;而梅利太太和罗丝忧心忡忡地在一旁望着。

“说老实话,”他快速走了几个来回,停下脚步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罗丝说,“要是把这可怜孩子的身世原原本本地告诉那两个人,势必可以证明他是无罪的。”

“不见得,我亲爱的小姐,”大夫摇摇头说,“我认为不见得能证明他是无罪的,他们不会那么看,上面的司法官员也不会那么看。他们会问,他究竟是个什么人?一个逃跑的孩子。光从世俗观念和常情来判断,他的说法也是很可疑的。”

“你当然是相信的,对吗?”罗丝打断他的话说。

“我是相信的,尽管很离奇;也许我是个老傻瓜,所以才信以为真,”大夫答道,“可是,我觉得,把这事儿讲给经验丰富的警探听,那就有点不合适。”

“为什么不合适?”罗丝追问。

“这是因为,我漂亮的审判官,”大夫答道,“这是因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里面许多丑恶的东西,他只能证明那些看上去对他不利的部分,而根本无法证明那些看上去对他有利的部分。那些该死的家伙光想知道什么原因,什么目的,压根儿不会听什么就信什么。依他本人所说,你看,他过去确有一段时间跟盗贼在一块儿;他曾被指控掏一位绅士的口袋而给扭送警察局;他从绅士家里出来,被强行带到一个他说不清指不明的地方,连它的位置他也没有半点印象。那些人好像特别看中这个孩子,还把他带到彻特西,不管他自己愿不愿意;他们把他塞进人家的窗洞里打算偷东西。然后,他正想叫醒屋里的人,干这件能够摆脱他全部罪名的事儿;刹那之间,一个冒冒失失的浑蛋管家冲出来挡住他的去路,开枪打中他!好像故意不让他干一件有利于自己的事!这一切难道你还不明白?”

“我当然明白,”罗丝答道,看着大夫那副冲动的样子笑了,“可是,我还是看不清,里面哪些部分是可以证

明这可怜的孩子有罪的。”

“看不清,”大夫说,“当然看不清!愿上帝保佑你们女人那双明亮的眼睛!无论好歹,你们永远只看得清问题的一个方面;那就是说,老是只看得清最先呈现眼前的那个方面。”

大夫发表完这通经验之谈以后,两手插进口袋,又在屋里踱来踱去,速度比刚才还要快。

“我越想越不对劲儿,”大夫说,“要是我们把这孩子的真实身世告诉那两个人,麻烦和困难就没个完。我敢肯定,他们是不会相信他的说法的;即使他们到头来不能拿他怎么样,事情仍可能无休止地拖着,还会把发现的疑点捅出去。那样的话,你们大慈大悲地想救他脱离苦海的计划势必受到极大的干扰。”

“哦!这可怎么办呢?”罗丝大声说,“天哪,天哪!他们干吗要把这两个人请来呢?”

“哎呀,是啊!”梅利太太喊着说,“我无论如何不会叫他们上这儿来的。”

“就我所知,”洛斯本先生好像已经横下一条心,终于坐下说,“我们硬着头皮也非得把这事儿干到底。我们的目的是高尚的,这必须成为我们的出发点。这孩子有明显的热病症状,不适宜再跟他交谈;这是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一点;万一利用不成,那也不能怪我们。进来!”

“嗯,先生,”布拉瑟斯边说边走进房间,后面跟着他的同伴,把门紧紧关上以后才接着说话,“这不大像是一起里外勾结的案子。”

“什么叫做该死的里外勾结的案子?”大夫很不耐烦地问。

“所谓里外勾结的盗窃案,两位女士,”布拉瑟斯朝她们转过身,仿佛对她们的无知很同情,而对大夫的无知又很鄙视,“就是牵连到仆人们的案子。”

“谁也没有怀疑他们跟这案子有牵连。”梅利太太说。

“看来是没有,太太,”布拉瑟斯答道,“尽管如此,他们说不定还是有牵连。”

“正因为如此,牵连的可能性就更大。”达夫说。

“我们发现这是城里人干的,”布拉瑟斯接着报告说,“因为作案的手段很高明。”

“确实很高明。”达夫低声说。

“一共有两个人,”布拉瑟斯接着说,“他们还带着一个孩子;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窗洞只有那么大。眼下我就说这些。如果方便的话,我们想立即上楼去看看那个孩子。”

“也许先请他们喝点儿什么,梅利太太?”大夫说着,脸上露出喜色,好像突然想出一个新办法。

“哦!那当然啰!”罗丝连忙大声说,“两位愿意的话,我马上去取来。”

“哎呀,谢谢,小姐!”布拉瑟斯用衣袖抹了抹嘴巴说,“干我们这一行倒是经常挺渴的。有什么就喝点什么吧,小姐,别让我们给你添麻烦了。”

“那么,爱喝什么?”大夫一边问,一边跟着小姐朝食橱走过去。

“一小杯烈酒,先生,如果这不费事的话,”布拉瑟斯答道,“从伦敦坐车子过来,一路上好冷啊,太太,我老是觉得,喝点儿烈酒可以暖和暖和身子。”

这番别有情趣的话是对梅利太太说的,老太太和蔼地听着。大夫趁警探跟梅利太太说话的当儿悄悄溜出了屋子。

“啊!”布拉瑟斯把酒杯举到胸前说,不过他不是拿着杯子的脚,而是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杯子的底,“我一生中见过好多这类案子,两位女士。”

“比如发生在埃德蒙顿小巷子里的偷窃案,布拉瑟斯。”达夫提醒他的同事说。

“跟这案子很相似,对吗?”布拉瑟斯先生回答,“那是康基·奇克威德干的,错不了。”

“你老说是他干的,”达夫答道,“我告诉你吧,那是家猫佩特干的。康基像我一样跟那事儿没有关系。”

“滚吧!”布拉瑟斯反驳说,“我知道得比你清楚。你记不记得,有一回康基自己的钱给人偷了?多有意思呀!简直比我看过的哪一本小说都精彩!”“那是怎么回事呀?”罗丝问。只要发现这两位不受欢迎的客人表现出丝毫轻松愉快的苗头,她就迫不及待地加以鼓励。

“那是一起谁也不愿意去深究的盗窃案,小姐。”布拉瑟斯说,“这个康基·奇克威德——”

“康基是大鼻子的意思,小姐。”达夫打断他的话说。

“小姐当然知道,对吗?”布拉瑟斯先生问,“别人说话你老插嘴,真是个好搭档!这个康基·奇克威德,小姐,在巴特尔布里奇对面开了个酒店,他有个地下室,好多公子哥儿常上那儿去看斗鸡呀、逗獾呀之类的鬼把戏。这类把戏搞得还挺有招法,我也去看过好几回。那个时候,他还不是那团伙的人。一天夜里,有个个儿很高、戴黑眼罩的人躲在他的床底下,趁着夜深人静从他房间里偷走了一个帆布袋,里面放着三百二十七畿尼。他把钱偷到手以后,哗啦一声从只有一层楼高的窗子里跳出去。他的动作是挺快的。不过,康基的动作也是挺快的;他被响声所惊醒,从**跳起来,端起一支老式大口径短枪朝他开了一枪,这就惊动了四邻八舍。他们马上大喊捉贼,出来到处搜索,发现康基打中了那个窃贼,一路上全是血迹,直到一道栅栏跟前才看不见,然而还是让他带着钱逃跑了。结果,持有酒店执照的奇克威德先生的名字跟别的破产者一起上了公报;各种各样的救济款呀,捐款呀,我也说不清总共有多少,都募集起来交给这个倒霉蛋。他丢了钱,情绪很低落,有三四天工夫在街上走来走去,拼命揪着自己的头发,好多人担心他要自杀呢。有一天,他急匆匆地来到警察局,跟局长单独谈了老半天。然后,局长按按铃,把杰姆·斯派尔斯叫进去(杰姆是个能干的警探),让他帮奇克威德先生去捉拿偷钱的人。‘昨天上午,斯派尔斯,’奇克威德说,‘我见到他打我家门口走过。’‘你干吗不去抓住他呢!’斯派尔斯说。‘我已经慌作一团,你拿起一根牙签就可以砸开我的脑瓜儿,’那倒霉蛋说,‘不过,我们肯定抓得住他,他夜里十点到十一点之间还会从我家门口走过。’斯派尔斯一听这番话,连忙把几件干净衬衣和一把梳子塞到口袋里,准备在外面过一两天,反正他就这样出门了。他在酒店窗口埋伏下来,躲在一块红窗帘后面,头上戴着帽子,等一有动静就冲出去。深夜,他在那儿抽着烟袋,突然间听到奇克威德大叫一声:‘他来了!捉贼呀!杀人啦!’杰姆·斯派尔斯连忙冲到外面,只见奇克威德顺街飞也似的跑着。斯派尔斯也跟着跑过去,街上的人都回过身,齐声高喊:‘捉贼!’而奇克威德本人发疯似的喊个不停。斯派尔斯看见他拐过街角,一时之间望不着他,也跟着箭也似的拐过弯,只见那里围着一小堆人,连忙挤到里面问:‘人呢?’‘该——死!’奇克威德

说,‘我又让他跑了。’这事情真有点蹊跷,可是哪儿也没有贼的影子,所以他们又回到酒店。次日上午,斯派尔斯又来到老地方,守在窗帘后面,等一个戴黑眼罩的高个儿出现,一直等得两眼发酸。最后,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让眼睛放松一会儿;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奇克威德喊起来:‘他来了!’他又一次冲出去,奇克威德跑在他前头,相隔有半条街;他们追了比昨天远一倍的距离,那个人又不见了!这样的事又发生了一两回。最后,有的街坊认为奇克威德先生的钱准是给魔鬼偷去的,此后还一直捉弄他,有的则认为可怜的奇克威德先生已经伤心得发疯了。”

“杰姆·斯派尔斯是怎么说的?”大夫问。他在故事开始以后不久已经回到房间里。

“杰姆·斯派尔斯嘛,”那位警探说,“他好长时间没有表态,只是留心听着各种说法,表明他对事情是心中有数的。然而,有一天上午他走进酒吧,掏出鼻烟盒说:‘奇克威德,我已经发现谁偷了你的钱。’‘真的?’奇克威德说,‘哦,我亲爱的斯派尔斯,只要让我报仇雪恨,我死也瞑目了!哦,我亲爱的斯派尔斯,那个坏蛋在哪儿?’‘算了吧!’斯派尔斯说,一面递给他一撮鼻烟,‘别跟我打马虎眼了!那是你自个儿干的。’确实是他自个儿干的,他用这种办法还骗了不少钱呢。倘若他不是把这出假戏演过头,这事儿本来谁也发觉不了!”说到这里,布拉瑟斯先生放下酒杯,咔嚓一声把手铐锁上。

“真是不可思议,”大夫说,“要是两位方便的话,现在可以上楼了。”

“要是你方便的话,先生。”布拉瑟斯先生答道。两位警探紧紧跟着洛斯本先生上楼来到奥利弗的房间里,贾尔斯先生手拿点着的蜡烛在前面为这一行人照路。

奥利弗刚睡了一会儿,但看上去比原先更不好,烧得更厉害。他在大夫的扶持下勉强在床里坐起来一两分钟;他望着两个陌生人,对眼前发生的事感到莫名其妙——事实上,他好像记不起自己在哪里,发生过什么事。

“就是这个孩子,”洛斯本先生以很轻而又激昂的声音说,“他年纪小,不懂事,闯进这儿后面一位——你们管他叫什么来着——先生的院子里,不小心踩着触发枪,结果受了伤;今天早晨,他来这儿请求帮忙,谁知这位手拿蜡烛的聪明先生马上把他拿住,还对他动手动脚,这样就使他的生命处于相当危险的境地。我是个大夫,可以为此作证。”

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一听,马上把注意力转向贾尔斯先生。那个摸不着头脑的管家看看他们,又看看奥利弗,又看看洛斯本先生,心里又害怕又困惑,一副滑稽的样子。

“我看,你不想否认这件事?”大夫说着,又轻轻地让奥利弗躺下去。

“这都是出于——出于一片好意,先生,”贾尔斯答道,“我敢保证,我当时以为他就是那个孩子,要不然也不会对他动手动脚。我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人,先生。”

“以为就是哪个孩子?”资格较老的警探问。

“给贼充当帮手的那个孩子!”贾尔斯答道,“他们——他们肯定带着一个孩子来的。”

“嗯?那么,你现在还这么认为吗?”布拉瑟斯问。

“现在还怎么认为?”贾尔斯回答,茫然不解地望着提问题的人。

“认为他就是那个孩子?你这笨蛋!”布拉瑟斯很不耐烦地问。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贾尔斯一脸懊丧的神色,说,“我不敢发誓就是他。”

“你怎么看呢?”布拉瑟斯先生问。

“我也不知道怎么看,”可怜的贾尔斯答道,“我看,不是这个孩子,实际上,我几乎可以肯定不是他。你知道,这不可能是他。”

“这家伙喝醉了吗,先生?”布拉瑟斯转过身问大夫。

“你真是个天大的糊涂虫!”达夫以极其鄙视的口气对贾尔斯先生说。

在这番简短的谈话过程中,洛斯本先生一直在给病人把脉;但是,这时候他离开床边的椅子,站起来说,如果两位先生对这件事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许愿意到隔壁房间去,把布里特尔斯叫来问一问。

按照这个建议,他们转移到隔壁房间,并把布里特尔斯先生叫进来。他跟他尊敬的上司两个人越说越拧,破绽百出,又陷入一片混乱,不但没能说清任何问题,反而看出他的脑子里是一笔糊涂账。不过,他说,哪怕当场把那个孩子叫到他的面前,他也认不出来;他以为奥利弗就是他,只是因为贾尔斯先生说就是他;而五分钟之前,贾尔斯在厨房里说过,他开始很担心,他这个结论下得太草率了一点。

接着,大家又挖空心思作了别的种种猜测。这时候,有人提出:贾尔斯先生是否真的开枪打中过什么人。他们拿起另一支跟他使过的那支配对的手枪,细细察看一番,发现枪膛里只有火药和褐色的填弹纸,并没有装上任何有杀伤力的东西。这一发现给大夫以外的所有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原来,大约在十分钟以前,他已经把弹丸从枪膛里退出来了。然而,得到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贾尔斯先生本人;几小时以来,他一直痛苦万分,担心自己开枪打伤一名同类,这时候便迫不及待地抓住这个新的看法,表示完全赞同。最后,两位警探不想再为奥利弗多费心思,便让彻特西的警察留在府上,自己当天晚上在城里歇息,答应次日上午再来。

次日上午传来谣言说,有两个人和一个孩子形迹可疑,夜里已被逮捕,关在金斯敦的牢笼里。于是,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赶往金斯敦。然而,经过反复调查,发现可疑的情况中只有一点真有其事:他们给人发现睡在一堆干草底下——这虽然犯了弥天大罪,但也只能把他们投入大牢,以示惩罚;按照宽宏大量的英国法律,以及它对国王全体臣民的无限热爱,在缺乏任何别的证据的情况下,这还不足以证明他们犯有使用暴力的盗窃罪,因此够不上判处死刑——所以,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空着手去,又空着手回来了。

总而言之,经过反复盘问,费了不少口舌,当地的法官才欣然同意梅利太太和洛斯本先生联名保释奥利弗,条件是奥利弗必须随传随到。布拉瑟斯和达夫拿到几畿尼酬金以后回伦敦去了。他们对这趟远差看法不一,达夫先生对各种情况经过周密思考以后,倾向于认为这起未遂的盗窃案是家猫佩特干的,而布拉瑟斯先生则倾向于把全部功劳归于那位了不起的康基·奇克威德先生。

与此同时,在梅利太太、罗丝和好心的洛斯本先生的共同照料之下,奥利弗日见康复。如果上天听得见充满感激、发自内心的热诚祷告的话——要不然,干吗还要做祷告呢!——这个孤儿为他们招来的天恩已经渗入他们的灵魂,化作安宁和幸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