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片剪辑出来之后,接下来就是进行完整的后期制作了,比如加上背景音乐、字幕、特效等等。
当然,《朱诺》这部电影基本上没有什么特效。最主要还是配乐和插曲的问题,配乐当然是没有问题的,陈峰直接搬抄过来就行。只是原时空的原作高达19首的插曲。而且出现在电影中的大部分歌曲,都只是一小段。
所以,陈峰现在即便有原时空的永固记忆,但可惜基本上都没有听过原作中插曲的完整内容,只有两首比较有名的在原时空是听过完整版,在永固记忆的帮助下,能够很好地还原出来。其余的,陈峰想要补全的话也比较困难。肯定是不能弄得跟原作一摸一样的。干脆在这个时空找类似的代替。
配乐方面这些天陈峰已经搞出来了,他现在有着全乐器精通技能,还有原时空的永固记忆,随时可以在这永固记忆中读取、扒曲谱,很是简单。
将原作的配乐曲谱扒下来,然后就是制作出来了。这方面,陈峰倒是没有亲自动手,只是将曲谱交给了丽莎去找外面口碑不错的工作室完成,他暂时也没这个精力去搞。
至于插曲这方面,其中两首完整的,分别是主题曲和片尾曲,主题曲在原时空是属于殿堂级人物演唱的好歌,而且还是男歌手演唱的。在这个时空,陈峰不可能轻易去交给别人唱,然后让唱他这首歌的人大赚特赚,自己只喝点汤。
陈峰当然没有这么伟大的牺牲精神。最主要的是,他公司里没有合适的签约男歌手,再加上他现在有了演唱精通的技能。肥水不流外人田,陈峰打算自己来唱这首在原时空属于殿堂级的歌曲。
片尾曲是男女吉他对唱形式的歌曲,虽然不是很出名,但也算得上是一首好歌。
陈峰打算跟布莱尼一起演唱这首歌。原因很简单,首先布莱尼会弹吉他,而且弹得也还不错;其次,她第一张专辑之后,到现在也好几个月了,是时候出一首歌来积攒更多的人气。
陈峰这边花了半天时间就录好了自己独唱的这首歌《AllYou》,这是一首乡村民谣,编曲很简单,找个专门给乡村音乐配乐的小乐队过来就行。
陈峰试唱了三次,最后在演唱精通技能的加持下,第五遍录制出来的效果就很不错了。不过,最后他还是多录了几次,从中选了一个最好的版本。
接下来是和布莱尼的吉他弹奏。
陈峰提前几天就将曲谱发给了她,跟她进行了说明,然后让她多加练习。
这件事对布莱尼来说当然是非常地高兴,尽管她心里面对陈峰的唱功有些拿不准。但这首歌既然是玛西亚导演的电影片尾曲,她就没有理由错过。
对陈峰选择让自己来唱这首歌,她心里面也是非常欣慰的。因此,在电话里她信心十足地表示,一定会将这首歌练好。
等到了这天跟她来录音室正式录制这首歌曲的时候,布莱尼现场出来的吉他弹奏效果却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这首歌伴奏方面,只有吉他,没有多余的乐器,而且要是两人都边弹边唱的话,
这就很考验两人的吉他弹奏水平了。
而在录音间里,更加能够清晰地听出吉他水平的好坏。
出来的结果就是米兰达的吉他水平不是很好,跟陈峰这边的差距实在太明显了。若是陈峰这边也跟她差不多的水平,还不能显现出来。
只是现在两人一对比,完全是一个专业的一个业余的。
而事实上,布莱尼的吉他弹奏水平已经算的上是专业级的了,只是跟陈峰这种顶尖的没法比。
布莱尼以前还不知道陈峰这个老板的吉他水平居然这么厉害,现在现场感受了一下陈峰这种吉他精通的技能,只能羡慕嫉妒恨了。
想她十来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吉他,而且基本上每天都在练,如此勤练不辍之下,十年了,还比不上陈峰这个十六岁才开始学吉他的人。
而陈峰十六岁练习的不仅仅只是吉他、还有钢琴、萨克斯等,这还是陈峰不想打击的她太厉害了,才会如此。不然要是说他现在全乐器精通,布莱尼肯定得自闭。
天才和凡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老板,我之前只以为你钢琴弹得很好,吉他再好也不应该像钢琴弹得那么好才对,现在我才知道,我真的错了。上帝对你实在太偏爱了,凭什么你十六岁开始学音乐,就能将这两种不同的乐器演奏的这么好?这太不公平了。”
布莱尼最终还是忍不住发出自己心中的不满,而且还是对上帝发出的。陈峰的吉他弹奏水平实在超出她太多了,而陈峰现在拥有的吉他水平,也是陈峰一直做梦都想要拥有的。
“上帝是公平的。我虽然十六岁开始学习乐器,但我练习的专注度和勤奋,肯定不是你能比的。你每天最多花多少时间练习吉他,我看最多不会超过五个小时吧。而我最长的一天纪录是,除了吃饭睡觉,我都在练琴。你能做到吗?”
布莱尼顿时语塞。她记忆中练习的最长的一次就是一个下午的时间了。而且真要说起来,她也不是每天都练,毕竟她有自己朋友和社交,也很喜欢玩,怎么可能天天闷在家里练琴?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陈峰这番话完全是谎言。不说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从来没有接触过吉他和钢琴,就是他在穿越过来之前,也是没有专门练习过什么乐器的。
他这是强行给自己设立天赋好还肯努力的天才人设。而且也是给布莱尼灌鸡汤,让她多努力。
事实上很多天赋差的人,你再努力也不一定有什么好的结果,等于是钻牛角尖,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宝贵时间和精力。
“那现在怎么办?我的吉他水平跟你相差太大了,一听就听出来了。”
“你若是没意见的话,我想请个吉他高手过来伴奏。当然,最好是个女的。”陈峰笑着看她。
布莱尼叹气道:“我就知道。好吧,我没意见。”
请个吉他手过来还是比较容易的,毕竟美丽佳人公司名声在外,而且这边给钱也是相当的爽快。丽莎打几个电话之后,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距离他们公司不远的女吉他手。
陈峰和布赖尼在公司等了不到半个小时,人就到了,四十多岁的白人胖子大嫂。只看外表,完全一副家庭主妇的样子,事实上她的本职工作还真是家庭主妇,家里有三个孩子,其中最大的才十二岁,最小的才两岁,也是相当牛逼了。
她出来给人伴奏什么的,完全是为了捞外快。
不过,她的吉他水平真的非常厉害,尤其擅长这种民谣风格的吉他弹奏方式。
只看着曲谱,她一遍弹奏下来,就没有错漏的地方,让陈峰相当满意。当即就跟她签了临时雇佣合同,包这首曲子的伴奏录制,一天时间内,三千美元。不算贵,但对普通人来说,是高薪了。
而事实上,很多这种类型的歌曲录制起来,一天时间都不用的。
而陈峰和布莱尼合唱的这首歌,录制起来,只花费了两个多小时。这位家庭主妇类型的吉他伴奏,能两个多小时赚到3000美金,对她来说是相当不错的报酬。而对美丽佳人公司,对陈峰来说当然也是比较省钱的。皆大欢喜。
这两首“原创”的歌曲录好,其他十几首类似的歌曲,这段时间来,陈峰也都找到差不多了,罗列出一个名单,向这些歌曲版权所属的公司购买来使用权。
其实基本上只要应景就行,不一定追求要跟原作里出现的背景音乐一摸一样。
当然,若是风格比较接近和类似的就更好了。
因此,陈峰在这部电影里面还收录了布莱尼的几首歌曲作为插曲,其实也是比较应景的。
他主导的这部电影后期制作,突出的就是女性独立这个主题,而布莱尼一个少女玩摇滚就是一种独立的精神。而摇滚就需要这种独立叛逆的精神。
事实上,在陈峰看来,《朱诺》这部电影若是让布莱尼主演的话,效果可能比让米兰达主演更好一些。因为布莱尼跟朱诺这个女主角的性格更加接近,叛逆、独立、敏感、豁达等等。
可惜,不说陈峰也是才刚刚想到这点。布莱尼她本身对去做个演员一点兴趣都没有。
搞定了电影里面所需的插曲和配乐之后,这部电影的后期制作也就差不多完成了。
接下来陈峰要忙活的就是蒂娜的新专辑了。她现在新专辑的其余八首歌都已经录制完毕,就只剩下陈峰给她写的四首歌了。
其中主打曲之一的《》还要他来负责说唱部分。对此,蒂娜是有些担心的。而且已经直言不讳的说出来,明确表示,若是正式录音的时候,陈峰的说唱若是不行,那就换人。即便陈峰是这首歌的词曲作者,她也是不给面子的。毕竟这是她的新专辑,而且还涉及到了跟碧昂丝的竞争,她当然不允许陈峰这个老板乱搞。
陈峰知道蒂娜对陈峰先前给碧昂丝两首歌的行为是有怨气的,即便表面上不说什么,内心里肯定不舒服。毕竟陈峰这是很严重的资敌行为,换了谁心里面也会有意见。
陈峰对此当然能理解,所以,也就答应她,若是正式录制的时候,她不满意他的说唱部分,那就换人。
在陈峰这边跟布莱尼录制完合唱的这首《AYou》之后,第二天就马上跟蒂娜录制《》,这首歌在陈峰看来就是蒂娜这张新专辑的杀手锏。若是这首歌干不过陈峰给碧昂丝的那两首歌,其他几首歌的胜率就更低了。
两人同期一起发行新专辑,除了要竞争各自专辑的销量之外,此外当然是公告牌排行榜的排名名次竞争了。
谁的歌曲能够霸占冠军宝座时间更久,谁当然占优势。所以,即便最后一方的专辑销量落后一些,但排行榜的冠军宝座一直被她牢牢占据着,其实也算不上输。
当然,若是两者都落败的话,那就真的是不输也输了。
若真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也只能愿赌服输。无论碧昂丝还是蒂娜都一样。
“首先这首歌要表达的内容很简单,就是一对情侣不断争吵和复合的事情,也可以说是相爱相杀的一种虐恋吧,没有太大的深度。”
录音室,在开始录歌之前,陈峰给蒂娜分析和讲述这首歌的内涵。事实上,这首歌还真没什么内涵。算得上是一首商业气息很浓的歌曲。
不过蒂娜显然不怎么认为,当即反驳道:“我觉得这首歌很有深度,将一对情侣那种爱恨交织的感觉都讲述的很彻底。爱情的事情,尤其是这种相互的爱恨纠缠,我觉得是很有深度的,总比那些是我有多爱你多想你的情歌有深度吧。老板,这是你自己写的歌,你可不要连自己都看不上。那怎么去打动别人?”
陈峰有些无语。他总不能说,这首歌当时在原时空都烂大街了吧。他很清楚的记得这首歌当初流行的时候,他差不多要高考了,结果一次上街去理发,理发店里放的就有这首歌,从理发店出来,经过一家手机店也刚好在放这首歌,回到学校的时候,学校广播里也在播放这首歌,回寝室同学的手机里也播放这首歌,这首歌在当时几乎无处不在。
很难想象一首外国歌居然在国内当时这么的流行,比起那首小苹果也不遑多让,而且在国内的人看来这首外国版的“小苹果”,明显比国内的真正小苹果更加上档次。
这首歌之前,从来没有一首说唱歌曲会这么大范围的在全世界流行。要知道,在这首歌面世之前,说唱音乐、嘻哈音乐在世界范围内只是小众音乐,除了美坚国很难推广到其他国家,包括差不多文化圈的欧洲国家。
原因很简单,这种嘻哈说唱音乐,一开始就是属于黑人音乐。不被主流大众所接受,尤其是一些白人。
而随着这首《》的出现,这种原本属于黑人的地下音乐突然的就火爆全球了。每两年,各国都冒出来一大批的说唱歌手,而且其中一些人的名气爆棚地直追一线歌手。
说到底,起因还真是这首美坚国版的小苹果——《》。是它将嘻哈音乐商业化了,加入了流行因素,引领出了一阵嘻哈风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