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特训(1 / 1)

走向巨星 不否 1860 字 2个月前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不打无准备之仗,我到这里不是来度假的,所以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高飞的话音未落,这个时候正好一个篮球滚到了脚下,高飞拿起朝远处的篮筐一扔,篮球就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钻进了篮筐里。

安德听了高飞的话,看到高飞投出的这个球笑了,汤姆约翰逊也笑了。

“既然准备好了,那么明天早上八点钟你就准时到这里来吧。”汤姆约翰逊说道。

离开球馆以后,汤姆约翰逊就带领高飞他们三个去了他帮忙租的房子,这间房子离球馆不算太远,高飞他们三个到了以后看了看,觉得还不错。

看过房子以后,张振斌就随汤姆约翰逊走了,因为高飞来到美国还要找一个翻译,眼下蓝小雨是暂时可以充当高飞的翻译的,但是毕竟蓝小雨不能一直呆在洛杉矶,张振斌也不能,所以张振斌必须得给高飞找一个合适的翻译。

除了翻译以外,张振斌此次来洛杉矶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帮高飞签一个经纪公司。签经纪公司对于一个球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经纪公司的经纪人会让一个球员的价值最大化,同时也会帮助球员寻求更多的打球机会,而球员要是只想靠自己去找一份工作的话,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得有人脉关系,认识更多的人,否则是很难得到工作机会的。而高飞来到美国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所以这个事情必须得由张振斌给他办。

当然,张振斌也得倚靠汤姆约翰逊的帮助,毕竟汤姆约翰逊在美国的篮球圈要拥有更多的人脉关系,认识的经纪公司也不止是一家两家,所以选择经纪公司也是双向的选择,不仅对方要觉得高飞可以签,同时高飞这边也得觉得对方合适才行。

张振斌跟汤姆约翰逊走了以后,高飞和蓝小雨把装在箱子里的东西全部都拿出来以后,两个人就出了家门,在洛杉矶的大街上闲逛了起来。

洛杉矶是全美第二大城市,也是世界著名的娱乐之都,是很多人趋之若鹜的地方,不过在高飞看来也就那么回事儿,因为在高飞的眼里,洛杉矶的大街上跟国内的大街上基本没有什么区别,他也没看出哪里要比国内繁华。而且相比国内大街上的人流涌动,洛杉矶的大街上则没有那么的人。

高飞之所以觉得洛杉矶一般般,其实也有情可原,因为有些东西都是隐性,不是表面上能看得到的,所以在蓝小雨给高飞讲了关于洛杉矶的一些事情之后,高飞频频点头,才明白自己把事情看的肤浅,太片面了。

两个人没有逛太多的地方,中午吃了一顿正宗的西餐,之后又到了咖啡厅喝了咖啡以后,下午两个人就返回了租住的地方,因为蓝小雨的时差还没有倒过来,所以回到租住的地方以后蓝小雨便倒头大睡起来。本来高飞是不怎么困的,可是见蓝小雨睡的特别香,而他自己又没什么事情可做,于是慢慢的困意也就上来了,然后便搂着蓝小雨也睡了起来。

傍晚的时候张振斌回来了,不过张振斌不说空手回来的,而是买了一些做饭做菜用的锅,还有一些蔬菜和大米什么的,因为以后高飞是要自己做饭吃的,没有这些东西是不行的。

而且张振斌和蓝小雨在美国的这段期间也不可能天天出去吃,所以张振斌一想就到超市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高飞

他们三个人只有高飞一个人会做饭,所以做晚饭的事情当然就落在了高飞的身上。当高飞把饭菜全部都做好了以后,高飞吃着大米饭,吃着极具中国特色的炒菜的时候,高飞突然有一种身在骄阳市,而不是身在洛杉矶的感觉。

第二天吃过早饭以后,高飞他们三个人就去了篮球馆,是在八点之前到达的。

八点钟安德训练师准时出现了,安德把高飞带到了一个没人的场地,然后就开始对高飞进行了一系列的测试,先是篮球技术方面的,之后就是身体方面的。

当安德看过高飞的运球投篮等技术以后,安德认为高飞的篮球基本功很扎实,一看就知道是经过了长时间刻苦训练的结果,而这要比很多的美国球员都要好。

很多的美国球员基本上都是以赛代练,从小学到大学,中间有各种各样的联赛,球员从孩童时代就开始在不同的联赛上打磨自己,一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以美国的球员在篮球场上的感觉是其他国家的篮球运动员所不能比的。

同时也正是因为从小到大打的比赛非常的多,所以他们相应打比赛的时间就要比训练的时间更多,所以很多技术动作都是从篮球场上磨练出来的,所以有些就不是很扎实。比如说美国的大个儿球员,可能相对来说白人大个儿投篮还能好一点,但是黑人大个儿投篮好的人少之又少,其实就是缺乏训练的结果,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大个儿就不一样,无论是姚明还是王治郅,或者巴特尔和易建联,每一个人都是投的一手好篮。

中国没有那么多联赛,高飞也从来就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篮球训练,但是高飞自己对自己的要求特别严格,有的时候恨不得晚上睡觉都抱着篮球睡,所以他的球感是极好的。

看过了高飞的运球和投篮以后,安德又测试了一下高飞的速度,弹跳,以及力量。

高飞的百米速度是11.35秒,这个速度要是跟那些在NBA赛场上的球员比肯定不算是最快的,比如原火箭,现在是掘金的后面布鲁克斯,他的百米速度是10.25秒,而前NBA超级巨星答案艾弗森的百米的速度是10.30秒,但要知道的是,这两个人的身高都是在一米八五以下,而高飞的身高是一米九十四,所以高飞能百米跑出11.35秒可以说是非常的快了。

高飞的原地摸高的高度是3.35米,助跑双脚起跳的摸高高度是3.65米,助跑单脚起跳的摸高高度是3.73米。这这种弹跳是完全不输给黑人运动员的,甚至跟很多很多黑人运动员比都是极为出色的。

所以安德在测试过后感到很是震惊,因为之前汤姆约翰逊跟他夸高飞如何如何的好的时候,安德并不是太相信,因为安德特别信奉中国的一句老话,那就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是他亲眼看到的一般他是不会相信的。但是看过了高飞的摸高以后,尤其是看过了高飞的力量训练以后,安德当时就不由自主的说了一句话,叫做“He is a monster”,安德说高飞是一个怪物。

从测试的种种数据来看,安德觉得以高飞现在的能力完全就可以穿上NBA某支球队的球衣去上场打比赛了,因为无论是篮球技术,还是身体素质都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安德相信高飞可能还会打出很不错的水平。

而唯一让安德担心的可

能就是一个适应的问题,毕竟篮球场上和场下还是两种不同的感觉的。而且NBA的强度也不是一般的联赛所能比拟的,所以高飞虽然各个方面都已经非常非常的出色了,但还是有上升的空间,也就是说速度还可以再快,跳的还可以更高,身体还可以变的更强壮一点。

测试完高飞的全部数据以后,安德就针对性的给高飞做出了一个长达三个月的特训计划,他相信三个月过后,高飞在他的**下,不管是发展联盟,还是NBA,高飞到时一定是可以谋求一份工作的,至少是让很多球队看了他以后会动心想要签他的。

训练这种事儿本来就是枯燥无味的,尤其还是特训,强度要比平时都大的多。不过好在高飞确实是做足了充分的准备的,由刚开始几天的多少不适应,到后来就完全像对待平常训练一样去对待安德的特训了。

如果说特训对于高飞来说是苦中作乐的话,那么没有苦而只有乐的恐怕就只有跟蓝小雨呆在一起了。蓝小雨除了每天都会陪着高飞一起去训练之外,回到租住的房子,蓝小雨还会给高飞做按摩,之后跟高飞一起上网看电影,听音乐,相拥在一起闲聊天。总之跟蓝小雨在一起,高飞会非常非常的放松,可能是精神的作用吧,累都不觉得累了。

所以高飞觉得谈恋爱真的是太有必要了,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真的都是特别的需要,尤其是能有蓝小雨这么漂亮的一个女朋友,高飞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掉进了幸福的漩涡里。

张振斌经过多天的寻找以后,终于给高飞找到了一个翻译,是个美国白人,中文名字叫李大为,25岁,之前是从事互联网行业的,最近刚刚辞职,由于特别喜欢篮球,同时也特别的喜欢中国的文化,所以张振斌跟其谈过以后,就一拍即合成了高飞的翻译。

李大为见到高飞的时候,说希望能跟高飞合作越快,他不仅会做好他的翻译工作,同时还会尽量的帮助高飞去说英语。不过他也希望他在教高飞英语的时候,高飞也能教他说一些中文。

高飞说没问题,虽然你的中文已经很好了,但是我还是可以教给你一些你不会说的中文,譬如不能当着人面儿说的话。李大为听了高飞的话就笑了,说骂人的话他可不学。

高飞对李大为的印象非常好,加上又都是年轻人,所以两个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

张振斌在给高飞找到李大为这个翻译以后,随后几天又在汤姆约翰逊的帮助下联系到了一个在美国篮球圈里非常有名的经纪公司,英文名字缩写为“KSG”。

KSG的老板叫做保罗,而他手下有好几位NBA现役球员,其中最大牌的就要属勒布朗詹姆斯了。当张振斌通过汤姆约翰逊的一位朋友把高飞的资料递交到KSG保罗的手里的时候,保罗立马就对高飞感起了兴趣,随后保罗就带着合同从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飞到了南加州的洛杉矶亲自观看了高飞的训练,看过之后,保罗就当即决定签下高飞这个来自中国的小伙子。

高飞对于签约经纪公司这种事情不能说是一窍不通,但也只是知道经纪公司会帮他找打球的机会,会帮他寻求利益最大化而已。既然是张振斌和汤姆约翰逊找来的经纪公司和经纪人,那么高飞自然是没什么说的,在听过合同上的各种条款以后,高飞就在合同上签了字。

(本章完)